【精華版】前妻隱瞞外遇生子 他一個決定讓眾人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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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5 жов 2024
- 養了12年才知道兒子不是親生的,但多年的感情早就超越了血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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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慈愛讓人好感動
我是養父母帶大的,我愛養父,全世界我最愛他!!!他是這世界中,唯一與我有百分百善緣的人!我每天念佛都回向給他。
你很棒喔祝福你及養父母吉祥如意
祝一切順心、平安
俠君 你養父母能養育到你,真是幸福,相信他們非常以你為榮的,祝你一切順心
無私的奉獻最偉大,阿西也是這樣的好人
俠君 我相信您是位俠客般的人物,我是一個只有2個月的棄兒,您我同感,已遠去的 父親大人十分偉大。
沒有血緣關係超越~有血緣關係,那種親情、親密、陪伴感密不可分,無人能替代,律師:那個爸爸的是大愛~,讓人心疼不捨🤧😢😭
我真心為這個爸爸祈禱與祝福,他一定會獲得屬於他的幸福的。
這個爸爸真是一個好人,希望也能找到配得上他的幸福。
這個爸爸在這孩子的心目中,永遠都是他最愛的爸爸!生父還比不上!!
真的,這個爸爸40幾歲還年輕,希望他別放棄幸福,別空等,雖然小孩8年後有選擇權,但別忘了自己要找到對的人要幸福,活的更好給小孩看,打臉死那個偷人的骯髒女
@@wufl3572 ,不要這樣講,那是小孩的媽媽。都有故事的,他們後來也在一起了。只不过這爸爸太委屈了。
@@xman5542 這個親媽真的是王八蛋爛人阿,這個親爹也是混蛋,外遇就算了,還騙人幫養小孩,養大了又要回去,沒見過這種不要臉的人,老天該處罰她.不該讓小孩回去跟著人品如此差勁的父母.
好人常常遇到的是薄情人,但老天自有安排,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時機未到~~
這個爸爸真的很感人, 我覺得應該由孩子來決定 他要跟誰在一起才對, 憑什麼 他的親生母親犯了這麼重大的一個錯誤 , 12年來對他不聞不問, 等他 長大了才要回去到底是憑什麼? 只因為他是親生母親嗎? 養育比親生的還要偉大多了好嗎!! 替這個爸爸感到不捨。
台灣的法官有夠爛
有同感👍👍
養父太冤枉了... 傻傻付出...媽媽不會再生呀!可憐生父變養父...爛法律!!!
爸爸感覺是不會吿要會12年的撫養費….因為真的有愛的是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父親😢
这位爸爸也想给孩子-个完整的家,真的有爱心。
這故事太讓人感傷了😭😭😭😭😭好有愛的爸爸!放心兒子總有長大的一天,相信兒子會再回來的,給了12年的愛,孩子會懂的
真的大推薦蘇明淵律師 / 歌手的創作,每一首都是有血有肉的真實故事 🙏🏻🙏🏽🙏🏿
新專輯《敢敢》超棒,大家一起支持創作!!!
從頭到尾
大人犯的錯,卻沒人問小孩的感受
媽媽的自私讓分離永遠烙印在這孩子心裡....
好難過😢這樣的愛才偉大
這女人心好狠,不早點説,害人養了十二年,錢是一回事,這感情的傷害要用什麼償還
上辈子欠她的 这辈子都还清了。。接下来就看这贱人的造化了。有时不爱就不爱。希望这个孩子长大会不辜负爸爸的用心和苦心。
@@S818-b7e 按佛理來説,就是上輩子相欠債。
但 這位好爸爸被傷得很重!
對於這賤人老運肯定不好
可是孩子和爸爸的情是真的。如果狠就真的不让爸爸看了。也有亲生母亲不让亲生爸爸看啊,一大堆借口。不然就是喂孩子不好的消息。。。。。。
她就是欺负前夫的善良,我想这个女人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幸福的。
@@akoj3262 當然要讓爸爸看啊!爸爸單身以後財產都是這小孩的,怎麼可以斷路,這女人太狠了,唉!因果啦
听了故事,非常能体会这个爸爸的心理路程,最后做这个决定,是多么的不容易。
這位當事人爸爸慈善的心會有好報的
很感動這位爸爸....
有時候有些感情真的是超過血緣關係..
和你在一起的才是為你付出的那個人...
😢😢😢🥺血缘关系仅仅是在生物上的连接,但是感情是精神上的连接,人生的最后可以带走的是回忆……希望这位父亲可以找回自己的人生和希望🙏
理解 相當清晰
最有度量的是那位把孩子帶大的父親,為了孩子選擇放下,是真心的愛孩子,修養非常好。
是蘇明淵律師,他好會講故事, 真的很有感染力他的歌也很好聽
因為孤獨是生命的常態,所以陪伴才顯得格外珍貴,感恩撫養兒子,忘卻失婚的痛苦,感謝兒子12年來的陪伴。
這位律師真的很會說故事(不是負面的「說故事」),絲絲入扣。
聽了這故事真的會眼眶泛淚。
養比生大。
你問過這孩子的心嗎?
12年不聞不問,養大才一句話要回去,這孩子就算是一條魚一隻烏龜,
他都知道誰養他誰愛他。
法律不是應該以小孩的利益為最大考量嗎?
@@jkomin137 『情、理、法。』
孩子何辜,不要他時不聞不問,想要時硬打官司要回去,心疼那孩子和爸爸。
最自私的是外遇的媽媽...
看了真是掉眼淚。😢😢😢
希望孩子堅強懂事忍耐6年後回到爸爸身邊吧!
很難過的事⋯對這樣的結局⋯希望孩子懂事孝順爸爸
這位爸爸才是真愛
整件事最無辜的就是孩子,他從小在父母的方面就如此的混亂。所以判決不應該用血緣斷定一切啦,要從孩子的想法、態度、以及對他最好的出發點來做出最終審判啦,拜託各位執法人員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還有那個媽媽其實就是個bitXX,偷吃、詐欺、搶奪親權,到底還有沒有人性啦。如果我是小孩這麼媽媽我寧願不要,就算跟他女方回去我也一定會離家出走,被社服人員抓走我也甘願,反正我只會跟養育我12年的爸爸回家。(個人想法)
當了爸爸你才會了解,太催淚了!至於這女人可惡
我是大讚這個爸爸,什麼叫媽媽也很好,她搞外遇耶,要是我是這小孩,我絕不認親生的,因為他介入別人的家庭
看到我也忍不住哭了,真正偉大的愛不是爭,是放手,不爭或許是怕小孩疼♥,爸爸是珍愛
是不知道他們關係怎樣還是發生了甚麼,但都12年了才講.....根本故意,怎麼還有臉要回去= =
這個爸爸真的很好,但我替他感到不值,不論是替人家白養孩子還是這女人,嘖。
這律師很適合講故事,語調跟節奏超級催淚阿..........
所以離婚後的前妻跟孩子親爹結婚了,現在要一家團圓?
女人啊女人,天下便宜都佔盡了,盼能秉持良知,教育孩子莫忘12年養育之情。
爸爸很可憐,希望他最後也得到他的幸福。
好感動啊!這麼好的男人還離婚,懷上别人的小孩...,
什麽樣的女人都有。
這個媽媽憑什麼,只因為他是媽嗎?他既然這麼愛孩子,孩子出生他就要講,他要自己從小養到大她才知道那個辛苦,可憐這個孩子,應該要讓孩子自己選擇要跟誰, 為什麼什麼事情都是你們大人講了算,孩子又不是物品想給誰就給誰
沒錯,這個自私的媽媽若是真的愛她的孩子從一開始就會堅持自己養,而不是12年後再突然良心發現把孩子要回去
섹스
養那麼大了,媽媽要回去,小孩跟她感情就像陌生人,小孩成年也是會回去找養育他的爸爸
@@陳姵妍-f1s 最難養的時候給別人養 等在養個4.5年就可以叫他打工或直接工作 養她啊
這個爸爸好偉大喔 好像最近剛追完的陸劇(如果歲月可以回頭) 裡有個爸爸跟這案件一樣 養好10年的女兒在一次意外要捐血給女兒才發現不是自己親身的 也跟親身父親打官司 若不是先看了這部劇後聽到這案件還以為是為這偉大的父親所寫的劇本.....😭😭
孩子會長大 會懂事 會明嘹的 他會知道誰愛他 誰為他付出過 愛超越法律 超越一切~
又再次看了這段影片不禁讓我想起了這位爸爸,不知他道他現在好嗎?
祝福爸爸早日和兒子團圓,再續前緣,再共享天倫之樂
這種女人真的很不要臉…
真的惡劣的女人
我也哭了,這個爸爸會有福報的...而這前妻實在太不應該了...
很難想像有這種女人!
小孩很無辜又可憐!
為何法官死板板的判決?
情理法才能滿足人性最根本的需求~愛!
養父單親,所以輸了
提早向這位永遠的爸爸,說一聲父親節快樂,加油。
蘇律師太高竿
這種論述
我如果是對方律師我都嚇尿了
聽完爆哭
好捨不得,又不得不捨😥
一個沒有血緣的親情,卻能在付出不求回報中,深切的感受。只要肯付出就能看到情感延續,我也經歷過,即使親生也不見得會貼心。
不要怒罵這母親,人是自私的,有時候自己做了什麼都不知道,但我祝福這位爸爸,擁有自己的幸福及快樂人生!
生的放一邊,養的恩情大過天
大哭😭孩子不是所有物
真正的愛是不是佔有⋯是成全希望對方幸福
親情之愛大於天
不管是否親生子
就是愛你永不變
今生今世就愛你
自私,算計,的母親得不到孩子與養父12年相依為命的同樣的‘’真情‘’
杜慧倩 這女的以為她這樣做可以挽回?只會又再害了小孩而已啊啊啊啊
說真的那個孩子若知道真相,對這個媽媽只會有恨,不會有愛!若這個媽真的愛這個孩子,就該把這孩子還給養父,自己可以再生一個啊!
我聽到了一個真正的愛⋯
原來真正的愛是放手⋯
是不把對小孩的愛當自己的所有物,
這也許連親身父母都不一定做的到,
但我想這父親的愛超越了血緣的愛⋯
這爸爸好偉大⋯⋯
愛別離,唯有「看破、放下」;阿彌陀佛~!
我覺得法律不外乎人情,倫理道德的 不管是親生的還是養育的, 都必須要感謝他們所以我覺得兩個一起扶養 ,一星期 每個人各扶養3天過夜, 那小孩子長大以後也要個扶養他們就是感恩他們 陪伴他們一起成長 不管是 ,年輕到老 死亡為止, 吃水果拜樹頭 ,人要飲水思源,
人真的有宿命嗎 我覺得是有 所以在 這一世 就好好的修行
這個故事讓我哭了
也讓我想到我爸爸
爸爸其實也很偉大
唉!小孩子和沒有血緣的爸爸已經在一起12年了!而且感情還那麽好,竟然在此時要判給媽媽,其實對這位爸爸和小孩真的很殘忍!愛小孩的爸爸會很痛苦!
法官好狠 小孩需要在愛ㄉ環境中長大 ㄦ不是有沒有血緣關係 他ㄉ親生父親不一定會這麼疼愛他
為什麼都不考慮這孩子的心情,12年了親生父母不聞不問,還有臉要回去,這是親情嗎?
這就是 台灣的法律啊!
母親的“蓄意隱瞞” 真能贏得司法! 頗值得玩味
法律對“蓄意”的容忍 頗值得思量!
0:25我已經感動了 真的 大人做事真的不要害了小孩子 讓小孩子混亂去選擇認哪個祖歸宗 大家都很煎熬 不可以自私 不可以亂
上了一課。往前看。考慮未來。放下。真的很重要。
一對疼愛我的 父母將我養大成人,這種愛十分十分偉大,完全超越了血缘關係,如今我已年老……十今想念他們。 原来我是60多前的棄兒。
以前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兩個都說是他的媽媽,然後有人就提議一人拉一隻手,搶到小孩就是他的媽媽,然後自稱是他媽媽的其中一位搶到了小孩 ,而這個爸爸就是放開手的那個媽媽一樣,不忍自己的小孩在拉扯之間受到那麼多的痛苦跟傷害,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你才是這個小孩一輩子裡真正的那個爸爸啊!
聽了很難過 前妻的良心被誰啃了
大家都有愛,應該相互商議,讓孩子傷害最小,沒了愛情還有親情也能為孩子昇華為友情,為各自尋找最幸福的歸宿
唉,看這位爸爸蠻心酸,賠了夫人又折兵,小王贏了
對爸爸來說可能沒考慮輸贏吧 :(
老婆偷人,養了12年的孩子也不是我的,還要對方施捨探視權,如果我是當事人,我該情何以堪..
@@林增志-e4i 每探視一次孩子,傷害又多一次,不知何時能撫平傷痛,希望爸爸能夠看開
其實最後真正的贏家是這個無私付出真愛的養父,孩子永遠會感念在心的
不貞老婆.小王.小雜種一家團圓,對他們來說你什麼都不是,唯有對小孩放下情執才能擺脫這一切,已經夠了,放自己一條生路吧,過好未來的生活才是
人间生离死别爱憎怨恨真的好苦
不管聽幾次仍會淚流滿面😭😭😭
大爱滿滿的养父,淚目因感动了。
律師~讚,那位爸爸也讚!
法是冷,無法面面俱到!
所以流行一句話~台灣的法律是在保護好人~是保護懂法律之人!
類似的故事我聽過好幾個, 人類很奇怪, 不管生你的父母多混蛋, 你最後都還是會選擇親生的生父生母, 這個故事也是, 孩子面對有12年養育之恩的養父, 其實對生父仍然是有好奇心的, 並不會拒絕試著跟他們再一起, 或許事後會回想起養父的恩情, 但那會是好幾年之後的事
GG人 因為教育上,只會教導”親生”有多重要,教育該修正了,要告訴小孩,養育比生育還偉大!
目前只有直系親屬血緣要離婚時,小孩有選擇權,決定跟誰,但未有非直系親屬血緣的保護法律....
司法要再用心一點修法,應該給小孩有完全自己選擇的權力,不能限於直系親屬血緣而已了!
@@wufl3572 很難, 清官難斷家務事
GG人 不一樣的事情,我說的是憲法要對非血緣親屬的部分去增加做完善一點了。直系血緣都會清官難斷家務事了,非血緣親屬也能有他們的選擇權,不要用傳統想法限制了別人的真實情感,那都是自私的
男方可能因為有孩子也沒再結婚生孩子,也耽誤了!
很大量的爸爸。虽然是养父但是亲父不如养父亲呀。
那女人真是誇張,個人不相信那女人會真心愛自己的孩子.
那女的婚內都會偷吃劈腿以後也會被孩子的爸爸偷吃劈腿。
我真心覺得台灣法律真的非常爛,偏偏都對受害者完全不公平。
託付的律師雖然想幫忙 但還是能力不足打輸官司 !留下遺憾 難過啊!
@@陳玉節-h1s 真的,尤其對方重金請來的可能都是前檢察官或相關單位的律師,然後因為很懂法律所以盡可能原本受害者是對的照正常判一定輸,但他們就是會能凹到死的變成活的,導致明明大家認為9成是提告方穩贏卻變成被告方,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有錢就能天下大亂唉。
@@小宇-g8p 所以找對律師以及自己要學懂ㄧ些法律常識很重要 聽淡水社大生活法律班律師老師說過:“在台灣法律是保護懂法律及積極的人”很多法官沒時間去真正追根就底的 所以無辜冤枉不公的事ㄧ再發生啊!
害我哭慘了😭
太催淚了!希望孩子沒到受傷害!
小孩會變成人,人都是獨立自己,有自己的腦袋配備。。。沒那麼難過啦,那個小孩也不見得完全是他媽媽的~~~人生就是舞臺,演自己的故事,太入心太執著都是捆綁。
為什麼都沒問小孩子要不要呢?
我是從出生就被抱走領養的小孩,我28歲那年養父親雙雙離世。突然沒見過面的生母要我認祖歸終。我說,我叫不出口,我的生命中只有一個母親,那就是我的養母,至於您,我只能稱呼您阿姨。並不是我無情,就是我太有情,我無法割捨對養母這28年來的母子情,那是世上任何感情無法取代的。我的養母對我的呵護我永生難忘,當我養母人生最後三年肝硬化在醫院的日子,我不願假他人之手照顧他,只能我親自照顧來回饋她這一生對我這無血緣關係的小孩無私的撫養。在她走的前一天她問我,下輩子我是不是可以再當你媽媽,你是不是可以再當我孩子,我回答,下輩子我還是你的小孩,隔天早上她走了,我醒來時,她雙眼望著我離開。那一天我沈默卻哭不出來,因為我幸福了28年,在她離世前我有幸照顧她三年。誰說小孩子一定要回到親生父母親身邊才會幸福。
我現在的男朋友有的兩個女兒現在25,28,同個媽媽生的,大的28這個真正爸爸是他媽媽之前跟人生的,在嫁給我現在男朋友,之後離婚,男朋友的家人跟他們姊妹自己都不知道這件事,感情目前處不好,他們同學都說你們兩個長的不像姊妹,他們自己的媽媽也隱瞞不說,當初就是離婚條件之一把大孩子給我男朋友養,大的自己親身爸爸也不會找女兒,就讓這個謎續下去
中計...人財兩失.....未來繼承你的......傻瓜......值得娶一個真心對你好的女人.....
這樣的口材真的很適合講道!
講經說法在家人是沒有那個資格!
律師說什麼叫做媽媽蠻好的,兩個禮拜讓他帶回去一次過夜,是這個媽媽蠻爛的,當初自己知道這不是這個男人親生的,還硬塞給這個男人,現在才要來要回去,我呸!
很棒的爸爸
我也哭了
我哭了
親子感情可以凌駕血緣關係
有個疑問,相信前妻外遇時就知道孩子可能不是前夫的,所以前妻用知悉時算的話是不是已經知道12年了,不應該具有提起權力,如果不知道怎麼可能隔了12年才又來討?
媽媽好自私,爸爸好偉大,真正無私的愛。
因為真愛而放手
按現實父子沒有血緣官司是不會贏的,12年生父變養父,誰都會心如刀割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這(養父) 退而求其次,只希望日後跟孩子還有互動.....也算結局圓滿......
往好處想,這孩子長大後仍可以擁有兩個不同家庭的愛!
放下'双贏、但是又何奈、願孩子有智、養父宏觀~
大人犯的錯,不要造成小孩子二度傷害,否則會造成小孩子一輩子無法彌補的傷痛,無法走出父母親婚姻破裂的傷害。
或許生小孩子與養小孩子不同人時,一切由小孩子決定。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假如小孩子不想見你,你自己可以站在遠方看到小孩子,讓小孩子平安與快樂長大。
這個不是親爸爸的爸爸,才是真正愛這個小孩的好爸爸。
人生百態!人間冷暖啊~
世間有很糟糕的大人,父母,也有很棒的大人,父母,,,多為孩子的角度想想吧!孩子才是未來是希望不要一直非要爭到你死我活,讓孩子留下陰影害怕?!
生的放一邊,養比天大,
我個人覺得,要是雙方經濟狀況都ok,雙方也沒有被查出不良記錄,最後小孩要歸誰,應該由小孩自己決定
養父輸在單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