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能脱离马来西亚独立吗?以历史的角度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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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5 жов 2024
  • 此视频是以历史的角度来探讨柔佛独立的可行性
    更是以 “柔佛一直都是主权的州属” 的基础来讨论而已
    请大家理性留言,不要发表无畏的谩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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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2 年 2月,苏丹阿布巴卡成为柔佛州天猛公王朝的首任苏丹。在位期间,苏丹阿布巴卡效仿英国,以现代政府的方式管理柔佛州,并委任人才辅佐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拿督Jaafar,他的孙子就是马来西亚第3任首相,敦胡仙翁,曾孙为西山木丁。律法方面,苏丹阿布巴卡于1895完成制定《柔佛州宪法》,乃是马来半岛第一部成文法典。
    外交方面,苏丹阿布巴卡与一直英国保持良好的关系。他深知英国的的势力并不是在殖民地,而是在遥远的伦敦。因此他频频到访英国,和维多利亚女王保持良好关系。透过频密的接触,苏丹阿布也借此要求英国承认柔佛为一个自主的州属。通过系统管理和良好的外交政策使英国没有任何理由干涉柔佛州的政务。
    不过,当苏丹阿布巴卡于1895年逝世后,一切都改变了。
    苏丹阿布巴卡逝世两个月后,他的儿子苏丹伊布拉欣继位。苏丹伊布拉欣没能像他的父王一样,与英国的权力中心保持良好关系。经济方面,柔佛州已经大不如前,部分原因是苏丹阿布巴卡为了保持良好外交关系而频密出国导致的,二来使苏丹伊布拉欣的奢侈生活开销。再来,作为柔佛州主要收入来源胡椒和甘蜜的价格不断下跌,使当时柔佛州的州库已经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既然与英国的关系已经疏远,柔佛的政治也不再顺遂。苏丹伊布拉欣与当时的马来联邦参政司瑞天咸的关系并不好,其中最有争议性的课题就是1901年开始的马来联邦铁路计划,苏丹伊布拉欣坚持保有由新加坡通往马来联邦铁路的控制权。双方相争不让,一直到1904年才达成协议,由马来联邦放承包以及控制管理。
    到了1905年的时候,苏丹伊布拉欣已经使柔佛州失去了失他父王在位时所拥有的一切优势。柔佛州顾问署已经和英国政府紧密的合作,虽然苏丹伊布拉欣在1907年曾经想要成立新的顾问署,不过被英国政府百般阻扰。在英国不断的威胁压迫之下,苏丹伊布拉欣终于同意在任何重要要做决策时必须寻求英国的意见,在英国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苏丹不能随意出国。
    渐渐的,白人在柔佛州行政团队的比例越来越高。最终在1914年4月,柔佛州正式接受英国委派的顾问官。不过在签约接受顾问官制度前,英国答应苏丹伊斯迈3条件
    (a) 马来语和英语为共同官方语言;
    (b) 给予马来人机会在政府部门任职;
    (c) 所有政府部门人员必须穿柔佛州制服上班。
    在此,柔佛,吉打,吉兰丹,玻璃市,登嘉楼合并成为马来属帮(Unfederated Malay States)。这时,英国的殖民势力已经扩张到整个马来半岛,也就是现在的马来半岛上的11个州。
    过后马来半岛边经历了三年8个月的日治时期,到1945年日本投降,英国军队重返马来亚 - 到1945年成立马来亚联邦,再到独立前的马来亚联合邦。
    无可否认,柔佛州在接受顾问官制度的那一刻起,已经失去了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自主权”。柔佛州已经丧失了其平等地位来与英国谈判和签订条约。
    而且,马来西亚玻璃市大学大马皇室研究中心的Prof Datuk Dr Ramlah Adam 指出所有在英殖民时期所签订的契约已经在1957年8月31日自动失效。他的这一番言论,我们也能在《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合约》的第5条印证。
    所以,如果以“柔佛州自马来亚独立前就是一个有主权的州/国家”的基础提出柔佛州可以脱离马来西亚的话,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不成立的。
    1914年,一战爆发后,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正式接受英国委派的顾问官,并于吉打,吉兰丹,玻璃市合并成为马来属邦 (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二战 - 日本占领马来亚 - 3年8个月
    1945年9月5日,英国军队返回马来亚
    1946年 - 发表成立马来亚联邦 (Malayan Union),遭到马来同胞反对
    1948年 - 马来西亚联合邦成立 (Federation of Mal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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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laysia Agreement 1963
    Part II,
    4(2): The States of the Federation consists of states of Malaya(including Johor),Borneo State and Singapore.
    Federal Constitution
    Art 1(2)
    The States of the Federation shall be Johore … Sabah, Sawarak…
    Note: Different establishment, compared with MA 63
    Art 160(2)
    “The Federation”
    Means the Federations established under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Agreement 1957.
    Notes: conflict with Article 1(1), as it states “The Federation” shall be known as Malaysia. Sarawak and Sabah was yet a states under the Malaya Agreement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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