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陳進興到今天還活著...!? 2010年 第0762集 2300 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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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0 бер 2016
  • 44個死刑犯71條人命 王清峰揹不起的"無間悲哀"?!
    不肯執行死刑的部長!?
    "殺人詐領保險金案"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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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109

  • @yuanmung1021
    @yuanmung1021 6 років тому

    劉寶傑很棒

  • @J0932690738
    @J0932690738 7 років тому +27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針沒扎到自己是不會痛的.要不要讓那些人給針扎看看

  • @annlee5910
    @annlee5910 7 років тому +18

    人權?!
    請問廢死聯盟,曾經關心過受害者及受害家屬的人權嗎? 難道只有加害者有人權?
    是關心人權?還是想踩著他人的傷痛,彰顯自己「 非比尋常 」的“博愛”?!

  • @linsmandarin
    @linsmandarin 6 років тому +1

    廢死的真正意義並不是原諒殺人犯,而是站在人道立場避免錯殺好人,有些無罪好人在10年、20年後發現無罪,可是已被執行死刑,而廢死並非讓已確認的殺人犯有機會再回到社會,通常會是終身監禁,如果多年後發現無罪,還有機會釋放這些被錯罪的人,畢竟偵查犯罪過程是不容易的,錯誤難免,錯殺任何無罪的人,全社會背負著嚴重的罪,保護無罪好人淺治壞人或是寧願錯殺好人不願放過壞人,社會需做出慎重的決定。

  • @user-vs8ng5st7x
    @user-vs8ng5st7x 7 років тому +9

    我們給殺人犯機會 誰給被害者一個機會

  • @user-xv8zh5tu5u
    @user-xv8zh5tu5u 8 років тому +13

    我觉得王清峰确实要下台。。他在这个职位不合适。。同时我觉得这也是王清峰上司用人的过错。。

  • @ht-bu1sm
    @ht-bu1sm 8 років тому +28

    殺人犯出獄後,還有殺人的可能

    • @noob0826
      @noob0826 8 років тому +11

      不是可能!是絕對;殺人出獄再殺人的案例層出不窮。

    • @r33349
      @r33349 8 років тому +4

      殺人犯出獄,被害家屬花錢買黑槍幹掉他

    • @suenpy66
      @suenpy66 7 років тому +2

      小朱 不判死刑,所有被害家人,一起买枪干悼这些人,是我会这么做。

    • @MaiTran-yj4if
      @MaiTran-yj4if 6 років тому

      江志

    • @py5263
      @py5263 6 років тому

      讚成死刑為何有些人有心殺人就能不必死關在監牢國家養他們養他們的錢都是國民納稅的錢

  • @annlee5910
    @annlee5910 7 років тому +11

    死刑,不會讓治安更好!但是,或許可以不讓治安更惡化!

  • @elizachin5442
    @elizachin5442 6 років тому +2

    不幸的事 发生在自己身上 才有资格 发言说 你愿意你原谅伤害你或你孩子或你家人的人 你愿意废除他的死刑

  • @freelandLee1987
    @freelandLee1987 6 років тому

    支持死刑,人最基本的權利就是生命權。這是最基本的權利。如果這權利都沒有那來的人權。

  • @user-ve5tz1pf1p
    @user-ve5tz1pf1p 6 років тому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大悲商主殺一人成就五百羅漢便是: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 @ht-bu1sm
    @ht-bu1sm 8 років тому +21

    自己的家人被殺了,才有資格站出來反死刑

  • @user-zf3gn1uk8y
    @user-zf3gn1uk8y 8 років тому

    也有還活著的餘燼啊~不要懷疑。。

  • @chunmanfong4456
    @chunmanfong4456 7 років тому +4

    在香港是没有死刑,但是這樣恶劣的罪犯,一定是無期徒刑,而且也不會有假釋,你生就在監獄,你死亦在監獄。這是犯了惡劣罪行的代假,請求那些手中有權力的高官,可以為平民百姓做多點有用的事嗎?不要常常空口講白話。

  • @user-vq7bt4el2v
    @user-vq7bt4el2v 5 років тому

    殺人償命

  • @loveyahoo5201
    @loveyahoo5201 7 років тому +12

    有時候一頓上路酒菜、一劑麻醉及一顆子彈可以解決的問題(監獄超收負擔加重,納稅人民增加負擔;社會充斥殺人不判死的隨機殺人或蓄意殺人犯)真的不需要拖太久,何況執行前告知及麻醉,已經很人道,不知道廢死聯盟是在叫什麼?被害人被殺前有被事先告知及麻醉嗎?

    • @loveyahoo5201
      @loveyahoo5201 7 років тому +1

      人性難猜!一個人有沒有悔改難道真可以從外在表現判斷嗎?如果他內心只是一心想逃避重刑,所有悔過表現全是他所演出來的,又怎麼猜出來?那是不是死刑最直接了當?

    • @user-ng2eh6fs5t
      @user-ng2eh6fs5t 7 років тому

      in

  • @HAL-eu4yg
    @HAL-eu4yg 7 років тому

    這節目有毒啊~讓我一個個接連觀看,幾個小時不知不覺就不見了ㄆ

  • @user-zb1gq4ep7d
    @user-zb1gq4ep7d 7 років тому

    那就实际让王清峰自己尝尝当受害者家属的经验。

  • @futurewu007
    @futurewu007 Рік тому

    王清峰,罪孽深重!!!!!!!!!

  • @andyliao4368
    @andyliao4368 7 років тому +3

    王清峰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但她卻把信仰凌駕在司法之上,她等同強迫社會大眾接受她的過度慈悲的思想,她因信仰不殺生,不願她自己的手去沾血,她混淆了自己的角色,不能用道姑心態來處理法治!法律是一把鋒利的刀,放在那裏不會傷人,但能讓人在規範內受保護,你要觸摸褻玩它,被割傷、被刺死完全是自己找的,所以,有必要過度維護犯人的人權嗎?只要獄中合理對待,不就是人權了嗎?
    王根本是假道學、人權律師以及擁護廢死的也是,你們完全不了解被害人家屬的痛!只是踩著被害人的血在求自榮!
    我認識一位長輩,其兒子交友不慎,損友趁他不在,到家中借錢不遂,殺了他母親,父親後來抑鬱而終,我之前常見到這位伯伯,臉上的滄桑,真的任何人見了都會於心不忍,廢死代表虛偽與缺乏同理心,國際趨勢未必路線正確,千萬不可愚昧隨潮!

  • @David-ce4ur
    @David-ce4ur 6 років тому +2

    那是因為沒有殺到她的家人阿~~~不是嗎?哪天殺到她的家人再來說寬恕吧!!!!

  • @user-ph3lv2ty7y
    @user-ph3lv2ty7y 7 років тому +1

    王清鋒妳要醒醒,佛法案也有羅漢因為要救人而殺盜匪,不要變成了正義魔人,有虧妳自己的努力與父母親栽培。

  • @user-me4um1ct1z
    @user-me4um1ct1z 6 років тому

    可以廢除死刑 但相對無期徒刑的囚犯永遠不能獲得重生 就是終身監禁
    這比死還可怕

  • @cys770902
    @cys770902 6 років тому

    其實廢死罪最主要的論點
    是由"社會契約理論"觀點來談
    早期人類社會犯下所謂重大惡行的 只有等到 更強大的對手 對你做應報
    但當我們在這個""現代""社會中 為了整個社會協作發展順利 人一生下來就放棄了一些自然的權利 受國家法律制約
    這也是我們為何違法必須罰錢 服勞務 必須失去自由的最主要理由 但是有到放棄生命權嗎??
    這才是真正開始思考死刑是否存廢的角度觀點
    這是一種由每個人自身利益角度思考的觀點
    也是那些所謂歐洲先進民主國家 為何明知反廢死的民意高漲 情感上難以接受
    卻為何依然能成功推動廢死
    廢死聯盟 那些白癡 如果還是一直只是想由加害者 人權 誤判可能的角度想來說服群眾
    那只會讓人更反感
    而且台灣真的想廢死 矯正單位的教化 長期隔離功能 還差得遠......................

  • @user-hw6cg9qd4g
    @user-hw6cg9qd4g 6 років тому +1

    畢竟王已是過去式了,現在好奇的是,新政府是不是也一樣不會執行死刑。

  • @user-vb3sc4hc9w
    @user-vb3sc4hc9w 6 років тому

    殺人兇手如果有可寬恕的條件改判有期或無期徙行,應有理由應限制,而死刑犯之執行亦應在審判後,再詳細審查有無替人頂罪或寃枉,而複查後確認,死刑犯應速執行,以人道方式無感覺的情況下與社會永遠隔離,這是最文明的方式,社會治安的敗壞,完全是因罪犯的錯誤觀念造成,沒有死刑或犯罪後沒多久就放出來了,法律人縱容罪犯輕縱是最大原因,臺灣很多國外的好的不學習,卻一直想著外國的缺點,沒澈底暸解國家治安的需要,李師科,陳進興伏法,台灣的那段時間,治安改善的不止一點點,法雖嚴厲,但不去違反的話,只是一些條文而己,,

  • @user-ic5tb6qy7y
    @user-ic5tb6qy7y 7 років тому

    農業𨍭為工商業,單純𨍭為複雜,時代不同了,誰能保證,依舊單純不變?死刑犯出獄後永不犯法,?世事難料不是嗎?將心比心,一根針扎到自己,才知道什麼是痛,有痛過的人才知道什麼是痛的滋味。

  • @yamahanexus4891
    @yamahanexus4891 7 років тому

    看到這影片竟然看到好久不見的吳育昇~~ 吳育昇現在跑去哪了呀? 怎好就沒有她的新聞?

  • @user-ty8cs6ro1e
    @user-ty8cs6ro1e 8 років тому

    其實台灣的司法就是保護有錢有背後力量的人連警察儉查官法官甚麼政府官員多是不能相信的因為你是小老百姓懂嗎還是自認了吧除非你是那有權有力或撿警政府單位的人

  • @July5353
    @July5353 6 років тому +3

    不適任

  • @alexlau5141
    @alexlau5141 8 років тому +12

    寬不寬恕殺人魔? 這是上帝才有資格決定的事情,我們最最...最不該做的,就是 "阻止" 祂們見面!

  • @hwangevelyn7116
    @hwangevelyn7116 7 років тому

    Reply later thank

  • @ht-bu1sm
    @ht-bu1sm 8 років тому

    只是不願判死,才找一個可教化的理由代過,车 人 干

  • @danielkuo9738
    @danielkuo9738 8 років тому

    法官一定會說: 陳進興 有可教化的可能性 良心未泯

  • @user-ud9hr2ms7h
    @user-ud9hr2ms7h 8 років тому +1

    哈哈王屁峰

  • @user-lv4mp2wn2e
    @user-lv4mp2wn2e 6 років тому

    可受教化,免死!

  • @user-nx9si8sr6s
    @user-nx9si8sr6s 6 років тому

    法官交給陸爸爸吧 這樣台灣就不會那麼亂了 誰敢犯罪

  • @ai8989889
    @ai8989889 6 років тому

    不是受害者亲属有什么权力和资个要求废死 要点碧莲

  • @wulinhun
    @wulinhun 7 років тому +30

    雖然我是佛教徒但我還是反對廢除死刑

    • @sinon99iop
      @sinon99iop 6 років тому

      吳恩希 我也反對

    • @user-ve5tz1pf1p
      @user-ve5tz1pf1p 6 років тому +1

      s.j. shih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商主殺一人成就五百羅漢便是: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 @user-xy7hk7eh8c
    @user-xy7hk7eh8c 7 років тому

    如果還活著喔 有樣學樣 看看酒駕富二代撞死人 不是輕易交保 有教化可能 後面不是一堆有樣學樣 ~~

  • @khlin3573
    @khlin3573 6 років тому

    我開著車闖紅燈
    不巧被警察抓到
    要罰錢,我好後悔
    警察應該因為我後悔,不要開我罰單
    這樣對嗎?當然不對。
    因為我是因為被抓到了『會被罰錢』才後悔的。
    有悔意就可減刑根本是沒道理的
    殺人不管之後有沒有悔意
    都該判死刑才是公道的
    犯了該判死刑的壞蛋
    他若是真心誠意接受被判死的下場才是真後悔
    反之,則是因為『會被判死』所以才後悔。
    台灣是法治國家
    但如果後悔就可以不判死
    這樣的法治應該正名為『法官治』
    法官覺得被告哭告討饒做得夠了就給生路
    法官覺得被告做得不夠卑屈,那就給他死
    法官儼然是操著生殺大權的特權階級,比做皇帝還爽,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神。
    這幾年一堆恐龍法官
    讓我越來越覺得台灣的法治真的一點也不能信賴
    法治若不能給受害老百姓一個公道
    是要逼老百姓不得不自力救濟討公道嗎?

  • @David-ce4ur
    @David-ce4ur 6 років тому

    這個王鴻偉到底槍決了沒啊???

  • @zheng6728
    @zheng6728 6 років тому

    王清峰下台以後應該要到佛光山當尼姑~~

  • @user-go7wf3do3m
    @user-go7wf3do3m 7 років тому

    你們這些人啊,台灣現在都沒死刑了,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 @user-tr3ku4uz9o
    @user-tr3ku4uz9o 7 років тому

    陳進興?領有黨證的民進黨黨員。
    他的入黨介紹人可能就是謝長廷

  • @user-bw1iz2ko4f
    @user-bw1iz2ko4f 6 років тому +1

    嘴砲台灣的節目

  • @user-vq7bt4el2v
    @user-vq7bt4el2v 6 років тому

    殺人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