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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現在是綜援公屋戶,但近日房署查出我在內地有一間和前夫聯名的舊樓,並沒有申報,但總額是不超出公屋的。我前幾年在和前夫離婚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被查出內地有樓,但當時只是罰款了事,並且我已經在律師面前宣誓放棄內地房屋,但因為一些原因那間房屋現在還有我的名字。現在我被人舉報內地有房,房署加入調查,問我們為什麼一開始沒有申報物業,現在我想問會不會被人收公屋?感謝🙏🏻
會
多謝左議員分享!
想問下如果申請前丁權已賣出,但丁權名原來冇轉到,甘會5會比房署收番現有公屋
議員你好呀,我屋企入息低,存款低,但因為爺爺去世而獲得了物業(由爸爸姑姑等五人共同持有)...但在填表時沒有申報,今個月收到電話通知遷出,請問能否上訴?
可發信息,私下說。 email
有時以為送不當,以前冇寫咁清楚。
@@shumjoyce6228 多謝你的回覆,,但我家的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
@@WoodyY144 可否分享如何解決。 我的事情同你相似
@@WoodyY144請問一下你點解決呀? 我家人有同類情況
請問申請公屋,老人家年81歲有1個物業,因年紀大不能自住,想同孫仔孫女一齊申請公屋,孫仔28歲工作月入21000元,孫女25歲出國讀書,請問合資格申請公屋嗎?
你好,如申請公屋有物業不符合申請資格哦
左議員你好!要將物業賣出去多久?,才能合資格申請
根據房委會「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由簽署「公屋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a) 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包括任何死者遺產的受益人,如遺產包含香港任何住宅物業)。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b) 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購買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c) 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此外,申請人必須符合其他申請資格,包括申請者家庭的每月總入息及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訂定的有關限額;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人士,若於簽訂買賣協議後,在未有接受有關資助的情況下獲准撤銷有關樓宇的買賣協議,只要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可以在辦妥撤銷買賣協議後遞交公屋申請。便可以申請公屋,暫未有限制申請前由物業的期限@@Chung-f3b
議員你好,請問我現在是公屋戶,申請時連同祖父母一齊申請,但最近房署查出我祖母申請時有物業做緊轉讓比其他親友,但本人到房署最近通知我地呢件事先知道祖母曾經在申請公屋期間有物業, 而轉讓的過程本人完全唔知同無參與,衣家兩個老人家因病及老人痴行唔到又講唔到野,現在房署話我地虚假陳述,請問呢d情況會唔會有酌情處理可以推遲收屋,同埋呢d情況我地3個人會唔會比政府起訴?謝謝
佢寫虛,想你交屋,但寫missing. 可以講。 私下問。 秋後x 吹帳
請問如果家庭成幾年中途置業 但公屋户主真的不知情所以沒有申請珊徐成員 現在房屋局查到通知户主虚假陳述 會有着情權嗎?緊急 謝謝
房署會同樣發信收回公屋單位;如有充份的理據,可考慮在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反對。
再請問如果户主(長者)怕麻煩決定不上訴遷出公屋 再過几多年可以重新申請公屋?謝謝您的回覆
請問一下, 爸媽曾經購買了租者置其屋(爸是屋主, 長命契), 幾年前爸過世了, 及後媽把租者置其屋業權轉移給弟弟。 前幾年我自己一家申請公屋, 請問我是否可以加名媽媽轉排天倫樂(媽媽超過70歲)?謝謝左議員
咁咪重複享用公共資源?對其他輪候人士唔公平?
未必可以一起申請公屋,因為房屋政策規定,各項資助置業計劃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資格申請,除非以下情況,房屋署會特別考慮接 納以下情況而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資格的申請: (a) 經法庭裁定破產; (b) 陷入經濟困境以致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c) 家庭環境逆轉,例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d) 家庭收入銳減,以致難以償還按揭貸款;或 (e) 家庭面對健康或個人問題,但嚴重程度不足以令他們符合接受體恤安置的資格。
@@stevecho8832 如何可以聯絡你?
左生你好,我與父母和姐姐同住公屋,我是可以單人名排公屋和抽居尾嗎
可以一邊在公屋居住,一邊另行申請公屋,不過在公屋居住的人士申請的第一年會被凍結處理。
想請問我現在是綜援公屋戶,但近日房署查出我在內地有一間和前夫聯名的舊樓,並沒有申報,但總額是不超出公屋的。
我前幾年在和前夫離婚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被查出內地有樓,但當時只是罰款了事,並且我已經在律師面前宣誓放棄內地房屋,但因為一些原因那間房屋現在還有我的名字。
現在我被人舉報內地有房,房署加入調查,問我們為什麼一開始沒有申報物業,現在我想問會不會被人收公屋?感謝🙏🏻
會
多謝左議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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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申請公屋有物業不符合申請資格哦
左議員你好!要將物業賣出去多久?,才能合資格申請
根據房委會「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由簽署「公屋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a) 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包括任何死者遺產的受益人,如遺產包含香港任何住宅物業)。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b) 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購買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
(c) 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
此外,申請人必須符合其他申請資格,包括申請者家庭的每月總入息及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訂定的有關限額;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人士,若於簽訂買賣協議後,在未有接受有關資助的情況下獲准撤銷有關樓宇的買賣協議,只要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可以在辦妥撤銷買賣協議後遞交公屋申請。
便可以申請公屋,暫未有限制申請前由物業的期限@@Chung-f3b
議員你好,請問我現在是公屋戶,申請時連同祖父母一齊申請,但最近房署查出我祖母申請時有物業做緊轉讓比其他親友,但本人到房署最近通知我地呢件事先知道祖母曾經在申請公屋期間有物業, 而轉讓的過程本人完全唔知同無參與,衣家兩個老人家因病及老人痴行唔到又講唔到野,現在房署話我地虚假陳述,請問呢d情況會唔會有酌情處理可以推遲收屋,同埋呢d情況我地3個人會唔會比政府起訴?謝謝
佢寫虛,想你交屋,但寫missing. 可以講。 私下問。 秋後x 吹帳
請問如果家庭成幾年中途置業 但公屋户主真的不知情所以沒有申請珊徐成員 現在房屋局查到通知户主虚假陳述 會有着情權嗎?緊急 謝謝
房署會同樣發信收回公屋單位;如有充份的理據,可考慮在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反對。
再請問如果户主(長者)怕麻煩決定不上訴遷出公屋 再過几多年可以重新申請公屋?謝謝您的回覆
請問一下, 爸媽曾經購買了租者置其屋(爸是屋主, 長命契), 幾年前爸過世了, 及後媽把租者置其屋業權轉移給弟弟。
前幾年我自己一家申請公屋, 請問我是否可以加名媽媽轉排天倫樂(媽媽超過70歲)?
謝謝左議員
咁咪重複享用公共資源?對其他輪候人士唔公平?
未必可以一起申請公屋,因為房屋政策規定,各項資助置業計劃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資格申請,除非以下情況,房屋署會特別考慮接 納以下情況而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資格的申請: (a) 經法庭裁定破產; (b) 陷入經濟困境以致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c) 家庭環境逆轉,例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d) 家庭收入銳減,以致難以償還按揭貸款;或 (e) 家庭面對健康或個人問題,但嚴重程度不足以令他們符合接受體恤安置的資格。
@@stevecho8832 如何可以聯絡你?
左生你好,我與父母和姐姐同住公屋,我是可以單人名排公屋和抽居尾嗎
可以一邊在公屋居住,一邊另行申請公屋,不過在公屋居住的人士申請的第一年會被凍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