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意外車禍一年後,我被告了!該怎麼辦?想求一個公道⋯「新住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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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4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 тис.

  • @MWW-h4b
    @MWW-h4b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很抱歉讓妳遇到這麼不好的台灣人,也希望妳後續能順利的處理完,加油!

  • @588aa588
    @588aa588 Місяць тому +48

    我就在保險公司上班;最重要是你們當時的和解書怎麼寫;通常,和解書是在肇事責任出來後, 依照雙方當時的肇事責任比例後,依照雙方所有體傷及財損的總數,依照比例相互賠償,和解後就不能互告了;我可以提供過去一些"車禍調解或告訴的經驗"給你們...不用害怕緊張; 對方財損有沒有壞,依照當時的警方筆錄還有調委會的紀錄為準,假如當時車有故障,他早就報出險了,不會等現在,不是事後再來反悔;告給他告,他也不一定會勝訴,而且也是依照肇事責任造比例賠,並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如果無法證明故障視當時造成的,還能反告他誣告,就走法律程序,讓法官判定..

  • @1688metal
    @1688metal Місяць тому +256

    告民事沒什麼了不起的, 最差就賠錢而已 ,什麼人都會有 ,他喜歡就陪他玩,他不一定要得到這筆錢的,你放心好了

    • @kelvin2023kelvin
      @kelvin2023kelvi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

      調解資料雙方簽名可以當作法律證據

    • @福爺
      @福爺 Місяць тому

      🎉

    • @NO-zt5bq
      @NO-zt5bq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還是要看對錯,如果肇事者讓對方受傷就不只有民事責任這麼單純

    • @toyotajap
      @toyotajap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NO-zt5bq 車禍受傷刑事上算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只有6個月。都10個月了,對方想告也告不成。

    • @魏清陽
      @魏清陽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就讓律師吧!客觀聽起來對方有點想敲竹槓。

  • @鍾鎮州-b8k
    @鍾鎮州-b8k Місяць тому +77

    無賴!
    不用怕!
    錄音檔交給法院審理!
    車禍時都有報案處理,最好的證據!

  • @apaoliu
    @apaoli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42

    民事訴訟沒什麼大不了的,就看責任比例而已,他們提告也是他們的權利,能不能勝訴又是另一回事。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 @shooru0622
      @shooru0622 Місяць тому +26

      沒錯,按責任比例,不用和他們多說一句話,公家認証該多少就多少,他干嘛不十年後來問

    • @陳哲祥-c3b
      @陳哲祥-c3b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現在撞到人心態真的很惡劣

    • @WHV2019
      @WHV2019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隔這麼久,怎麼知道是誰撞壞的?這有什麼好哭的?走調解委員會正常。而且怎麼可能當初沒簽和解?

    • @henrydu4278
      @henrydu4278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 @王小二-n5q
      @王小二-n5q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天天造谣大陆跪舔台湾人,踢到铁板,这个女的确实不值得同情,每天台湾好棒棒,为了搏一点流量也是很拼,现在终于装不下去了

  • @94kkk91
    @94kkk9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73

    如妳所言屬實,那就不用再花錢找律師了。對方既然在10個月前調解時已表明車未有損壞,就沒理由在過這麼久後又來盧。不用擔心,只要把能證明當時狀況的證據出庭說明就沒事了!

    • @偉吉陳
      @偉吉陳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10個月後要求賠償詐欺😂

    • @miketseng1164
      @miketseng11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偉吉陳 對喔!也不排除是詐騙集團的

    • @家有三隻狗
      @家有三隻狗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偉吉陳
      車禍有分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刑事須在半年內
      民事須在2年內
      所以對方有權利走民事訴訟,不過也必須備好當時的車損證據

    • @郭彥呈-j8l
      @郭彥呈-j8l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她這應該有調解,但沒完成吧,有完成應該雙方會寫合解書,甚至內容上應該要會寫雙方放棄刑事訴訟權及民事請求權

    • @lyu8299
      @lyu8299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郭彥呈-j8l提醒一下放棄刑事訴訟權其實是無效的喔,只是能拿來當證據證明而已

  • @glorialiu1926
    @glorialiu192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72

    車是不是你撞壞的,不是口頭說是就是,這位表哥明顯是拿不出證據,又要你們負擔維修費用,所以用這種無賴的方式處理,還口出惡言,反正一切照法律規定走,拿不出證據證明車損是你造成的,你就沒有責任,民事訴訟本來就是隨便都可以告,但不一定能告贏,除非他們還收買法官,但是你們必須盡可能提供一切證明,特別是對方的惡意態度,可以增加你們主張的合理性,花錢請律師還是有些好處的,律師比較知道怎麼去主張委託人的權益,還有你們要小心對方告輸的話可能會找你們麻煩,現在8+9越來越多,搞太僵把自己的生活也毀了就太不值得了

    • @candyhu7595
      @candyhu759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這種無賴真的是太可惡了⋯⋯當下車子有沒有壞也是要當時警察跟保險公司都會處理的問題!像這樣已經好幾個月了,怎麼可能再來要求賠償!太不要臉了!真的是台灣的人渣⋯⋯

  • @BeKaiLin
    @BeKaiLin Місяць тому +32

    有的人真的很壞, 你不是唯一遇到這種狀況的, 加油祝一切順利

  • @piepie701120
    @piepie701120 Місяць тому +57

    以我被告的經驗,你自己“一定“要提告他,在精神上跟言語上對你的傷害賠償,行得正,你的證據夠,不用怕他。
    我當年也是一個人污告我,他一張嘴亂告,我就要陪他跑法院,最後我自己也提告他,最後他輸了,讓他賠了錢給我。只要你證據足夠不要怕,吿回去,一事算一事,車禍的是車禍的,後面言語傷害是言語的。

  • @hackaniceday
    @hackaniceday Місяць тому +58

    先跟給你一個心理建設,「訴訟」是每一位國民的權利,任何人只要覺得權益受損,就可以提起訴訟。所以收到法院的傳票,其實並不是什麼大事情。許多人會覺得慌亂是因為他們以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但事實上並不是。提告是對方的權益,但成不成是法院判定的,其實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靜下心來開始頓準備訴訟需要的資料。蒐集好所有的證據,事先想好對方會怎麼攻擊你,然後準備所有應對的證據。從你有錄音的這件事情來看,我相信你已經準備得夠充分的,只是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文件。沒錯,跑法院這件事情是很煩的,但相信我,只要跑過一次,你以後終身就免疫了,你就不會認為這是個什麼事了。
    你要可以在過程中清楚地表達幾件事情:
    1. 一般車禍再談賠償的時候,都會有保險的資源介入處理,所以大多數的人都會希望在處理車禍的責任歸咎時,就將相關的賠償一次說清楚。這種已經過了10個月才提出的賠償請求,顯然不合理。
    2. 因為事隔10個月對方才提起賠償,這非常不符合一般社會理解的常識。所以我本有權力要求對方提供證據,證明車子在當時是因為那場車禍壞的。
    建議你從知道要走法律程序起,就不要花心思跟他講話,遇到這種番癲的,真的不要浪費自己的時間跟他交鋒,因為事情已經是法官說了算而不是他,你不需要再接他的電話,也不需要再跟他有任何交流。如果他還一直試圖聯絡你,記得表明「因為已經走法律程序了,一切交給司法處理,不希望在接到你的訊息和打擾」,如果對方依然透過電話或訊息騷擾你,就蒐集訊息並使用「跟騷法」制他。
    如果對方一直都沒有提出合理的證據,只是一直鬼打牆說要你賠償,我建議你不要和解,因為也許他其實根本沒有證據,只是想透過調解讓你覺得很煩乾脆付錢。
    你現在要做的事情不是跟他來回拉扯,而是去找法律諮詢資源。你可以使用各縣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預約時段後問律師改怎麼處理。若不好預約,可以詢問立委或議員辦公室服務處,許多服務處也都會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不一定是要你的選區才行。大多數的服務處都會願意提供這種服務。我會建議你優先找議員或立委的辦公室,原因是縣市政府的法律諮詢通常名額很少,而且每人只有 15~20 分鐘。當然也可以花錢找律師。
    法律系統是一個很講究「文件、證據」的地方。像他指控你當時沒接電話很惡劣這種叫做「個人觀感」,「個人觀感」對法律來說是沒什麼用處的。反而是你清楚地錄下他說「是你活該」,這個才叫做「證據」。所以你先好好靜下心來,去尋求法律諮詢的資源,我相信妳跟律師談過後,就會比較安心了。
    高雄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資訊
    fr6c.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9C83D7AB86C63720&sms=2B8696FD6EFF6BD4&s=4FE1FCE71F63249D
    辦理機關:高雄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07-3368333#3686)。
    洽詢電話:
    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服務電話:07-3368333#3686或1999) 。
    鳳山區公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服務電話:07-7422111-220) 。
    岡山區公所(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3號;服務電話:07-6214193-238) 。
    旗山區公所(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服務電話:07-6616100-216)。
    高雄市新住民會館(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6號;服務電話:07-2351785)。
    服務時間(每時段受理諮詢人數為9人):
    四維行政中心:每週一至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
    鳳山區公所(3F):每週一至五 下午14:00-17:00 。
    岡山區公所:週一、週三、週五 下午14:00-17:00 。
    旗山區公所:週二、週五 下午14:00-17:00。
    高雄市新住民會館:每月最後一個週六上午10:00-12:00,採預約制。

    • @Eunice-r7u
      @Eunice-r7u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

    • @家榮杞
      @家榮杞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問題是法院要厝足功課~對的事情說錯就沒了,而且法庭也很形式化庭上只問他想知道的

    • @小羽-s3i
      @小羽-s3i Місяць тому

      那個男人要鬧大,請去找當地議員處理,白議員或劉世芳院長那都有免費服務處,,這個人不能原諒

  • @andy97109
    @andy97109 Місяць тому +149

    調解結果等同法院判決,別怕 沒事的
    你一定要堅持:調解結果跟法院判決是相同效力,開庭要把調解書帶去

    • @kuohsiungchiu9641
      @kuohsiungchiu9641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就是調解不成,オ進入司法程序,依我初步了解,對方還要賠Alisa錢,雖然有領了強制險,對方若想主張賠償,可試試看。

    • @HeNiuQ-yy2mq
      @HeNiuQ-yy2mq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如果不放心,各鄉鎮區公所都設有免費律師諮詢,讓心裡有些定見。這種一般普通車針對車禍車損討修車費民事部分,一般算很小的事,只會在法院簡易庭解決其問題。調解成立書內應該有一項雙方其他權利請求放棄。對方不管對或錯,是有提告的權利,如果非本人出面告你,首先要確認他是否有受託文件,避免被他人騙了。

  • @張豈茂-i5w
    @張豈茂-i5w Місяць тому +38

    直接交給律師處理方式最完美⋯支持妳和您老公⋯⋯加油不用怕台灣是講法律證據社會~

    • @kuohsiungchiu9641
      @kuohsiungchiu9641 Місяць тому

      @@張豈茂-i5w 律師一審起碼6、7萬元,此種小事,僅財損而已,不用請律師吧!

  • @TLC_SC
    @TLC_SC Місяць тому +88

    1. 車禍當下是否有請警察,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2. 和解時是否有寫 和解契約,契約內有明確寫[車禍撤告、不告條款]
    3. 對方如果提告,你需準備當時的醫院就診紀錄、和解資料、跟對方的電話錄音等相關資料
    4. 也可詢問相關律師,看是否反告對方 過失傷害罪、誣告罪,再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dolphan1976
      @dolphan1976 Місяць тому

      過失傷害罪追訴期只有半年...對方擺明就是欺負善良的莎莎...事件發生當時就應該積極尋求成立調解書....現在只能收集自身受傷的相關資料..一併求償..
      對方說莎莎活該..就錯失法律追訴時效跟沒有當時辦理和解這一點..只能說...確實是疏忽了..

    • @跳跳-r8v
      @跳跳-r8v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過失傷害應該告不了 期限過了 不然就是和解簽了 最多可以反告誣告 跟公然汙辱

  • @黑胡椒豬排
    @黑胡椒豬排 Місяць тому +44

    遇到台灣鯛,這時對方兩年內求償民事很好啊,如果當時對方只賠強制,或是當時沒有陪夠,那這時你也可以同樣跟對方求償民事損失(強制賠的不足的部分、精神損失,工作損失,當初沒有計算到的損失),之後責任比例換算,互相抵消後誰陪誰就不一定了~對方沒搞清楚就這樣提出民事,有利的可不一定是對方.
    另外,對方提告時你收到的通知單自然是對方的提出"理由"(但理由不一定是真實,之後法院也會審理),所以沒必要因此難過.
    另外只是小貨車尾門損傷,就算要賠也不多.
    請律師之前可以先選擇付費向律師諮詢,之後再決定是否需要請律師.金額不高的話也可以單純請律師寫訴狀就好(金額很高的求償或賠償案才有請律師的必要,畢竟一個審期律師費就要好幾萬)
    對了,這種小民事告訴,法院有可能一開始就會先請雙方和解(走調解),如果走不下去才會由司法判決.同時這種訴無關人命的民事訟可以申請簡易判決(一審就結束)

  • @張政中
    @張政中 Місяць тому +60

    當初你應確認對方有沒有過失,先告他過失傷害,他就會乖乖配合調解,也沒今天的事情。

    • @張夙梓
      @張夙梓 Місяць тому +20

      覺得對方就是在等半年刑事過了,才來提民事部分

    • @韋勒斯拉納-l7m
      @韋勒斯拉納-l7m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還是有聰明人,
      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過失只有半年,
      車禍有受傷麻煩先告過失傷害,
      告完我們再來談其它的

  • @stevensung0524
    @stevensung0524 Місяць тому +67

    絕對要請我最愛的莎公告死他,先說我不是意氣用事,而是今天對方很顯讓想仗著莎莎不是臺灣人,想說莎莎一定也不懂臺灣的全部法律,會想要草草了事的心態這樣嚇唬逼迫莎莎付錢,但今天很明憲對方在錄音中已有傷人話語(活該...)這就能提出告訴了,重點是,這種人要給他教訓,如果草草了事,今天他就覺得這樣做都能成功,反而未來可能有更多人因此被對方恐嚇,要給對方一個教訓才行

  • @hange888
    @hange88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我有朋友遇到過這種很會凹的人甚至口無遮攔,其實調委會通常都是調解不成的,直接請律師幫忙走法院,除了妳們比較省心之外,也讓對方覺得妳們是認真的、不是好說話的!心理的創傷記得可去看身心科,另有此紀錄,應 也可跟對方請求精神賠償…總之,對付這種人就是硬起來,交給專業人士來幫忙處理!
    別擔心,台灣還是有法治的國家!加油喔👏

  • @alexchang0325
    @alexchang032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4

    建議你反告對方誣告及恐嚇勒索...一定可以要到一筆合理的精神賠償金!

  • @張寶樹-d8d
    @張寶樹-d8d Місяць тому +38

    😂這是民事訴訟非刑事案件上法院時具實說明就好要求交警作證。

  • @Kanxieryi
    @Kanxieryi Місяць тому +63

    先不要失望,這是法治的社會,那就依章辦事就好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別灰心,加油!
    要往前走就對了,千萬記得要正向,心存正念。
    還有,這件事情別在網上說了,法庭的攻防不要讓對方掌握。加油!!!

    • @袁振俠
      @袁振俠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法治?最好有100%的公平正義!

    • @陳哲祥-c3b
      @陳哲祥-c3b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因為是綠共黨派利益

    • @IronHrose
      @IronHrose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法治社會是拿來保護壞人的 我4月多被撞 我無肇責 調解後 對方不履行契約 我上法院提告 他們說 調解書是沒有法律效力 我不能提告

    • @shetbuzhou2143
      @shetbuzhou214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你說的都對,只是。。。有時候一個人碰到問題,不知所措時,最直接想到的,就是平時所用的(事、物)。。。這位女主角在(慌亂,求助無門)之下,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平時她所用的(平臺)來求助~!!

    • @bbr67890
      @bbr67890 Місяць тому

      @@陳哲祥-c3b 乞丐党最爱舔共亲共,还搭飞机特别去北京舔,你把党妈比做绿色,你在乳华吗?

  • @楊雅琪-m9x
    @楊雅琪-m9x Місяць тому +21

    一句話
    先走調節
    再走法院
    在台灣千萬不能作偽證
    還有不可以大小聲
    必須冷靜
    如果對方一直用電話騷擾
    你可以反告對方用電話威脅

  • @chienc7702
    @chienc770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1、車禍損害要看肇責比,不是要求多少就賠多少,而且又過10個月才提出,證據力相對薄弱。感覺對方是看刑事追溯期半年沒動靜過期了,才要求賠償,只能說當然沒提告是你們太仁慈了。
    2、他向妳求償,妳也可以跟他求償,不只車損還有妳受傷的部分,而且還可以跟對方要求精神賠償(要提出受傷造成妳生活上哪些不便,醫療復健上有哪些痛苦,越鉅細彌遺越好,這就像流量變現的概念一樣,怎麼將精神損失換成金錢賠償)
    3、我也認為交給律師處理是最好的方式,雖然律師費不便宜,但有時爭的就是那一口氣,忍無可忍無需再忍,有些人妳不反制會讓對方更得寸進尺。

  • @張政中
    @張政中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3

    損害賠償算民事,不用緊張也不用請律師,自己寫一份答辯狀給法官就行,說明狀況。

    • @秋本まさひろ
      @秋本まさひろ Місяць тому

      律師呢....

    • @kuohsiungchiu9641
      @kuohsiungchiu9641 Місяць тому

      @@秋本まさひろ 自己到法院收發處,買一份聲請狀,自己寫即可,寫完在收發處遞狀即可。

    • @NO-zt5bq
      @NO-zt5bq Місяць тому

      @@秋本まさひろ 如果你責任較輕,對方較重,你也不用請律師,律師出一次庭行情價就6~8萬左右,一個小車禍如果真的請律師少說要開二次庭,除非是重大車禍,有人受重傷,雙方賠償金談不攏,意見分歧沒共識,才會考慮請律師吧

    • @rickchen4815
      @rickchen48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這個時候要反告,對方只要有一點點損失,莎莎都得賠,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反告,法官會依雙方的過失成數、損失成數來判賠。

  • @toyotajap
    @toyotajap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以前在法院上班,天天開庭,上法院沒你想的嚴重,尤其只是民事事件。
    若你覺得自己有理,就直接跟他跑法院,請他拿出證據,法官不是笨蛋,沒那麼好呼弄。
    台灣有法律協助服務,可以找法扶基金會,不然各法院也有法律諮詢窗口,其實很多案件不用再花錢找律師。

  • @蘇正堃-c2w
    @蘇正堃-c2w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還有一個方法,免費的,可以去找妳區域的議員,請求協助處理,議員的助理對車禍處理都很有經驗,也會幫忙妳的,沒事的請放心。

  • @張鳳珊-y1w
    @張鳳珊-y1w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要怕,加油,別傷心

  • @十三少-q3u
    @十三少-q3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2

    不用請律所,自己有什麼說什麼,由法院裁定
    車子有折舊費用,也不用全賠
    當時就可以告業務過失傷害,最少可以刑事法逼民事法和解
    都調解過,就以調解成立書判決,沒調解成立,當時調解文案是什麼問題而始調解不成立,都會記載事項,不能說車禍時沒事,一年後人死才要開始起訴人
    車門關不上,當時修車廠就要註明,而且法院也只認第一張修車公單,不可以事后找事

  • @FJ-Zhiliang
    @FJ-Zhilia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健康平安最重要,復健一定要做!

  • @marklu6330
    @marklu6330 Місяць тому +55

    先冷靜應對 別跟對方大小聲或說些情緒的話. 我看其他陸配的頻道, 陸配的娘家是"海基會" ,一切問題包括法律諮詢都可以請求協助.請盡量別製作影片來公審,因為處理事情是要圓滿.別去挑怒對方.即使妳日後不用賠賞. 但是妳在明 他們在暗...妳還有可愛的女兒, 一切盡量低調處理較好. 能用錢處理的事情都是小事.記住 去請求海基會處理.

  • @ling4658
    @ling4658 28 днів тому +1

    第一:車禍當下,你在半年內有權力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這是刑事。
    第二:你的車子有保險,一個強制險,一個第三人責任險。發生車禍當下你的保險可以賠他。
    第三:車禍當下會有警察到現場勘驗,拍照,做筆錄。對方車子有問題,要跟車禍當下撞擊的部位要吻合,不能之後在別的地方出的問題套過來你頭上用。台灣人很喜歡在發生車禍時,要你賠償他之前車子舊有的問題,等於藉由你的這場車禍,給他車子做大保養。你的對造人就是把這10個月中發生的問題轉嫁到你身上,要你賠償。
    1.如果你有保險,請保險直接賠償他,強制險賠人,第三責任險賠車損。
    2.你當時去調解委員會沒寫和解書吧??? 所以他會告你。告你民事,那沒事!去法院爭執,討價還價。告你刑事,都過半年了不可能。
    3.老公不能幫你處理嗎?? 至少他知道流程怎麼走,包含保險那些的。
    4.如果你沒有保險賠對方,那就只能去法院開庭據理力爭。要求對方拿出維修紀錄,照理車子有問題,維修單必須是車禍當下的時間,10個月後的維修單據,法官也不會理的。民事庭只要你能說出合理的理由,法官不會亂斷案。
    5. 你有骨折,你可以提告對方,然後要求對方賠償你醫藥費和車損。
    以後再發生車禍,或是家人車禍。
    1. 保險必須要買到第三人責任險。這樣就不用你掏腰包賠錢。
    2. 請警察來勘驗、拍照、調監視畫面,做筆錄。
    3. 人有受傷,半年內一定要提告刑事的過失傷害罪,這是保命符,告了對方絕對不拿翹。等和解完再去撤告。提告有2種,一種請警察幫你函送法院,一種你自己去法院遞狀。

  • @rock62888
    @rock62888 Місяць тому +88

    他表哥不是當事人,他沒發言權

  • @星火-z1d
    @星火-z1d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一搬人不會這麼做,和解就和解,對方就是想敲詐,應該也不是普通人

  • @RyoSakai-c7o
    @RyoSakai-c7o Місяць тому +64

    交給法院處理吧,從沒聽說10個月後才在處理財損的,事情發生的當下就該去估價了
    你若干年後若仙去了,要不要告他是殺人兇手

    • @oldwangx
      @oldwangx Місяць тому

      半年內沒告刑事,之後就很難提告了

    • @as721220
      @as721220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民事追訴期是2年、刑事的過失傷害是6個月追訴期。

    • @matthewlee1796
      @matthewlee1796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車禍當下要拍照跟估價,拖這麼久怎麼知道是不是在其他地方撞的
      我一個員工騎機車擦撞違規路人,當下送醫院醫生跟病人都檢查過沒事,現在四個月過後說要告傷害,現在也是走法院,保險聽到整個傻眼😂

    • @亞特斯
      @亞特斯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10個月車子可以撞好幾萬人,每一個人都可以告車損這不就發財了

    • @rickchen4815
      @rickchen48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他就是怕莎莎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所以拖過6個月,然後再反告毀損民事求償

  • @貝子成
    @貝子成 Місяць тому +23

    莎莎 不要哭哭啦
    妳老公看了一定會很心疼的
    😮😮😮😮😮😢

  • @alankwl6397
    @alankwl63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當做是上法律課,對方不見得有利,因為他要上班,不要怕,妳是最後贏家。

  • @馬正-h4s
    @馬正-h4s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出車禍一定要先報警,請警察來處理,警察會按照現場做記錄,警察處理完會找雙方到派出所寫筆錄,並且會勸說雙方和解,和解書內容一定要看清楚,簽字前要趕快找有法律背景的朋友或親人諮詢,妳至少要趕快找妳先生,不要獨自面對,至少妳先生是台灣人,有他的社會關係可以幫助妳,如果對方不肯和解,那就走法律途徑,調解或上法院都可以;既然走到法律途徑,你根本不要私下跟他聯絡,跟他囉嗦,大家上法院說清楚。調解庭是可以申請改期的,不能不理會,會讓法院以為妳不積極處理

  • @Lilacukc
    @Lilacukc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加油!感謝分享上傳

  • @richard8216
    @richard82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沙沙不用擔心,這位表哥是在訛詐,只要車禍時有做筆錄就可以調資料,有鑑定委員會負責判斷車禍雙方責任比例,要負責車輛維修費用也是依責任比例出。
    他十個月後才提告明顯有問題,要告讓他告,官司他又不一定會贏,台灣法官不會因為你是新住民而做對你不利判決。
    自己別慌張,先把事情經過整理清楚記錄起來,到時出庭記得如實陳述就好,要是法官問了你不知道的東西就回答不清楚。
    這場官司對方想一定贏,還得證明他車子損壞是因為十個月前車禍,我是很好奇他如何提證據,你只是要花些時間跑法院而已。

  • @linjason
    @linjaso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

    各縣市政府都有免費的法扶律師提供詢答服務。而且非當事人以法律代理人的詢問都可以提出協助,不過網友說的對你和律師的對談結果,數個月後提出損失賠償的部分都可以請教律師還有包括車輛的折舊需參照賠償基準。不用想那麼多 你不用想以前復健跟受傷的辛苦 只要提出我們的法律上的責任與拒絕賠償的理由。另外不用傷心難過就當作遇到酸民而已

  • @huangjacqueline9581
    @huangjacqueline958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把證據都準備好,去愛河旁邊的高雄地院一樓裡面的法律諮詢處諮詢他們會教你怎麼寫答辯狀,不用擔心! 現在的法院很親民的

  • @b5c2b5c72
    @b5c2b5c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90

    沒事的 法院會駁回此起訴,因為調解成功具有法院判決效力

    • @miketseng1164
      @miketseng11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對方可能直接去法院提告的,起訴書是法院寄的吧

    • @b5c2b5c72
      @b5c2b5c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miketseng1164 所以可以將調解成功的回覆法院,調解成功時公文也會同時送到法院,所以法官就會駁回對方了

    • @michaelyu8153
      @michaelyu8153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正確

    • @lyu8299
      @lyu8299 Місяць тому

      聽上去調解當時並沒有成立喔

    • @miketseng1164
      @miketseng11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lyu8299 那也就是調解沒成功囉?我有點好奇,最近常看到莎莎PO其他視頻,法院的事好像沒了?

  • @吃飯仙人
    @吃飯仙人 Місяць тому

    開頭看到莎莎難過到哭出來我就很憤怒,台灣就是這麼多有這種人,難怪交通什麼的,一直都只能原地踏步

  • @yun_long-k5w
    @yun_long-k5w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車禍案件最多是責任賠償比率分擔。最好各讓一步調解,較少訴諸交通法庭。
    可洽海基會、移民署或各縣市政府新住民法律諮詢服務單位,協助釐清爭議。
    若確認對方有過失責任,記得錄影、音存證,必要時求助海基會等法務單位。

  • @ytuser497
    @ytuser4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Alisa 加油!雖然內心會有很多委屈,但要相信台灣的司法,不要害怕,用愛勇敢將每一個環節與證據整理好,一步一腳印的去解開每一個環節,有老公陪伴在身邊一定可以攜手渡過難關。

  • @欽-e2c
    @欽-e2c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

    車禍就是如此,但妳受傷人沒有再6個月內處理和解,所以對方不怕了,因為六個月內受傷是可以提刑事訴訟。
    對方10個月才提,很大原因我猜測是確定沒有刑事提告。才不怕了。
    其實看肇事責任,再來處理。調解會只是一個見證而已。
    他車子要在事故後近期內檢測壞,否則可以直接法院要求證明文件,體諒可以接受,但證明要有。否則你可以拒絕理賠。
    至於妳受傷醫藥費,工作損失,生活損失,都可以檢附文件法院求償。
    請律師是可以協助解決,但律師費用可能就自己要吸收,也可以部份附在精神賠償金額補償律師費用。
    和平情緒處理就好。加油,有問題可以私我簡單教你

  • @xx1738
    @xx173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加油~別害怕~都有紀錄器跟街頭攝影機~沒事的

  • @chrischang4989
    @chrischang4989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我懷疑他找來嗆你的人不是他表哥,而是專業的車禍糾紛黃牛黑道。千萬別心軟怕事,就該告回去,用對方的魔法對付他。

  • @7_ounce
    @7_ounce Місяць тому

    加油,關關難過關關過,會沒事的💪

  • @kchi3350
    @kchi3350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這時候妳應該請妳先生出聲才對 就是看妳是女性好欺負 別讓他覺得這件事只有妳自己一個人在處理(給點小建議而已 僅供參考)

  • @蕭民祥
    @蕭民祥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加油!不用為他三言兩語給嚇到,一切走法律途徑,他雖然不是當事人但他所說的一切都能作為呈堂共證,加油。

  • @qs6482000
    @qs64820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車禍事故發生 刑事告訴是半年期限 . 民事求償是兩年期限 . 一般事故處理流程 都會先到當地調委會 調解 和解 . 調解不成才會到法院提告 . 如果有簽和解書 就不能在後續要求賠償

  • @annasu8557
    @annasu8557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這種人很多,我遇到。因為他不甘心輸,又好面子。自尊心又高。還最近很缺錢,真是浪費司法資源。這種人對女性就是不尊重,愛搞雙標,自己可以,別人就不行。根本就是過度感過剩,真是十分討厭這種人。根本就是看你是大陸人不太懂台灣的法律所以對你欺壓。建議你最好如果有認識的台灣朋友可以陪同你一起出庭,免得被對方抓到你不懂台灣的漏洞而要你付更多錢。是非黑白顛倒,如果他偽造證據,可以告他誣告,台灣法律是被判7年,他如果在公眾場合辱罵你:你可以告他公然侮辱,你如果找到他臉書,他如果把這事寫在網上而!而不符合事實的話,你可以告他誹謗和妨害名譽

  • @豪豪-z6h
    @豪豪-z6h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哭不哭 看了好心疼😞

  • @xoxooxoox
    @xoxooxoox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其實民事不用怕,前面也不用請律師,如果當初調解過後有簽和解書,確定車子沒事,直接把證據給法官就好
    另外如果真的後面有去檢查,那要對方提供車禍到檢查前車子行車紀錄,不然怎麼證明,是你弄得?
    沒有法官也不可能判他贏,所以別擔心,告人事基本人權,但是不是告的人就會贏
    要有證據證明,沒證據誰理你

  • @fylee100
    @fylee1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贊成你的見解 網上的粉絲 做你的後盾

  • @謝元章-u6q
    @謝元章-u6q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別怕 之前的調解有留下紀錄 法院一定會公平審判的 (帶上調解書 錄音等等)

  • @小祥-z8x
    @小祥-z8x Місяць тому

    記得您沒事就要告回去哦,,加油

  • @趙國軍-n7w
    @趙國軍-n7w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妳可以將剛剛對話跟調解書內容跟法官陳述,如果是他不積極處理,反而誣告妳,那妳可以反告他誣告,可以向他求償妨害名譽損失跟二次精神損失,如果妳請律師的話也可以請求律師費等等很多費用求償,前題一切如妳所說,建議妳先到縣市政府的免費法服去諮詢,或是有律師朋友問問,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反過來告死他,誣告跟精神賠償上限無限大,法官心理裁量權非常大,妳可以往他故意想利用司法來提高賠償金額跟其他賠償,浪費司法資源,明明在調解時已經談好,為何他又提出告訴,妳車如果有保險,妳也可以在庭上說明我有保險我出險就好為何要逃避賠償,一切都不合常理,如果真如妳所說的妳將利用這次官司大賺一筆,肥羊送上門就好好宰,台灣有一種律師可以不用律師費,是專宰肥羊的,他會拿八九成賠償費當佣金的。

  • @安逸-s4h
    @安逸-s4h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這個很好處理,對方就是要找麻煩,沒什麼好怕的,除了打官司還可以要對方賠錢!!

  • @LC-vn6rs
    @LC-vn6rs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在台灣上法院,妳只要注意一點就是法官沒有問妳時,即使對方說的事妳認為他撒謊,妳也不可以開口!
    法官是看事實證據,所以在法庭只要誠實面對;保證妳沒事。

  • @林-j5m
    @林-j5m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車損求償屬民事訴訟,2年內對方均可提告,所以10個月屬正常

  • @鄭立偉-d8j
    @鄭立偉-d8j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人,過了10個月還敢要賠償,加油,不要輕易妥協

  • @TWDaBangTree
    @TWDaBangTree Місяць тому

    在台灣走民事訴訟是很常見的事情,妳有當初調解委員會簽名的文件就可以了,不用擔心啦

  • @張豈茂-i5w
    @張豈茂-i5w Місяць тому +21

    民事訴訟是最低民事訴訟案件只需要妳拿出錄音給檢查官或律師⋯⋯就ok

  • @m1230072010
    @m123007201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有的人就是這樣,說到調解、說到報警就大驚小怪,也不知道是在怕什麼,所以說遇到車禍一定要警察局備案確認和解才算告一個段落,預防這種事後咬人牽拖的狀況,如果是遇到年輕人或長輩也是一樣,因為通常是事後他們的家人回出來告肇事逃逸😮‍💨,當然沒經驗的一定會很緊張,所以盡量試著跟對方安撫備案是保護雙方權益,不會被抓去關。

  • @白羽-q8o
    @白羽-q8o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寧願上法院也不賠', 寫在訴訟公文裏, 那對方真的是太嫩.
    你可以跟他打官司, 准贏. 看得出來, 告你的那個人妥妥的是個傻子
    放心大膽的打

  • @昌政賴
    @昌政賴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車禍糾紛在台灣其實很常見,如果沒錯上法院也沒差,不用便宜他,畢竟什麼人都有,不用傷心

  • @文品堯-o1n
    @文品堯-o1n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對方表哥應該是學法律的,你看看訴訟狀上有律師的名子嗎?沒有的話就事自訴狀。車禍發生時有警察到場,你也經過調解,錄音等等,都能提出相當夠力的證據,不用請律師了,律師費起跳都5萬以上。所以自己出庭吧!!加加油!!在來在對方身體出現嚴重骨折傷害時,對方還能說出活該這樣的話,我相信民庭法官聽了後一定會對對方的行為不滿,所以你的贏面很大!!

  • @ryang2255
    @ryang22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機車要騎就要買保險 第三人任易險跟駕駛人險 陪對方財損跟體傷 而且也都可以委託保險公司出面 妳因該是沒保 才會被對方告 有保險就直接交由保險處理

  • @seanay4645
    @seanay464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莎莎常念南無觀世音菩薩,可以保佑行車平安,對於人事糾紛,也會保佑順利化解。
    心誠則靈,心善則吉。

  • @leeshyancheng
    @leeshyanche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刑事是半年,當初你心存善念沒有去提刑事過失傷害,交檢察官處理算他好運, 民事是兩年(在哪邊嗆說不懂台灣法律的人我還想笑他哩),但民事只要去法院服務填個單子繳個手續費就可以了,你估一下醫藥費及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金額(精神損失也估一下)也給他告下去,我相信比修車貴不知多少倍,一定要提,不知怎麼填的話法院櫃台都可以問,會有調節庭但可以不接受和解,

  • @wolf0923
    @wolf092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這種事很多千萬不要承認,因為對方知道進入調解委員會不一定會得到賠償或賠很少,所以硬要逼你口頭承認,有些想息事寧人的就會直接賠但反而被獅子大開口~
    朋友有過經驗,這種有時硬要賠償不和解反而會惹火法官,如調解時對方有說車沒有損傷,只要證據都給法官通常會判免賠或金額很少~

  • @monon630
    @monon630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莎莎我跟你講,找律師是沒必要的,律師出場一次基本費用五萬塊,寫一張訴訟單五千塊,走調解也不一定會判你賠償,對方是車子,你是機車,你受傷那麼嚴重,其實對方肇事比較大。
    我有個朋友正常的開車在路上,倒霉遇到一個單親媽媽騎車暈倒,撞到她的車子受傷,最後還判她賠償對方好幾萬,不要擔心啦,也不要怕。

    • @wei2229
      @wei2229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我爸開車遇到有一個阿桑騎機車從我爸的車屁股撞下去, 人沒受傷,保險公司居然陪了對方18萬!真的很扯

    • @李白-u4k4u
      @李白-u4k4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wei2229如果對方有開刀,賠個幾十萬是有可能的,因為賠償還要負責對方術後的復健、藥物等費用

  • @曹代武-h1e
    @曹代武-h1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妳不是說台灣人很善良,很友善,很熱情,這下妳知道真相了吧~😅😅😅

  • @王佑瑜-v9s
    @王佑瑜-v9s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有證據錄音對妳官司贏面很大

  • @時孝文-k7k
    @時孝文-k7k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發生事情,一定要報警不要私了,我以前也是對方逆向單行道,撞壞我的摩托車,我的手把刺穿她的汽車輪胎,她說要賠償修車,她就先回家(應該是附近居民) 換她的父親來,馬上轉口供,說我撞他的車,後來同事和員警都來,因為沒有事發報警,只能已現場處理,千萬不要相信人,還是要報警處理,就算錯的是妳,防止以後再找麻煩

  • @劉建宏-b3z
    @劉建宏-b3z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有些人為了拿到高額賠償甚至請車行亂估,自己曾經的擦傷可能整片門都要估換

    • @ddgs808
      @ddgs808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我的車禍 機車不是當事人的 是他兒子的 結果法院判我免賠

  • @jamescheng9539
    @jamescheng9539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分幾個案子, 請律師處理
    1. 活該的部分, 請律師看有沒有法條可告
    2. 車禍的部分, 另一個案子
    3. 節目上 不要再提案子,除非律師說可以
    4,不管自己能不能處理, 都請律師處理
    5. 不要再跟對方講什麼道理,要講什麼到法庭講,或由律師同意下才可跟對方溝通(一定要錄音存證)
    6.對方是公司車, 可能會有相關的業務過失,找律師看看能不能加告一案
    7.如果對方是誣告,另案,還可以加告個誣告罪
    8. 如果 沒有認識或熟悉的律師, 可以找陸委會或是海基會協助, 他們那很多律師, 可以提供諮詢跟緊急處理, 別忘了這兩單位是 中國配偶的娘家跟後盾
    最後,千萬不要怕提告,一定要找律師,一案一告
    如果可以的話,一定告刑事, 刑事加民事, 不用怕, 台灣是法治的社會, 讓對方到法庭去跟法官說

  • @ViccckyChen
    @ViccckyChen Місяць тому +21

    把車禍當時和調解過程的所有資料整理好,直接去高雄地檢署提誣告訴訟吧!

  • @TyronHo
    @TyronHo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你是對的,要賠償一定要去調解或警局,區公所調解如兩造都OK,會畫押簽名然後送法院公證,後續就不能再起訴,要賠OK,就去調解委員會。

  • @chirshouse.4480
    @chirshouse.4480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其實我認為對方是等你無法以刑逼民之後,才提出來民事,以現在來說簡單處理就請個律師討論,然後把你這邊財損清單也整理清清楚,不要怕跑法院或者是調解,這也是一個經驗。

  • @北七林-x7s
    @北七林-x7s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遇上這種人蓄意找事情,直接委任律師去處理,不必直接跟對方溝通!😩😩

  • @kuohsiungchiu9641
    @kuohsiungchiu9641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Alisa,不用怕,妳要主張對方賠償,除了醫療費,看䕶費,不能工作所得損失,及精神慰撫金,都要向對方求償,對方是認為妳不知法律,吃定妳,不用哭,這事容易解決。

  • @森澤-r8h
    @森澤-r8h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走法院程序是最正確的,台灣還有一項民事賠償就是,跑法院,一般都不會賠償多少錢,

  • @Jason-bd4ub
    @Jason-bd4ub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

    民事而已不用怕
    這種人就是要敲詐而已
    他的目的是要你直接把錢給他
    走鑑定也是要判比例
    問題是鑑定也要花錢
    如果他很有把握0肇事責任
    就不用一直來盧你
    等時間到法院判就好

  • @Pilife
    @Pilif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絕對要奉陪到底!這種人需要得到教訓!

  • @謝禮安-i4w
    @謝禮安-i4w Місяць тому +17

    莎莎安安覺得這個人是不是擺明想敲詐你呀

  • @jchen1011
    @jchen101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1. 不要抗拒或害怕進法院,沒什麼大不了,當成一種學習人生經驗 2. 最糟的情況也是賠錢而已 3. 去警局告對方傷害(不要害怕,他可以告你,你也可以告他,法院很少有判定單方全責,你也可以就機車損毀請對方賠償,除非你被鑑定全責) 4. 市政府有公設律師可供質詢,應該是沒有到要請律師的程度 5. 問你們里長看有沒有調解的經驗,沒有請他推薦有調解經驗的人,你非常需要這種人

  • @吳孟唐-q3e
    @吳孟唐-q3e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告到法院,一般都會受理,起訴理由也會照告發者的原由去填寫。一般來說,妳走過調解委員會和交通隊消案這件事情就翻篇了。如果還不放心,妳可以到議員或立委服務處,在某段時間會有免費法律質詢。

  • @KK-.-
    @KK-.-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1:31 車禍當下就應該送車廠檢修 過了要求就無法佐證資料

  • @maggie198333
    @maggie19833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非做法律這行的網友給建議都不用負責的,我最好的建議就是找專業律師諮詢。希望你身體和心理健康都能好好康復。

  • @黃瑞-k2u
    @黃瑞-k2u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要訛錢。不要理會走法律路線!找律師處理,被人辱嗆都要收集證據,不要回憶這些,人證、物證要收集,表哥是第三方插手合不合法,要爭取自己權益!

  • @康志偉-f5i
    @康志偉-f5i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對方要告,就跟他走訴訟程序,這又沒什麼好擔心的對吧!首先要來看妳當初的車禍初判表,妳是有責還是無責?二是有調解就會有調解紀錄在,再者👉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依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事告訴乃論之罪都必須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 因此,車禍的過失傷害罪,不論是造成輕傷或重傷均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車禍提告期限均為6個月,因此必須在6個月內向檢察官或警察提出告訴!我想這是最基本的訴訟常識,對方應該不會不知道吧!

    • @dududer1996
      @dududer199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對方清楚得很,所以才在10個月後選擇告民事,這樣莎莎才沒辦法以過失傷害罪告回去

    • @康志偉-f5i
      @康志偉-f5i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dududer1996 莎莎不能提相對的對方也不能提 對吧!既然車禍案件已經過了消滅時效,對方要提的訴訟一定是民事訴訟的毀損罪案件

    • @dududer1996
      @dududer1996 Місяць тому

      @@康志偉-f5i 對,現在就是對面要告民事

    • @康志偉-f5i
      @康志偉-f5i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Google 上有很多車禍案件跟法院的判例在,用手指動一下查詢,一定會有類似的判例可供諮詢

  • @changanderson6566
    @changanderson65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既然有上調解,都有紀錄,不用擔心!!

  • @塵埃-i1h
    @塵埃-i1h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這種就是想要凹你,不用怕,據理力爭

    • @夏夜-f7y
      @夏夜-f7y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這個就是賭你對法律不熟,用上法院唬妳,妳越激動就越容易被他找到漏洞

  • @mandychao9824
    @mandychao9824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拿著錄音檔,所有車禍過程文件,找個可靠的律師,提告了。不要哭什麼的,哭不能解決事情;對方告了,也不表示ㄧ定贏。法院看證據,你準備得越完整,越容易過關。

  • @zo335822
    @zo335822 Місяць тому +33

    當然要請律師啊,而且還要反告他誣告喔!為這種人生氣不值得,好好教他什麼才是法律!

    • @Kilo0208
      @Kilo0208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誣告罪不會成立。
      按中華民國刑法§168-§172偽證及誣告罪章,係針對「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等公法上之犯罪行為。本案為私法之民事訴訟案件,構成要件不該當。
      當初的受傷,是涉及刑法上的傷害罪,傷害罪有過失犯,毀損罪沒有過失犯,所以只有受傷者可提傷害罪,車損者無法提毀損罪;此次為民事上的損害賠償。

    • @zo335822
      @zo33582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Kilo0208 請問法律大師,那可以告他什麼呢?

    • @xoxooxoox
      @xoxooxoox Місяць тому

      @@zo335822 公然侮辱罪

    • @秋本まさひろ
      @秋本まさひろ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誣告是很難成立....

    • @Kilo0208
      @Kilo0208 Місяць тому

      @@zo335822 只是小小的法律人,並非大師。
      可依民法§188(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損害賠償)、§191-2(非軌道車輛駕駛人損害賠償)、§193(勞動減損及生活支出增加)等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當然,也是民事訴訟案件。
      所以,實務上通常是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受有身體上傷害的人比較大聲……
      以上供參~

  • @金寶王-n9q
    @金寶王-n9q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就碰到車禍黃牛~等6個月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限過在提出賠償~那就是民事責任的問題了~所以各位記得要在6個月內調解跟鑑定完成不管有沒有和解~至少後續動作才能繼續

  • @abhmark
    @abhmark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回歸理性,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不是講情感的地方,所以傷重不是車禍責任判定的標準,建議先搞清楚責任,你應該會拿到一份警察局的事故判斷,這樣再來談要 如何應對,對方其實也只是要以訴訟去釐清他要賠多少或你要賠多少,我還是強調受傷嚴重動,不代表是非對錯,你要回到理性,看報告,因為即使上法院,也是看事故鑑定報告,最後再依傷害嚴重度酌情審理

  • @shihyuanchiou4826
    @shihyuanchiou4826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調解委員會是有法律效力,當初他說車子沒有損壞,有法律認證的,除非他能證明調解委員會是危背法律精神。否則他沒有理由再提意見。
    經過十個月,是沒法😢証明車損是當時造成。除非車子是封存10個月.
    真不知道他要告你什麼,因為你車禍受傷,他會被追究刑事傷害罪,那怕你過失百分之99,你可以告他過失,所以他等刑事追訴期半年結束,才來告你民事。此人懂法律相關規定,但會告你就是不懂實務上的訴訟。肯定是那個保險員教的。你若沒責任,你可以告他誣告,這就是刑事罪要關的。去問專業,我只是發生兩次車禍,就學到一些。

    • @jjacky7560
      @jjacky7560 Місяць тому

      車子封存10個月~車子問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