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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一點,當時騎士如果直接騎過去被這個警察看到了100%會開單,現在騎士這樣反應結果這個警察這樣的處置真的是很爛
是哪一個派出所的主管,這樣沒有阻礙交通?那,騎士影片鏡頭正前方拍到的是什麼?
先把警察送辦八 有夠爛
呵呵,真的是沒用的警察!😂😂😂
「難認定妨礙交通」??這位土城分局的交通組長應該去看看眼科醫生吧。那三位拉機不僅站在斑馬線上,且已經佔據三分之一以上的車道寬度!又不願讓開!到場的警察卻不處理,真的有夠廢!
去督察室檢舉.警察著種態度~有影片
這樣沒有妨礙交通?主管是眼瞎了嗎?
老人眼睛不好很意外嗎?🤣
哇哇哇 1:22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表示:尚難認定有明顯妨礙交通,那大家以後都站行人穿越道等車好了.然後偷偷在一個一個拍起來檢舉,真的是一兼二顧,摸蜊仔兼洗褲
可悲的行人皇帝條款
這警察就是標準的『鄉愿』,
如果這樣的話,改天般一張床到斑馬線上睡覺,誰敢動就告誰
騎士對的阿 00:52照規矩走還要被警察不正當處置 1:24站斑馬線攔車還難以認定妨礙交通 到底在搞什麼 是要人民守法還是不守法
行人不及格的人是人嗎?這種要罰行人。
這些看似社會上的小事情其實它的顯現是整個社會,越來越亂,逐漸崩解
哪個派出所啦 直接公布到場處理的員警名稱跟編號,這麼兩光的警察一定也經常違規
其實直接公布行人會更有效率
騎士沒有錯
交通部看不到民眾的苦惱😂
有這種警察再加上有這種智障法規,難怪有行人地獄之稱。
這個時候不應該叫警察應該叫救護車,因為那三個人一看就是有病而且還是很嚴重的那種😂
沒事,新聞報出來了大家仿照起來!無妨礙交通,然後通過都檢舉!國庫賺起來!
離譜的行人
癥結點不在路人是否阻礙交通,而是站在車道斑馬線上,依規車子必須停讓,然而這三位行人站在原地不走車子也不敢通行(不停讓行人開罰六千扣三點必須參加道安講習三小時)。
車子真的不敢走?我最近幾次走斑馬線,不讓的依舊不讓啊!
@rootcity 以後隨身帶幾顆石頭,有此情形時就直接K下去並報警到場開罰。
守法的不敢走
造成其它車輛違規通過,這樣還不妨礙交通???那些車被檢舉是可以撤單逆???
所以以後行經斑馬線,都要停下來問行人有沒有要過馬路才能繼續行駛?如果被後車檢舉不禮讓行人,一個月後罰單寄來,如何證明當初有問過行人?行車紀錄器早就被覆蓋了....
用自己手機錄影,記得收藏啊。
@@hklou 開車或是騎車可以使用手機?
有影片証明也沒用,禮讓行人規定最開始實施時就有一則新聞是行人有揮手示意讓車通過,車過了結果被罰,給警察說明及看影片還是不撤單。有些警察的素質就這樣,只要沒把「行人願意讓車子則不違規」明訂在法條,就是會有這種鳥事!
1:23 (尚難認定有明顯放礙交通)???都站在車道斑馬線上了 還不妨礙?是在講甚麼屁話...虧你還是交通組長....那車騎過去 為啥就要說不禮讓行人 為啥就會被開單 被拍到 被警察看到 我就不信你們不會開單 他沒有妨礙交通 那車也沒妨礙行人過馬路阿
警察最喜歡的就是讓案件成立不起來 不是要讓人不敢違規 而是要讓違規的人更有底氣說話大聲
警察自己都不知道行人站在斑馬線上,車輛都要禮讓行人
呵呵 明明有罰責也有法律依據 交通組長還敢說尚難認定妨礙交通喔? 可憐欸 要不要退休了 法則平常多看看好嗎?
以後叫計程車都要在班馬線上叫別地方不可以叫計程車😂😂😂
那大家就等在那,等計程車一停下來,就拍照檢舉計程車佔用斑馬線…………到時就看看還有沒有人會站在斑馬線上等計程車
那路人站的位置...再加上三個枕木...還有空間可以過嗎?這些警察不用給一個交代的嗎?
他們可能看到員警馬上退後至第一格枕木 (騎士有鏡頭存證)
應該要問立法的人
應該修法了,還沒要過馬上之前不能站斑馬線上,不然經過還要刻意避開三個枕木紋增加事故風險,還有過斑馬線使用手機也應該要罰,不然一堆行人使用手機慢慢過斑馬線影響交通
請遠離斑馬線呼叫計程車 創造出等候車輛的行為不難 為何要這樣故意行為 無同理心的自私傷害了台灣人的好
像排隊一樣 常聽見有人說 "你站過來一點 別擋到別人" 這種互相互助不自私 才是台灣風景
斑馬線上等車??換句話說.警察認同車輛可以停在斑馬線上?不違規?難怪基隆的警察從不抓停在斑馬線上車輛.看到也不理.直接走人.駕駛都離開車裡.跑去吃或買東西.這樣也不抓.至少說一句勸離也好.都沒有.每每下班經過.義二路跟從信一路到信五路.違停是一大堆.尤其是信四路.那真的誇張.斑馬線幾乎停滿汽機車.特別是基隆電梯塔開始興建起.違停超嚴重.那些廠商車輛.就放幾個三角錐.然後人就走了.在地店家報警檢舉.警察來了.就去找廠商移車.我就在現場看.連罰都沒罰.直接放走.那些廠商隔天繼續停.到現在已完工.並開放一段時間.還是一樣違停不斷.還有更誇張的是.警察巡邏義二路違停的時間是晚上九點半左右.住在那附近或是常經過的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晚上八點半過後.義二路幾乎快沒人車.這時巡違停有個鳥用.
斑馬線是可以停車?!能在斑馬線上攔車?!這警察是?!
而且斑馬線上還可以睡覺,你相不相信到時候警察來了也要保護讓那位民眾睡到爽
看樣子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 是支持可以站在斑馬線上攔計程車或等車的 學廢了!!
應改要在斑馬線前端劃一個行人停等區,只要凡行人可通行號誌亮或無號誌路口有行人站在停等區等待,行經車輛沒禮讓就罰車,但車讓行了而行人不走,就要罰人,而且對行人的罰責應與汽機車相同。
這幾位警察是不是代考上警察資格的?😂還是花錢買得來的?
波波警察?
他是化學老師...(請看周星馳-逃學威龍)
有看過就是不一樣😂
這就是 國外一報導,就用行政命令 發布罰則 ,造成後遺症罰行車 >照到車牌 就罰罰行人>沒當場開罰 你知道何身分?所以 就是選一些莫名其妙人 >才會有莫名其妙法
警察認證沒有妨礙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身為警察不執法,麻煩把工作辭一辭,不要當薪水小偷,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
什麼叫做尚難認定?路口可以攔車嗎?這警察怎麼那麼不專業啊!
一堆人罵警察,但如果自己當警察,多半也不會開單,不就這樣嗎?開單搞不好就是打起來或找議員弄警察
很多情況警察很辛苦,但這件事上明顯是承辦的警察搞不清楚狀況,敢開這先例那以後大家都來這套(站斑馬線等車),然後有天就會看到路怒症的直接撞過去。
扯 警察幫他們三位講話 以後他們就一樣這樣站等🙄
沒有妨礙交通但是汽機車通過叫做"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土城警察爛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中華路的汽車違停十幾年了不解決,分局長還打電話叫我不要再打110。
只修法加重處罰動車駕駛人,對於刻意違規的行人卻輕輕放過,當然會惹起民怨!應該要行人違規金額也調高至3000元,才能讓人信服😅😅
記住這個土城分局交通組長啊,能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難怪台灣交通沒有救
這就是不合理強制需要禮讓的後果
確實真的騎過去,警察看到還會追上去很開心地開單,反正人民會申訴,沒證據算人民倒楣早期還有YT讓人站路邊拍檢舉的影片賺錢,現在還有監視器開單找個人去站著更好賺
104年就取消交通檢舉獎金了,你那邊還來得及買台積電喔
霸王條款X王八條款O
這三個拉機站在路中,警察到場唯一作為是趕走報警者...警察真TMD廢,這樣警察算不算吃案?
在路上遇到非常多這種行人了,站斑馬線上聊天發呆,被檢舉算誰的?
這土城分局交通組長是怎樣啦?交通法規沒背熟是吧?在台灣,行人不可以在斑馬線上攔記程車。這是基於交通安全的考量,以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安全。根據《中華民國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5條,行人不得在斑馬線上攔阻車輛通行。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攔車,可能會面臨罰款。處罰措施包括:初次違規:罰款新台幣 600 元。30 天內再次違規:罰款加倍為新台幣 1200 元。忘了就用網路搜尋問問AI,自己不要亂掰。
造成其它車輛違規通過,這樣就構成妨礙交通了!
@@alexchen88 沒錯!只可惜沒出現三寶,從他們身上輾過去,最需要三寶的時候卻不出現...
上一個交通部長有說~無論如何都要讓~閒閒沒是就跟她頂有什麼關西~大家停馬路大家爽
果然從上到下都是笑話
難認定?睜眼說瞎話?
我想問一下,如果機車、騎車轉彎時,為了避免與左方來車碰撞而偏向那三位行人(或者嚇到),這又得怎麼說…………
三個變種新人類就很奇怪了現代警察也是怪但這兩種人會覺得正常人很怪😂😂
該怪的是這種智障法條
以後很多行人就會有樣學樣,到最後造成嚴重交通堵塞
行人弱智警察更糟糕~斑馬線離行人三格內都違規...來處理的警察你告訴我被投訴算誰的?這種警察要再教育不然就該汰除
記得交通法規中,路口10公尺內不能攔車載客,違者可罰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500元罰鍰。
騎士在維護你們的路權,沒有感謝,還要跟人起衝突。沒有要過去,不要站在斑馬線上很難嗎?2位警察是那三人的小弟嗎?
可悲的國家 設一堆有的沒的規矩來製造問題!!!
以後都在斑馬線上叫計程車!然後站原地等車(員警說不妨礙交通)😂記得站在第二階斑馬線(員警來了再退到後面)
這幾個警察眼睛和大腦都不需要就趕快捐ㄧ捐
警察守則第一條:欺善怕惡,柿子挑軟的捏...
收到罰單警察就是另一種說法了😂😂😂
帝王條款……真的一堆弊端😂😂
行人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必須禮讓 啊他們一直站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到底要不要禮讓 這樣還沒有明顯妨礙交通 警察大人 你是不是睜眼說瞎話
以後遇到這樣情形,直接回裁決所,說我認為行人等計程車,所以我從他前面過去
那守規矩的行人,遇到厚臉皮的駕駛,你怎麼不說? 1:28
當下就很明顯機車離行人三個枕木或禮讓行人,但沒要過斑馬線站在斑馬線上就是妨礙交通
重點不是行人站在哪邊阻礙交通是你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若被後方汽機車檢舉未禮讓行人那你警方開不開那罰單,天上掉下來的績效鐵定開的嘛
老實跟你講 100%開單 你民眾自己去申訴 超過9成 都是申訴失敗 這就是鬼島
大人直接叫三哥帝王哥退出斑馬線後不就沒事了,專業程度不夠叫騎士直接過前後都在三格斑馬線範圍內,被檢舉不是直接接罰單,大人缺業績是還不是眼見為憑,小民自己申訴去😅
這不是要開罰嗎??這很難認定??...........要等車至少在[第一枕木]的後方(紅線裡)等吧要是一個大車(砂石車/遊覽車/大卡車)來想右轉....我看你們這三人會不會在囂張....直接飛昇吧!
只有我覺得是因為行人能走的空間太少所以才會發生這種事嗎,如果空間再多一點他們也不會站在斑馬線上等車,而且可以在人行道上等
這什麼警察?若在騎士後方偷拍的話是成不成立?那2位警察到底要開騎士還是行人單呢,局長出來說明呀
公民素質差。 不是在路口等通行嗎。 現在只要人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駕駛素養都有拿出來 會等你過路口才會行駛過去。 太方便當隨便。
然後騎士騎走了警察馬上攔下來說: 沒禮讓行人 開單
三寶
剛好三個
要騎就趕快騎走😂大驚小怪一堆車都開走了騎走此款心態就是不滿此規定 行人最大 產生的惡意性勞師動眾 禮讓行人的規定也不會改變完全不覺得他是屬於想要禮讓行人 只是沒事找碴 這是有所區別
呵,等你收到六千塊大禮包看你還敢不敢騎走一堆人都犯法,不代表你跟著犯法就沒事好嗎甚麼奇怪的邏輯阿
裁決所如果你不信可以問新聞的警察。因為他們就是這樣認定
唉,真的很麻煩,騎過去被罵,不騎過去 也被罵。
不可以站在斑馬線上面吧斑馬線上面有人,雙方向的車(3枕木距離)都不准過去
看吧看看吧 行人罰款在不提高 後面路續還是會有一樣的問題 不信?咱們拭目以待唄
同樣為政府做事的,警察是花錢的,它們是負責賺錢的,所以地位當然不同
站那裏的確沒影響交通,至於車子為了禮讓行人停下而影響交通那是汽機車的事,開過去可以開不禮讓行人,不開過去就是影響交通警察樣樣都能開單,只是那警察太菜了沒對機車騎士開單
👍👍👍😂
沒素質沒水準人。警察要在去讀下交通法則
1:20 行人站立處尚難認定有明顯妨礙交通? 你以為這是說笑話比賽嗎?
這就是帝王路人 一堆站在斑馬線上 要走不走的 今天要是騎過去 被後面的檢舉 吃6000 還要請假去上課 什麼鬼法律 行人只需要罰500? 這起案件還不用罰 真的是鬼島公平一點 行人違規 也要罰6000 才合理 不然才500 誰會怕? 更可笑的是 如果不是當場查獲 通常也不會再去查身分了
看吧?科技執法?這種行人故意阻礙交通 就說罰責比重就不一樣 他們怕啥?站在斑馬線一般人就得讓 他要是在那三分鐘 不就得等三分鐘 像話嘛 這配套措施就不做好看看要是當下騎過去就收六千罰單了 警察當然叫騎士走 就在等你的六千 叫你不服去申訴啊😂😂
把等到警察來之前經過的車全部檢舉未禮讓行人,試著把事情鬧大看看吧~
被檢舉真的很倒楣...
開罰就是辦妨害公務啊,這種人肯定會直接跟警察開打
請問、、、啊計程車來了可以在斑馬線載嗎??
以後這種站斑馬線的我都不讓 罰我就搬這影片出來 到時候可不要雙標 我一律認為''尚難認定有明顯妨礙交通'' 是要每個騎士都要會讀心術是不是 應該搬類似的影片來考考警察影片中用路人是有沒有要過馬路
被拍到一樣先送你一張罰單!有問題自己在去申訴
教育一下好嗎?自由的國家,但不能防礙他人,警員出來解譯一下
現在的法治,常常讓作對的事的人很無言
猴子就算不騎車還是改不猴性~但這警察..真的很爛~
說實在一點,當時騎士如果直接騎過去被這個警察看到了100%會開單,現在騎士這樣反應結果這個警察這樣的處置真的是很爛
是哪一個派出所的主管,這樣沒有阻礙交通?那,騎士影片鏡頭正前方拍到的是什麼?
先把警察送辦八 有夠爛
呵呵,真的是沒用的警察!😂😂😂
「難認定妨礙交通」??這位土城分局的交通組長應該去看看眼科醫生吧。
那三位拉機不僅站在斑馬線上,且已經佔據三分之一以上的車道寬度!又不願讓開!到場的警察卻不處理,真的有夠廢!
去督察室檢舉.警察著種態度~有影片
這樣沒有妨礙交通?主管是眼瞎了嗎?
老人眼睛不好很意外嗎?🤣
哇哇哇 1:22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表示:尚難認定有明顯妨礙交通,那大家以後都站行人穿越道等車好了.然後偷偷在一個一個拍起來檢舉,真的是一兼二顧,摸蜊仔兼洗褲
可悲的行人皇帝條款
這警察就是標準的『鄉愿』,
如果這樣的話,改天般一張床到斑馬線上睡覺,誰敢動就告誰
騎士對的阿 00:52照規矩走還要被警察不正當處置 1:24站斑馬線攔車還難以認定妨礙交通 到底在搞什麼 是要人民守法還是不守法
行人不及格的人是人嗎?這種要罰行人。
這些看似社會上的小事情
其實它的顯現是整個社會,越來越亂,逐漸崩解
哪個派出所啦 直接公布到場處理的員警名稱跟編號,這麼兩光的警察一定也經常違規
其實直接公布行人會更有效率
騎士沒有錯
交通部看不到民眾的苦惱😂
有這種警察再加上有這種智障法規,難怪有行人地獄之稱。
這個時候不應該叫警察應該叫救護車,因為那三個人一看就是有病而且還是很嚴重的那種😂
沒事,新聞報出來了大家仿照起來!無妨礙交通,然後通過都檢舉!國庫賺起來!
離譜的行人
癥結點不在路人是否阻礙交通,而是站在車道斑馬線上,依規車子必須停讓,然而這三位行人站在原地不走車子也不敢通行(不停讓行人開罰六千扣三點必須參加道安講習三小時)。
車子真的不敢走?我最近幾次走斑馬線,不讓的依舊不讓啊!
@rootcity 以後隨身帶幾顆石頭,有此情形時就直接K下去並報警到場開罰。
守法的不敢走
造成其它車輛違規通過,這樣還不妨礙交通???那些車被檢舉是可以撤單逆???
所以以後行經斑馬線,都要停下來問行人有沒有要過馬路才能繼續行駛?
如果被後車檢舉不禮讓行人,一個月後罰單寄來,如何證明當初有問過行人?行車紀錄器早就被覆蓋了....
用自己手機錄影,記得收藏啊。
@@hklou 開車或是騎車可以使用手機?
有影片証明也沒用,禮讓行人規定最開始實施時就有一則新聞是行人有揮手示意讓車通過,車過了結果被罰,給警察說明及看影片還是不撤單。有些警察的素質就這樣,只要沒把「行人願意讓車子則不違規」明訂在法條,就是會有這種鳥事!
1:23 (尚難認定有明顯放礙交通)???都站在車道斑馬線上了 還不妨礙?是在講甚麼屁話...虧你還是交通組長....
那車騎過去 為啥就要說不禮讓行人 為啥就會被開單 被拍到 被警察看到 我就不信你們不會開單 他沒有妨礙交通 那車也沒妨礙行人過馬路阿
警察最喜歡的就是讓案件成立不起來 不是要讓人不敢違規 而是要讓違規的人更有底氣說話大聲
警察自己都不知道行人站在斑馬線上,車輛都要禮讓行人
呵呵 明明有罰責也有法律依據 交通組長還敢說尚難認定妨礙交通喔? 可憐欸 要不要退休了 法則平常多看看好嗎?
以後叫計程車都要在班馬線上叫別地方不可以叫計程車😂😂😂
那大家就等在那,等計程車一停下來,就拍照檢舉計程車佔用斑馬線…………到時就看看還有沒有人會站在斑馬線上等計程車
那路人站的位置...再加上三個枕木...還有空間可以過嗎?這些警察不用給一個交代的嗎?
他們可能看到員警馬上退後至第一格枕木 (騎士有鏡頭存證)
應該要問立法的人
應該修法了,還沒要過馬上之前不能站斑馬線上,不然經過還要刻意避開三個枕木紋增加事故風險,還有過斑馬線使用手機也應該要罰,不然一堆行人使用手機慢慢過斑馬線影響交通
請遠離斑馬線呼叫計程車 創造出等候車輛的行為不難 為何要這樣故意行為 無同理心的自私傷害了台灣人的好
像排隊一樣 常聽見有人說 "你站過來一點 別擋到別人" 這種互相互助不自私 才是台灣風景
斑馬線上等車??
換句話說.警察認同車輛可以停在斑馬線上?不違規?
難怪基隆的警察從不抓停在斑馬線上車輛.看到也不理.直接走人.
駕駛都離開車裡.跑去吃或買東西.這樣也不抓.至少說一句勸離也好.都沒有.
每每下班經過.義二路跟從信一路到信五路.違停是一大堆.
尤其是信四路.那真的誇張.斑馬線幾乎停滿汽機車.
特別是基隆電梯塔開始興建起.違停超嚴重.
那些廠商車輛.就放幾個三角錐.然後人就走了.
在地店家報警檢舉.警察來了.就去找廠商移車.
我就在現場看.連罰都沒罰.直接放走.那些廠商隔天繼續停.
到現在已完工.並開放一段時間.還是一樣違停不斷.
還有更誇張的是.警察巡邏義二路違停的時間是晚上九點半左右.
住在那附近或是常經過的都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晚上八點半過後.義二路幾乎快沒人車.這時巡違停有個鳥用.
斑馬線是可以停車?!能在斑馬線上攔車?!這警察是?!
而且斑馬線上還可以睡覺,你相不相信到時候警察來了也要保護讓那位民眾睡到爽
看樣子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 是支持可以站在斑馬線上攔計程車或等車的 學廢了!!
應改要在斑馬線前端劃一個行人停等區,只要凡行人可通行號誌亮或無號誌路口有行人站在停等區等待,行經車輛沒禮讓就罰車,但車讓行了而行人不走,就要罰人,而且對行人的罰責應與汽機車相同。
這幾位警察是不是代考上警察資格的?😂還是花錢買得來的?
波波警察?
他是化學老師...(請看周星馳-逃學威龍)
有看過就是不一樣😂
這就是 國外一報導,就用行政命令 發布罰則 ,造成後遺症
罰行車 >照到車牌 就罰
罰行人>沒當場開罰 你知道何身分?
所以 就是選一些莫名其妙人 >才會有莫名其妙法
警察認證沒有妨礙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身為警察不執法,麻煩把工作辭一辭,不要當薪水小偷,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
什麼叫做尚難認定?路口可以攔車嗎?這警察怎麼那麼不專業啊!
一堆人罵警察,但如果自己當警察,多半也不會開單,不就這樣嗎?開單搞不好就是打起來或找議員弄警察
很多情況警察很辛苦,但這件事上明顯是承辦的警察搞不清楚狀況,敢開這先例那以後大家都來這套(站斑馬線等車),然後有天就會看到路怒症的直接撞過去。
扯 警察幫他們三位講話 以後他們就一樣這樣站等🙄
沒有妨礙交通但是汽機車通過叫做"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土城警察爛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中華路的汽車違停十幾年了不解決,分局長還打電話叫我不要再打110。
只修法加重處罰動車駕駛人,對於刻意違規的行人卻輕輕放過,當然會惹起民怨!應該要行人違規金額也調高至3000元,才能讓人信服😅😅
記住這個土城分局交通組長啊,能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難怪台灣交通沒有救
這就是不合理強制需要禮讓的後果
確實真的騎過去,警察看到還會追上去很開心地開單,反正人民會申訴,沒證據算人民倒楣
早期還有YT讓人站路邊拍檢舉的影片賺錢,現在還有監視器開單找個人去站著更好賺
104年就取消交通檢舉獎金了,你那邊還來得及買台積電喔
霸王條款X
王八條款O
這三個拉機站在路中,警察到場唯一作為是趕走報警者...
警察真TMD廢,這樣警察算不算吃案?
在路上遇到非常多這種行人了,站斑馬線上聊天發呆,被檢舉算誰的?
這土城分局交通組長是怎樣啦?交通法規沒背熟是吧?
在台灣,行人不可以在斑馬線上攔記程車。這是基於交通安全的考量,以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安全。根據《中華民國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5條,行人不得在斑馬線上攔阻車輛通行。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攔車,可能會面臨罰款。
處罰措施包括:
初次違規:罰款新台幣 600 元。
30 天內再次違規:罰款加倍為新台幣 1200 元。
忘了就用網路搜尋問問AI,自己不要亂掰。
造成其它車輛違規通過,這樣就構成妨礙交通了!
@@alexchen88 沒錯!只可惜沒出現三寶,從他們身上輾過去,最需要三寶的時候卻不出現...
上一個交通部長有說~無論如何都要讓~閒閒沒是就跟她頂有什麼關西~大家停馬路大家爽
果然從上到下都是笑話
難認定?睜眼說瞎話?
我想問一下,如果機車、騎車轉彎時,為了避免與左方來車碰撞而偏向那三位行人(或者嚇到),這又得怎麼說…………
三個變種新人類就很奇怪了
現代警察也是怪
但這兩種人會覺得正常人很怪😂😂
該怪的是這種智障法條
以後很多行人就會有樣學樣,到最後造成嚴重交通堵塞
行人弱智警察更糟糕~斑馬線離行人三格內都違規...來處理的警察你告訴我被投訴算誰的?這種警察要再教育不然就該汰除
記得交通法規中,路口10公尺內不能攔車載客,違者可罰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500元罰鍰。
騎士在維護你們的路權,沒有感謝,還要跟人起衝突。沒有要過去,不要站在斑馬線上很難嗎?2位警察是那三人的小弟嗎?
可悲的國家 設一堆有的沒的規矩來製造問題!!!
以後都在斑馬線上叫計程車!然後站原地等車(員警說不妨礙交通)😂記得站在第二階斑馬線(員警來了再退到後面)
這幾個警察眼睛和大腦都不需要就趕快捐ㄧ捐
警察守則第一條:欺善怕惡,柿子挑軟的捏...
收到罰單警察就是另一種說法了😂😂😂
帝王條款……真的一堆弊端😂😂
行人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必須禮讓 啊他們一直站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到底要不要禮讓 這樣還沒有明顯妨礙交通 警察大人 你是不是睜眼說瞎話
以後遇到這樣情形,直接回裁決所,說我認為行人等計程車,所以我從他前面過去
那守規矩的行人,遇到厚臉皮的駕駛,你怎麼不說? 1:28
當下就很明顯機車離行人三個枕木或禮讓行人,但沒要過斑馬線站在斑馬線上就是妨礙交通
重點不是行人站在哪邊阻礙交通是你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若被後方
汽機車檢舉未禮讓行人那你警方開不開那罰單,天上掉下來的績效鐵定開的嘛
老實跟你講 100%開單 你民眾自己去申訴 超過9成 都是申訴失敗 這就是鬼島
大人直接叫三哥帝王哥退出斑馬線後不就沒事了,專業程度不夠叫騎士直接過前後都在三格斑馬線範圍內,被檢舉不是直接接罰單,大人缺業績是還不是眼見為憑,小民自己申訴去😅
這不是要開罰嗎??這很難認定??...........要等車至少在[第一枕木]的後方(紅線裡)等吧
要是一個大車(砂石車/遊覽車/大卡車)來想右轉....我看你們這三人會不會在囂張....直接飛昇吧!
只有我覺得是因為行人能走的空間太少所以才會發生這種事嗎,如果空間再多一點他們也不會站在斑馬線上等車,而且可以在人行道上等
這什麼警察?若在騎士後方偷拍的話是成不成立?那2位警察到底要開騎士還是行人單呢,局長出來說明呀
公民素質差。 不是在路口等通行嗎。 現在只要人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駕駛素養都有拿出來 會等你過路口才會行駛過去。 太方便當隨便。
然後騎士騎走了
警察馬上攔下來說: 沒禮讓行人 開單
三寶
剛好三個
要騎就趕快騎走😂大驚小怪
一堆車都開走了騎走
此款心態就是不滿此規定 行人最大 產生的惡意性勞師動眾 禮讓行人的規定也不會改變
完全不覺得他是屬於想要禮讓行人 只是沒事找碴 這是有所區別
呵,等你收到六千塊大禮包
看你還敢不敢騎走
一堆人都犯法,不代表你跟著犯法就沒事好嗎
甚麼奇怪的邏輯阿
裁決所如果你不信可以問新聞的警察。因為他們就是這樣認定
唉,真的很麻煩,騎過去被罵,不騎過去 也被罵。
不可以站在斑馬線上面吧
斑馬線上面有人,雙方向的車(3枕木距離)都不准過去
看吧看看吧 行人罰款在不提高 後面路續還是會有一樣的問題 不信?咱們拭目以待唄
同樣為政府做事的,警察是花錢的,它們是負責賺錢的,所以地位當然不同
站那裏的確沒影響交通,至於車子為了禮讓行人停下而影響交通那是汽機車的事,開過去可以開不禮讓行人,不開過去就是影響交通警察樣樣都能開單,只是那警察太菜了沒對機車騎士開單
👍👍👍😂
沒素質沒水準人。警察要在去讀下交通法則
1:20 行人站立處尚難認定有明顯妨礙交通? 你以為這是說笑話比賽嗎?
這就是帝王路人 一堆站在斑馬線上 要走不走的 今天要是騎過去 被後面的檢舉 吃6000 還要請假去上課 什麼鬼法律 行人只需要罰500? 這起案件還不用罰 真的是鬼島
公平一點 行人違規 也要罰6000 才合理 不然才500 誰會怕? 更可笑的是 如果不是當場查獲 通常也不會再去查身分了
看吧?科技執法?
這種行人故意阻礙交通 就說罰責比重就不一樣 他們怕啥?
站在斑馬線一般人就得讓 他要是在那三分鐘 不就得等三分鐘 像話嘛 這配套措施就不做好
看看要是當下騎過去就收六千罰單了 警察當然叫騎士走 就在等你的六千
叫你不服去申訴啊😂😂
把等到警察來之前經過的車全部檢舉未禮讓行人,試著把事情鬧大看看吧~
被檢舉真的很倒楣...
開罰就是辦妨害公務啊,這種人肯定會直接跟警察開打
請問、、、啊計程車來了可以在斑馬線載嗎??
以後這種站斑馬線的我都不讓 罰我就搬這影片出來 到時候可不要雙標 我一律認為''尚難認定有明顯妨礙交通'' 是要每個騎士都要會讀心術是不是 應該搬類似的影片來考考警察影片中用路人是有沒有要過馬路
被拍到一樣先送你一張罰單!有問題自己在去申訴
教育一下好嗎?自由的國家,但不能防礙他人,警員出來解譯一下
現在的法治,常常讓作對的事的人很無言
猴子就算不騎車還是改不猴性~但這警察..真的很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