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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快報🎉社群舉辦「樂天女孩三角桌曆」抽獎活動!有興趣的觀眾們趕緊來參加唷❤💨活動傳送門:ua-cam.com/users/postUgkxgCvsUEaQS0vu9ktx3f9rzJiBVARUOO8M?si=qKI9qbaWjlbONSx_📌活動時間只到 2025/1/13 23:59 截止唷!
之前有一個台北市長,蓋了28,000多戶的社宅、重建了海砂屋大樓、改建了6處老舊菜市場、打通了直達翡翠水庫的管路。最後還幫台北還債了570億,希望滿足在台北居住,生活,工作,讀書的需求,但是其他黨議員收了一堆建商的政治獻金,不希望他蓋,而且這個市長在沒有犯罪事實的狀況下,現在被羈押超過一百天了。
擋人財路啊,除了傻鳥憨熊,大家都懂。
台北人說他都沒做事....
@@林益鴻-w5u 會說他沒做事的應該不是台北人吧?或者說戴著有色眼罩看不到。
身為新北人到台北市工作,超羨慕台北市機車位收費,新北的路邊停車位都成為車行的擺放的地方。
住台北的人確實會有人說柯P他沒做事,但到底是因為砍了老人年金的遷怒,還是因為政黨喜好,我也很難得到答案
「古聞岳飛莫須有,今有文哲EXCEL」橫批:黨說有罪就有罪😊
我記得有一個好像溶屍案沒有找到屍體 就被判有罪了但是也是因為沒有屍體所以罪犯躲過了死刑
悲哀的北7臭枝擺
@@YyYy-en5cr您這比喻不對吧你說的確實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見但⋯柯文哲是連錢從哪來、到哪兒去、燒掉了?泡水了?都沒找到餒⋯⋯
北檢難怪被人掛民進黨旗.
新潮流老大賴皇.
7000萬都打算扣著不還了,打算硬要誣賴成是犯罪所得,我們的國家真是偉大,111 請大家站出來呀
7000萬等柯跑完司法流程自然會還,大家都一樣
@@賣-r4h多久?是不是又要研议司法4年??😮查了4个月只有excel,你认为会还他清白吗?
@@賣-r4h 不對,7000萬是"交保金",和案件本身是沒關係的,柯文哲交保這7000萬扣在台北地方法院內算合理,現在人被"羈押了",自然沒有交保金這件事,法院就必須把交保金退回
@@賣-r4h沒有大家都一樣,有蟾蜍黨政可不一樣,雖然我實在很不想侮辱蟾蜍
ua-cam.com/users/shortsEqbzxDcBRj8立委都出來說了
李秉文200億,交保金300萬,也沒有電子腳撩
而且跑了~還可以發臉書,這個甚麼國家?
@@user-op2qw9ug8x 幫綠幫洗錢,享受著特殊待遇
陳啟昱有逃亡的20幾天,結果還是以150萬交保,還不用電子腳鐐
@@jackhuang4324跑了還能嗆立委這個不能忘
所以 凸顯 遇綠 就是如此輕描淡寫⋯
謝謝賴清德,謝謝民進黨,這次那麼快演都不演了。我這輩子選舉投票絕對不會有民進黨這回事了!真的太噁心了這個政黨。
別這麼肯定,我今年會投民進黨,罷免票,一定會去投無撕窯
民眾黨泡沫化後,你可以投最喜歡的共產黨傅崐萁。噁心的網軍!
人家有忠犬會 所以早就不再意我們這些賤民的票了 多開這麼多投票所 再多選務“瑕疵” 黨說沒事 就是沒事
@@mcchen7796吳造謠罷免是必須的!
@@chenQ0101 泡沫化?但越打黨員越來越多耶別再相信那些自我安慰的民調了嘿~
證據薄弱,還要囚刑15年,離譜!都給他們喊就好?爽就好?上面高興就好?真是看不下去!
喊了法官也有對半砍的,15變1年的也有,檢察官和法官不一樣,檢察官就像提告的告方一定是一直嗆,但拿不出證據代表北檢沒能力該砍預算,要養有能力的機關,跟海基會一樣失能就該刪減預算,所以黃國昌講的沒錯要直播現在對岸很多審判過程都有直播錄影,因為要留有證據法官要終生負責他判決的案件,並且在民主國家更該監督司法機關是否運作正常,我們要有用的機關不是酬庸的機關
@@kaiyulo-r7s這個我懂。就是看不下去。司法看證據,有多少判多少,不是在這種證據之下敢判15年。
@@psszuyu552934 所以法院要直播就是這原因,你拿爛證據亂起訴亂喊價,就要找其它政黨制裁你砍你預算,除了柯文哲其它案件到底你拿出什麼證據起訴,你查兩個月四個月證據是否有不同有找到新證據,如果很多案件都這樣表示檢調失能就要砍他預算
好笑的是一直叫橘子回來說他有重大嫌疑結果死不把它列為通緝犯,現在有一個通緝犯不回來還發文嗆聲卻死不叫他回來
@@kaiyulo-r7s支持直播,憑什麼只能30個進去聽?我也想聽,全台應該要平等,想聽想看的人都應尊重。
110億掏空才150萬交保,所以有黨證檢查官會用比較輕的罪來起訴給人民交代嗎…
司法要改革! 1/11 下午2點 自由廣場 集結!
這種濫訴的檢察官可以告他嗎?如果不行那以後只要一個品行不良或受人指使的檢察官就可以破壞台灣的司法公信力啦!這太誇張了吧!
不行,濫訴是民事,刑事是誣告。檢查官應屬於某種國家法人的起訴。檢查官應不受濫訴控告,否則如鄭文燦等影響力巨大的偵辦將會有不可挽回的影響偵查獨立。"不濫訴" 屬於基本素養,由法務部內控機制控管。我是理科一般人,以上可能有謬誤歡迎指正
可以啊,要監察院那邊主動處理,但是監察院就...😅
@@leoluo6492不爛訴是基本訴養,檢查官爛訴污告,不用具備你所謂基本素養嗎?你這就是擺明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嗎?
@@arthurhu1979 所以我的意思是,受專業培訓出來的檢查官理論上根本就不該發生濫訴這種事,只有民間糾紛才會。而發生檢察官濫訴,責任是法務部的監管不利,應該要汰換執政者。否則每次起訴失敗就告檢查官濫訴,司法不就癱瘓了嗎
刑法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對法官就是刑法124條枉法裁判罪
吳宗憲說的好!
1/11請大家一起出來,明年請大家用選票教訓他們
吳宗憲委員說的很好,不愧是當了20年檢察官,非常有判斷力❤
可悲的是,擺明冤獄壓人取供,而現存的法規,無法用刑責來處罰這些劊子手今天挺的是司法正義,即使你不喜歡柯文哲令人髮指暴政起訴之後,可以無限輪迴抗告某時某地,可以當作起訴書的"金流”證據呼吸,都可以當作串供羈押的理由北檢有什麼金流無法掌握,偏要栽贓橘子押人取供、沒有證據關你到死...這就是台灣的“民主”
就從來沒看過民眾黨幫蕭明岳、邱和順之類的人喊過一句冤。柯被關進去才出來叫囂,就不用美其名包裝成司法正義了,直接叫挺柯大遊行還比較不假掰。
而且不明時地在辦很多詐騙集團案子都會寫,這根本不能構成你論述的根基
@patina625 正如你所說: "押人取供、沒有證據關你到死...這就是台灣的“民主”,因為台灣的 “民主” 只不過是選出一個皇帝而已! 皇帝要關你到死,你就不得不死! 難道你誤會了「台灣民主」嗎? 台灣人民可以投票,但是台灣式民主是一個什麼樣的民主?美國的制度是三權分立,然而,台灣的五權分立制度,經過7次修改憲法,變成是總統有權無責,像是民選皇帝,行政權獨大缺乏制衡。台灣的政治制度很可笑! 民進黨失去60%台灣選民的支持,但仍繼續執政! 台灣悲哀和殘酷的現實是: 台灣人民是「民」,民進黨是「主」。
沈慶京已經告檢察官
@@yesno1963 大家快看,有綠共仔在怕了😊
立法院修法就對了, 當台灣綠共政府逼迫人民無底線, 我們就要起身革命, 否則今天柯P, 明天就是您我. 立法院保持靜音, 忍讓, 尊重絕對不是辦法, 只會讓台獨政府更為猖狂. 主動對抗綠共, 爭取戰場優勢, 必要時直接修法, 讓無能的司法院丟臉. 如同洪仲秋案, 當軍法無能時, 直接修法, 消滅軍法在非戰爭期間的執法功能,
感謝宗憲委員正義發聲
塞進無關的東西就是要給鏡檢寫故事用的啊,誰在真的跟你玩司法。
原來無罪推論是要被告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那要檢察官作什
檢察官是在藐視刑事訴訟法嗎?法由綠檢說了算嗎?
從柯文哲家中蒐出的證物不叫柯自己解釋不然檢察官會通靈哦
在柯自己家搜到的證物不叫他自己解釋不然檢察官會通靈嗎
@@yesno1963 無罪推定、不能自證己罪(要控告的人提出證據)、不能壓人取供。你連這些都不知道的話,你還是不要說自己是住在民主法治國家的公民好了
@yesno1963 搜到什麼證物?我的USB落在你手裡,你可不可在上面儲存你key的資料?一個USB若為公務用,裡面的資料copy來copy去,誰key誰存,本來就無法一言斷定,我想你不是白領,所以才會難以理解,故作如是想!再則,你除了看黴體、聽冥嘴、政客的顛倒是非、指鹿為馬報導與言論外,應是沒有查找資料的能力,才會被洗腦,作如此的發言。
專業解說 綠檢荒腔走板 漏洞百出
忠憲哥你信他專業,那老柯就是秦始皇
繼上次司法院空印案的蠢事之後,沒想到堂堂檢察官辦案的程度還是風聞言事、隨意拘提跟洩漏私刑進度的人治手段,我們偉大的蟾蜍團跟東廠閹豎的差距真的只是有沒有下那一刀而已。國家如果要改革,只有從上到下層層處決才有依法行政的可能。
東方工廠
如果京華城的20趴容積率有討論空間,但並沒有人收賄也沒有對價關係,北檢憑什麼壓人取供而且所有的都市計畫委員都沒有問題規則是國民黨定的,法官檢察官都是民進黨的人1.頂新2010年101E標購「乙種工業區」三重新燕味全廠>>>>>>接手的茂德送件一年,2020年土地變更成功,暴增為500E(綠藍聯手,內政部、頂新、茂德、立倫、侯侯、 東森變更為「住宅區與商業區」 ) 2.陳其邁高雄國賓1142% 容積率 3.毛嘉慶告發賴皇台南,超高容積獎勵400 %和土地變更,檢方完全無視朕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公開研議也有影片當然不會圖利
@@失敗別放棄再努力能做 容積獎勵有討論空間,是吳宗憲委員說的
被說行賄的沈慶京:我沒給柯文哲錢被說收賄的柯文哲:我沒拿錢然後檢方要被告自己證明沒有的事🙄
@@失敗別放棄再努力能做很多基層公務員都發過文給柯說不合法,有個科長還因為這樣被調職。
朱亞虎210認罪不就是對價關係了嗎
阿北如果無罪,可以申請國賠嗎???太冤枉了⋯
要無罪才行
不會無罪,法院會用〔押抵刑〕,就是合理化羈押你的罪行達到你可以審理完案子後當庭釋放,但之前的權益損失屬於合理處罰。(這個是爭議最小的判決)
依法當然可以申請國賠,但...冤獄一日的補償才幾千元,有個屁用...
@@yujerry1517 這就是冤獄的國賠阿
國賠也沒幾個錢,更別說名譽受損的部分
跟dpp有掛勾不管什麼事都有可能,林秉文逃跑還能FB跟立委對罵 有罩頭 😂
跑的都金主 關的都政敵
非常謝謝委員專業的解說
第一段我不太同意,就是交保金這塊因為柯P沒有犯罪所得,而且在還要在一個基礎上 就是要先打行政訴訟,認定京華城容積率都是違反法令而且在上面的前提之下,這還是都委會合議制通過的決定,為什麼要賴在柯P上?柯P沒有都市計畫專業,他說過 專業問題 專業解決,分工合作交給懂的人做更別說還是一個電子檔案當作犯罪金流。柯P家的錢都是太太管 + 夫妻倆一輩子從醫 賺來的辛苦錢。柯P連當重症醫生都拒絕紅包了
對,這也是瑕疵之一:要說圖利也應該是「事實犯」,都還沒蓋完;有問題,應該是行政訴訟;且公展一個月期間都沒人包括議員或民眾提出問題。要說圖利,也是市民獲利吧?大家期待新商場所帶來的周邊效應。
認同
所以才弄了個不知道哪來的小沈1500來起訴貪污啊 光圖利這麼模糊的東西真有辦法起訴嗎 而且那個檔案真的很玄 當事人都說不知道 北檢也不能證明是當事人用的 然後 最厲害的是事前爆料的記者被檢舉洩密又草草結案 是不能查嗎?
感謝北檢做了最佳示範,以後公司行號繳稅只要傳Excel檔給國稅局就算數了!
北檢就讓全台灣人看笑話啊,可惜還是有一些蟾蜍很相信
吳委員加油加油💪💪💪👍👍👍
北檢邏輯真搞笑😆
所以北檢有證據證明EXCEL不是北檢自己KEY的嗎?
對 也沒人能證明隨身碟是誰從那裡拿來的
@@ritt3579一般這種蒐證會錄影的,隨身碟在原地的時候就要錄了,沒有就是扯蛋
其實只要在EXCEL添加代碼就能知道最後添加的時間
現代科技,作假沒問題😅
@@LeoTwQq 檔案的最後更改時間用簡單的程式碼就可以改了 問chatgpt就知道 (但我也不覺得北檢有荒謬到自己竄改證據 這被抓到就完了
辦案那麼多瑕疵,就是迫害無誤!
1月11日(六) 下午2點 自由廣場!!💪💪💪-To: Mr. 清德兄"獨"海無邊 回頭是岸!!(2014在台南火車站巧遇握手共乘1路公車到西門路新光三越也投票給你的人!!)*.
黃珊珊的“簡訊”,與“小沈1500”的日期二者發生的時間“相差一年”,這是哪門子的證據???
那根本是兩件事,因為那時候黃珊珊要選台北市長在募款。
就認知作戰啊,民進黨最愛把這種數字錯置在牠們想攻擊的議題目標上,反正看起來很有關就好有意無意說錯了也沒差反正第一時間已經洗腦完了,人類不太容易接收後續的澄清資訊
對呀~果然依然是一貫套路「栽贓陷害挑撥離間」
賴清德擺明就是政治追殺......你幹嘛那麼認真講專業的東西.............
難道要全國民粹化憨川化嗎?一直喊對抗清德宗對抗綠共嗎?要講出支持的原因與不認同的原因,這才是政治人物該做的,阿北一直講是非要高於政黨,別忘了柯文哲的理念,柯文哲就像甘地不合作運動柔性抗爭,要把我們抓進去歡迎我們全都在自由廣場等你來抓,這才是柯文哲的精神,你有這麼多監獄嗎?最好把全部反對者都抓起來我們一定配合被抓讓國際看看自稱民主的民主進步黨是如何做事的
那至少,吳宗憲立委是檢察官出身,有實務經驗也許他會分析出什麼一般人沒想到的盲點啦。
講給不懂的人民聽,太多人不懂才會被民進黨洗腦
還是非常大部分的人真心認為柯文哲貪污 這時候有專業解釋當然很重要
感謝吳委員以公正的立場評論
標準的押人取供、羅織罪名、揭露跟本案無關的隱私
講得非常好,非常的公正
快立法修補漏洞。
感謝吳立委
終於聽到像樣而專業的法學見解
宗憲真的很正直
檢察官起訴是為了升官
是因為幹了壞事有把柄被蟾蜍高層拿來威脅 才起訴柯的。
感謝吳委員仗義直言,讓百姓看清楚司法黑幕
如果沒有政黨包袱存在,我還蠻期待吳宗憲和黃國昌來場直播的,目前立院所有委員應該沒辦法做到比他們更有深度的談話
吳宗憲👍
有一說一👍
說穿了檢察官說的叫片面之詞,需要有非常明確的事證來支持論述,而刪民智就是一直把起訴當三審定讞在洗腦支持者,所有我們常會在網路上看到一堆奇葩的論述😂
就是押人取供,司法不公!
111炸裂自由廣場,賴皇真的以為他是皇帝了
我覺得吳宗憲委員講的很有道理,完全依法論法
吳宗憲委員👍💞🇹🇼
我覺得認定交保金這個部分,吳宗憲講的有點怪,不法所得並不是沈慶京的所得,而是柯文哲的不部分,1500萬的不法所得求償7000萬,十分不合理
它是以100億的收賄對價關係來看,1500萬並不是全部的不法所得
@isaactsai4002 對啊 對價關係啊!所以100億會到柯文哲那!起訴書明明寫的對價關係是1500萬
這邊還是很奇怪,那一兩百億得利者是沈慶京,並不是柯文哲;用這個數字來當作柯文哲貪污是很奇怪的
當初申請的到搜索票就大有問題了,法院要開搜索票一定是有拿到相當程度證據才會開出,這案擺明亂開搜索票,才開始押人取供,現在起訴書所看到的""連連看證據"",都是押人取供後才拿到的,表示當初開搜索票的時候,根本什麼證據都沒有就在亂搜了
檢察官說法最服吳宗憲
感謝宗憲哥!❤
民進黨犯下一個重大錯誤今天柯文哲的案子會永流傳在台灣的司法上往後的每一起審判人民都會用這樣的標準去審視
我想是不會的,現今就是用不同標準在辦案了,別人的違建是違建,賴皮寮的違建不是。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謝謝🙏
賴:謝謝你幫我想那麼多理由 但其實我就是怕輸而已啦哈哈
分析的~清楚~易懂~👍
北檢說你貪汙2百億 所以保釋金7000萬 叫正常 那也要有證據啊 😂
吳想表達的應該是 只看200億的話 保釋金算合理證據方面後面才說的
@@儒儒-y9o據所知,檢方說柯收賄1500那條跟另一條兩佰多萬,這是質疑有說到的金額。金華案那個兩佰多億沒在起訴提出,金華案那個部份是指控圖利廠商,並非說收賄金額。兩佰多億是媒體用偷換概念,讓人以為柯收賄兩佰多億。這樣加一加不到兩千萬,卻要讓柯拿七千交保算合理?
所以後來押進去了,不用繳7000萬,北檢也幫阿北叫屈
應該說法官以北檢當時起訴時的罪刑來訂你的交保金(這部分以後會不會檢討再說,但目前常規看起來是這樣
支持⬆️
說你有罪就有罪,想羈押就羈押,想抗告就抗告,想起訴就起訴,想判幾年就判幾年說穿了不就是「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而已嗎
要認清一點,檢察官就是政治辦案,牠哪管合不合邏輯,程序正不正義🐸🐸🐸
1500什麼東西?也可以說是1500元啊!有寫15000000嗎?北檢救世劍啊!高院也愛耍劍啊!
文件檔要有蓋章要有日期且能對質相關人員 這才算實證
這段一定要分享出去。如果司法變成整肅政敵的工具,台灣的法治和中國有什麼不同?
@神預視 你問: "如果司法變成整肅政敵的工具,台灣的法治和中國有什麼不同?" 在台灣,法律為執政黨服務。難怪有人說,台灣既不是「法治」社會,也不是「人治」社會,而是「官治」社會。台灣法院就像清朝的衙門。因此,嫌疑人遭受的對待,跟已定罪的罪犯一樣。有網友嘲諷: "台灣司法一向是馬來西亞的水準,這幾年品質一直向中國看齊" 。 唉!世界怎麼跟得上臺灣? 全世界只有台灣有的名產「圖利罪 」 ,不需要金流,很容易讓獨裁者編故事,羅織罪名,使政敵「被貪污」。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確實如此。馬來西亞人比台灣的井底之蛙,更看清民進黨的伎倆: "每天他的line人數好多,都是支持他鼓勵他他一生救人無數,開刀的雙手居然戴上手銬,,純粹是羞辱,政治迫害打壓,我們馬來西亞20年前就發生過,,當年的安華長的高大帥,被政治迫害,安個罪名,關過兩次大牢,出獄後變得非常蒼老,安華現在是馬來西亞的總理,他是個人才,20年後你們對柯文哲政治迫害,外國都看到了,什麼民主自由,都是騙人的台灣,水準差很大!柯第一次入獄,我請柯多唸觀世音菩薩,心經,觀音菩薩聞聲救苦救難,給你靈感,充滿智慧,韓國瑜也是修道修行,每天唸心經等,如今更有智慧,柯文哲總統放寬心,保重身體,其他一切都是虛假的,司法,法官,檢察官審案不公正,收錢玩女人等,都有因果報應,有的退休被野狗咬死有的猝死山難!" (來源: " 阿北在看守所還好嗎?下重手羈押柯P就為趕走小草?陳昭姿不捨:每次出庭都是一次羞辱|#毛嘉慶 #王尚智【週五不政經】必看爆點20240911 ") 中國有习近平打貪,台灣也有賴清德打貪。兩者都藉「打貪」的名義,羅織罪名,使政敵「被貪污」,以便鞏固個人權力走向獨裁。難道不是「兩岸一家親」?
我以為多數剪掉都會這樣幹。感謝功德兄,撤底摧毀奴隸對剪掉的信賴。
感謝吳宗憲出來說聲話❤
1/11不見不散
吳宗憲委員🎉🎉🎉台灣不能沒有你!!!!
讚
分析得很清楚
傳聞EXCEL是加工上去!?只要看建立日期跟修改日期!?就知道答案了……..
必須看USB裡面的日期,如果是拉到電腦的就會變成"新建檔案的日期"
這些資料日期也是可以竄改的,所以excel要當成證據根本就是笑話
臺灣不是民進黨說了算
我沒經歷白色恐怖但我目擊綠色恐怖
太狠了吧,連監聽票都請不出來?
那現在有問題的司法官都聚在一起了,該抓的人很清楚了吧
檢察官邏輯沒有問題,他們的邏輯就是要把柯文哲押在裡面。
這個excel 還是搜索後得出的證據,那一開始檢察官到底用是甚麼證據來去申請搜索票的??
@@tlcchen1939 什麼都沒有就搜索才會搞到這個地步。頭都洗下去了不得不洗完,可悲!所以1/11站出來!
這個案子當初是因為應曉薇試圖去清泉崗搭飛機逃跑,所以檢方在查這個案子,消息走漏只能收網趕緊調查。但柯文哲部分的辦案,瑕疵非常多,很明顯一開始是真的什麼證據都沒有,就是硬要逮捕他,想先羈押再看有沒有人要轉污點證人。其實我國檢方這樣亂搞,也不是一次兩次,但這次涉及在野黨黨主席,這種草率羈押會給民主留下很難看的事件。
可以告檢查官,法官是檢查官的小弟嗎,為什麼要聽檢查的話,
@@Mong-Yun_Chen_54088 正如你所說: "其實我國檢方這樣亂搞,也不是一次兩次,但這次涉及在野黨黨主席,這種草率羈押會給民主留下很難看的事件。" 誰知道台灣到底有多少冤案嗎?「蕭明岳案」是一個引人注目的冤案。( 請參考:"司改會:蕭案5大疑點 檢疑誘導取供") 有網友說得好:"押人取供 和 疲勞偵訊 是現代民主的恥辱!!! " (請參考:"檢調查柯文哲「拘束自由卻不逮捕」 葉慶元:侵害人權的取巧做法") 有網友嘲諷: "台灣司法一向是馬來西亞的水準,這幾年品質一直向中國看齊" 是啊,學到我們的精髓。" 馬來西亞網友直言不諱地回答: "是啊,學到我們的精髓。先找個罪名搞你,然後無論審到最後是否有罪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確保你因法律程序問題而沒法參選即可。" (來源:"記者會爆衝突!吳怡萱怒嗆記者「現在是怎樣」 張啟楷出聲緩頰【CNEWS】")蔡英文12年前競選總統時就主張台灣司法改革。(請參閱12年前的影片《我們需要司法改革「台灣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英文)》)。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就職,總統在篇幅有限的就職演說中,提到「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等語;11月25日,「司法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昭告新政府的司法改革正式啟動,為表達重視而親自擔任主席的蔡總統,再次殷切「期許」司法不要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這短短幾句話,雖然贏得如雷掌聲,卻無疑向世界宣判了臺灣司法「死刑」!(請參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官協會怒斥:蔡英文別用政治語言掩飾政績不彰") 但她兩屆總統任期至今的最終結果是什麼?台灣人民的挫敗感,從以下影片中展示了「( 【直播完整版】居住正義、司法改革脫鉤」!黃國昌、館長號召716遊行衝鋒凱道邀請蔡英文)」。菜" (來源:"端木正不正 民眾黨明天開告 Call in燒起來") 台灣人還要等多久,才能迎來「司法改革」? 轉發網友留言 : "要是今天沒民眾黨,讓藍綠繼續空轉下去,台灣可以直接墨西哥化了 別忘了,最近一次吹哨者保護法立院審議時,可是藍綠團結大反對 代表藍綠鐵了心要掏空台灣,根本只把人民當無知韭菜" (來源:"端木正不正 民眾黨明天開告 Call in燒起來")
吳委員真的是難得願意說真話的好立委,他在守護的不只是柯p,而是是台灣的法治
獲利的是威京集團 不是柯文哲怎會說7000萬保金是合理的 我不懂
然後還有一個重點,就是還沒篕好,根本就還沒有不法所得
不認同也不能怎麼樣,司法的悲哀
政黨輪替,同樣標準對待民進黨那些議員,立委,高官。
站出來!對抗威權!民主 絕對不是民進黨作主!捍衛司法正義!
這表格怎麼看都很有問題其他姓名寫的都是全名、就1500這格寫著小沈其他格都有寫公司、有寫用途唯獨1500這個甚麼都沒有~從頭到尾只有日期、小沈、1500、沈慶京就問有誰看到一個填滿資料的表格填入新資料時會自創格式的??難怪北檢不敢找資訊工程師調查檔案修改的細節搞不好就是北檢裡的人自己輸入的假證據
吳檢就說證據瑕疵
3:09 連這種刑法的基本常識都沒有的檢察官,讓我想知道是怎麼通過國家考試的,感謝這位檢察官讓大家知道原來國家考試是有後門的,就跟波波醫生一樣,可以走後門進而且這不是攻擊檢察官喔,只是你講得笑話太好笑了,忍住會內傷,我如果忍住不笑,可能我還要跟你索取精神賠償,反正檢察官已經趴在地上舔聖上給的飼料了,應該也看不到我們在笑 WWW😂
果然是做過檢察官的人🫡
吳宗憲是少數我覺得國民黨裡理性且務實,也具備身為一個立委該有的高度和水準,思路非常清晰也很客觀,今天不論你的政治立場是什麼,這樣的起訴內容本來就大有問題,從沒聽過一個檢察官要被告自證清白的,那這樣國家還需要檢調機關做什麼?
如果像檢察官這樣嚴重邏輯錯誤的情況,難道沒有任何一項補救的辦法嗎?古早時代地方惡官貪贓枉法還能進京喊冤,如果現在京城也是貪贓枉法的話,那要怎辦呢?總不能像國父一樣革命吧?當掌權者像是下棋一樣把你的車馬炮都去掉,只剩兵一步一步慢慢走,這個國家這樣還有希望嗎?
修法刑事訴訟法不能讓檢察官毫無底線當老大無限次的抗告 抗告到被告一定要被關為止 對被告不公平對台北地院不尊重
一群北檢的檢察官跟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吃高檔餐廳,可憐
這段一定要分享出去,如果司法變成政治追殺的工具,台灣的法治與中國有什麼不同
小說當證據司法當兒戲
大家一起站出來吧!
可以告北檢和高院、北院嗎?
第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24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都敢求刑28年了 證據應該很足,但事實確是很薄弱。硬要抗告羈押….
司法人員唯一可以休息的時間:黑夜
因該在北檢電腦建立Excel,上面要打9999,🟰貪污9999萬😂😂
搜索就違法搜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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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一個台北市長,蓋了28,000多戶的社宅、重建了海砂屋大樓、改建了6處老舊菜市場、打通了直達翡翠水庫的管路。最後還幫台北還債了570億,希望滿足在台北居住,生活,工作,讀書的需求,但是其他黨議員收了一堆建商的政治獻金,不希望他蓋,而且這個市長在沒有犯罪事實的狀況下,現在被羈押超過一百天了。
擋人財路啊,除了傻鳥憨熊,大家都懂。
台北人說他都沒做事....
@@林益鴻-w5u 會說他沒做事的應該不是台北人吧?或者說戴著有色眼罩看不到。
身為新北人到台北市工作,超羨慕台北市機車位收費,新北的路邊停車位都成為車行的擺放的地方。
住台北的人確實會有人說柯P他沒做事,但到底是因為砍了老人年金的遷怒,還是因為政黨喜好,我也很難得到答案
「古聞岳飛莫須有,今有文哲EXCEL」
橫批:黨說有罪就有罪😊
我記得有一個好像溶屍案
沒有找到屍體 就被判有罪了
但是也是因為沒有屍體
所以罪犯躲過了死刑
悲哀的北7臭枝擺
@@YyYy-en5cr您這比喻不對吧
你說的確實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見
但⋯柯文哲是連錢從哪來、到哪兒去、燒掉了?泡水了?都沒找到餒⋯⋯
北檢難怪被人掛民進黨旗.
新潮流老大賴皇.
7000萬都打算扣著不還了,打算硬要誣賴成是犯罪所得,我們的國家真是偉大,111 請大家站出來呀
7000萬等柯跑完司法流程自然會還,大家都一樣
@@賣-r4h多久?是不是又要研议司法4年??😮查了4个月只有excel,你认为会还他清白吗?
@@賣-r4h 不對,7000萬是"交保金",和案件本身是沒關係的,柯文哲交保這7000萬扣在台北地方法院內算合理,現在人被"羈押了",自然沒有交保金這件事,法院就必須把交保金退回
@@賣-r4h沒有大家都一樣,有蟾蜍黨政可不一樣,雖然我實在很不想侮辱蟾蜍
ua-cam.com/users/shortsEqbzxDcBRj8
立委都出來說了
李秉文200億,交保金300萬,也沒有電子腳撩
而且跑了~還可以發臉書,這個甚麼國家?
@@user-op2qw9ug8x 幫綠幫洗錢,享受著特殊待遇
陳啟昱有逃亡的20幾天,結果還是以150萬交保,還不用電子腳鐐
@@jackhuang4324跑了還能嗆立委這個不能忘
所以 凸顯 遇綠 就是如此輕描淡寫⋯
謝謝賴清德,謝謝民進黨,這次那麼快演都不演了。
我這輩子選舉投票絕對不會有民進黨這回事了!
真的太噁心了這個政黨。
別這麼肯定,我今年會投民進黨,罷免票,一定會去投無撕窯
民眾黨泡沫化後,你可以投最喜歡的共產黨傅崐萁。噁心的網軍!
人家有忠犬會 所以早就不再意我們這些賤民的票了 多開這麼多投票所 再多選務“瑕疵” 黨說沒事 就是沒事
@@mcchen7796吳造謠罷免是必須的!
@@chenQ0101
泡沫化?但越打黨員越來越多耶
別再相信那些自我安慰的民調了嘿~
證據薄弱,還要囚刑15年,離譜!都給他們喊就好?爽就好?上面高興就好?真是看不下去!
喊了法官也有對半砍的,15變1年的也有,檢察官和法官不一樣,檢察官就像提告的告方一定是一直嗆,但拿不出證據代表北檢沒能力該砍預算,要養有能力的機關,跟海基會一樣失能就該刪減預算,所以黃國昌講的沒錯要直播現在對岸很多審判過程都有直播錄影,因為要留有證據法官要終生負責他判決的案件,並且在民主國家更該監督司法機關是否運作正常,我們要有用的機關不是酬庸的機關
@@kaiyulo-r7s這個我懂。就是看不下去。司法看證據,有多少判多少,不是在這種證據之下敢判15年。
@@psszuyu552934 所以法院要直播就是這原因,你拿爛證據亂起訴亂喊價,就要找其它政黨制裁你砍你預算,除了柯文哲其它案件到底你拿出什麼證據起訴,你查兩個月四個月證據是否有不同有找到新證據,如果很多案件都這樣表示檢調失能就要砍他預算
好笑的是一直叫橘子回來說他有重大嫌疑結果死不把它列為通緝犯,現在有一個通緝犯不回來還發文嗆聲卻死不叫他回來
@@kaiyulo-r7s支持直播,憑什麼只能30個進去聽?我也想聽,全台應該要平等,想聽想看的人都應尊重。
110億掏空才150萬交保,所以有黨證檢查官會用比較輕的罪來起訴給人民交代嗎…
司法要改革! 1/11 下午2點 自由廣場 集結!
這種濫訴的檢察官可以告他嗎?如果不行那以後只要一個品行不良或受人指使的檢察官就可以破壞台灣的司法公信力啦!這太誇張了吧!
不行,濫訴是民事,刑事是誣告。
檢查官應屬於某種國家法人的起訴。
檢查官應不受濫訴控告,否則如鄭文燦等影響力巨大的偵辦將會有不可挽回的影響偵查獨立。
"不濫訴" 屬於基本素養,由法務部內控機制控管。
我是理科一般人,以上可能有謬誤歡迎指正
可以啊,要監察院那邊主動處理,但是監察院就...😅
@@leoluo6492不爛訴是基本訴養,檢查官爛訴污告,不用具備你所謂基本素養嗎?你這就是擺明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嗎?
@@arthurhu1979 所以我的意思是,受專業培訓出來的檢查官理論上根本就不該發生濫訴這種事,只有民間糾紛才會。
而發生檢察官濫訴,責任是法務部的監管不利,應該要汰換執政者。
否則每次起訴失敗就告檢查官濫訴,司法不就癱瘓了嗎
刑法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對法官就是刑法124條枉法裁判罪
吳宗憲說的好!
1/11請大家一起出來,明年請大家用選票教訓他們
吳宗憲委員說的很好,不愧是當了20年檢察官,非常有判斷力❤
可悲的是,擺明冤獄壓人取供,而現存的法規,無法用刑責來處罰這些劊子手
今天挺的是司法正義,即使你不喜歡柯文哲
令人髮指暴政
起訴之後,可以無限輪迴抗告
某時某地,可以當作起訴書的"金流”證據
呼吸,都可以當作串供羈押的理由
北檢有什麼金流無法掌握,偏要栽贓橘子
押人取供、沒有證據關你到死...這就是台灣的“民主”
就從來沒看過民眾黨幫蕭明岳、邱和順之類的人喊過一句冤。柯被關進去才出來叫囂,就不用美其名包裝成司法正義了,直接叫挺柯大遊行還比較不假掰。
而且不明時地在辦很多詐騙集團案子都會寫,這根本不能構成你論述的根基
@patina625 正如你所說: "押人取供、沒有證據關你到死...這就是台灣的“民主”,因為台灣的 “民主” 只不過是選出一個皇帝而已! 皇帝要關你到死,你就不得不死!
難道你誤會了「台灣民主」嗎? 台灣人民可以投票,但是台灣式民主是一個什麼樣的民主?美國的制度是三權分立,然而,台灣的五權分立制度,經過7次修改憲法,變成是總統有權無責,像是民選皇帝,行政權獨大缺乏制衡。台灣的政治制度很可笑! 民進黨失去60%台灣選民的支持,但仍繼續執政! 台灣悲哀和殘酷的現實是: 台灣人民是「民」,民進黨是「主」。
沈慶京已經告檢察官
@@yesno1963 大家快看,有綠共仔在怕了😊
立法院修法就對了, 當台灣綠共政府逼迫人民無底線, 我們就要起身革命, 否則今天柯P, 明天就是您我.
立法院保持靜音, 忍讓, 尊重絕對不是辦法, 只會讓台獨政府更為猖狂. 主動對抗綠共, 爭取戰場優勢, 必要時直接修法, 讓無能的司法院丟臉. 如同洪仲秋案, 當軍法無能時, 直接修法, 消滅軍法在非戰爭期間的執法功能,
感謝宗憲委員正義發聲
塞進無關的東西就是要給鏡檢寫故事用的啊,誰在真的跟你玩司法。
原來無罪推論是要被告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那要檢察官作什
檢察官是在藐視刑事訴訟法嗎?法由綠檢說了算嗎?
從柯文哲家中蒐出的證物不叫柯自己解釋不然檢察官會通靈哦
在柯自己家搜到的證物不叫他自己解釋不然檢察官會通靈嗎
@@yesno1963 無罪推定、不能自證己罪(要控告的人提出證據)、不能壓人取供。你連這些都不知道的話,你還是不要說自己是住在民主法治國家的公民好了
@yesno1963 搜到什麼證物?我的USB落在你手裡,你可不可在上面儲存你key的資料?一個USB若為公務用,裡面的資料copy來copy去,誰key誰存,本來就無法一言斷定,我想你不是白領,所以才會難以理解,故作如是想!再則,你除了看黴體、聽冥嘴、政客的顛倒是非、指鹿為馬報導與言論外,應是沒有查找資料的能力,才會被洗腦,作如此的發言。
專業解說 綠檢荒腔走板 漏洞百出
忠憲哥你信他專業,那老柯就是秦始皇
繼上次司法院空印案的蠢事之後,沒想到堂堂檢察官辦案的程度還是風聞言事、隨意拘提跟洩漏私刑進度的人治手段,
我們偉大的蟾蜍團跟東廠閹豎的差距真的只是有沒有下那一刀而已。
國家如果要改革,只有從上到下層層處決才有依法行政的可能。
東方工廠
如果京華城的20趴容積率有討論空間,但並沒有人收賄也沒有對價關係,北檢憑什麼壓人取供
而且所有的都市計畫委員都沒有問題
規則是國民黨定的,法官檢察官都是民進黨的人
1.頂新2010年101E標購「乙種工業區」三重新燕味全廠>>>>>>接手的茂德送件一年,2020年土地變更成功,暴增為500E(綠藍聯手,內政部、頂新、茂德、立倫、侯侯、 東森變更為「住宅區與商業區」 )
2.陳其邁高雄國賓1142% 容積率
3.毛嘉慶告發賴皇台南,超高容積獎勵400 %和土地變更,檢方完全無視
朕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公開研議也有影片
當然不會圖利
@@失敗別放棄再努力能做 容積獎勵有討論空間,是吳宗憲委員說的
被說行賄的沈慶京:我沒給柯文哲錢
被說收賄的柯文哲:我沒拿錢
然後檢方要被告自己證明沒有的事🙄
@@失敗別放棄再努力能做很多基層公務員都發過文給柯說不合法,有個科長還因為這樣被調職。
朱亞虎210認罪不就是對價關係了嗎
阿北如果無罪,可以申請國賠嗎???太冤枉了⋯
要無罪才行
不會無罪,法院會用〔押抵刑〕,就是合理化羈押你的罪行達到你可以審理完案子後當庭釋放,但之前的權益損失屬於合理處罰。(這個是爭議最小的判決)
依法當然可以申請國賠,
但...冤獄一日的補償才幾千元,有個屁用...
@@yujerry1517 這就是冤獄的國賠阿
國賠也沒幾個錢,更別說名譽受損的部分
跟dpp有掛勾不管什麼事都有可能,林秉文逃跑還能FB跟立委對罵 有罩頭 😂
跑的都金主 關的都政敵
非常謝謝委員專業的解說
第一段我不太同意,就是交保金這塊
因為柯P沒有犯罪所得,而且在還要在一個基礎上 就是要先打行政訴訟,認定京華城容積率都是違反法令
而且在上面的前提之下,這還是都委會合議制通過的決定,為什麼要賴在柯P上?柯P沒有都市計畫專業,他說過 專業問題 專業解決,分工合作交給懂的人做
更別說還是一個電子檔案當作犯罪金流。柯P家的錢都是太太管 + 夫妻倆一輩子從醫 賺來的辛苦錢。柯P連當重症醫生都拒絕紅包了
對,這也是瑕疵之一:要說圖利也應該是「事實犯」,都還沒蓋完;
有問題,應該是行政訴訟;
且公展一個月期間都沒人包括議員或民眾提出問題。
要說圖利,也是市民獲利吧?大家期待新商場所帶來的周邊效應。
認同
所以才弄了個不知道哪來的小沈1500來起訴貪污啊 光圖利這麼模糊的東西真有辦法起訴嗎 而且那個檔案真的很玄 當事人都說不知道 北檢也不能證明是當事人用的 然後 最厲害的是事前爆料的記者被檢舉洩密又草草結案 是不能查嗎?
感謝北檢做了最佳示範,以後公司行號繳稅只要傳Excel檔給國稅局就算數了!
北檢就讓全台灣人看笑話啊,可惜還是有一些蟾蜍很相信
吳委員加油加油💪💪💪👍👍👍
北檢邏輯真搞笑😆
所以北檢有證據證明EXCEL不是北檢自己KEY的嗎?
對 也沒人能證明隨身碟是誰從那裡拿來的
@@ritt3579一般這種蒐證會錄影的,隨身碟在原地的時候就要錄了,沒有就是扯蛋
其實只要在EXCEL添加代碼就能知道最後添加的時間
現代科技,作假沒問題😅
@@LeoTwQq 檔案的最後更改時間用簡單的程式碼就可以改了 問chatgpt就知道 (但我也不覺得北檢有荒謬到自己竄改證據 這被抓到就完了
辦案那麼多瑕疵,就是迫害無誤!
1月11日(六) 下午2點 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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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Mr. 清德兄
"獨"海無邊 回頭是岸!!
(2014在台南火車站巧遇握手共乘1路公車到西門路新光三越也投票給你的人!!)*.
黃珊珊的“簡訊”,與“小沈1500”的日期
二者發生的時間“相差一年”,這是哪門子的證據???
那根本是兩件事,因為那時候黃珊珊要選台北市長在募款。
就認知作戰啊,民進黨最愛把這種數字錯置在牠們想攻擊的議題目標上,反正看起來很有關就好
有意無意說錯了也沒差反正第一時間已經洗腦完了,人類不太容易接收後續的澄清資訊
對呀~果然依然是一貫套路「栽贓陷害挑撥離間」
賴清德擺明就是政治追殺......你幹嘛那麼認真講專業的東西.............
難道要全國民粹化憨川化嗎?一直喊對抗清德宗對抗綠共嗎?要講出支持的原因與不認同的原因,這才是政治人物該做的,阿北一直講是非要高於政黨,別忘了柯文哲的理念,柯文哲就像甘地不合作運動柔性抗爭,要把我們抓進去歡迎我們全都在自由廣場等你來抓,這才是柯文哲的精神,你有這麼多監獄嗎?最好把全部反對者都抓起來我們一定配合被抓讓國際看看自稱民主的民主進步黨是如何做事的
那至少,吳宗憲立委是檢察官出身,有實務經驗也許他會分析出什麼一般人沒想到的盲點啦。
講給不懂的人民聽,太多人不懂才會被民進黨洗腦
還是非常大部分的人真心認為柯文哲貪污 這時候有專業解釋當然很重要
感謝吳委員以公正的立場評論
標準的押人取供、羅織罪名、揭露跟本案無關的隱私
講得非常好,非常的公正
快立法修補漏洞。
感謝吳立委
終於聽到像樣而專業的法學見解
宗憲真的很正直
檢察官起訴是為了升官
是因為幹了壞事有把柄被蟾蜍高層拿來威脅 才起訴柯的。
感謝吳委員仗義直言,讓百姓看清楚司法黑幕
如果沒有政黨包袱存在,我還蠻期待吳宗憲和黃國昌來場直播的,目前立院所有委員應該沒辦法做到比他們更有深度的談話
吳宗憲👍
有一說一👍
說穿了檢察官說的叫片面之詞,需要有非常明確的事證來支持論述,而刪民智就是一直把起訴當三審定讞在洗腦支持者,所有我們常會在網路上看到一堆奇葩的論述😂
就是押人取供,司法不公!
111炸裂自由廣場,賴皇真的以為他是皇帝了
我覺得吳宗憲委員講的很有道理,完全依法論法
吳宗憲委員👍💞🇹🇼
我覺得認定交保金這個部分,吳宗憲講的有點怪,不法所得並不是沈慶京的所得,而是柯文哲的不部分,1500萬的不法所得求償7000萬,十分不合理
它是以100億的收賄對價關係來看,1500萬並不是全部的不法所得
@isaactsai4002 對啊 對價關係啊!所以100億會到柯文哲那!起訴書明明寫的對價關係是1500萬
這邊還是很奇怪,那一兩百億得利者是沈慶京,並不是柯文哲;用這個數字來當作柯文哲貪污是很奇怪的
當初申請的到搜索票就大有問題了,法院要開搜索票一定是有拿到相當程度證據才會開出,這案擺明亂開搜索票,才開始押人取供,現在起訴書所看到的""連連看證據"",都是押人取供後才拿到的,表示當初開搜索票的時候,根本什麼證據都沒有就在亂搜了
檢察官說法最服吳宗憲
感謝宗憲哥!❤
民進黨犯下一個重大錯誤
今天柯文哲的案子會永流傳在台灣的司法上
往後的每一起審判人民都會用這樣的標準去審視
我想是不會的,現今就是用不同標準在辦案了,別人的違建是違建,賴皮寮的違建不是。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謝謝🙏
賴:謝謝你幫我想那麼多理由 但其實我就是怕輸而已啦哈哈
分析的~清楚~易懂~👍
北檢說你貪汙2百億 所以保釋金7000萬 叫正常 那也要有證據啊
😂
吳想表達的應該是 只看200億的話 保釋金算合理
證據方面後面才說的
@@儒儒-y9o據所知,檢方說柯收賄1500那條跟另一條兩佰多萬,這是質疑有說到的金額。
金華案那個兩佰多億沒在起訴提出,金華案那個部份是指控圖利廠商,並非說收賄金額。兩佰多億是媒體用偷換概念,讓人以為柯收賄兩佰多億。
這樣加一加不到兩千萬,卻要讓柯拿七千交保算合理?
所以後來押進去了,不用繳7000萬,北檢也幫阿北叫屈
應該說法官以北檢當時起訴時的罪刑來訂你的交保金
(這部分以後會不會檢討再說,但目前常規看起來是這樣
支持⬆️
說你有罪就有罪,想羈押就羈押,想抗告就抗告,想起訴就起訴,想判幾年就判幾年
說穿了不就是「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而已嗎
要認清一點,檢察官就是政治辦案,牠哪管合不合邏輯,程序正不正義🐸🐸🐸
1500什麼東西?也可以說是1500元啊!有寫15000000嗎?
北檢救世劍啊!高院也愛耍劍啊!
文件檔要有蓋章要有日期且能對質相關人員 這才算實證
這段一定要分享出去。如果司法變成整肅政敵的工具,台灣的法治和中國有什麼不同?
@神預視 你問: "如果司法變成整肅政敵的工具,台灣的法治和中國有什麼不同?" 在台灣,法律為執政黨服務。難怪有人說,台灣既不是「法治」社會,也不是「人治」社會,而是「官治」社會。台灣法院就像清朝的衙門。因此,嫌疑人遭受的對待,跟已定罪的罪犯一樣。有網友嘲諷: "台灣司法一向是馬來西亞的水準,這幾年品質一直向中國看齊" 。
唉!世界怎麼跟得上臺灣? 全世界只有台灣有的名產「圖利罪 」 ,不需要金流,很容易讓獨裁者編故事,羅織罪名,使政敵「被貪污」。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確實如此。馬來西亞人比台灣的井底之蛙,更看清民進黨的伎倆: "每天他的line人數好多,都是支持他鼓勵他他一生救人無數,開刀的雙手居然戴上手銬,,純粹是羞辱,政治迫害打壓,我們馬來西亞20年前就發生過,,當年的安華長的高大帥,被政治迫害,安個罪名,關過兩次大牢,出獄後變得非常蒼老,安華現在是馬來西亞的總理,他是個人才,20年後你們對柯文哲政治迫害,外國都看到了,什麼民主自由,都是騙人的台灣,水準差很大!柯第一次入獄,我請柯多唸觀世音菩薩,心經,觀音菩薩聞聲救苦救難,給你靈感,充滿智慧,韓國瑜也是修道修行,每天唸心經等,如今更有智慧,柯文哲總統放寬心,保重身體,其他一切都是虛假的,司法,法官,檢察官審案不公正,收錢玩女人等,都有因果報應,有的退休被野狗咬死有的猝死山難!" (來源: " 阿北在看守所還好嗎?下重手羈押柯P就為趕走小草?陳昭姿不捨:每次出庭都是一次羞辱|#毛嘉慶 #王尚智【週五不政經】必看爆點20240911 ")
中國有习近平打貪,台灣也有賴清德打貪。兩者都藉「打貪」的名義,羅織罪名,使政敵「被貪污」,以便鞏固個人權力走向獨裁。難道不是「兩岸一家親」?
我以為多數剪掉都會這樣幹。感謝功德兄,撤底摧毀奴隸對剪掉的信賴。
感謝吳宗憲出來說聲話❤
1/11不見不散
吳宗憲委員🎉🎉🎉台灣不能沒有你!!!!
讚
分析得很清楚
傳聞EXCEL是加工上去!?只要看建立日期跟修改日期!?就知道答案了……..
必須看USB裡面的日期,如果是拉到電腦的就會變成"新建檔案的日期"
這些資料日期也是可以竄改的,所以excel要當成證據根本就是笑話
臺灣不是民進黨說了算
我沒經歷白色恐怖
但我目擊綠色恐怖
太狠了吧,連監聽票都請不出來?
那現在有問題的司法官都聚在一起了,該抓的人很清楚了吧
檢察官邏輯沒有問題,他們的邏輯就是要把柯文哲押在裡面。
這個excel 還是搜索後得出的證據,那一開始檢察官到底用是甚麼證據來去申請搜索票的??
@@tlcchen1939 什麼都沒有就搜索才會搞到這個地步。頭都洗下去了不得不洗完,可悲!所以1/11站出來!
這個案子當初是因為應曉薇試圖去清泉崗搭飛機逃跑,所以檢方在查這個案子,消息走漏只能收網趕緊調查。
但柯文哲部分的辦案,瑕疵非常多,很明顯一開始是真的什麼證據都沒有,就是硬要逮捕他,想先羈押再看有沒有人要轉污點證人。
其實我國檢方這樣亂搞,也不是一次兩次,但這次涉及在野黨黨主席,這種草率羈押會給民主留下很難看的事件。
可以告檢查官,法官是檢查官的小弟嗎,為什麼要聽檢查的話,
@@Mong-Yun_Chen_54088 正如你所說: "其實我國檢方這樣亂搞,也不是一次兩次,但這次涉及在野黨黨主席,這種草率羈押會給民主留下很難看的事件。"
誰知道台灣到底有多少冤案嗎?「蕭明岳案」是一個引人注目的冤案。( 請參考:"司改會:蕭案5大疑點 檢疑誘導取供") 有網友說得好:"押人取供 和 疲勞偵訊 是現代民主的恥辱!!! " (請參考:"檢調查柯文哲「拘束自由卻不逮捕」 葉慶元:侵害人權的取巧做法") 有網友嘲諷: "台灣司法一向是馬來西亞的水準,這幾年品質一直向中國看齊" 是啊,學到我們的精髓。" 馬來西亞網友直言不諱地回答: "是啊,學到我們的精髓。先找個罪名搞你,然後無論審到最後是否有罪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確保你因法律程序問題而沒法參選即可。" (來源:"記者會爆衝突!吳怡萱怒嗆記者「現在是怎樣」 張啟楷出聲緩頰【CNEWS】")
蔡英文12年前競選總統時就主張台灣司法改革。(請參閱12年前的影片《我們需要司法改革「台灣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英文)》)。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就職,總統在篇幅有限的就職演說中,提到「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等語;11月25日,「司法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昭告新政府的司法改革正式啟動,為表達重視而親自擔任主席的蔡總統,再次殷切「期許」司法不要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這短短幾句話,雖然贏得如雷掌聲,卻無疑向世界宣判了臺灣司法「死刑」!(請參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官協會怒斥:蔡英文別用政治語言掩飾政績不彰") 但她兩屆總統任期至今的最終結果是什麼?台灣人民的挫敗感,從以下影片中展示了「( 【直播完整版】居住正義、司法改革脫鉤」!黃國昌、館長號召716遊行衝鋒凱道邀請蔡英文)」。菜" (來源:"端木正不正 民眾黨明天開告 Call in燒起來")
台灣人還要等多久,才能迎來「司法改革」? 轉發網友留言 : "要是今天沒民眾黨,讓藍綠繼續空轉下去,台灣可以直接墨西哥化了 別忘了,最近一次吹哨者保護法立院審議時,可是藍綠團結大反對 代表藍綠鐵了心要掏空台灣,根本只把人民當無知韭菜" (來源:"端木正不正 民眾黨明天開告 Call in燒起來")
吳委員真的是難得願意說真話的好立委,他在守護的不只是柯p,而是是台灣的法治
獲利的是威京集團 不是柯文哲怎會說7000萬保金是合理的 我不懂
然後還有一個重點,就是還沒篕好,根本就還沒有不法所得
不認同也不能怎麼樣,司法的悲哀
好笑的是一直叫橘子回來說他有重大嫌疑結果死不把它列為通緝犯,現在有一個通緝犯不回來還發文嗆聲卻死不叫他回來
政黨輪替,同樣標準對待民進黨那些議員,立委,高官。
站出來!對抗威權!
民主 絕對不是民進黨作主!
捍衛司法正義!
這表格怎麼看都很有問題
其他姓名寫的都是全名、就1500這格寫著小沈
其他格都有寫公司、有寫用途
唯獨1500這個甚麼都沒有~
從頭到尾只有日期、小沈、1500、沈慶京
就問有誰看到一個填滿資料的表格填入新資料時會自創格式的??
難怪北檢不敢找資訊工程師調查檔案修改的細節
搞不好就是北檢裡的人自己輸入的假證據
吳檢就說證據瑕疵
3:09 連這種刑法的基本常識都沒有的檢察官,讓我想知道是怎麼通過國家考試的,感謝這位檢察官讓大家知道原來國家考試是有後門的,就跟波波醫生一樣,可以走後門進
而且這不是攻擊檢察官喔,只是你講得笑話太好笑了,忍住會內傷,我如果忍住不笑,可能我還要跟你索取精神賠償,反正檢察官已經趴在地上舔聖上給的飼料了,應該也看不到我們在笑 WWW😂
果然是做過檢察官的人🫡
吳宗憲是少數我覺得國民黨裡理性且務實,也具備身為一個立委該有的高度和水準,思路非常清晰也很客觀,今天不論你的政治立場是什麼,這樣的起訴內容本來就大有問題,從沒聽過一個檢察官要被告自證清白的,那這樣國家還需要檢調機關做什麼?
如果像檢察官這樣嚴重邏輯錯誤的情況,難道沒有任何一項補救的辦法嗎?
古早時代地方惡官貪贓枉法還能進京喊冤,如果現在京城也是貪贓枉法的話,
那要怎辦呢?總不能像國父一樣革命吧?
當掌權者像是下棋一樣把你的車馬炮都去掉,只剩兵一步一步慢慢走,這個國家這樣還有希望嗎?
修法刑事訴訟法不能讓檢察官毫無底線當老大無限次的抗告 抗告到被告一定要被關為止 對被告不公平對台北地院不尊重
一群北檢的檢察官跟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吃高檔餐廳,可憐
這段一定要分享出去,如果司法變成政治追殺的工具,台灣的法治與中國有什麼不同
小說當證據
司法當兒戲
大家一起站出來吧!
可以告北檢和高院、北院嗎?
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24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都敢求刑28年了 證據應該很足,但事實確是很薄弱。硬要抗告羈押….
司法人員唯一可以休息的時間:黑夜
因該在北檢電腦建立Excel,上面要打9999,🟰貪污9999萬😂😂
搜索就違法搜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