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雄律師】在學校錄音錄影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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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6 лют 2025
- 小雄律師今年第一次參加了國小女兒的班親會,而會有這場班親會的起因,是有小朋友攜帶錄音筆到學校,導致了師生間及同學間的人際關係,變得緊張。想來,隨著科技產品的進步,新一代校園中,也衍生了不一樣的法律問題。
所以今天小雄律師便想跟大家分享,在校園中使用影音設備去錄音錄影的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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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實用,謝謝小雄律師👍
這種跟生活關係密切的主題,很實用
剛好小朋友在上學了,很有幫助,謝謝律師的精闢解說
老師說一套
小孩說的是一套
然後紛爭就產生了
最終只能靠錄音來釐清到底事情怎麼發生的
畢竟家長不能在校陪讀啊⋯⋯
這正是我現在面臨的困境,孩子的說法和老師的說法常常不同
請問車禍財產損失低於1萬無人受傷,但對方已失聯,有什麼方法找到人
難,而且找到人也沒用,重點是找到他的財產。
請問律師,如果老師常錄影學生違規行為要傳給家長告狀用,這樣有沒有關係?
教育需要,多半會認為是正常理由
小孩身上配戴有定位 / 錄音 / 錄影的手錶
老師認為這種設備讓家長可以監控教室上課的環境有礙隱私權
禁止配戴這類設備
這算是合理的要求嗎?
影片內容大致認同,但既然不隨意錄音錄影是基本倫理規範,應該去思考為什麼那麼多人會有這樣的需求?
教師固然有教育專業,學生在學校的身分當然主要是個學習者,但面對前者身兼管理者角色,後者在資源相對弱勢下,往往更成為不利群體。
難道要因為教師的頭銜,就要忽略容易濫權的現實嗎,和教師群體間良莠不同的異質性嗎?影片中固然有提到禁止只是原則,如果為了蒐集他人不法行為可以例外允許。
但真正的校園,有多少教師基於管理之便,透過這樣的規定,假借保護之名,蠻橫侵害學生權利?這樣規定的結果會讓教師留下多少退路呢?首先,違反教育部的行政指導(管教辦法、教學正常化等),算違法嗎?師生言語上交鋒,算違法嗎?其他各種「疑似」不當管教或言行失當,算違法嗎?
法律人安身立命的存在,原先是要藉由倡導節制校方權力,進而維護學生權益,認清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敗的事實。如今卻以維護校園秩序為由,協助掌權者大開後門,完全忽視學生血淚。師生關係的破裂,只是學生單方造成的嗎?如果溝通這麼簡單,每個老師都溫文儒雅,學生(大多數情況)還需要錄音嗎?
有多少學生因為這種規定,受到校方或個別教師(所謂的教育工作者)的報復性懲處?在劃分道德與法律界線的同時,又無視學生違反校園(倫理)規範時將面臨的嚴重法律效果,這會不會有些矛盾?
大律師在女教授被控過失傷害的影片中,引用法律學者曾說過的話,是關於情理法的順序,並提到「如果一件事情不合情、不合理,那會合法嗎?」先不論刑事法因為謙抑性而僅得作為對侵害法益程度較高的行為科以處罰,而難以特定行為態樣是否受其規範為依據,從而推斷合理與否。
然而影片中既然都已經提到許多民事問題,都被法院認為不構成侵權,那麼為什麼結論還會認為能以法律之外的倫理因素,不僅仍應禁止,甚至容任管理者以此等名義,將強制性規範遁入道德領域?又或者有沒有可能因為師生時代背景的不同,在很多事件中長者可能在不自覺中倚老賣老,自認雙方認知差異均歸責於生活經驗落差、未成年思慮未周?這些都是會遇到的問題。
關注小熊律師超過三年,一直都很喜歡影片的內容,這支影片也不是例外。但身為新世代下經過12年的公民,雖然無意揣測律師開班親會的個案,然而不論自己或其他人長期受到校方、特定教師在各方面的剝削,以及蒐證作為最後一道防線,是否能讓人無後顧之憂的發揮人作為權利主體的功能,在校園中的重要性,實在極有感觸!特別是影片中的班親會,沒意外基本上應該沒有充分融入學生意見吧(? 這在法律上,會不會涉及CRC公約表意權的問題?在常理上,大人以關心為由不斷的介入小孩事務(換言之,佔據學生的自主空間),這又要如何合理化?
以上是我的一點想法(無惡意,會繼續關注小熊律師的頻道)
感謝長期支持。事情本來就會有不同面向,學生受到霸凌欺負會有,老師被家長惡意刁難也會有。本件班親會的具體情形我無意多說,只是結論並非不能為了保護自己而蒐證錄音,只是不希望把校園裡的一切紛爭,都以類似蒐證審判的方式去處理,特別是在國小的校園。另外,學生雖然沒有直接參與、表示意見,但都能透過網路全程看到開會過程。
@@小雄律師 謝謝
請問律師:那如果是老師因課程需要錄影全班呢?這會牽涉那些法條?
這裡一樣會有肖像、隱私、個資的問題,老師要注意家長或學生的意願,以及影像的保管。不當外流,有可能會衍生損賠問題。
重點沒有證據如何舉證
可是老師往往 只保護人多根本不保護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