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指京華城非特例 林延鳳怒轟:對法條理解不足 還幫洗白│【台灣要聞】20240920│三立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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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2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8

  • @璧禎
    @璧禎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雙黃,真是律師嗎?

  • @清賓
    @清賓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神棍黨~
    民眾義和團~
    白蓮教?
    誰是聖母?誰是天王?

  • @RodneyChang-d9o
    @RodneyChang-d9o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民眾黨共犯結構,空中串供。

  • @途中之鴿
    @途中之鴿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不能在有這 A $黨 ,存在台灣會更好,,這些類自為智高,無天,可惜台灣人是智 尚,不是這下類可玩玩就好,為人不難, 做類 可悲。

  • @廖大鵬-h6c
    @廖大鵬-h6c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33在打臉柯文哲跟他的市府團隊嗎 人家說準用都更條例 33妳說適用都市計畫 這不是打臉嗎 還有33妳不也是市府團隊一員嗎

  • @leocheng38
    @leocheng38 Місяць тому

    拿兩個來比較是 Apple vs Orange,
    東方文華 (前中泰賓館) 是住變商,而且提供多種公益回饋方案,最終取得容積率 400%。
    京華城是工變商,沒有提供公益回饋方案,最終取得容積率 840%。
    然後把開發案定義成市政府的都市計畫權責,等於是幫京華城開脫圖利行賄的罪責,叫台北市政府所有的基層公務員揹黑鍋。

  • @ccc410509609
    @ccc410509609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本身不是學法說法律系黃珊珊對法條理解不足? 要演戲的話...前黨員真的演比較好

  • @jarekfan1990
    @jarekfan1990 Місяць тому

    所以到底哪一條不對 講清楚 截一個25條是哪個法 有人知道嗎
    都市計畫法第25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申請變更細部計畫,遭受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拒絕時,得分別向內政部或縣(市)政府請求處理;經內政部或縣(市)政府依法處理後,土地權利關係人不得再提異議。
    看來不是講這條吧

  • @黃俊堯-y2p
    @黃俊堯-y2p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一直針對這案,其它案有沒有認真在把觀阿!😂

  • @陳光科
    @陳光科 Місяць тому

    相信柯文哲!

  • @陳德和-i5e
    @陳德和-i5e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是不足,而是無法無天,亂凹帶亂風向球,身為律師事務所,難道不懂圖利特定人士,等待你被傳喚就G G了

  • @jjkao-x4t
    @jjkao-x4t Місяць тому

    你議員跟評論員不也不懂 奇怪 說嘴別人

  • @Kkb6r
    @Kkb6r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還掰

  • @hazemax-cv3fu
    @hazemax-cv3f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容積獎勵
    為什麼叫獎勵??
    笑死,這個獎勵地主的政策,本來就是合理的
    除非你有抓到對價關係收錢
    那才算犯貪污罪,但不代表給京華城容積獎勵是違法的
    合法的政策,是因為收錢才變違法的
    但不等於這個合法政策因為收錢就變違法
    而是青鳥要不斷的把這個合法獎勵政策說成違法,才能定一個沒收賄的人違反圖利罪
    假如一個行政官員沒收賄,那先指控他實行的合法政策是違法的,就能成立圖利罪,再關起來慢慢找收賄的證據

  • @休一波
    @休一波 Місяць тому

    陳佩琪洗前高手

  • @鐵人28號-n9z
    @鐵人28號-n9z Місяць тому

    看這台媒體就知道台灣沒救了

  • @葉政隆
    @葉政隆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黃珊珊在京華城中絕對有取得好處從頭到尾此女魔頭徹底隱藏她自己,現在漸漸露出尾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