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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人員透過會計師向我說要查帳...我回請稅務員發公文、白紙黑字說明我那一筆帳務有問題要查帳.我當定配合..不要用電話要求廠商配合查稅...我畢業第一份工作就是會計事務所待了8個月...至此以後就再也沒通知要查稅
這個聯盟必須推!!!現在的人太不關心法律了
因為土匪還沒找上門的關係吧?
關心法律沒有用.因為法律不是為人民所設是政府跟法官所達到目的利用的手段
不是不關心。是心灰意冷
謝謝律師為正義發聲
迂腐的公務員 ,二十年不改
稅務法規都是以有罪推定 自行舉證原則,根本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取消稅務獎金,就可大幅減少稅務假案、冤案
會變收賄,人性
@@Jack-Lin99收賄至少被抓到會被抓去關,他要自己考慮風險,現在亂辦案賺獎金被申訴根本沒處罰
不只稅務, 是所有行政機關濫權及訴願體系官官相護, 但因為課稅涉及利益, 所以特別濫權.
很多都是稅務人員的故意刁難,我自己也遇到過稅務人員從一開始就是非常囂張的態度,那些人根本就是心理有問題,以找別人麻煩為樂,一但擁有權力,他就會想要享受那種無所不能神一般的快感。
國稅局拿起訴書當課稅依據,後來法院判人家無罪,照理說應該以法院判決為準,結果國稅局不理法院判決,緊緊抓著起訴書鬼打牆,萬年稅單萬萬年。
律師說的好清楚,國稅局應秉持良心,法條規定,本於職責服務於人民。
感謝台灣人民對稅務的努力
這是土匪吧?那國家稅局的官員,你帳戶的所有入帳是否也要交代?不然我們也合理的懷疑那是賄賂款。
台灣的法稅環境不僅沒有進步,還在退步中,改革刻不容緩!
該繳的一毛不能少,但不該繳的一毛也不能繳,國稅局應依證據開單,不是用「脅」商,威脅人民多少繳一點,不聽話就加罰10-20倍,不符「證據法則」也不符「比例原則」
不能全面否定稅務員的辛苦 但是 這種烏龍稅單 做錯了就是瀆職 小老百姓不是要稅務員辭職謝罪 而只是要一個明明白白的道歉 認錯現實狀況是 死不認錯 這張單開錯 哪就另外開一單....
死前記得去炸國碎局啊 哈哈
所得性質國稅局恣意扭曲認定,這是違法課稅的源頭...國稅局依法需負舉證責任,卻強推給納稅人..這是所有納稅人被威脅的後果,這種納稅制度是破壞國家與人民的信任關係。
官員們快快良心覺醒
開十個公司戶 拿十萬塊存進去領出來再存另一間 月入100萬 年收入1200萬 國稅局查稅= 多少錢
不敢查立委不敢查企業不敢查酒店跟黑道,只能找一般人下手。以後被搞到要跳樓之前先去捅官員比較實際,至少少了一個受害者
那麼某黨可就聰明了在飯店裡分現金,不存銀行所以黨產那麼少
劉俊豪 沒有錯!還有不當黨產真該還了。再來所以公務員都查一遍,這就美滿了。像柯P一樣全攤開來啊。
共殘檔
國稅局就是黑,欺負中小企業,勸中小企業離開台灣,國稅局一堆實際支出,不准不得報這項報那項,確實實際支出都不能報支出,虧損都成盈利,專找中小企業麻煩,因為中小企業文書作業能力有限,行政人員不可能達到國稅局查核的標準,國稅局不會去查八大行業,因為收黑錢有人罩著,也沒查過租房沒報稅,當包租公最好逃稅,勸中小企業快逃離台灣,到國外去吧!
我都沒有開過公司,怎麼在一個台新分行有五組外幣本存簿?怎麼知道自己這麼組五組外幣存簿?我報稅時候發現5AM利息,3/28異動,異動來源台新銀行,台新銀行的存簿基本上是沒有遺失,我很確定我只有一組台新銀行外幣存簿,遇到這一種情況如何處理?
去台新銀行臨櫃詢問. 台新帳戶不一定會給存摺,要看你開的是甚麼帳戶?
這就是寧殺百而不可放一,所以才有年年超徵的好成績,所以才能年年領稅務奬勵金啊!
執法者需憑良心作事,若只顧自身利益非法取得,跟黑道討債行為相同
會中這個稅坑的都是中小企和小老闆一中那個開罰直接倒閉
建議大家成立海外公司,反正錢不進台灣被,啥事都沒有!
原來國稅局是用這種鴨霸的算法,難怪人民對稅官不滿
就這樣的國稅局,難怪台灣的薪資無法提高,公司每年都要準備一筆錢等國稅局來橋,賺的錢都給國稅局就好了,誰會給員工加薪啊?
出來選啦!支持
請戰神黃國昌來問問國稅局長好了
如果站在對方立場,你會怎麼做?人出了問題,還是制度,先搞清楚,不然永遠無解
税改联盟好。月營收8萬元,獲利2萬元。是否8萬元可以跟財政部建議提高。因為增與税11o萬提高至22O萬了。
難怪有錢人都喜歡現金,誰敢把錢存戶頭
先公開所有官員跟公務員的銀行帳戶讓百姓檢視吧
把國税局那些獎金立法取消,牠們就不會那麽的囂張菝扈!
有牌的強盜阿我很認同那我每個月的收入都會領出來 買東西然後零錢一大堆再存進去銀行 哇...這居然變成我的額外收入耶 天啊
科男 還不能去銀行換成鈔票喔,你若不夠大戶會被行員青
有夠誇張
统治者不想让你 突破它的统治
律師大大,我現在正遇到這個問題,我是一個虛擬貨幣的幣商,我想找一個懂得律師
難怪戶頭都空空
只有全民覺醒,才能共同導正在台灣每天都在發生的不公義
要解決簡單啊!像義大利黑幫一樣XD
很難
這我知道,因為發生過,
因為沒有關係啊去查所有公務員官員,我跟你說70%通通合不上,只有多沒有少。像柯P一樣全攤開來啊!好幹國稅局你來查帳啊!
偏偏房東的稅都查不到!!!
這樣的搶匪,明暗通搶,法律哪去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別大小眼納
國稅局居然這麼大,真是不要臉。這些稅務人員都是為了獎金,真是不要臉
哪改我早上錢全領出來下午全存進去,信不信不用1個月我收入就破2億了?
4.客戶有關交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特別注意,如認為有疑似 洗錢之交易,除應確認客戶身分並留存交易紀錄憑證外,並應依 本注意事項規定程序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 (1)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之現金存、提款交易,分別累計新台幣 一百萬元以上(含等值外幣),且該交易與客戶身分、收入顯 不相當或與本身營業性質無關者。
唉
這是真的
真的学到很多东西
羅賓漢是如何逼出來的的!是""稅吏""!
我有北韓贈予的北韓小姐盧汶閑特別拜託請您們會讀書特別祝福北韓來台僑湣哦!
支持
這哪有啥恐怖 自己一開始就公私不分了 公司的錢進你的帳號 還要別人舉證哪些屬於營收? 犯錯在先要別人如何信任你
直接把所有的存入都當收入是很扯的事 這個真的不應該 但是 做為一個在會計師事務所近20年的我 大大小小一堆公司 的錢是真的都沒辦法解釋 所以其實也不能怪國稅局這樣認定啊 畢竟他們一個人揹案件60-100件 沒辦法有太多的時間去一條一條去分析
做大餓事真破妤無奈。世界小姐第一名壓壓話。
國稅局執行署蠻幹!一定要廢除獎金!
到現在才知道?。。
這是民主國家的政府應該有的做為嗎?
台灣政客真的很可惡
對啊,看你帳戶有問題先開你單繳錢再叫你解釋,借貸戶直接先繳到跳樓然後再花幾年的時間幫自己辯護,不對,這幾年就沒錢跳樓還辯護什麼。影片都有講沒看還在扯東扯西很會
可是我的戶頭是貸款來的
我操,土共都不敢这么玩。我看了几个法税改革联盟的视频后,突然发现台湾的税好重,而且很不合理。启征标准太低,超额征收太多,居然对一个刚开业没有记录的小工作室也能征税,我真是服了。大陆这边,好歹等你有一定的规模的收入(大约200万人民币以上)才会开始查税。
國稅局獨大的權力
通靈的3億5趴免房屋稅的房產理財專家表示: 感恩~
27個人不喜歡 ??? 聽故事這麼痛苦
那些人都是稅務員吧😂
我買東西 人家退款 匯回退款給我 這也算收入嗎
陳先生 0:58 應該能解釋您的問題
2億多營業收入?若是真的,國稅局真是官逼民慘
台灣#1 應該改 高稅#1
所以一定要讓柯P當選總統來改掉這些亂七八糟毫無邏輯的爛法律爛規定!
等2024吧 現在想輸都難
柯p只是你支持的人, 不代表它是有能力的人
之所以支持柯P,就是認定他有這個能力會有作為!無限期支持柯P選總統!
Lu Edward 如果沒能力那為何台北市會在4年間進步變化的這麼令大家跌破眼鏡?甚至已趕上先進國家腳步了
法律是總統在改的嗎?(問號)
繳稅是應該的,但是國稅局把這個應該解釋成活該了,亂發單是他們的常態了!
說句公道話,正常的情況下因為公司是法人,公司的支出收入本應在公司帳戶進出。股東借錢,付貨款,收貨款都在股東帳戶本來就違法,所以國稅局只是合理懷疑。若能解釋股東哪些錢是還款,借款,公司收入,或支出,國稅局通常不會為難。
做小生意的大都老闆帳戶就是「公司」帳戶,借錢的對象也是地下錢莊,國稅局能不「為難」嗎?你可以把大筆現金都放在家裡,不要存銀行,就好了,對吧?
我一直覺得做生意的人繳稅是天經地義的,若是人人都不逃稅,乖乖繳稅,國家每年收的稅賦充足後,"立法委員們"自然也會考慮修法把稅率調低。但畢竟只是理想,台灣因為開公司的門檻低,很多微型企業主沒有良好的會計知識和法律常識,所以常常會不小心觸法。其實若是做生意的人一開始就把稅賦考慮到自己的成本中,讓成本正常的反應在售價上,但前提是假設人人都守法。目前市場價格被打亂,因為有很多逃稅得利者削價競爭,讓願意守法的企業主生存不下去打壞市場行情。所以我認為國稅局合理查稅,反而是保護那些守法企業主。
@@eugenechen3123 其實就是公司不願意請顧問 又愛遊走法律邊緣 欠抓
放你媽狗屁,就你們這種社會底層在那邊不懂給猴,國稅局能有業績獎金你懂嗎?!!這是什麼鬼?光這點就弄死你吸錢的吸血鬼噁心
好難得在這個頻道看到這麼理性的留言⋯⋯推!
但是,你覺得台灣的公司乾凈嗎?
千萬不要在台灣做生意,高稅,亂課稅 ,地檢 查上你先 關起來比在 KK 園區還苦還不人道!
我喬振宇明珠。世界小姐選美第ㄧ名有皇冠權杖批風有玻璃鞋。欸。我法國大賞獎二次獎品。叔叔救救我啦。很多錢。喬振宇略奪我她親剩生女二兒這樣整我。家門不幸。好加持你們我有玻璃舞鞋。
誰叫台灣人民不起義反抗當時1949年的國民黨政府還夾道歡迎.中華民國就是國民黨.其憲法跟法律都是他們從南京帶來定的還一直沿用至今.孫中山也從未來過台灣.也許你會問為何民進黨不改?因為他們也覺得這樣比較好撈.所以藍綠才會這麼拼選舉奪權力.
要罵就罵現在的民進黨吧,且要慶幸1949年來的不是共產黨!至少國民黨創造了你罵他的空間,也創造了台灣曾有的經濟繁榮。若沒有感恩的心,未來就更悲催了。
那正確的做法是?大學教授:只會批評不會解決問題的學生最沒用。
這只能說個案 瞭解的企業不會犯這種錯誤 台灣企業逃漏稅很強的 能被查到的都是小企業
司改,稅改,體改,憲改全都要開始啟動了
不用改哩 連憲法都是從對岸原封不動搬來 在核心外加個幾條 就被叫做台灣憲法 也不想想貪官腐敗五千年至今的國家 會有啥事不會發生更何況在台灣成立建立如國稅局這種貪腐機關的可是被中國踢出來的敗家黨 敗玩中國後換敗台灣 某政黨 黨庫通國庫也沒見國稅局這些雜種龜孫子這麼努力的碴
你要感謝:至少國民黨創造了你罵他的空間,也創造了台灣曾有的經濟繁榮。
國稅局好大
我不信耶!
公然-----強盜------
一種迷,羊,百種從
呵呵 呵呵呵
美國稅吏更狠,但是只要強硬說法庭見,通常就私下和解。那些怕麻煩的民眾,都會繳冤汪稅。
不是,在這很多老美不服反告稅局,事後稅局還要賠錢
先說你有罪再叫你來舉證然後懶得管你只能多不能少來領稅務獎金忽然好想考公務員把人民當僕人
有錢人一定受不了 呵呵
Ws Y 繳稅都是窮人的事,有錢人會避稅
有錢本來就要多繳稅
你一定沒讀書~從以前到現在有錢人繳稅都不如群人繳稅==~~富人懂避稅窮人沒錢辛苦繳稅~~~川普就是例子~~一毛錢都沒繳~~~很多財經新聞你一定都沒看
那一些瘋人院的,,通常都說自己不是瘋子
說的好像只有國稅局胡來,光是你描述的案子已經出現問題,什麼借錢、調頭寸?假如連帳務都是假的、錯的,沒做好,你也沒什麼資格說人家來查你。
大法官解釋537號說得很清楚捐稽徵機關所須處理之案件多而繁雜,且有關課稅要件事實,類皆發生於納稅義務人所得支配之範圍,其中得減免事項,納稅義務人知之最詳,若有租稅減免或其他優惠情形,仍須由稅捐稽徵機關不待申請一一依職權為之查核,將倍增稽徵成本。因此,依憲法第十九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規定意旨,納稅義務人依個別稅捐法規之規定,負有稽徵程序之申報協力義務,實係貫徹公平及合法課稅所必要。你對於你自己的收入 所得自己知道的最清楚本來就是國稅局稅捐處覺的你有問題你要自己解釋稅法不像刑法有無罪推定 每個都要找到證據 那國稅局稅捐處不都不用辦公 只要做你這案子就好??當其他的案子都不用查了??
陳俊廷 你既然那麼厲害,請問你現在稅災戶碰到的問題如何解決?
陳俊廷 人民都不用工作不用吃飯,整天就找證據給國稅局就好了是嗎?沒有證據就繳錢?繳的錢比自己營收還多?國稅局超徵的錢拿去給自己人發獎金、被他們不合理徵到倒的老闆死活不干他們的事是嗎?
覺得?有證據嗎?我家大黃碗裡的骨頭不見了我覺得是被蔡英文啃了,是不是可以叫她到我面前來解釋
青蛙 不是你在那吵課稅不公的??那怎不是你講出解決辦法??在現有國稅局人力不足的情況下一就照舊 用各各行業獲利標準來當平均而就你小商號自己去請會計師看看哪個小商號比較傷拉當然如果你要國稅局增加僱用人員 我也很歡迎一個商號 一間公司 講不出自己錢哪裡來的你不知道憑證要保留5年??自己拿不出證據來怪國稅局?? 不要笑死人了連超徵是啥都搞不清楚是你今年收的稅大於你去年估的預算你跟我說誰可以100%預知未來??為了避免國家財政惡化 大家都馬估少一點那麼愛說超徵 那短徵你要不要補稅款你是依法律納稅 不是依預算納稅連這都不知道就跑出來丟自己的臉 可憐喔
資料都在你那邊 不叫你解釋不然叫誰解釋 拿刑法的無罪推定當作可以同樣適用於稅法有沒有這麼無知
一年內戶頭進出兩億的人但是跟誰借貸還是抵押賣股套利都說不出來的人 只抽他5%稅還不夠爽?連準備人頭戶都手續都省下來了。
sam lin 暈倒,罰你重看影片
所以你有沒有認真看影片?別秀下限秀成這樣
資金在一人帳戶莫名增加減少。解釋就好了。但這個律師怎麼要國稅局的解釋?說的2266的,根本扣分。法稅 怎麼會拿這個影片來打自己臉。
= =? 我怎會知道你帳戶沒事增加一堆錢是哪裡來?我要舉什麼證?我怎麼知道你是借款?洗錢?還是?......有動過腦嗎?如果國稅局問我,今年帳戶怎麼會有3筆龐大不知名的轉帳。我就照實回答,跟別人借的或是自己帳戶對轉(銀行應該查的到)。感覺很正常的。會有人回應國稅局說:自己去查呀?你覺得這樣子很正常喔??會這樣子回應,表示國稅局沒有錯了,確定有問題,查稅合理。
不對哦,問題是你都解釋了,國稅局不相信,一樣發回繼續查,每2個月叫你去問話對資料,這是實務上會遇到的真實狀況,你以為你舉證了,解釋清楚了,就有用??國稅局查稅時用的並不是"無罪原則",而是"有罪原則",基於有罪原則推定,你所說的一切都不能被相信與採納,必須再查,查到你完全沒瑕疵為止你肯定沒想過這可怕的另一面,才會這麼說
星月琉璃 我只覺得翻舊帳才有問題,早就判下來後幾個月又在糾纏,真... TM都按時都繳了我還要在跟你們解釋什麼💢
開公司 要設立公司行號 要做帳給國稅局要繳稅要報稅所以 資料給他們 自己去核對金流 有問題 國稅局自己提出很合理不然 每個月 做帳 作假的?不用核對 直接說你有問題 看你不爽就說你有問題?然後浪費你時間之後 都正常 拍拍屁股 沒事就走了警察抓你過來問話你沒犯法都會被申訴檢舉了就你國稅局官威最大?
@Saki Hadzuki另個問題是,報稅時咱們都用電腦自動核算去申報,有時候一樣發通知來要你補稅,常常會想,電腦計算那已經是把你個人的稅籍資料啥的全部套進去,再用稅法上對納稅人最有利算法去計算,我們拿這個結果去報稅繳稅有時就會變成到他們人工審核階段覺得你有稅少交,發通知要你補,高薪收入者比較容易遇到這個狀況,薪資較低的人通常都會拿到退稅通知收到補稅又得跑國稅局解釋,沒指望國稅局退稅,但別常常發補稅來,我們不用吃飯的嗎...................???
稅務人員透過會計師向我說要查帳...我回請稅務員發公文、白紙黑字說明我那一筆帳務有問題要查帳.我當定配合..不要用電話要求廠商配合查稅...我畢業第一份工作就是會計事務所待了8個月...至此以後就再也沒通知要查稅
這個聯盟必須推!!!
現在的人太不關心法律了
因為土匪還沒找上門的關係吧?
關心法律沒有用.因為法律不是為人民所設
是政府跟法官所達到目的利用的手段
不是不關心。是心灰意冷
謝謝律師為正義發聲
迂腐的公務員 ,二十年不改
稅務法規都是以有罪推定 自行舉證原則,根本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取消稅務獎金,就可大幅減少稅務假案、冤案
會變收賄,人性
@@Jack-Lin99收賄至少被抓到會被抓去關,他要自己考慮風險,現在亂辦案賺獎金被申訴根本沒處罰
不只稅務, 是所有行政機關濫權及訴願體系官官相護, 但因為課稅涉及利益, 所以特別濫權.
很多都是稅務人員的故意刁難,我自己也遇到過稅務人員從一開始就是非常囂張的態度,那些人根本就是心理有問題,以找別人麻煩為樂,一但擁有權力,他就會想要享受那種無所不能神一般的快感。
國稅局拿起訴書當課稅依據,後來法院判人家無罪,照理說應該以法院判決為準,結果國稅局不理法院判決,緊緊抓著起訴書鬼打牆,萬年稅單萬萬年。
律師說的好清楚,國稅局應秉持良心,法條規定,本於職責服務於人民。
感謝台灣人民對稅務的努力
這是土匪吧?那國家稅局的官員,你帳戶的所有入帳是否也要交代?不然我們也合理的懷疑那是賄賂款。
台灣的法稅環境不僅沒有進步,還在退步中,改革刻不容緩!
該繳的一毛不能少,但不該繳的一毛也不能繳,國稅局應依證據開單,不是用「脅」商,威脅人民多少繳一點,不聽話就加罰10-20倍,不符「證據法則」也不符「比例原則」
不能全面否定稅務員的辛苦 但是 這種烏龍稅單 做錯了就是瀆職
小老百姓不是要稅務員辭職謝罪 而只是要一個明明白白的道歉 認錯
現實狀況是 死不認錯 這張單開錯 哪就另外開一單....
死前記得去炸國碎局啊 哈哈
所得性質國稅局恣意扭曲認定,這是違法課稅的源頭...國稅局依法需負舉證責任,卻強推給納稅人..這是所有納稅人被威脅的後果,這種納稅制度是破壞國家與人民的信任關係。
官員們快快良心覺醒
開十個公司戶 拿十萬塊存進去領出來再存另一間 月入100萬 年收入1200萬 國稅局查稅= 多少錢
不敢查立委不敢查企業不敢查酒店跟黑道,只能找一般人下手。以後被搞到要跳樓之前先去捅官員比較實際,至少少了一個受害者
那麼某黨可就聰明了
在飯店裡分現金,不存銀行
所以黨產那麼少
劉俊豪
沒有錯!
還有不當黨產真該還了。
再來所以公務員都查一遍,這就美滿了。
像柯P一樣全攤開來啊。
共殘檔
國稅局就是黑,欺負中小企業,勸中小企業離開台灣,國稅局一堆實際支出,不准不得報這項報那項,確實實際支出都不能報支出,虧損都成盈利,專找中小企業麻煩,因為中小企業文書作業能力有限,行政人員不可能達到國稅局查核的標準,國稅局不會去查八大行業,因為收黑錢有人罩著,也沒查過租房沒報稅,當包租公最好逃稅,勸中小企業快逃離台灣,到國外去吧!
我都沒有開過公司,怎麼在一個台新分行有五組外幣本存簿?怎麼知道自己這麼組五組外幣存簿?我報稅時候發現5AM利息,3/28異動,異動來源台新銀行,台新銀行的存簿基本上是沒有遺失,我很確定我只有一組台新銀行外幣存簿,遇到這一種情況如何處理?
去台新銀行臨櫃詢問. 台新帳戶不一定會給存摺,要看你開的是甚麼帳戶?
這就是寧殺百而不可放一,所以才有年年超徵的好成績,所以才能年年領稅務奬勵金啊!
執法者需憑良心作事,若只顧自身利益非法取得,跟黑道討債行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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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那個開罰直接倒閉
建議大家成立海外公司,反正錢不進台灣被,啥事都沒有!
原來國稅局是用這種鴨霸的算法,難怪人民對稅官不滿
就這樣的國稅局,難怪台灣的薪資無法提高,
公司每年都要準備一筆錢等國稅局來橋,
賺的錢都給國稅局就好了,誰會給員工加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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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對方立場,你會怎麼做?人出了問題,還是制度,先搞清楚,不然永遠無解
税改联盟好。月營收8萬元,獲利2萬元。是否8萬元可以跟財政部建議提高。因為增與税11o萬提高至22O萬了。
難怪有錢人都喜歡現金,誰敢把錢存戶頭
先公開所有官員跟公務員的銀行帳戶讓百姓檢視吧
把國税局那些獎金立法取消,牠們就不會那麽的囂張菝扈!
有牌的強盜阿
我很認同
那我每個月的收入
都會領出來 買東西
然後零錢一大堆
再存進去銀行
哇...這居然變成我的額外收入耶 天啊
科男 還不能去銀行換成鈔票喔,你若不夠大戶會被行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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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不想让你 突破它的统治
律師大大,我現在正遇到這個問題,我是一個虛擬貨幣的幣商,我想找一個懂得律師
難怪戶頭都空空
只有全民覺醒,才能共同導正在台灣每天都在發生的不公義
要解決簡單啊!像義大利黑幫一樣XD
很難
這我知道,因為發生過,
因為沒有關係啊
去查所有公務員官員,我跟你說70%通通合不上,只有多沒有少。
像柯P一樣全攤開來啊!
好幹國稅局你來查帳啊!
偏偏房東的稅都查不到!!!
這樣的搶匪,明暗通搶,法律哪去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別大小眼納
國稅局居然這麼大,真是不要臉。這些稅務人員都是為了獎金,真是不要臉
哪改我早上錢全領出來下午全存進去,信不信不用1個月我收入就破2億了?
4.客戶有關交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特別注意,如認為有疑似 洗錢之交易,除應確認客戶身分並留存交易紀錄憑證外,並應依 本注意事項規定程序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 (1)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之現金存、提款交易,分別累計新台幣 一百萬元以上(含等值外幣),且該交易與客戶身分、收入顯 不相當或與本身營業性質無關者。
唉
這是真的
真的学到很多东西
羅賓漢是如何逼出來的的!是""稅吏""!
我有北韓贈予的北韓小姐盧汶閑特別拜託請您們會讀書特別祝福北韓來台僑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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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有啥恐怖 自己一開始就公私不分了 公司的錢進你的帳號 還要別人舉證哪些屬於營收? 犯錯在先要別人如何信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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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餓事真破妤無奈。世界小姐第一名壓壓話。
國稅局執行署蠻幹!一定要廢除獎金!
到現在才知道?。。
這是民主國家的政府應該有的做為嗎?
台灣政客真的很可惡
對啊,看你帳戶有問題先開你單繳錢再叫你解釋,借貸戶直接先繳到跳樓然後再花幾年的時間幫自己辯護,不對,這幾年就沒錢跳樓還辯護什麼。影片都有講沒看還在扯東扯西很會
可是我的戶頭是貸款來的
我操,土共都不敢这么玩。我看了几个法税改革联盟的视频后,突然发现台湾的税好重,而且很不合理。启征标准太低,超额征收太多,居然对一个刚开业没有记录的小工作室也能征税,我真是服了。大陆这边,好歹等你有一定的规模的收入(大约200万人民币以上)才会开始查税。
國稅局獨大的權力
通靈的3億5趴免房屋稅的房產理財專家表示: 感恩~
27個人不喜歡 ??? 聽故事這麼痛苦
那些人都是稅務員吧😂
我買東西 人家退款 匯回退款給我 這也算收入嗎
陳先生 0:58 應該能解釋您的問題
2億多營業收入?若是真的,國稅局真是官逼民慘
台灣#1 應該改 高稅#1
所以一定要讓柯P當選總統來改掉這些亂七八糟毫無邏輯的爛法律爛規定!
等2024吧 現在想輸都難
柯p只是你支持的人, 不代表它是有能力的人
之所以支持柯P,就是認定他有這個能力會有作為!
無限期支持柯P選總統!
Lu Edward 如果沒能力那為何台北市會在4年間進步變化的這麼令大家跌破眼鏡?甚至已趕上先進國家腳步了
法律是總統在改的嗎?(問號)
繳稅是應該的,但是國稅局把這個應該解釋成活該了,亂發單是他們的常態了!
說句公道話,正常的情況下因為公司是法人,公司的支出收入本應在公司帳戶進出。股東借錢,付貨款,收貨款都在股東帳戶本來就違法,所以國稅局只是合理懷疑。若能解釋股東哪些錢是還款,借款,公司收入,或支出,國稅局通常不會為難。
做小生意的大都老闆帳戶就是「公司」帳戶,借錢的對象也是地下錢莊,國稅局能不「為難」嗎?
你可以把大筆現金都放在家裡,不要存銀行,就好了,對吧?
我一直覺得做生意的人繳稅是天經地義的,若是人人都不逃稅,乖乖繳稅,國家每年收的稅賦充足後,"立法委員們"自然也會考慮修法把稅率調低。但畢竟只是理想,台灣因為開公司的門檻低,很多微型企業主沒有良好的會計知識和法律常識,所以常常會不小心觸法。其實若是做生意的人一開始就把稅賦考慮到自己的成本中,讓成本正常的反應在售價上,但前提是假設人人都守法。目前市場價格被打亂,因為有很多逃稅得利者削價競爭,讓願意守法的企業主生存不下去打壞市場行情。所以我認為國稅局合理查稅,反而是保護那些守法企業主。
@@eugenechen3123 其實就是公司不願意請顧問 又愛遊走法律邊緣 欠抓
放你媽狗屁,就你們這種社會底層在那邊不懂給猴,國稅局能有業績獎金你懂嗎?!!這是什麼鬼?光這點就弄死你吸錢的吸血鬼噁心
好難得在這個頻道看到這麼理性的留言⋯⋯推!
但是,你覺得台灣的公司乾凈嗎?
千萬不要在台灣做生意,高稅,亂課稅 ,地檢 查上你先 關起來比在 KK 園區還苦還不人道!
我喬振宇明珠。世界小姐選美第ㄧ名有皇冠權杖批風有玻璃鞋。欸。
我法國大賞獎二次獎品。叔叔救救我啦。很多錢。喬振宇略奪我她親剩生女二兒這樣整我。家門不幸。
好加持你們我有玻璃舞鞋。
誰叫台灣人民不起義反抗當時1949年的國民黨政府還夾道歡迎.中華民國就是國民黨.其憲法跟法律都是他們從南京帶來定的還一直沿用至今.孫中山也從未來過台灣.也許你會問為何民進黨不改?因為他們也覺得這樣比較好撈.所以藍綠才會這麼拼選舉奪權力.
要罵就罵現在的民進黨吧,且要慶幸1949年來的不是共產黨!至少國民黨創造了你罵他的空間,也創造了台灣曾有的經濟繁榮。若沒有感恩的心,未來就更悲催了。
那正確的做法是?
大學教授:只會批評不會解決問題的學生最沒用。
這只能說個案 瞭解的企業不會犯這種錯誤 台灣企業逃漏稅很強的 能被查到的都是小企業
司改,稅改,體改,憲改全都要開始啟動了
不用改哩 連憲法都是從對岸原封不動搬來 在核心外加個幾條 就被叫做台灣憲法 也不想想貪官腐敗五千年至今的國家 會有啥事不會發生
更何況在台灣成立建立如國稅局這種貪腐機關的可是被中國踢出來的敗家黨 敗玩中國後換敗台灣
某政黨 黨庫通國庫也沒見國稅局這些雜種龜孫子這麼努力的碴
你要感謝:至少國民黨創造了你罵他的空間,也創造了台灣曾有的經濟繁榮。
國稅局好大
我不信耶!
公然-----強盜------
一種迷,羊,百種從
呵呵 呵呵呵
美國稅吏更狠,但是只要強硬說法庭見,通常就私下和解。
那些怕麻煩的民眾,都會繳冤汪稅。
不是,在這很多老美不服反告稅局,事後稅局還要賠錢
先說你有罪
再叫你來舉證
然後懶得管你
只能多不能少來領稅務獎金
忽然好想考公務員
把人民當僕人
有錢人一定受不了 呵呵
Ws Y 繳稅都是窮人的事,有錢人會避稅
有錢本來就要多繳稅
你一定沒讀書~從以前到現在有錢人繳稅都不如群人繳稅==~~富人懂避稅窮人沒錢辛苦繳稅~~~川普就是例子~~一毛錢都沒繳~~~很多財經新聞你一定都沒看
那一些瘋人院的,,通常都說自己不是瘋子
說的好像只有國稅局胡來,光是你描述的案子已經出現問題,什麼借錢、調頭寸?假如連帳務都是假的、錯的,沒做好,你也沒什麼資格說人家來查你。
大法官解釋537號說得很清楚
捐稽徵機關所須處理之案件多而繁雜,且有關課稅要件事實,類皆發生於納稅義務人所得支配之範圍,其中得減免事項,納稅義務人知之最詳,若有租稅減免或其他優惠情形,仍須由稅捐稽徵機關不待申請一一依職權為之查核,將倍增稽徵成本。因此,依憲法第十九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規定意旨,納稅義務人依個別稅捐法規之規定,負有稽徵程序之申報協力義務,實係貫徹公平及合法課稅所必要。
你對於你自己的收入 所得自己知道的最清楚
本來就是國稅局稅捐處覺的你有問題你要自己解釋
稅法不像刑法有無罪推定
每個都要找到證據 那國稅局稅捐處不都不用辦公 只要做你這案子就好??
當其他的案子都不用查了??
陳俊廷 你既然那麼厲害,請問你現在稅災戶碰到的問題如何解決?
陳俊廷 人民都不用工作不用吃飯,整天就找證據給國稅局就好了是嗎?沒有證據就繳錢?繳的錢比自己營收還多?國稅局超徵的錢拿去給自己人發獎金、被他們不合理徵到倒的老闆死活不干他們的事是嗎?
覺得?有證據嗎?我家大黃碗裡的骨頭不見了我覺得是被蔡英文啃了,是不是可以叫她到我面前來解釋
青蛙 不是你在那吵課稅不公的??
那怎不是你講出解決辦法??
在現有國稅局人力不足的情況下
一就照舊 用各各行業獲利標準來當平均
而就你小商號自己去請會計師
看看哪個小商號比較傷拉
當然如果你要國稅局增加僱用人員 我也很歡迎
一個商號 一間公司 講不出自己錢哪裡來的
你不知道憑證要保留5年??
自己拿不出證據來怪國稅局??
不要笑死人了
連超徵是啥都搞不清楚
是你今年收的稅大於你去年估的預算
你跟我說誰可以100%預知未來??
為了避免國家財政惡化 大家都馬估少一點
那麼愛說超徵 那短徵你要不要補稅款
你是依法律納稅 不是依預算納稅
連這都不知道就跑出來丟自己的臉 可憐喔
資料都在你那邊 不叫你解釋不然叫誰解釋
拿刑法的無罪推定當作可以同樣適用於稅法
有沒有這麼無知
一年內戶頭進出兩億的人但是跟誰借貸還是抵押賣股套利都說不出來的人 只抽他5%稅還不夠爽?連準備人頭戶都手續都省下來了。
sam lin 暈倒,罰你重看影片
所以你有沒有認真看影片?
別秀下限秀成這樣
資金在一人帳戶莫名增加減少。解釋就好了。
但這個律師怎麼要國稅局的解釋?
說的2266的,根本扣分。
法稅 怎麼會拿這個影片來打自己臉。
= =? 我怎會知道你帳戶沒事增加一堆錢是哪裡來?
我要舉什麼證?
我怎麼知道你是借款?洗錢?還是?......
有動過腦嗎?
如果國稅局問我,今年帳戶怎麼會有3筆龐大不知名的轉帳。
我就照實回答,跟別人借的或是自己帳戶對轉(銀行應該查的到)。
感覺很正常的。
會有人回應國稅局說:自己去查呀?
你覺得這樣子很正常喔??
會這樣子回應,表示國稅局沒有錯了,確定有問題,查稅合理。
不對哦,問題是你都解釋了,國稅局不相信,一樣發回繼續查,每2個月叫你去問話對資料,這是實務上會遇到的真實狀況,你以為你舉證了,解釋清楚了,就有用??
國稅局查稅時用的並不是"無罪原則",而是"有罪原則",基於有罪原則推定,你所說的一切都不能被相信與採納,必須再查,查到你完全沒瑕疵為止
你肯定沒想過這可怕的另一面,才會這麼說
星月琉璃 我只覺得翻舊帳才有問題,早就判下來後幾個月又在糾纏,真... TM都按時都繳了我還要在跟你們解釋什麼💢
開公司 要設立公司行號 要做帳給國稅局
要繳稅
要報稅
所以 資料給他們 自己去核對金流 有問題 國稅局自己提出很合理
不然 每個月 做帳 作假的?
不用核對 直接說你有問題
看你不爽就說你有問題?
然後浪費你時間之後 都正常 拍拍屁股 沒事就走了
警察抓你過來問話你沒犯法都會被申訴檢舉了
就你國稅局官威最大?
@Saki Hadzuki
另個問題是,報稅時咱們都用電腦自動核算去申報,有時候一樣發通知來要你補稅,常常會想,電腦計算那已經是把你個人的稅籍資料啥的全部套進去,再用稅法上對納稅人最有利算法去計算,我們拿這個結果去報稅繳稅
有時就會變成到他們人工審核階段覺得你有稅少交,發通知要你補,高薪收入者比較容易遇到這個狀況,薪資較低的人通常都會拿到退稅通知
收到補稅又得跑國稅局解釋,沒指望國稅局退稅,但別常常發補稅來,我們不用吃飯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