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未定論|對日和約留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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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5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 тис.

  • @conradmy
    @conradmy 2 роки тому +48

    今天的討論對台灣真的非常重要,謝謝國史館館長、矢板明夫先生 與 汪浩先生 台灣需要多一點這些討論與資訊傳遞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賴吉森林 自古以來,沒有任何契約或國際條約証明台灣島的所有權是台灣島上住民的。而台灣島上第一個準國家地位的政權是"荷屬東印度公司",台灣島上住民要向其納稅與服兵役。

  • @joelbecco
    @joelbecco 2 роки тому +45

    非常有深度、夠水準的對談,再次感謝精采的一集節目!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yih-shuohjang
    @yih-shuohjang 2 роки тому +102

    台灣人要好好研究國際法,才能理解自身的處境與地位!

    • @TJ1945S52
      @TJ1945S52 2 роки тому +6

      改成臺灣歷史館。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張滄進
      @張滄進 2 роки тому +1

      正確我贊成👍

    • @張滄進
      @張滄進 2 роки тому

      我贊成👍

    • @hughluo6063
      @hughluo6063 2 роки тому

      想太多。這些條約只對弱國有用。美國一聲令下 日本不用戰後賠償 之後扶搖直上變強國。如果中國強大下去。這些鬼條約根本沒有用 你就算說他是無賴也沒有用。

  • @juliatwn
    @juliatwn 2 роки тому +93

    陳館長今天的訪談,無論是舊金山和約、中正紀念堂未來變革、中華民國國號等問題,他所講的內容都從史實出發,並非如一般政客純粹以立場說話,值得更進一步延伸理解!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サイセイケツ
      @サイセイケツ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剩下俄羅斯沒跟日本🇯🇵簽和平條約!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サイセイケツ 中國主權代表國,也沒有跟日本與他國共同簽約舊金山和約。 但中國兩岸政權各自與日本一國簽建交公告,承認舊金山和約部份內容。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未參加簽約的同盟國各成員國,可以不完全受舊金山和約所約束。蘇聯(俄)不還日本北方四島給日本,就是証明。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サイセイケツ 降伏文書,白紙黑字寫著投降對象就是『中國』

    • @サイセイケツ
      @サイセイケツ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主權移轉
      靠和約, 舊金山和約確認臺灣的主權未定
      未定就是不屬認何特定國家

  • @akila0608
    @akila0608 2 роки тому +41

    2004年兩顆子彈事件激發我狂買狂看市面上買得到的台灣獨立書籍,當時第一次看到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論述,當時這個話題還很小眾(僅止於台獨人士論述),18年後看到這個題目可以在老三台節目公開客觀討論,真的很讓人感動!!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minLI-gw6vn
      @minLI-gw6vn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现在还没有感到两颗子弹只不过是骗局?
      用句大陆的话:悲哀啊,实在是悲哀啊

  • @searchingchang5244
    @searchingchang5244 2 роки тому +49

    好精彩的訪談。
    感謝這個節目讓我多認識台灣一位言之有物的人,也更了解台灣的外交歷史。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searchingchang5244
      @searchingchang5244 2 роки тому +1

      @@rodtung6714 你的比喻又不恰當,我不認同。
      如果你要這樣在一堆人的留言底下留言,好歹說明一下為什麼你的比喻恰當好嗎。
      如果你缺乏國際法知識,只能想出這種國內法等級的比喻,還請你多多看陳館長和參與研討會學者的著作。

    • @searchingchang5244
      @searchingchang5244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所以,你的國際法層級的論述在哪裡? 能不要用比喻租賃契約的方式,而直接用國際法層級的論述嗎?

    • @searchingchang5244
      @searchingchang5244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你不複製貼上你的國內法比喻就不會說話了嗎?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searchingchang5244 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華民國。日本降書只寫中國。

  • @MooYaSu
    @MooYaSu 2 роки тому +12

    非常非常重要的訊息‼️謝謝你們的討論與分享,這個議題太重要了,卻鮮少有人談這個議題。請務必再深入並廣泛關注與探討,讓更多人知道。謝謝你們。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chuan-chuanling1585
    @chuan-chuanling1585 2 роки тому +12

    好好的根據事實探討問題與真相一直是我喜歡這個節目的原因。節目內容不譁眾,不挑釁,看完會思考而不是憤恨⋯⋯這才是優質節目!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kennyp8077
    @kennyp8077 2 роки тому +18

    對這段歷史,台灣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一知半解,謝謝三國演議將它拿出深入討論。歷史的真相需要讓全民知䁱,政府在這方面的努力似乎仍嫌不足⋯⋯

    • @wenpang4233
      @wenpang4233 2 роки тому

      美國CIA解密檔案 台灣真相1至5集、中文翻譯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wenpang4233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TW-pm6el
    @TW-pm6el 2 роки тому +46

    有人說國民黨是民主的,這是錯誤的觀念,國民黨是「講」民主的,毛澤東也是「講」民主的。
    台灣會民主化,很大程度是被美國逼的,蔣經國在美國犯下江南案,被美國逼的開放黨禁。
    國民黨是「講」民主的政黨,不是民主的政黨。街頭亂殺人的緬甸軍頭對外宣稱說:「自己也是民主的」
    民主的政黨跟會「講」民主的政黨是不同概念!!!
    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蔣介石,共產黨,緬甸軍頭,國民黨都不是民主政黨,他們只是會「講民主!!!」
    馬英九的民主,是什麼民主???
    是馬英九那樣的國民黨八旗子弟的民主!!!!
    是國民黨那高級外省人情結的民主!!!!
    是一種國民黨高人一等的民主!!!!
    是一種國民黨被中共打敗到台灣,仍在台灣人面前打腫臉充胖子的自卑的民主!!!!

    • @Luxury_vagabond
      @Luxury_vagabond 2 роки тому

      國民黨骨子裡看不起台灣人!

    • @jimmyhuang5234
      @jimmyhuang5234 2 роки тому +1

      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等等,都是在公民直選的遊戲規則下運作,都是合法保障的政治團體。跟個人喜不喜歡沒有關係。

  • @lihshyng7917
    @lihshyng7917 2 роки тому +64

    台灣應該加強高中職以上學生 國際法的知識與論述科目教學 並成為大學聯考的必考科目 以增加進學生的國際視野及國際化。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minminsun2149
    @minminsun2149 2 роки тому +34

    台湾还是人才济济的,没有说真话的权利就不会有真正的言论自由。陈馆长的研究就是台湾言论自由的典范!台湾加油!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meiyuanwang3857
    @meiyuanwang3857 2 роки тому +14

    感謝節目製作高水平節目,謝謝陳館長以史實真象的說明, 矢板先生的客觀回應,汪主持人的論作補強, 期盼如此重要的內容能傳遞給更多台灣人民, 了解歷史事實, 活出民主真諦!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賴吉森林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賴吉森林 只承認舊金山和約內容的部份,而非全部。

  • @tigerchuang5642
    @tigerchuang5642 2 роки тому +10

    太精彩了!這一期視頻!加油!汪浩!全力支持!

  • @zendo0818
    @zendo0818 2 роки тому +9

    感謝主持人的優質節目和精采的內容!讚👍

  •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2 роки тому +63

    1644年,清國建國,其開國領土沒有台灣澎湖。後來侵略台灣,對台灣的有效統治也僅及於西半部平原與少數東半部平地,對於山區無有效實控。
    1912年,中華民國的開國領土沒有台灣澎湖。因為當時台灣是大日本帝國領土。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領土也沒有台灣澎湖。至今中共仍沒有任何一天統治過台灣。
    因此,中國近代史上三個國家,其建國之初的開國領土從未擁有過台灣,台灣都是被中國侵擾、侵略、霸佔之「被侵略主體」。
    以上說的皆是史實,台灣歷史中包含現代的中華民國政權,都只是外來殖民政權,並非台灣人自己建立的國家,從荷蘭、西班牙、明鄭、清國、大日本帝國再到中華民國,這些都只是台灣的客體,不是台灣人的主體國家。台灣人的祖國只有台灣,中華民國只是客體,是外來的,不是台灣人自己建立創造的祖國。
    望台灣人能清醒認知,台灣人目前雖有國家實質,但無台灣人真正自己的國家法理,我們的目前國家架構,仍然是中國人建立的中華民國體制,是舊中國政權在台灣的殘留!
    台灣人需要有新的憲法、新的國家,台灣人歷史上從未有任何一個國家主體是台灣人創建的,中華民國只是被台灣人運行,仍舊不是台灣人的祖國。

    • @resrh
      @resrh 2 роки тому +7

      您講得不無道理,中華民國從來源上講確實是外來政權,不過現今就是中華民國實質治理臺灣。臺灣人可以自由選擇未來,但方式必須是民主的法治的,但願民主臺灣永遠是華人的燈塔🗽🗽

    • @TJ1945S52
      @TJ1945S52 2 роки тому +6

      一六四四之前的歷史?會更加強臺灣中國一邊一國事實的認知。

    • @JuJu-me8mf
      @JuJu-me8mf 2 роки тому +10

      @@resrh 不僅是來源、實質上就是將台灣人當二等公民,直至李登輝做了總統才改變。1950 年開始實施的「全國性公務員高普考各省定額」裡,臺灣人以 87%的人口比例,只分配 2-4%的高普考公務員錄取比例。高級外省人的保障名額竟然高達 96-98%!

    • @resrh
      @resrh 2 роки тому +3

      @@JuJu-me8mf 其實“本省人”就是指佔比75%的閩南人嘛,以漳州泉州廈門移民為主,臺灣島上的漢人都是外來的。確實不應該人為劃分界限的。

    • @Luxury_vagabond
      @Luxury_vagabond 2 роки тому +3

      好文!

  • @drvantasstik
    @drvantasstik 2 роки тому +23

    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的主權就隸屬台灣全體人民直選出的政黨。所以台灣第一次直選總統後,台灣主權就確定了。台灣主權隸屬全台灣人民。台灣目前仍是沿用中國國民黨侵佔台灣時的憲法。台灣有完全直選的立法委員,可以重新召開制憲大會,重新訂立憲法與國號。

    • @cmtwei9605
      @cmtwei9605 2 роки тому +1

      你要看剛剛周日自由時報投書講到人民自決仍然不能決定主權。

    • @嘖嘖里
      @嘖嘖里 2 роки тому

      所以美國的態度,台灣方面要做再確認,以及需要公投決定,台灣需不需要再繼續揹著中華民國的歷史傳承,新的國號並不代表要更改體制,可惜都只做一半。所以台灣人不只被紅藍騙,連綠的也在騙。台灣什麽都缺,就是不缺蠢貨。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1

      臺灣早已(1996)進入(第四階段)符合住民自決由新政府管理統治時期。“臺灣國際地位未定論”的因素,不能完全否定“住民自決”的效力。

    • @cmtwei9605
      @cmtwei9605 2 роки тому +1

      @@賴吉森林 沒有在各國特別是美國確定主權,自決都不能自動拿到主權,正如房屋不屬於你,你不能決定怎樣處置。自決只能決定政府管理模式而已,一個政府可來自海外託管或看守,正如戰後日本,西柏林。

    • @wenpang4233
      @wenpang4233 2 роки тому

      主權 是地上管理的權利, 和對外的發言權或是代表權, 而土地是屬於所有權, 日本天皇放棄的是主權,而不是所有權(下關條約: 臺灣,澎湖, 含週邊尖閣諸島, 永久割讓。)注意##內容是寫「永久割讓」, 而目前這一份文件還好端端的, 收藏在日本皇宮裡面, 因為它不屬於後來新成立的日本國, 所以要解決台灣的 國際合法身份和地位, 必須要從天皇手上的所有權狀著手, 除非廢除 日本天皇的制度, 讓條約中的兩造雙方消失在地球上, 大清有皇帝, 日本有天皇

  • @神神-p9p
    @神神-p9p 2 роки тому +25

    自由廣場從牌樓到中正紀念堂一線常常是代表台灣的建築景觀之一,大道旁有整齊漂亮的歐式花莆極為出色,應該保留。我認為最好的方案是在中正紀念堂的現址,建設一個國會建築立面。優點是確立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最重的要政治機構的地位應該就是國會,就像美國國會山莊之於首都華盛頓,就是放射道路城市的中心之一的標誌一樣,它將成為台灣自由民主國度國格的形象具體化。但是當然有個小缺點是要拆除現有的中正紀念堂建築,所以這樣的方案不容易達成。另外再說明一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建築就應該是國會,這麼好的位置設置為國會是再好不過的事。

    • @XMAN-ie7wi
      @XMAN-ie7wi 2 роки тому +1

      設置成立法院 那可是浪費了這個清靜地洛

    • @SeikiTei
      @SeikiTei 2 роки тому +2

      賛成!!!

    •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2 роки тому +2

      太支持,現在的立法院太小了根本不像是民主國家的國會,民主國家人民最大,應該要在中正紀念堂改成國會才對,要宏偉莊嚴才是國會

    • @cmtwei9605
      @cmtwei9605 2 роки тому +1

      國會需要周邊一大幅空地或河道作為防護,看其他國家的,中正紀念堂太接近車道,音樂廳,很難防衛。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vincentsmyang
    @vincentsmyang 2 роки тому +23

    歷史事實是完全可以就事論事的,馬英九和共產黨之所以認為可以扭曲史實,任意宣傳,是因為大部分人不知道這個歷史事實。應該把這樣的歷史事實放進高中及大學的教科書裡,讓大家可以理解這段史實和它如何影響現在台灣的國際地位,這是非常重要的!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vincentsmyang
      @vincentsmyang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人民自決,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是指「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人民可以包含有以下四個完全不同的含義:
      獨立國家或地區(state)的所有人;非自治領土的所有人;被外國軍事占領下共同生活的所有人;在相關政體中沒有代表權或被壓迫的所有人。
      領土與產權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你舉的例子不適當,希望你能懂。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vincentsmyang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的共識,我沒有說錯啊!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vincentsmyang
      @vincentsmyang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按照人民自決,臺灣人能不能獨立建國,不需要任何政權同意。你顯然缺乏理解國際法的能力,才會扯那麼多不相干的東西。口氣再兇狠,態度再高傲,劃錯了重點,還是沒辦法說服人。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vincentsmyang 烏東俄語區,獨立公投成立,結果烏西政府派兵屠殺烏東俄語區人民。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成立,歐洲各國不承認,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為首份子,現在被關在西班牙政府的監獄裡。你能嘴什麼???

  • @21C.NewTaiwanese
    @21C.NewTaiwanese 2 роки тому +11

    🎈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那個國家政府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方要不要承認你是對方自己的事。
    台灣當然承認對岸是一個國家,所以兩岸是一邊一國,一個叫中國,一個叫台灣。
    中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 = 中華民國。
    可是目前國民黨根本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國民黨到現在依然說自己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又不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所以國民黨也的立場是【雙方互不承認】。
    國民黨一天到晚說中華民國是獨立國家,然後又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又說不會被統一,是我要統一對方 ?
    實質表現上國民黨就是共產黨的小弟。
    國民黨是【多重人格】的神經病邏輯 !

  • @MrBrianc917
    @MrBrianc917 2 роки тому +15

    中共不承認舊金山和約,因為他沒有參與。如果是這樣子的話,為什麼他又承認清朝時候香港被英國租借99年的合約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huifanyang1447
    @huifanyang1447 2 роки тому +1

    真的是「話不說不明」、不揭露台灣真正的歷史進程,很容易被忽弄、被誤導!謝謝陳儀深舘長上節目扼要說明。讃!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huang2262
    @huang2262 2 роки тому +15

    不懂馬英九們為什麼要這樣自廢武功,台灣如果落入中共手中對他們有什麼好處呢?謝謝館長及兩位主持人精闢的分析!

    • @yoyowu6155
      @yoyowu6155 2 роки тому

      寧與外賊不與家奴,台灣人只配被他們統治,別想翻身做主人,所以他們恨死李登輝了

    • @三浩子
      @三浩子 2 роки тому +5

      因為他們都是中國人 以中國人的立場看待台灣問題。但是台灣人本身的立場就應該以台灣人民自決為立場。他日中國侵略台灣時就是台灣正式的獨立時。

    • @weichuanlin4118
      @weichuanlin4118 2 роки тому +1

      爸爸的骨灰罈是最不會騙人的

    • @99turtle67
      @99turtle67 2 роки тому

      懷疑馬是中共在台灣的地下黨員

    • @kennyko7730
      @kennyko7730 2 роки тому

      國共習慣的政治模式都是特權政治,他們都不習慣透明、自由競爭的社會環境。
      去看看國民黨名嘴群組,光桃園縣長候選人事件,相關留言,一堆藍教徒根本看不出問題在那,還自己在那幫黨找理由。

  • @定天-e3j
    @定天-e3j 2 роки тому +11

    國共兄弟黨,獨裁黨性都一樣,台灣表面民主化,其實暗流仍多啊!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的共識,我沒有說錯啊!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yajenkung3616
    @yajenkung3616 2 роки тому +7

    This is a factual presentation. Thank you for let it be known.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自古以來,沒有任何契約或國際條約証明台灣島的所有權是台灣島上住民的。而台灣島上第一個準國家地位的政權是"荷屬東印度公司",台灣島上住民要向其納稅與服兵役。

  • @whuangjulia
    @whuangjulia 2 роки тому +4

    這一集的討論,才是台灣人都該上的歷史課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自古以來,沒有任何契約或國際條約証明台灣島的所有權是台灣島上住民的。而台灣島上第一個準國家地位的政權是"荷屬東印度公司",台灣島上住民要向其納稅與服兵役。

  • @thomashuang7493
    @thomashuang7493 2 роки тому +8

    面對歷史 才是走出 歷史漩渦 的第一步。

  • @back282317
    @back282317 2 роки тому +4

    謝謝🙏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3

    軍事佔領,是指一國的領土的治權在戰爭中暫時轉移到敵軍的情形。
    軍事佔領是一種暫時的管理,無論持續多久都不能獲得佔領地的領土主權。

    • @wenpang4233
      @wenpang4233 2 роки тому

      美國CIA解密檔案 台灣真相1至5集、中文翻譯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wenpang4233
      美國CIA解密檔案 沒有台灣主權效力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wenpang4233
      美國領導二戰盟軍打敗日本,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
      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中國無台灣主權,只有台灣聲索權,這是歷史事實。
      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蔣介石的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當局都是合法授權的台灣代表政府。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wenpang4233
      蔣介石依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台灣及控制台灣,取得了台灣軍事佔領權。蔣介石政府不是中國殖民政權(流亡中華民國政府)
      蔣介石的中華民國依法可以用武力強行控制台灣的,台灣人是沒有選擇的權利喔!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wenpang4233 台灣是屬於聯合國憲章第77條規定下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委任統治下之領土。也是第77條規定下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台灣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7條託管制度之規定。卻沒有被美國提出託管統治。美國沒有處理台灣的地位歸屬,只是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並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政府是合法代表台灣的政府。聯合國憲章第107條不取消或禁止二大戰中負行動責任之政府之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所以,台灣的軍事佔領時期尚未結束,只是託管制度沒有展開,或是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也可以由美國依據第77條提出台灣託管及第76條趨向自治或獨立。

  • @davidlee8810
    @davidlee8810 2 роки тому +3

    《降伏文書》是日本帝國1945年9月2日在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里號上
    所簽署之投降文件。《降伏文書》有日本、美國、中國(中華民國)
    、英國、蘇聯、澳洲、加拿大、法國、荷蘭、紐西蘭的各國代表簽字。
    《降伏文書》收錄在1946年《美國法規大全》(United States Statute at Large)
    第59卷與1952年《聯合國條約集》(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第139卷。
    《降伏文書》是《聯合國》認證的條約!
    《降伏文書》接受了《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又規定《開羅宣言》
    之條件必須實施,顯而易見《降伏文書》已將《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
    結合在一起。台灣歸還(restored)給中華民國在《降伏文書》中就已經確定了
    !《舊金山和平條約》當然無須再多言!

    • @積奇
      @積奇 2 роки тому

      重點 他代表美國 去越南北方、跟台灣、受降 不代表現在割給台灣、越南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積奇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xin-kuandawuyoulv
      @xin-kuandawuyoulv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只是意向声明,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 @MrNelsonhsieh
    @MrNelsonhsieh 2 роки тому +8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主權,但沒將主權給任何國家,所以台灣主權未定論,按國際法,未定主權是由土地上的住民決定,在1996年是關鍵年,台灣住民投票選出總統後,合法性的政府產生了,民主國家應該承認這民選政府,

    • @雲山-q5r
      @雲山-q5r 2 роки тому

      請問台灣是不是因甲午戰爭割讓日本,那台灣是不是屬於清朝所有,即是清朝所有,清朝被推翻是不是由國民政府繼承,日本戰敗本來就要回歸國民政府,還找日本人來說三道四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由台澎金馬所選出的中華民國總統,就是台灣國的總統? 你是不是該吃藥了。

    • @雲山-q5r
      @雲山-q5r 2 роки тому

      去看看舊金山合約第二條

    • @雲山-q5r
      @雲山-q5r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中華民國總統還台灣國總統你是不是該吃藥了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

      @@雲山-q5r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由台澎金馬所選出的中華民國總統,當然不是台灣國的總統。你有意見嗎?

  • @邱旭川
    @邱旭川 2 роки тому +6

    中正紀念堂之處置回歸轉型正義之首要
    ,即除魅化!
    所以改名暨去銅像是必須,至於後續
    作何運用即可多元想像!

  • @daphnemills4704
    @daphnemills4704 2 роки тому +3

    有深度的一集,謝謝你們三位!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自古以來,沒有任何契約或國際條約証明台灣島的所有權是台灣島上住民的。而台灣島上第一個準國家地位的政權是"荷屬東印度公司",台灣島上住民要向其納稅與服兵役。

  • @elise5525
    @elise5525 2 роки тому +1

    非常感謝!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3

    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主權論起,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主權早已獨立,兩岸主權互不隸屬。
    台灣關係法將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擁有的台灣軍事佔領權移轉給接替的台灣治理當局。
    聯合國2758號決議,未確立中國對臺灣擁有主權,台灣不屬一中版圖。

    •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2 роки тому

      你說中國無台灣主權 流亡中國也是中國 何時台灣獨立呢? 英文國名又是什麼東東?  你又開始鬼話連篇了 
      2758號決議文僅是聯合國 中國China之聯合國代表權 無關台灣地區主權

    • @wenpang4233
      @wenpang4233 2 роки тому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ua-cam.com/video/C9zBGR09fRU/v-deo.html&ab_channel=%E8%AC%9D%E9%A0%86%E5%BE%B7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日本是戰敗國,並沒有權利決定台澎要給誰。戰勝國的盟國也沒有決定台澎要給誰,台灣地位尚未決定。
      可以確定的是,任何國家都沒有台灣主權,包括中國及台灣都沒有。
      可是,依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台灣可以被託管,也可以自治及獨立。更可以簽訂另一個和約來決定。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真相覺醒 我沒說錯啊! 你在嘴什麼?

  • @macxd135xyz3
    @macxd135xyz3 2 роки тому +1

    節目內容不譁眾,不挑釁,看完會思考而不是憤恨⋯⋯這才是優質節目!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4

    當年季辛吉天真的聯中制蘇的戰略錯誤養大了中國,季辛吉用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換到了一個在台灣問題的表態,用犧牲台灣問題換到了毫無用處的美中關係正常化。用一個毫無用處的美中關係正常化換到的一個政治經濟國力沒落的美國。一個政治經濟國力沒落的美國,造就了一個今日新冷戰的中國禍害,季辛吉是美國的罪人。中共有狼性,是一種不正常的「流氓無產階級性格」性格。季辛吉卻是天真的,1971年祕密訪問北京時,天真的相信毛澤東在解決台灣問題「可以等一百年」的表態,事實上,狼性中共只講實力,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可以等一百年」。季辛吉提出維持「有意義的一個中國概念」就是自種禍根,將會推翻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中華民國擁有的台灣軍事占領權,以及將撕毀舊金山和約規定的台灣主權未定。更是遺害無窮,得到的只是承認接受中共擁有台灣主權的一中主權,造成一中主權內戰狀態未結束,將引來美中戰爭。

    • @sophiali5862
      @sophiali5862 2 роки тому +6

      可惜季辛吉到今天,還不承認他的錯誤。

    • @TheORZing1
      @TheORZing1 2 роки тому +2

      怪別人沒有用,季辛吉是站在美國的利益的,而且當年台灣是野心比中共大的多的獨裁集權中國主義政府。在美國看起來兩邊都是壞蛋,當然支持能幫自己除掉蘇聯的壞蛋了。當然美中建交之後,他得到許多中共給他個人的利益,那是後來了。當時他確實是站在美國的利益上決策的。
      就簡單對比,蔣介石的中華民國地圖比中共國大,一個秋海棠一個老公雞,一個11段線一個九段線,一個不讓蒙古獨立投了否決票,一個同意蒙古獨立,還真能幫你對抗蘇聯,你是美國你會支持那一個?
      總是台灣人自己要爬出來、站起來,人家才會把你當回事。
      ---------------
      劉仲敬 :
      我以前看到過,有些人的論據是這樣的:臺灣不應該有什麼積極表現,如果變成麻煩製造者就會如何如何。
      但是,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我自己對臺灣來說是一個外國人,外國人對你的性質不清楚,他不知道你是一個未出生的胎兒還是一個已經跑來跑去的孩子。如果要殺掉一個未出生的胎兒,他會覺得沒什麼關係;殺掉一個孩子,他就會難以容忍。
      所以對於他們來說 - - 我相信對於美國人來說也是這個樣子,因為我們雖然不一樣,但是我們作為外國人的身份是一樣的:太陽花運動對臺灣極度有利,因為它證明臺灣人是活著的。
      對於美國來說的話,如果臺灣人自己都不在乎跟中國統一的話,那麼美國人為什麼要多此一舉;如果臺灣人絕不接受的話,那麼美國人的態度就不一樣了。這兩件事情就像是墮胎和殺害一個孩子一樣,是非常不同的事情,前者是模模糊糊、可以詭辯和狡辯的,後者則是赤裸裸的殺人,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所以,你必須自己證明自己是一個活人。
      如果臺灣不是按照中國人的標準來看這麼能折騰的話,至少像我這樣的人是不可能支持臺灣人的。
      如果臺灣人什麼也沒有做的話,我實在沒有辦法把他們比如說跟馬來華人或者說是福建移民區別開來。我從來沒有主動做過一件事情。在任何時候,我雖然不是坐最後一班車,但是總是有別人先做了以後我才會跟進的。
      這裡面的整個過程中間,最關鍵的是臺灣人自身的活動能力。
      外國人看你必然是模模糊糊的,你的生活細節他們都是看不到的。別人要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說你壞話或者污蔑你,你沒有辦法為自己辯解。所以你的活動必須達到非常高的級別和規模,才能夠在那些註定要被蒙蔽的吃瓜群眾面前證明你自己的存在。
      例如,有兩件事情是掩蓋不住的:第一是包括軍事或潛在戰爭危險的活動,第二就是在美國進行的院外活動。
      這兩件事情哪怕是在津巴布韋和烏拉圭都是能夠看得見的,任何地方的人都能夠看到涉及戰爭和衝突的事情以及在美國進行的政治活動。你只要在這兩方面有激烈的活動的話,你的存在就沒有辦法被人抹煞了,反過來就很容易被人抹煞。
      成事由人還是由天?
      答案是兩者都有。你必須自己扶得起來,讓其他人看到扶你不是一個虧本的生意。例如對於我來說,我就是確定了,如果我硬著頭皮說臺灣就是要獨立,二十年以後不會打我的臉,然後我才會這樣說的。對於美國政治家來說,他也必然是要看到臺灣人像以色列人一樣、即使是違背美國意志也要堅強地獨立以後,他才會做出相應的選擇。
      如果臺灣人表現得,凡是美國人不敢做或想不到事情他們都不敢做或想不到,那就糟糕了,因為你在越過某一個天花板的時候,你必須要跟你原來的保護人對著幹。法國難道願意為了波蘭去得罪它在東方的主要盟友俄國嗎?它不願意。
      但是波蘭人如果造成了既成事實、證明波蘭也可以在東方牽制德國的話,那麼法國人馬上就願意了。在中間突破蛋殼的這個階段,你必須要冒犯法國人,否則你的事情就做不成。
      烏克蘭呢,美國的老布什總統在1990年還專門跑到基輔去告訴烏克蘭國會,千萬不要獨立,不要因為烏克蘭人搞獨立而影響到蘇聯的民主化過程;而他們真的跟俄羅斯發生衝突的時候,美國還是會保護他們的。真實的遊戲就是這麼簡單。
      所以,在某一個關鍵時刻,你必須有勇氣突破既成事實,然後用既成事實迫使你原先的保護人跟著你走。這一個既成事實在民族建構中的重要性就相當於,一個16歲以後、也許25歲以後的孩子,總有一天他會憤怒地向他的父親吼叫說,我再也不聽你的話了。如果一個男孩子到45歲的時候還從來沒有跟他父親吵過架,他這輩子就算是廢了。他早晚要走這一步的。走得早一點,要好一點;如果到25歲的時候還沒有走這一步的話,他將來的生活會有各種嚴重問題的。最好是在25歲之前就走完這一步。人類在成年的過程中間一定要跟他原先的父親經過這個過程。你在20歲的時候跟你的父親決裂了,然後在35歲的時候反而會跟他的關係很好處。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秘訣。

    • @TheORZing1
      @TheORZing1 2 роки тому +2

      美國希望台灣先不要獨立,作為中國民主化的示範。美國希望烏克蘭先不要獨立,作為俄羅斯民主化的示範。邏輯是一樣的,美國希望不要流血,和平轉變。
      所不同的是烏克蘭仍堅持獨立,而台灣沒有。
      而今天烏克蘭被俄羅斯打了,俄羅斯宣稱屬於烏克蘭是他的,美國仍要支持烏克蘭。(預料-俄羅斯帝國將死於此俄烏戰爭)。
      --------------------
      劉仲敬:
      中國方面是要拿了錢不辦事,也就是戴秉國所謂的鬥而不破,所以才要以防萬一,一方面是鬥敗了,也就是和平演變成功了,一方面是鬥破了,也就是脫鉤了,當然就拿不到錢了。
      成功不需要預案,預案就是應對最有可能出現的幾種失敗或失控的。成敗的關鍵就在於你對未來風險的預見多大程度上正確,以及江澤民和習近平、費拉左派和費拉右派都是預案,目的都是保障共產國際侵略造成的中國恐怖組織在不同情況下以不同名分永遠執政。
      而自由主義是針對和平演變成功的預案,大蜀民國(同台獨)是針對和平演變失敗的預案。兩者的目標完全一致。
      ---------------
      所以今天美國拿掉台獨限制,說到底這其實不是台灣人有夠努力、很行,而是習近平的中華偉大復興,拒絕和平轉變,讓西方絕望了,所致。

    • @TheORZing1
      @TheORZing1 2 роки тому +1

      @patron mamed 拜登叛國了,美國議會、美國大法官違憲了,美國是我們中國人流血創立的國家,美國人都不愛美國,只有我們中國人愛美國,美國人不懂民主自由法制,只有我們熱愛民主自由法制的中國人才懂,盡管民主自由法律都是你們歐洲人美國人發明的已經幾百年。我只剛剛讀過兩頁教條,但只我的話是真理,說你判國就叛國,說你違憲就違憲,美國不聽我的話,嗚嗚嗚嗚要亡國了。
      ----------------
      劉仲敬:一點人生經驗:如何統治中國和造福世界
      中國人的語言,從來都是拿金圓券換金子的把戲。誰跟它們講道理,誰就上當了。金圓券跟金子交易,總是金子吃虧。騙子跟偶爾撒謊的普通人說話,總是普通人吃虧。中國人看到你認真對待他們的話,哪怕是反駁或辱罵,心裡就覺得你是傻瓜了,因為即使反駁或辱罵都需要費力了解內容,而中國人的語言只是表態。表態根本不需要了解,而且根本不能說明表態者真實的想法,如果他果真有什麼想法的話。
      中國人知道自己是卑劣的奴隸,如果有人按照他們真實的階級身份對待他們,他們就會暗中佩服,覺得這些人有眼力,對其他事情的判斷,大概也沒錯。如果有人尊重中國人,把他們當做有靈魂有良知有廉恥的生物,中國人根據同樣的理由,就會懷疑這些人的判斷力,包括對其他跟中國無關事情的判斷力,不但不會信任和追隨這些人,反而會覺得這些人是適合欺騙掠奪的對象。
      因此,中國人總是會落入比原來更壞的主人手中。只有邪惡的統治者才能讓中國人心悅誠服,同時大大降低他們對世界其他部分本來必然會造成的破壞。

    • @MindyMa
      @MindyMa 2 роки тому

      @@TheORZing1 嗚嗚嗚 😅🤣

  • @雷美雪-s9t
    @雷美雪-s9t 2 роки тому +2

    看了這一集的播出,受益良多,原來台灣的主權問題,舊金山和約有完整的敘述

  • @jasonli7431
    @jasonli7431 2 роки тому +5

    老馬有交代小馬說:化獨漸統,說穿了馬家到底在當初的國民黨與中共之間是什麼腳色?

  • @gaugwa
    @gaugwa 2 роки тому +2

    超讚的一集👍👍👍👍請大家廣為分享。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cloudslin472
    @cloudslin472 2 роки тому +6

    台灣人真的很少人去理解這段"歷史" 以前聽到這說法真的不太理解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projectd1461
    @projectd1461 2 роки тому +2

    謝謝汪浩大哥 矢板先生 陳先生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13

    臺灣現在的政府,政策上,當然有更高層次的考量,但!
    對於國內公民的史實認知,是否應該先普及;這樣的民意才會是堅定的。
    我(們)有整理,與臺灣相關的近代史實,以非官方的非正式文稿陳述,期待能有簡明易懂的效果。
    若官方認為不妥,我就立即停止發文。
    感謝本節目主持人及來賓們。
    臺灣近代簡文如下:
    清國於1895年割棄臺灣,中華民國於1912年承接清國政權時,版圖並不含臺灣(臺灣'澎湖);中華民國立憲時,領土範圍也不包含臺灣。
    既承接清國政權,當然也是要承認清國所有的對外條約!否則清俄嬡琿條約、伊犁條約、、…會沒完沒了,這不是現代國家應有的態度。
    那時中華民國原主權範圍,為現中共現所轄範圍+金門+馬祖+唐努烏梁海+黑瞎子島-香港-澳門。確實不含臺灣!
    1945年二戰結束,同盟國委託中華民國代管臺灣、越南(後來被法國要去了,再被越南獨立了),中華民國代管臺灣之範圍,為原日本國臺灣總督府之管理範圍。代管時期,自1945年起至舊金山和約訂立止,此為中華民國與臺灣關係之(第一階段):代管時期。
    之後,因中華民國沒簽舊金山和約,因此形成強佔,此為(第二階段):中華民國強佔臺灣時期。
    ((因1949年,中華民國管轄能力只剩金門+馬祖,若盟國收回被代管的臺灣,中華民國將無以立足,且後來因韓戰爆發,…舊金山合約訂立))
    同盟國認知應暫緩執行收回臺灣之行動,因此在中華民國@(蔣政權,以下略)承認舊金山合約為母約之下,跟日本簽定子約“臺北合約”。此為(第三階段):同盟國認知中華民國@需不得已之強佔的代管時期。
    1996年,中華民國@之金馬地區與強佔代管的臺灣,合在一起舉行全民直選總統成功,此為代管性質已消減之(第四階段):符合住民自決條件之新政府管理時期。
    上述為我所知的真實歷程。
    分裂中華民國的是中共,包容中華民國@的是美國與臺灣,希望民國人可以有更多像王定宇立委、于將軍、周玉蔻……等,是非分明的人。
    時代在進步,民智以開,以謊言來維護尊嚴的時代,但願已過去了,就讓謊言隨時光逝去吧!

    • @jackchen4414
      @jackchen4414 2 роки тому +3

      好文,推!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jackchen4414
      謝謝你的認同。我是覺得,太過強調臺灣地位未定論,未必好,(現階段的臺灣人,有許多人在心理上,未必會舒服的認同.)只會給了投共者謆動臺灣人親共的理由。
      所以臺灣執政者應該給美'日最正確的資訊,瞭解臺灣國內公民的真實感受,以更符合實際的政策來運作,是會更好。雖然是很正確的政策,若美'日不怎瞭解臺灣的內部民情(聽矢板明夫的言論即可知.),推動起來會很累的。
      臺灣早已(1996)進入(第四階段)符合住民自決由新政府管理統治時期。“臺灣國際地位未定論”的因素,不能完全否定“住民自決”的效力。
      以上是我對節目論述的看法,與你分享。謝謝你!

    • @jackchen4414
      @jackchen4414 2 роки тому +2

      @@賴吉森林 是的,同意!只是,兩者間如何(以時代切分?)運用,節目可以再多論述一點。
      《陳儀深:50年代國民黨也知 台灣地位未定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是有利》
      記者蘇永耀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國史館長陳儀深等官員今日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中日和約生效七十週年紀念與台灣地位之定論」進行報告。陳儀深於書面報告指出,美國從 1951 年《舊金山和約》、1954 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到 1971 年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之爭,「台灣地位未定」說法一再出現。他強調,台灣地位未定論過去在許多歷史關鍵時刻,不啻是台灣免於被中共併吞的國際法基礎。…
      陳儀深也總結說,國際和約的法律條文是固定不變的,然而國際政治局勢卻是隨時在變,對國際關係的肆應,應該與時俱進。他說,台灣地位未定論過去在許多歷史關鍵時刻不啻是台灣免於被中共併吞的國際法基礎。但台灣於 1990 年代,在朝野政黨的合作下,透過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和總統直選,以「有效自決」(effective self-determination)的方式,已經確立了台灣主權地位;往後無論是獨立或統一,也是要決定於台灣全體人民的意志。台灣人民過去長期奮鬥所取得之獨立自主的台灣主權地位,才是最值得國人珍惜和捍衛的。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1

      @@jackchen4414 確實是如君所言,臺灣地位未定論,在過去許多關鍵時刻,是臺灣免於中共併吞的國際法基楚;而現在應與時俱進,住民自決的效力應該提昇。但這不能太苛求美'日,臺灣人畢竟曾經選出了親中的總統,而且2012還讓他在很親共的頃向下連任過…。臺灣若完全獨立自主了,在中共假裝放軟姿態之後,反而倒向中共的可能性不是沒有!美國可是被頃中的馬yj、杜特蒂、文在寅嚇了三跳;美國對臺灣民意無法完全信任是當然的。
      臺灣政府要努力拉高抗共的民意比例,非常重要,起碼要60/100,美'日對臺的信心才充分。
      而“住民自決”的效力比重的抬高,對於抗共民意的提升是有很大作用的。
      臺灣政府要理解美'日的顧忌,並對美'日誠實溝通,這最重要。
      至於近代臺灣的各階段的定義,前三段應無爭議。第四階段,是有自1987起的說法,我(們)是主張自1996的全民直選國家元首更具意義,並沒否定1987的意思。再次謝謝你!祝!愉快!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Rod Tung 舊金山和約(48國簽證)對波次坦公告有總結論述效力。波次坦公告承認“開羅會議新聞公報”所倡議的精神,即:“殖民地的擴張,是促使法西斯主義瘋狂的原因”為開羅會議的共識,在戰後如何協助各殖民地自主管理,不再以殖民地方式統治;我們都願意為殖民地的人付出。
      你這日本天皇是臺灣房東的論調,不論不類,日本官方從來沒有這樣的論述,你很難替日本官方表示有此想法。你就別假扮軍國皇民了,皇民也沒這種的。你就承認是中共國刻意離間臺'日情感的寫手吧!
      臺灣是戰敗國的殖民地,國際地位如同德屬安哥拉、意屬索馬利亞,住民自決完全可企立。中共國是扭曲死纏,你的謬論只會給臺灣前途添亂。

  • @洪含蕊-l6x
    @洪含蕊-l6x 2 роки тому +5

    有看華視52台,今天來賓對台歷史很了解。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洪含蕊-l6x
    @洪含蕊-l6x 2 роки тому +4

    老師對台灣付出很多付出。

  • @mlcheng512
    @mlcheng512 2 роки тому +3

    國際法沒有"有效自決"這種東西。
    要成為一個符合國際法規範的國家,必須是外部自決,而非內部自決(制度內的各項選舉、修改憲法、立憲等),我滿訝異學國際法的陳隆志教授會犯這種錯誤。
    簡單講,誰有資格提出台灣建立國家法人格的自決公投?
    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能以盟軍佔領者的身份,向國際社會說,我要依據國際法的規範,提出台澎(金、馬是中國的領土主權)的自決公投。當公投中的建國選項通過時,台澎的國家法人格就已成立,並確認國家的人民有哪些,接下來即可成立臨時政府,做政權的移交,並開始制憲等工作。
    當絕大部分的台澎人,能認知到台灣尚未建國,也知道該如何有效建國時,就可趨使中華民國的政治人物往人民想要的方向走,這是由下而上的策略,李登輝前總統能奪權並改革,就是有強大的民氣可用。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若中華民國亡國了,那對岸就成了唯一必定的中國主權代表。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的共識。所以台灣島上的政客,沒有敢消滅中華民國。李登輝執政時的修憲,不過是"增修條文"而已,本文還是沒有改動。

    • @mlcheng512
      @mlcheng512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請問你把舊金山和約放哪裡了?同盟國有共識要把台灣給中國,可舊金山和約第二條之b可不是這樣寫的!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mlcheng512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的共識,我沒有說錯啊!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mlcheng512
      @mlcheng512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還在波茨坦宣言可以轉移領土呀!不要笑死人了!同盟國沒有共識,是簽什麼字?可以學前蘇聯不要簽字呀!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吧!
      是呀!第二條沒有說給誰呀,那台澎是日本的殖民地,就依當時聯合國大家有共識的殖民地住民自決來建國,有什麼問題?
      美、英等國也可以把有簽舊金山和約的46個同盟國全召集來,看台澎要給誰也行呀,問題是這更難!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mlcheng512 你才可笑,聯合國五常,只要有一票反對,你想要如何都不會成案。 除非發生世界大戰,而且新的各國戰勝國都同意,你才有機會獨立建國。不然你可先發展核武,逼全世界承認您是獨立的國家,但在你還沒有研發出核武之前,美國會無所不用其極讓你搞不出核武出來。而且對岸也會先下手為強。

  • @黃慶芳-j2t
    @黃慶芳-j2t 2 роки тому +3

    臺灣 👍👍👍

  • @jimmyhuang5234
    @jimmyhuang5234 2 роки тому +18

    實際就是美國託管地,並容許中華民國政府進駐管理。台灣的主權就是同盟國戰勝國都有權參與決定,但是,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因為中華民國政府還在,取代聯合國席位和繼承中華民國所有權利是兩回事,除非中共國完全消滅民國。

    • @samsam-hs1vi
      @samsam-hs1vi 2 роки тому

      國際上roc是已滅亡,因為都已經簽了一中原則,世界各國來往的一直是"台灣",這是事實,roc只能在國內自嗨,只有"台灣"能成為正常國家,只看藍民何時要面對事實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1

      太過強調臺灣地位未定論,未必好,(現階段的臺灣人,有許多人在心理上,未必會舒服的認同.)只會給了投共者謆動臺灣人親共的理由。
      所以臺灣執政者應該給美'日最正確的資訊,瞭解臺灣國內公民的真實感受,以更符合實際的政策來運作,是會更好。雖然現在的蔡政府是很正確的政策,若美'日不怎瞭解臺灣的內部民情(聽矢板明夫的言論即可知.),推動起來會很累的。
      臺灣早已(1996)進入(第四階段)符合住民自決由新政府管理統治時期。“臺灣國際地位未定論”的因素,不能完全否定“住民自決”的效力。
      以上是我的看法,與你分享。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1

      @魯味 黃
      你我的認知很接近,謝謝你!
      “舊金山合約“”波次坦公告“”開羅新聞公報”…
      如果臺灣人都了解各性質條約的優先地位,就不會被惡性混淆的說詞搞混了。
      問題是,所謂的“開羅宣言”,被國民黨操作了70幾年,臺灣人被其過分誇大的國際法效力置入很深。近幾年,臺灣的統派聯合中共(被動的接受)以所謂的“開羅宣言”,來填補“臺灣地位未定論”的縫隙,造成很大的幻惑效果。
      臺灣中間派人數太多,會予人意志搖擺的感覺。
      有位臺灣長者,很早就在這方面努力,他所言如下:
      所謂的“開羅宣言”,其實只是一種新聞公報,與會三方代表都沒簽名認妥;其實第三天的泰悟士報就有英國首相丘吉爾的訪談專頁,其中有一段是這麼說的:我們(即丘&羅斯福)先前都自我檢討,“強國的殖民地擴張,是促使法西斯主義瘋狂的原因”是我們的共識,此次會議的主旨,在戰後如何協助各殖民地自主管理,不再以殖民地方式統治。
      不認同這個理念的就不會來與會,最奇怪的是那位(蔣)。我們(英'美)將會是戰勝國,我們都願意為殖民地的人付出,那位卻想從戰敗國(日本)奪取殖民地?那他又何必來參加會議?
      那位很為難我,可預見的,我們放棄殖民地統治的方案,將會多出很多雜音…。
      (其實英國並不很情願,蔣成了幫英國解套的理由。國際政治水很深。)
      新聞訪談當然與國際法無關,但!對破除國共黨謊言還是很重要的。
      破除“開羅宣言”,被過分誇大的國際法效力,以正確的“住民自決”延續“舊金山和約”的未定論,是很真實而且重要的。你覺得呢!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1

      @魯味 黃
      謝謝你!很有時代背景的具體論述,相信這能讓更多自以為中立的人明白,被置入錯誤認知的中立也是不中立的。
      很希望各方能如你這般論述。
      祝!健康愉快!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借殼上市”,汪浩著,知道了。
      謊言有如毒品,有癮頭,要戒掉很難。
      中共的謊言,讓藍營的毒癮發作,是符合病理的。
      綠營也有毒癮者,毒癮發作得很滑稽。

  • @play-joke1378
    @play-joke1378 2 роки тому +10

    很難相信21世紀還會看到如此殘忍的戰爭發生,辛辛苦苦建立的家園就這麼被毀了,這仇恨會是幾輩子沒完沒了,歐盟不再是安樂土,不再有平靜的一天。
    敢參與作戰的都是英雄,唯一劊子手 普丁。

    • @leizhang2605
      @leizhang2605 2 роки тому

      好笑 你美国爸爸几乎天天在残酷战争哎,看不到吗?真乖儿子呢~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6

    中美聯合公報規定的是和平統一,台灣關係法規定的是和平方式決定,聯合國憲章宗旨規定的是和平及安全,聯合國憲章規定的是和平方法解決,中國為何自己要撕毀承諾說“武統台灣”?

    •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2 роки тому

      中國所謂的五桶台灣 要看地區 台灣一詞之定義 具有模糊之定義 五桶台灣 可解釋成 五桶台灣治理當局下的金馬地區 亦可以擴大解釋成 五桶台灣地區 應該問中國 五桶台灣到底是怎麼定義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各國參戰的共識!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天大地大-h2b
    @天大地大-h2b 2 роки тому +15

    "舊金山和約"如果無效 ,台澎主權就還屬於日本 !

    • @twunica
      @twunica 2 роки тому

      @Michael W 中共囯不也背棄跟英國簽的合約要尊重香港的民主自由50年嗎?中囯有乖乖遵守嗎???中囯可以耍賴,別國就不行嗎?

    • @vgeghs3393
      @vgeghs3393 2 роки тому

      @@twunica 口嗨有用,还要大炮干吗

    • @天大地大-h2b
      @天大地大-h2b 2 роки тому

      @Michael W 日本當然沒問題 ,是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的國家才有問題 !

    • @susanwu584
      @susanwu584 2 роки тому

      @Michael W 港英時有自由、有法治,而民主則是回歸前中共應允的承諾,現在翻臉不認帳了。

    • @susanwu584
      @susanwu584 2 роки тому

      @Michael W 奇怪了,有必要轉移話題嗎?當初中共承諾的真普選沒兌現就算了,一國兩制二十年加速玩完。現在不要說民主,國安法後自由也沒了,法治亦在失喪!你轉移話題問的問題,應該改成,為什麼回歸中國後港人才意識到,民主有多重要!算了,夏蟲不可語冰。

  • @l.l.4839
    @l.l.4839 Рік тому

    機會來臨,全國人民積極響應,一呼百應全球支持🎉

  • @yenher1976
    @yenher1976 2 роки тому +3

    馬英久這麼愛中國,為什麼不賣掉台灣所有資產?換成現金,將他的退休俸,一起匯到一個中國他名字的銀行帳戶下,然後辦張VIP台胞證,買張單程機票回湖南老鄉退休呢?中國政府一定會好好照顧他的晚年,也許幫他介紹一些紅粉知己,樂不思蜀,多快樂!
    何必留在台灣?我都感受到他在台灣很不快樂,我也清楚知道他說自己是中國人,是那一個中國,一定不是中華民國台灣。趕快回家鄉吧!

  • @陳瑋-c7v
    @陳瑋-c7v 2 роки тому +1

    其實最直接能讓全國民眾了解真相的方法,就是邀集正反兩面正式的背書委任代表;來幾場在全面公開的辯論,給予完全不被打斷的充裕時間各自論述…民眾在觀看各個不同角度後,投票結果就可以滅除歪理亂象(再怎樣總會有決大多數的是贏家,也可以訂定不到絕對的某個%數下;正反雙方約定固定的年份再來一次對決!真理總會有越辯越明的一天)!這樣台灣才能真正的向前衝;所有的歧見都能用此方式迎刃而解。

    • @about5453
      @about5453 2 роки тому

      好方法,很多人並非不了解真相,而是執意不承認真相

  • @21C.NewTaiwanese
    @21C.NewTaiwanese 2 роки тому +3

    🎈【政府】和【國家】有時候容易發生混淆 ~ ( 某些情況下政府還存在,例如寄生在其他國家,但實質上沒有可以管理的領土 )
    【中國】是一個俗稱,通稱,是指中國大陸那個主要領土歷史上的【歷代政府】
    但是【政府】會替換,無論是戰爭 or 分裂 or 革命 !
    台灣是日本政府和滿清政府簽訂的條約割讓給日本的 ~
    按照矢板明夫說的,日本放棄所有權,丟到地上,誰撿走誰的 ?
    這裡有 5 個問題可以探討 ~
    1. 如果滿清政府還在,那很自然台灣應該還給滿清政府,但是滿清政府已經滅亡,被中華民國政府取代,日本當初是跟滿清政府簽訂割讓條約,又不是跟中華民國政府簽訂 !
    請問中華民國政府憑哪一點可以有台灣的主權 ?
    不就是蔣介石趁戰後戰亂強行佔領了台灣 !
    2. 台灣不是【空島】,住了幾百萬人,在民主精神下,沒有問台灣人同不同意,就宣稱中華民國變成台灣【土地的主人】?
    3. 戰爭常常會發生領土佔領的問題,軍隊戰線前進後退的問題,戰爭期間佔領的領土不代表就是合法擁有該領土,通常是戰後雙方要坐下來【簽訂條約】後,割地賠款等相關事宜 !
    4. 台灣是一個獨立島嶼,跟歐洲這種國土相連的國家一籮筐不一樣,歐洲人大不了搬家到隔壁國家移民,台灣人要移民出,移民進比較不容易。
    5. 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不代表中國了,更明確的說,1949 之後中華民國就不代表中國了。
    現在的中國代表政府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現在根本也沒有台灣回歸中國這種【神邏輯】?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伊野七次郎
    @伊野七次郎 2 роки тому +2

    記得1991海灣戰爭結束後,當時的老布希政府也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也是被國民黨政府駁斥了。所以國民黨一直是台灣國際地位的壓制者。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AZ-zk6fr
    @AZ-zk6fr 2 роки тому +6

    你們提這個,KMT又要森七七了

  • @ianlin9069
    @ianlin9069 2 роки тому +3

    最簡單的解讀就是台灣是美國的私生子,既然台灣屬於不管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為何還要有上海四公報+台灣關係法?要知道,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

  • @cambridgeeng5
    @cambridgeeng5 2 роки тому +3

    Taiwan's STATUS was stated clearly in the UN Charter of 1945 before the end of WW2. Taiwan's FUTURE must be determined by a plebiscite (or referendum). That's why Taiwan's FUTURE could not be set in the Peace Treaty With Japan of 1951(effective 1952).
    People cannot fully understand Taiwan STATUS by only looking into the Peace Treaty With Japan (and the Sino-Japan Peace Treaty).

  • @veitsong7729
    @veitsong7729 2 роки тому +2

    我並不覺得主權未定論是決定美國是否出兵保護台灣的一個關鍵性的理由,否則當初美國就不會出兵南韓和南越保護了,反而主權未定論會使得台灣內部的中華民國派和台灣本土派撕裂,不利於內部達成共識,總統的中華民國台灣已經就是台澎金馬和各大黨派都可以接受的共識。主張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並不會在戰爭真正來臨的時候能說服中國。歷史是變化,實力才是最重要的。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play-joke1378
    @play-joke1378 2 роки тому +5

    人家第一任有選票壓力都敢年改了 誰勇敢?
    柯文哲什麼時候要對中國勇敢一點說不
    阿北就快滾了沒選票壓力,阿北勇敢一點改一條中國路名來看看,別只會吹
    有人連墊底都能墊出優越感,還有臉叫蔡要勇敢一點呢!

    • @maxwu1656
      @maxwu1656 2 роки тому

      不要臉的最勇敢啦,因為無恥近乎勇。

  • @guojin2012
    @guojin2012 2 роки тому

    感谢付出获益匪浅转发致敬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9

    美國,是舊金山和約規定的主要佔領國,也是聯合國憲章第107條規定的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台灣地位》必須要有美國的同意才可以有效。

    • @彭立文-q2y
      @彭立文-q2y 2 роки тому +1

      ➡️拜習會後首談台灣 拜登:「它」是獨立的、自己做決定
      2021/11/17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彭立文-q2y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的共識,我沒有說錯啊!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的共識,我沒有說錯啊!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彭立文-q2y
      @彭立文-q2y 2 роки тому

      日本有依據開羅公報、波次坦公告、降伏文書割讓台澎給中國??答案是:沒有😂
      ⬇️
      1961年3月15日,日本國會參議院第38回預算委員會(日語:予算委員会)上,日本共產黨議員岩間正男(日語:岩間正男)提出臺灣已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歸屬於中國的論點時,日本外務大臣小坂善太郎回應澄清:「波茨坦宣言中載明開羅宣言的規定必須履行,而我方依據降伏文書,宣布將遵守波茨坦宣言。但是,所謂的 *降伏文書,具有的是停戰協定的性質,並不具有處分領土的性質。」*

    • @彭立文-q2y
      @彭立文-q2y 2 роки тому

      舊金山和約是太平洋戰爭終戰條約
      我不知道誰告訴你終戰條約必須多數決
      但很肯定的是
      美國、日本、中國一致的看法是「台灣並不是中國領土」
      上面日本根本沒有依那些奇奇怪怪的新聞公報割讓台澎給中華民國,日本一貫態度是「依據舊金山和約放棄台澎」
      中華民國則於中日台北和約第二條承認日本放棄(而非割讓)台澎給中國,那麼中國一樣主張台澎不是中國領土
      美國則主張自舊金山和約訂立前台灣是日本領土,訂立後日本放棄台澎
      ⬇️
      1945年9月2日,《降伏文書》於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里號上簽署。
      1951年5月4日,麥克阿瑟(以盟軍最高統帥身份代表同盟國簽署降伏文書)在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的聽證會表示:「在法律上,臺灣仍然是戰敗的日本的一部份。對日本的各個部份的處置還沒有正式決定。據我了解,在雅爾達和其他地方,有一些協議業經商討,但在法律上,臺灣仍然是日本的一部份。」

  • @hao4421
    @hao4421 2 роки тому

    重要的討論👍

  • @ttwang07
    @ttwang07 2 роки тому +3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嗎?
    -- 台灣現在還自稱「中華民國」
    但台灣主權從未屬於「中華民國」
    何況國際上「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 現今台灣主權屬台灣人民所有
    台灣也具有成立國家的所有條件
    除了尚未宣布獨立建國
    所以~
    台灣並未享有國家地位
    也就是台灣地位依然未定!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ttwang07
      @ttwang07 2 роки тому

      佔領不轉移主權
      懂嗎?

  • @邱一峰律師
    @邱一峰律師 2 роки тому +2

    台澎主權屬於台澎人民,是主權在民國際憲政原則,台澎人要自決
    附連署單,請大家連署要求教育部廢除國高中教材中的「開羅宣言把台灣澎湖交還給中國」的違反史實課綱以及外交部的官方網站的疑似配合中共「開羅宣言把台灣交還給中(華民)國」的內容,若教育部及外交部都不作為更正則依據行政訴訟法不作為行政處分同時提起行政訴訟及憲法訴訟:
    說明:
    國民黨遺留下的「教育部」教材和「外交部」宣傳網站跟中民進黨聯手用開羅謊言欺騙學生及臺灣人,也配合中共的統戰臺灣的說法,這種教育部洗腦跟斷交部宣傳殘害台灣人整整70多年,也是造成這一次加州長老教會臺灣人原民被中(華民)國難民槍擊屠殺的原因之一:
    理由:
    (1)泰宇版課本寫:開羅宣言宣示日本必須將東北、台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
    13
    (2)然後要學生上「外交部」網站查詢開羅宣言。
    37
    (3)「外交部」「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稱,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具體要求戰後日本「須將竊自中國的東北四省、臺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
    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83&s=60206
    外交部配合中共統戰宣傳:「戰後日本「須將竊自中國的東北四省、臺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備註:公元1943年12月1日當天僅是美國羅斯福總統 、英國邱吉爾首相和中國蔣介石委員長三人在埃及首都開羅的談話會而已,並不是真正在召開會議。況且並無三巨頭之正式會議宣言紀錄文件(Document)可公諸於世,且由中國國民黨斷交部在台北賓館舉辦的中日和約展中,只看到一張所謂宣言只有英文打字無人簽字的新聞稿,從來沒有看到該把台灣澎湖交還給中國宣言的證據,1952年的國際條約認定的舊金山和約觀之,應認定該教材跟宣傳純為國共兩黨欺世盜名的[開羅謊言],方屬正確,中華民進黨則繼續承繼續這謊言欺瞞臺灣人!
    歷史真相:
    (1)1943.12.24羅斯福爐邊談話:反對蔣介石併吞台澎滿洲,主張恢復被剝奪人民的(領土)主權和自治,和1941年的大西洋憲章第3條相當,與舊金山和約第2條及聯合國憲章第76條一樣:
    • At Cairo, Prime Minister Churchill and I spent four days with the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we had (had) an opportunity to go over the complex situation in the Far East with him personally. We were able not only to settle upon definite military strategy, but also to discuss certain long-range principles which we believe can assure peace in the Far East for many generations to come.

    Those principles are as simple as they are fundamental. They involve the restoration of stolen property to its rightful owners, an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rights of millions of people in the Far East to build up their own forms of self-government without molestation.
    (2)邱吉爾:台澎滿洲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邱吉爾原文must of course be given up by Japan) 。
    (3)1943.11.23 蔣介石日記 第3點,要求併吞台灣滿洲。
    連署人
    1、邱一峰律師
    2、黃朝強
    ua-cam.com/video/InlDL_788cM/v-deo.html

  • @peterhsu1324
    @peterhsu1324 2 роки тому +3

    No matter what are you say and do , people of ROC Taiwan are Chinese they inherited almost all the Chinese cultures, gene, look like Chinese, speaking Chinese ,( even the so called Taiwanese language is a Minlan dialect of China) , writing Chinese , actually, Taiwan has kept more Chinese culture and religions and old customs than now a days mainland Chinese . Thus, no matter what the dirty politicians and intellectuals advocate to separate Taiwan from Mainland China it will not work .
    And it more importantly to say ROC Taiwan is not only the frontier fortress to defend the freedom and democracy for the free world against CCP. but also, is the only country would have power and influence to change CCP. ChiCom from totalitarian regime into a more moderate democracy. Therefore, if Taiwan became independent it will first to over throw the government of ROC Taiwan and it will become a people to against the people of China ( instead against CCP ) as a result, Taiwan will lower it current position from ROC Taiwan into a province of CCP .and , people of ROC Taiwan will be under control by the CCP. , and more worse , is that the people of mainland China will never see the light again !
    .

  • @王異寶
    @王異寶 2 роки тому +1

    前總統老馬已瀉任了 如一介平民百姓 無權代表多數主張台灣主體意識的我們 説三道四 XD

  • @隨遇安-m3w
    @隨遇安-m3w 2 роки тому +3

    按舊金山和約,台灣地位未定無疑(台灣在清國時已割讓給日本,中華民國創立時領土已無台灣)。擁台灣主權者有二。1是戰勝國美國,2是台灣住民自決。美國沒有提出或不提出,則台灣住民自決亦可體現主權。照理自中華民國被踢除聯合國由中共國取代,中華民國喪失主權,但台灣在全民總統改選後,中華民國(無主權)+全民自決選總統(有主權)=中華民國台灣(有主權)。自此中華民國實際上不再代表「中國」,而是代表「台澎蘭綠」。

    • @elit7695
      @elit7695 2 роки тому

      去看看开罗宣言和博斯坦公告,日本投降,无条件接受博斯坦公告就知道。

    • @彭立文-q2y
      @彭立文-q2y 2 роки тому

      日本並未依開羅公報、波次坦公告、降伏文書割讓台澎予中國:
      ⬇️
      1961年3月15日,日本國會參議院第38回預算委員會(日語:予算委員会)上,日本共產黨議員岩間正男(日語:岩間正男)提出臺灣已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歸屬於中國的論點時,日本外務大臣小坂善太郎回應澄清:「波茨坦宣言中載明開羅宣言的規定必須履行,而我方依據降伏文書,宣布將遵守波茨坦宣言。但是,所謂的 *降伏文書,具有的是停戰協定的性質,並不具有處分領土的性質。」*

    • @elit7695
      @elit7695 2 роки тому

      @@彭立文-q2y 你就这点论据?你想要笑死我吗?降伏文书已经确定接受博斯坦公告,说明处分台湾的地位日本已经确定并接受。所以台湾地位未定论就是你们自己骗自己罢了。

    • @彭立文-q2y
      @彭立文-q2y 2 роки тому

      好像沒誰說降伏文書無用吧!你是不是不識字呀?

    • @彭立文-q2y
      @彭立文-q2y 2 роки тому

      1945年9月2日,《降伏文書》於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里號上簽署。
      1951年5月4日,麥克阿瑟(以盟軍最高統帥身份代表同盟國簽署降伏文書)在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的聽證會表示:「在法律上,臺灣仍然是戰敗的日本的一部份。對日本的各個部份的處置還沒有正式決定。據我了解,在雅爾達和其他地方,有一些協議業經商討,但在法律上,臺灣仍然是日本的一部份。」

  • @qumeilin1945
    @qumeilin1945 2 роки тому +2

    一1895年發生了甲午戰爭日本_大清國,大清失敗了,簽署了歷史上的“馬關條約”將臺灣及其彭湖列島永久割讓給日本了。
    二 舊金山和平條約為什麼中國沒有簽約,二戰1941年9月8日_1945年9月2日結束 到1951年9月8日簽和平條約 但當時中華民國已經失去了大陸的政權已無權簽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1949年10月1日才成立的沒有參戰也無權簽約
    三 是李登輝受意他的智囊林秘書長深研戰爭法看清了臺灣所處地位,所以林秘書長帶領本土台灣人和台灣民政府兩次控告美國,時間是2006年_2015年 宣判有五點結論
    一 本土臺灣人無國際
    二 本土臺灣人無國際承認的政府
    三 本土臺灣人生活在政治煉獄中
    四 台灣至今仍在美國的軍事戰領中
    五 美國各級政府 , 各行政單位主動協助原告
    (本案擱置待審中)這些資料都可以查的到 謝謝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4

    少子化,台灣應該提早開始規劃,戰略、現役、後備戰力。

    • @user-vg1xv3ii5u
      @user-vg1xv3ii5u 2 роки тому

      台灣的生育率是全世界227個國家和地區倒數第一。台灣少子化,而且移出的人口比移入的人口多 。

    • @賴瑞明-n8i
      @賴瑞明-n8i 2 роки тому +1

      四個字 開放移民 學美國一樣 缺多少人補多少人

  • @bi-yingcheng7722
    @bi-yingcheng7722 2 роки тому

    👍👍👍

  • @k3112659
    @k3112659 2 роки тому +3

    這一段史實長期被台灣特定政黨忽略,也應該搬上臺面來了。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stefanofontana2547
    @stefanofontana2547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中正廟原址就轉型成蔣介石總統紀念核電廠與核廢料終極儲存場址,反正在地都支持核電廠(?)
    即使是改成歷任總統檔案館,那個園區的建築也應該要打掉重建了。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minminsun2149
    @minminsun2149 2 роки тому +4

    其实总统的纪念馆可以放到各个大学去。由大学自己来申请建立和自己大学关系比较密切的总统纪念馆比较好。

  • @22050669
    @22050669 2 роки тому +1

    台灣國際地位已定都寫在舊金山和平條約裡
    1952/4/28 舊金山和約生,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的管轄權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與日本戰爭有關國家,共有四十八國聚集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
    其中涉及灣部分共有五條:
    第二條: 日本割讓台灣、澎湖,但是沒有指定「收受國」。
    第四條: 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澎湖有支配與處分權。
    第二十一條:中國戰後應的優惠與措施內容。但是沒有包括台灣、澎湖在內。
    第二十三條:確認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
    第二十六條:日本可以單獨與未被邀請簽署和平條约的国家,另外簽署和平條約,
    但是其條件内容不得超越 「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規定。
    #第二條: 日本割讓台灣、澎湖,但是沒有指定「收受國」因為沒有指定收受國 所以由戰勝國來佔領,由戰勝國的軍事政府「暫時握有被 佔領區的主權,最後由佔領國的軍事政府移交主權給當地 (#合法的民政府),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tanpengjoo7205
    @tanpengjoo7205 2 роки тому +4

    China being a big chinese country should not keep crying over spilled milk n living in the past that Taiwan still belongs to them. Being big country should move on into the 21st century n give mankind prosperity n humanity must not waste money n resources on wanting what cannot be achieve that will eventually harm all humanity n innocent that all suffer mentally n physically directly or indirectly.

    • @賴吉森林
      @賴吉森林 2 роки тому

      Thank you very much ! Let's, try to stop misinformation spreading out!

  • @林志聰-u1n
    @林志聰-u1n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中國說,台灣是中國自古不可分割的土地,那請問,400餘年前的荷蘭是向誰佔領台灣的?而今天台灣還是荷蘭在治理佔領還會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嗎?中國真扯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波茲坦宣言 確定開羅宣言效力"。所以,台灣島歸還給中國是同盟國各國參戰的共識! 這証明了" 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僅僅是美國單方面的說法與背信。而中華民國只有承認"日本國放棄台澎地區的所有權"此一內容,並沒說台灣島住民可以獨立建國。而你在那邊嘴什麼? 你對二戰時同盟國的反法西斯戰爭一點貢獻也沒有。還是你沒臉說出你是法西斯戰犯的後代,想平反?

    • @林志聰-u1n
      @林志聰-u1n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妳還超會屁的,只是都狗屁不通,沒妳去看波茨坦宣言裡有那一條說,戰後台灣歸中華民國,蔣還只是去走走,表示一下態度就被趕回中國,連會議都沒讓牠參加(實際是美英蘇三國),所以什麼波茨坦宣言法律效益,在1952年的舊金山合約沒有幾國簽署,它是近50國簽署(當初世界不到100個國家),而且舊金山合約是聯合國的合法合約,它原文就是台灣主權未定,需由全體台灣住民自決,這樣妳知道了嗎?蔣介石,一個沒有日本頭殼壞掉去偷襲珍珠港,美國沒有宣布打二戰太平洋對日戰爭就可能會亡國的蔣,能爭取主張波茨坦宣言內容?妳們中國人是什麼鳥,省省吧!台灣人讓妳們借住70餘年已經很不錯啦,最後,台灣人一定走自己的路,既不爽那我們早晚讓妳們回歸中國,曰妳們祖國。ps美國太平洋戰爭時(妳們中國在抗日時),我們還是日本人,所以我們要打日本嗎?妳真的都不懂歷史,只會胡扯,跟妳交談還真累,真衰小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中台脫鉤,台灣應有大西方政策,大西方=東歐+台灣。
    大西方=重建東歐經濟+加速台灣轉型。

    • @elit7695
      @elit7695 2 роки тому

      东欧和台湾,差十万八千里。

  • @1593.1-u
    @1593.1-u 2 роки тому +2

    你老婆跟妳離婚了,之後跟我結婚
    然後又跟我離婚了,然後這女人會自動回歸成為你老婆?
    " 中國講的全都是幹話 "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6

    舊金山和約的生效日是早於中日和約。舊金山和約,1951年9月8日簽訂,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中日和約,1952年4月28日簽訂,1952年8月5日生效。 舊金山和約早簽署早生效,日本已放棄台灣,日本已無權決定台澎前途歸屬了。
    中日和約後簽署後生效,中華民國及日本已無權決定台澎前途歸屬了,也無法讓臺灣回歸屬於繼承清朝法統的中國了

    • @天大地大-h2b
      @天大地大-h2b 2 роки тому

      國民黨高層都心知肚明 ,只能用空洞的"中日和約"繼續遍無知的追隨者

  • @吳家政
    @吳家政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中共,或中華民國都沒在舊金山和約簽字,這個 和約對中共,或中華民國有約束力嗎!開羅宣言+波咨坦合約,明明白白的說明,台澎交還中華民國。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台灣應該沿著"蘭陽溪"及"花蓮溪"及"秀姑巒溪",將所有河岸建設成戰備跑道。

    •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2 роки тому

      將你家做成戰備道  你在給扯什麼 是不用錢就能建設的嗎? 有何經濟效益?

  • @楊又-s1j
    @楊又-s1j 2 роки тому +1

    為什麼不是兩國?(中華民國)與1949年的終華人民共和國!這不是兩國嗎?中華民國的國旗青天白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血紅五星旗!這也是完全不ㄧ樣的!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4

    美國政府認為六項保證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皆屬於是政策聲明,不具備強制效力。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是實現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不是中美兩國簽訂台灣主權歸屬的協定。

    •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2 роки тому

      美中3個公報都是中國人自己講給自己聽 美國是從中國人得知 不是承認的認知 也就是說被告知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舊金山和約對波次坦公告有總結論述效力? 那日本北方四島,蘇聯(俄)說不還就是不還,而美國有說什麼嗎? 可見得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未簽約的成員國可不接受舊金山和約的約束,也可只承認其和約的部份內容(日本國放棄台灣島的所有權)。波次坦公告承認開羅宣言"台灣島歸還給中國(兩岸一中),這是同盟國各成員參戰的共識。所謂的台灣島的所有權歸屬未定,那是美國的背信舉措。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舊金山和約對波次坦公告有總結論述效力? 那日本北方四島,蘇聯(俄)說不還就是不還,而美國有說什麼嗎? 可見得舊金山和約"不是"多數決,未簽約的成員國可不接受舊金山和約的約束,也可只承認其和約的部份內容(日本國放棄台灣島的所有權)。波次坦公告承認開羅宣言"台灣島歸還給中國(兩岸一中),這是同盟國各成員參戰的共識。所謂的台灣島的所有權歸屬未定,那是美國的背信舉措。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舊金山和約是對戰勝國及戰敗國的主權效力,不是對波次坦公告的總結論述。
      日本北方四島,蘇聯(俄)不還就是不還,舊金山和之主權效力仍在,還需要美國再說什麼嗎?
      舊金山和約是戰勝國簽署及批准,這與你字說的"不是"多數決,無關
      舊金山和約是戰勝國對戰敗國日本的和平條約,未簽約的成員國必須接受舊金山和約的約束,也必須承認其和約的全部內容(日本國放棄台灣島的所有權)。
      中華民國及中共是2戰的中國軍政府尚未取得中國權益,波次坦公告承認開羅宣言"台灣島歸還給中華民國,這個中華民國軍政府取得舊金山和約的中國利益,及一般命令第一號的軍事佔領權。
      聯合國2758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政府,改朝換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能繼承中國主權,卻無法擁有蔣介石取得的台灣軍事佔領權。
      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兩岸主權互不隸屬,不是(兩岸一中)。
      聯合國2758號決議並未確立臺灣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並未提及中國主張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真相覺醒 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華民國。日本降書只寫中國。

  • @lightdaylightday6300
    @lightdaylightday6300 2 роки тому +2

    日本投降放棄台灣後 再去跟日本簽已經日本放棄的地盤還有算數嗎?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xin-kuandawuyoulv
      @xin-kuandawuyoulv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不算数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近代,主權論興起, 每個地區皆有獨立主權,主權可以獨立、分割、繼承、合併…。
    舊金山和約簽訂,日本放棄台灣、澎湖,未給任何國家,台灣變成主權實質獨立地區。
    現在,是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獨立地區的國籍別未正名狀態。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

    降伏文書,白紙黑字寫著投降對象就是『中國』

  • @EZGUO
    @EZGUO 2 роки тому +1

    依國際法而言,戰爭的始末是從宣戰到和平條約生效為止,所有經過協議後的權利義務須在和平條約生效以後才能產生法律關係
    1945年9月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軍事接管臺灣」任務劃歸警備總部負責,警備總部依據「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
    與美軍連絡組共同研討,以軍事佔領原則制訂《臺灣省佔領計畫》。國民政府最後確立「軍事接管臺灣」,而將臺灣列入中國戰區。
    陳儀抵臺後,於10月28日頒發〈行政長官公署署字一號命令〉並舉行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會議,
    討論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之組織章程與接收辦法,
    另於10月30日頒布〈台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組織規程〉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字第一號命令〉,
    明令11月1日起開始,進行軍事佔領。
    在日本戰敗後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前,台灣民間已經有學者公開表示,陳儀奉派接收台灣只是戰勝國的接收(即軍事佔領),
    而不是台灣主權的轉移,國民政府統治台灣與麥克阿瑟統治日本一樣,都是臨時性的,台灣地位仍然未定。
    且早在1946年,美國駐台新聞處處長羅伯特·卡度就已多次宣揚台灣地位未定論,主張讓聯合國託管台灣
    1947年6月30日,英國國會下議院也出現了關於二二八事件和臺灣法律地位的議題。
    英國國會議員哈瑞斯在國會中向英國外交部詢問有關3月間在臺灣發生的大屠殺和暴動的資訊,
    以及臺灣被分配給中國是決定性的或臨時性的。對於臺灣法律地位的問題,
    英國外交常務次官梅修答道:「國王陛下政府的看法是,日本先前所擁有或合併的領土,
    必須等到最終的對日和平會議才能正式進行領土移轉。」
    1947年7月29日白崇禧指出臺灣在1945年8月15日至9月2日之間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事存在疑義,
    並進一步指出一般議論者有以下不同見解:「(一)依國際公法上一般公認之原則,國家領土之得失須以媾和條約為準據,
    當時臺灣之割讓與日乃依據中日馬關條約,故在國際間久已公認為日本領土。此次波茨坦宣言中雖有臺灣應返還中國之規定,
    但日本之接受該項宣言是為一種諾言,換言之僅係媾和條約之預約,與媾和條約之締結顯然有別。在媾和條約未締定以前,
    中國之於臺灣事實上為占領性質,法律上之土地主權變更手續既尚未完成,故在國際公法上,猶不能認為中國領土。
    1949年1月12日蔣中正致電告誡陳誠:「須知此時何時,台灣何地,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無忌,大言不慚乎。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
    何能明言作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地,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太狂囈乎。」
    1949年1月19日,路透社駐南京分社報導:「對於南京政府一部份遷往台灣,美國已向國民黨警告,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
    美國根據開羅協定,盟總對台仍負有任務,故南京政府可遷往廣州,不能遷往台灣。」
    1月22日,合眾社駐台北分社亦報導了該問題:「如蔣中正真的前往台灣,逃避中共的報復或在台設立流亡政府,
    那麼他將在一個非正式屬於中國的領土上進行活動。
    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中國對於台灣僅有實際管轄權,而真正合法的統治權,有待對日和約簽訂之後。」
    1949年3月份,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在東京宣稱,「在對日和約簽定之前,台灣仍屬於盟軍總部」。
    3月14日,美國中央情報局發表報告:「從法律角度來看,臺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在等待對日和約的期間,
    該島嶼仍是被佔領的領土……無論是美國或任何其他強權都沒有正式承認臺灣被併入中國
    1949年4月15日,美國國務院新聞事務特別助理麥克德莫特公開表示台灣與戰時的庫頁島一樣,「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
    1949年5月25日,美國駐英大使路易斯·道格拉斯向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回報英國朝野對於臺灣問題的反應,
    當中提到英國外交部官員埃斯勒·德寧表示:「萬一有中國亡命政府或中國流亡政府設在臺灣──其目前還不是中國的合法領土──
    英國政府很可能就在淡水安排一間領事館作為英國在中國的大使館辦公室。」
    1949年11月14日,英國國會議員提靈質詢關於臺灣的最終處置,負責答詢的英國外交常務次官梅修表示,
    臺灣法律地位的改變只有在對日和約中才能正式實現。
    1949年12月14日,
    美國陸軍部副部長崔西·佛西斯將其過去兩週在日本考察期間與麥克阿瑟所進行之會議的記錄提交給國防部長路易斯·強森。
    記錄中寫道麥克阿瑟表示:「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福爾摩沙在法律上仍為日本的一部份。
    在波茨坦的協商認為日本的四個本島以外的區域應分別被分配給幾個盟國管理,
    直到條約得以簽訂。依這項計畫,福爾摩沙被分配給了中國……在和約簽訂之前,中國國民政府只是一個託管者而已。」
    1950年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在革命實踐研究院演講時表示:
    「台灣的主權是沒有問題的,只是有一些法律程式還未完成,須待對日和約的簽訂」
    1950年2月15日,英國外交大臣歐內斯特·貝文回覆香港首席大法官萊斯利·吉普森詢問的臺灣地位問題:
    「福爾摩沙在1943年是大日本帝國領土的一部份,
    國王陛下政府認為福爾摩沙現在按照法律仍然是這樣的領土……
    1945年10月25日,由於一項基於盟國間的協商所發布之命令,在福爾摩沙的日軍向蔣中正投降。
    於是,經過盟國的同意,福爾摩沙之管理由中華民國政府承擔。」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為了堅守西太平洋的反共防線,
    美國政府一改先前的消極態度-杜魯門於兩天後發表「韓戰聲明」(Korean War Statement),
    除了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海外。
    美國總統杜魯門同時表示:「台灣若遭共產勢力占領,
    將會對太平洋區域及美國於此區之維和勢力造成直接威脅……台灣未來的地位,
    必須等待太平洋地區的安全恢復,以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或經過聯合國討論後,再作決定。」
    1950年7月26日,英國國會議員艾瑞克·弗萊榷爾向英國外交部詢問,英國政府對中國共產黨的承認是否有引申為承認其對臺灣之權利。
    英國代理外交大臣肯尼斯·楊格答覆:「國王陛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中國之合法政府,其有權享有中國國家之權利。
    臺灣在法律上迄為日本領土,故無所謂臺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經其餘盟國同意,承擔了對臺灣的臨時治理,
    然該領土仍須俟和平解決方案對其地位作最後之決定……鑒於目前對臺灣的治理之臨時性質,
    國王陛下政府期望臺灣之處置能在對日和平解決方案中謹慎決定。」
    1951年5月3日至5日,麥克阿瑟應邀出席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
    4日,面對聽證會主席詢問臺灣地位是否已透過條約決定了,
    麥克阿瑟回答:「還沒有。在法律上,它仍然是戰敗的日本的一部份。對大日本帝國的各個部份的處置還沒有正式決定。
    有一些協議業經商討,據我了解,在雅爾達和其他地方,但在法律上,臺灣仍然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盟國將臺灣的治理及託管職責交給了中國,一如日本被交給了我們,而且現在仍處於這樣的狀態下。」

    • @EZGUO
      @EZGUO 2 роки тому +1

      以國際法基本常識而言,戰爭的結束是從正式宣戰到和平條約生效為止。換言之,即使一時同意或簽署停戰協定,
      但經過協議之後的所有權利義務必須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後才會產生新的和約體制與規範;而在和約生效之前,
      停戰協定只能視為和平的曙光,原屬各該參戰國(包含戰勝國與戰敗國)之間的權利義務並不會有所改變,
      戰後台灣主權歸屬問題即是顯例
      英國外交大臣安東尼·艾登在1955年2月11日向內閣發布了臺灣法律地位之書面說明:
      「1945年9月,依據日本降伏文書以及日本政府在盟軍最高統帥的指示下於1945年9月2日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
      中國軍隊接管了臺灣,但此舉並非一項領土割讓,其本身亦不涉及主權之變更。
      1955年5月4日,英國外交政務次官羅賓·特頓在國會下議院答問會中說:
      「這裡談到的文件是開羅宣言,那是以意向聲明的形式表達的」。
      因為僅僅是意向聲明,它的約束力也僅止於陳述意向的那個時候,
      所以它本身無法移轉主權……臺灣的案子不同,其主權直到1952年都屬於日本。
      1961年3月15日,日本參議院預算委員會開會時,
      日本外務大臣小坂善太郎回應議員岩間正男所提臺灣已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及降伏文書
      歸屬於中國的論點:「波茨坦宣言中載明開羅宣言的規定必須履行,而我方依據降伏文書,宣布將遵守波茨坦宣言。
      但是,所謂的降伏文書,具有的是停戰協定的性質,並不具有處份領土的性質。」
      1961年3月,日本外務省答覆日本國會議員對於臺灣歸屬問題的質詢時表示,
      接受《波茨坦公告》只具有休戰協定的性質,不具有處分領土的性質
      2007年9月5日,美國政府致函聯合國秘書處,針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曾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華府消息指出,美國政府已經致函聯合國總部,明確表示美國不接受這樣的說法。美國在信函中表示,
      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的說法不是美國的一貫立場。
      而且,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並沒有談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 @EZGUO
      @EZGUO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中國政府(國共)謊稱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但事實上:
      夏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商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周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秦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漢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隋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唐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宋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元朝是蒙古帝國,不是中國,當時蒙古帝國侵略中國(宋)導致中國滅亡
      明朝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清朝是後金帝國,不是中國,當時滿清地國入侵中國(明)導致中國滅亡
      事實是台灣自古就不屬於中國,而且是一次都沒有過
      台灣根本就不是什麼自古固有領土、神聖不可分割
      自古固有領土是毫無根據的洗腦謊言
      既然台灣從來不曾屬於中國,那談何統一? 憑啥回收?
      統一、獨立、回歸都是假歷史製造出來的假議題,
      台灣跟中國之間根本就不存在統一、獨立、回歸問題
      中國怎麼不跟馬來西亞統一? 怎麼不跟印尼、新加坡統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參加二戰嗎?👉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對日宣戰嗎?👉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盟軍成員嗎?👉不是
      日本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投降嗎?👉沒有
      二戰後也沒有任何條約將台澎主權轉交給中國
      所以事實是
      1.台灣自古就不曾屬於中國
      2.ROC、PRC沒有透過二戰取得台澎主權
      3.國、共的中國歷史教育是被動過手腳的假歷史
      4.兩岸人民像是無知的羊群被說謊成性的政客統治者洗腦,還反過來維護洗腦他們的政府

    • @EZGUO
      @EZGUO 2 роки тому +1

      有紙本文件(出處國史館) (有憑有據)
      1949 年 1 月 12 日,蔣中正曾電責陳誠在記者會中
      「臺灣為剿共堡壘」的發言失當,因為臺灣究竟能否
      做為中華民國的領土,還有很大的變數。
      他在給陳誠的信中說:「須知此時何時,臺灣何地,
      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無忌,大言不慚乎。
      臺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
      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
      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
      ↓全文
      「台灣陳主席(誠)。昨電諒達。刻閱報并承重要同志
      來談,對弟在記者席上談話皆多責難,實令中無言以對
      ,且聞弟對何浩若許多主張屬其轉達在京同志,此種作
      風仍是過去一套,毫未有自反改過之意,殊為弟危也。
      若經過已往重大教訓而竟對如此之大失敗猶不反省,對
      於本身之處境亦不顧及,此不僅不能成為政治家,而且
      令人徒增悲歎與絕望也。須知此時何時,台灣何地,尚
      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無忌,大言不慚乎。台灣法律地位
      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
      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
      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今後切
      勿自作主張,多出風頭,最要當以中央之主張為主張,
      如對記者所言則與中元文告完全背反,使中外人士對弟
      有莫名其妙之感,務望埋頭苦幹,思過自責,再不受人
      嫉忌,力避為人指摘,則公私幸甚。
      中O手起 子侵府机」
      ↑ 用1949年的文件推理可以證明
      1.日本戰敗後,台灣的法律定位,在對日和平條約完成
      以前,仍屬於日本領土,也是盟軍軍事占領地
      2.台澎當時是盟軍委託國軍軍事占領的盟軍託管地
      3.所以在1949年之前發生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
      降伏文書都沒有將台澎主權轉移的法律效力
      4.中華民國在1949年年底逃到日本領土(台灣),等於流亡
      5.中華民國1949年滅亡在先,日本1952年脫手台澎在後
      6.如果降伏文書使台澎成為中華民國領土,老蔣就不會
      在1949年1月還說台灣是託管地。

    • @EZGUO
      @EZGUO 2 роки тому

      1949年11月14日,英國國會議員提靈質詢關於臺灣的最終處置,
      負責答詢的英國外交常務次官梅修表示,
      臺灣法律地位的改變只有在對日和約中才能正式實現。
      1949年12月14日,美國陸軍部副部長崔西·佛西斯將其過去兩週在
      日本考察期間與麥克阿瑟所進行之會議的記錄提交給國防部長路易斯·強森。
      記錄中寫道麥克阿瑟表示:「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福爾摩沙在法律上仍為
      日本的一部份。在波茨坦的協商認為日本的四個本島以外的區域應分別被分
      配給幾個盟國管理,直到條約得以簽訂。依這項計畫,福爾摩沙被分配
      給了中國(ROC)……在和約簽訂之前,中國國民政府只是一個託管者而已。
      1950年3月13蔣介石:「我自去年一月下野之後,到年
      底止,為時不滿一年,大陸各省已經全部淪陷。今天
      我們實已到了亡國的境地了!但是今天到台灣來的人
      ,無論文武幹部,好像並無亡國之痛的感覺,無論心
      理上和態度上,還是和過去在大陸一樣,大多數人還
      是只知個人權利,不顧黨國的前途。如果長此下去,
      連這最後的基地-台灣,亦都不能確保了!所以我今
      天特別提醒大家,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著
      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
      ,而還不自覺,豈不可痛?」
      1950年 7月26日,英國外交部官員Kenneth Younger,
      發表書面聲明:「英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 中華人民共
      和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臺灣在法律上仍為日本領
      土,故無所謂臺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
      ,經其餘盟國之同意,取得臺灣之臨時治理權,但仍
      須等和約對其地位作最後之決 定。」
      (倫敦時報,1950年7月28日)
      1951年5月4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在美國參議院
      軍事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的聽證會表示:「在法律上
      ,臺灣仍然是戰敗的日本的一部份。對日本的各個部
      份的處置還沒有正式決定。據我了解,在雅爾達和其
      他地方,有一些協議業經商討,但在法律上,臺灣仍
      然是日本的一部份。」
      1952年代表國府與日本全權代表何田烈在台北簽署
      中日和約的葉公超,當年以外交部長身分在立法院
      接受詢答時,曾經針對台灣與澎湖的定位問題明確
      說明:「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
      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
      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
      們。」

    • @EZGUO
      @EZGUO 2 роки тому

      1954 年,美國國務卿道拉斯(John Foster Dulles)
      亦印證這立論:「技術上,台灣和澎湖的地位並未決定 。
      這是因為在《舊金山和約》上只載有日本放棄主權。」
      ("Technical sovereignty over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has never been settled.
      That is because the Japanese peace treaty merely
      involves a renunciation by Japan of its right and
      title to these islands."
      -- Dep't of State Bull. 896, 1954)
      中華民國實際上是位在福爾摩沙『異地』的流亡政府,
      地位和美國對琉球的占領一樣,而美國並未擁有琉球主權」
      (1955年2/7美國國務卿杜勒斯)
      原話:
      Chiang theoretically I suppose has a government in exile still sitting in an alien land of Formosa.....
      Of course we do not have sovereignty over the Ryukyus, which are also covered......
      We are dealing at the moment with an occupying power, an occupant,
      just as we are an occupant in the Ryukyus......
      美國 (1959) 說:台灣不是ROC領土!
      福爾摩莎可以說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佔領及治理的領地或地區,但並未
      被正式承認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為避免作出此等承認,國務院的表達
      方式極為注意且細心。
      Formosa may be said to be a territory or an area occupied and
      administer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ut is
      not officially recognized as being a par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pressions of the State Department are drawn with care
      and circumspection to refrain from such recognition.”
      1961年3月15日,日本共產黨議員岩間正男在參議院
      提出臺灣已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歸
      屬於中國的論點時,日本外務大臣(即外交部長)
      小坂善太郎回應澄清:「波茨坦宣言中載明開羅宣
      言的規定必須履行,而我方依據降伏文書,宣布將
      遵守波茨坦宣言。但是,所謂的降伏文書,具有的
      是停戰協定的性質,並不具有處分領土的性質。」
      1964年,法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其總理 Georges Pompidou對紐約時報表示 :
      「法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未直接或間接地承認北京對台灣的主權 。
      台灣的主權有一天必須依台灣人民的意願決定。」
      ( "French recognition of the PRC on January 27,
      1964 in no way explicitly or implicitly
      recognized Beijing's territorial claim over Taiwan,
      and the island's status must be
      decided one of these days, taking the wishes of
      the Formosa (Taiwan) population into consideration.")
      (紐約時報1964年4月24日)
      除了齋藤代表在 2009 年的發言之外,過去至今至
      少曾經有兩位外相,一位總理清楚說明過這樣的觀
      點,例如於 1964 年,日本首相池田勇人表示:
      在法律上,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中華民國
      對台灣領土的所有權還沒確定。同盟國在簽訂舊金
      山和約時,對於日本在該約中放棄之台、澎主權
      問題未達成任何共識… 台島不屬於任何國家。
      2010年5月19日,日本外務副大臣武正公一在眾議院
      外務委員會會議上回答眾議員中津川博鄉質詢時表示:
      「日本並未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只是在
      《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的所有權利。
      有關台灣的法定地位,日本政府沒有加以認定的立場」。
      2012年3月9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彥亦作相同表示。
      目前台灣由中華民國實際統治;中國大陸則是中華
      人民共和國,目前由中國共產黨實質統治。

  • @洪含蕊-l6x
    @洪含蕊-l6x 2 роки тому +1

    大家好

  • @verychen7772
    @verychen7772 2 роки тому +2

    國際上迫切要處理的卻是俄羅斯地位未定論
    然後是終國地位未定論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

  • @啟清黃-p1q
    @啟清黃-p1q 2 роки тому +2

    國民黨沒救了,枱面上還是那幫人。

  • @ch23395
    @ch23395 2 роки тому +1

    所以把金門馬祖還給中國才能真正落實台灣地位未定論!

  • @yuan-weizhou5858
    @yuan-weizhou5858 2 роки тому

    在每一座蔣介石銅像旁,放一尊李登輝銅像,以示公允。

  • @a0762311
    @a0762311 2 роки тому +1

    已是前總統就不要叫總統,學者更應用詞精準

  • @akiporco9074
    @akiporco9074 2 роки тому +1

    希望來賓常來幫大家上課

  • @21C.NewTaiwanese
    @21C.NewTaiwanese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主權】和【治權】要分清楚 ~
    我強調這點 !
    【治權】: 一個國家實際擁有的【領土】,有軍隊保護,有獨立的政府體制,行政命令可以施行,司法可以管轄,有自己的教育制度,社會文化,人口數量,人民有權利義務,要繳稅 !
    【主權】: 主權都是用喊的,喊大聲就是你的 ? 以前曾經短時間佔領過就說【永遠都是你的】?
    例如什麼南海九段線,12段線 ? 這能成立 ?
    以前中國不是海權國家,亞洲最強的海權國家是日本,所以西侵中國,東打美國。
    中國現在科技進步了,軍事進步了,於是在南海【填礁造島】,航母艦隊開始可以遠航跑南海,跑台灣東部,難後就說自己有南海主權 ? 有台灣主權 ?
    笑死人,實際上就【沒有治權】,哪來的【主權】?
    日本的北方四島也是俄羅斯利用日本戰敗時,強奪豪取而來的 ~
    從歷史和地理上看,北方四島明明就是日本的,卻被俄羅斯給強佔了 !
    但是現在【實際治權】就是俄羅斯的,所以日本一直喊也沒用 ~
    要就是學俄羅斯,利用對方弱的時候搶回來 !
    用買的 ?
    絕對不可能,俄羅斯有錢根本不需要賣,俄羅斯如果沒錢也不會賣,因為東擴海權到日本北方門口,直接在人家大門站衛兵 !
    中華民國政府 1912 ~1949 到底實際上掌握控制多少中國的領土 ?
    蘇聯利用這個時機強佔中國北方領土。
    一直在打內戰的國家一團亂,地方割據,根本沒有實質上的統一治理中國,就是內部再分裂,更何況台灣當時是日本領土,不是中國領土。

  • @lihshyng7917
    @lihshyng7917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一個國家經過70幾年 不可能都沒改變,二戰後的世界跟現在的世界 絕對不一樣。台灣民主化已經30幾年了,反觀中共軍政武裝統制中國70幾年,還原地踏步走回專制極權老路。70幾年前被選擇中共的人,大多數應該已經死光,為何活在現在的中國人,要忍受70幾年前中共的獨裁統制呢?近半世紀美好的全球趨勢 就是共產鐵幕等極威權國家的民主化,唯一的惡夢就是香港由民主關入鐵幕。共產主義之前經半個多世紀在全球與中國的徹底失敗 反觀近30幾年中國的經濟快速成長 是拜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及美台~等國家與中國人民努力,證明中國人民聰明 只要自由民主並給資本投資 適當引導就會自然發展 根本不必外來中共說三道四。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台灣應該通過"台灣國防建設特別法",此法只適用於國防建設,且與"一般國內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有疑義時,此法優先適用。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自古以來,沒有任何契約或國際條約証明台灣島的所有權是台灣島上住民的。而台灣島上第一個準國家地位的政權是"荷屬東印度公司",台灣島上住民要向其納稅與服兵役。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自古以來,沒有任何契約或國際條約証明世界土地的所有權是當地住民的。這包含了台灣島.美洲大陸.中國大陸.歐洲大陸...。所以你說的是屁話。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而幾百年來,台灣是各個殖民政權的土地,台灣不是中國留下的。
      自古,台灣原住民分佈,擁有台灣主權。
      三國,得夷洲數千人還,未得台灣主權。
      明朝,戚繼光三到台灣,未得台灣主權。
      荷治,荷蘭人殖民統治,擁有台灣主權。
      海盜,鄭成功驅逐荷蘭,擁有台灣主權。
      滿清,康熙打敗鄭成功,擁有台灣主權。
      大和,日本打敗大清國,擁有台灣主權。
      現在,台灣是美國授權的台灣統治當局。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沒有主權法理的權利及效力,只有聲索權而已。開羅宣言規定「日本必須歸還竊自中國之土地,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二戰的盟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蔣介石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已經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美國以及其他盟國接受這個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島上行使權力。同盟國並沒有在"舊金山和約"中將台灣歸還中國。中國只有聲索權而已。舊金山和約簽訂,日本放棄台灣澎湖,未給任何國家,兩岸主權互不隸屬,台灣不屬一中,中國沒有取得台灣主權的法理事實,武統就是侵略。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rodtung6714 美國領導二戰盟軍打敗日本,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
      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中國無台灣主權,只有台灣聲索權,這是歷史事實。
      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蔣介石的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當局都是合法授權的台灣代表政府。

  • @robtanc5009
    @robtanc5009 2 роки тому +2

    中國國民黨當然可以支持一個中國,反對台灣的兩國論;但台灣的民主制度讓中華民國不屬於國民黨,所以中國的國民黨可以回去中國,中華民國可以留在台灣。

    • @rodtung6714
      @rodtung6714 2 роки тому

      1952年, 前任房東(日本天皇)沒說放棄的出租房(台澎地區)要送給房客們(台灣住民)。而前任房東(日本天皇)的債權人們(同盟國各成員國),還沒有達成一致協議決定此出租房的所有權歸屬誰。然後房客們就宣稱可以投票去決定這出租房的所有權是自己的,這聽來很可笑。就算你父母在這出租房生下你,你也沒權說這出租房是你的,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