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QA!交往經驗多就是渣嗎?沒在一起就不算愛?回覆網友的戀愛問題|米鹿deerd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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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6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8

  • @尹甄-d9o
    @尹甄-d9o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8

    我很常看米鹿老師的評道,這集真的說的太好😀我很認同認肯,因為是正向思想的鼓勵和建議,我不喜負向悲觀,所以希望能努力培養學習愛與被愛的能力

    • @deerdeermilu
      @deerdeermilu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尹甄-d9o 太好了~聽你這麼說好開心!

  • @黛咪咪
    @黛咪咪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說的好棒...消磨愛情的原因...沒錯...

  • @洪薇-x1l
    @洪薇-x1l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謝謝米鹿
    一直很喜歡你這個系列
    因為可以透過你的分享
    讓自己有更多面的思考
    謝謝你

  • @sydneyhuang7149
    @sydneyhuang714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5

    很喜歡看米鹿的感情QA 回答的都讓人覺得很誠懇🤣而且有收穫 還有反思!

  • @onlylove09weichen
    @onlylove09weichen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我來唷 第二名報到 米鹿帥哥QA系列影片我超喜歡的

  • @MeeMeeMore
    @MeeMeeMore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3

    第9和第10的回答實在太棒了⋯⋯學會了自己的不足😢謝謝

  • @elhsieh3208
    @elhsieh3208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謝謝!

  • @zhuz8671
    @zhuz8671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3

    梁靜茹說沒有如果;
    范瑋琪和張韶涵說如果的事。
    我想所有的出現只是為了預備。
    因為戀習題我也開始沉澱和釐清。
    像個編劇在腦海裡構圖並且模擬,
    把握放空當下的思緒再去表達修飾與排列,
    擷取生活的經驗,
    好讓自己感覺有點something
    應該說是好好的去感受那些情境,
    理想寫歸寫實際做歸做,
    what ever 總是會有獲得的。
    練習『_ _ _ _ 』去表達獲得回饋,
    嗯 米鹿有聽白瑜老師說的✅ 在覺察惹~
    那四個字在上一部有提,也是很多
    願意付出的人最後卻選擇點到為止。
    你不說我不知道,也猜不到。
    默默的開始,淡淡的結束。
    洗了頭卻不吹頭髮不抹護髮,
    就瀟灑的、自然的風乾了。
    覺得米鹿的口白很立體,像在陪伴著誰👀
    Btw,這部的鏡位很訪談感噎🤣

    • @deerdeermilu
      @deerdeermilu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我想就是陪伴著我自己吧,當然還有陪著我一起練習的你們(你的貼圖用得真好)

  • @張寧-j2f
    @張寧-j2f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奶奶那段蠻浪漫的~

  • @ccccc0914
    @ccccc091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我同感+1

  • @user-fj1vx3wd6c
    @user-fj1vx3wd6c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第六題的答案有沒有可能是第一題的回答?

  • @裔喬
    @裔喬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第九題是直接消失才是真的殘忍

  • @ireneyen7743
    @ireneyen774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如何拒絕一個''喜歡自己''的人」這題應該是對方喜歡你,但你對對方沒有意思,只是想要尋求不傷害對方的拒絕法。
    我反而覺得如果對對方完全沒有意思,就不要給他任何的機會,直接拒絕,清楚明白的告訴他,我們之間不可能有愛情,最好在他對你的喜歡還沒消失之前,連朋友都不要當,才是最好的方式。
    因為對方可以立刻認清事實,花時間重新振作,再去尋找下一段適合自己的戀情;而不是浪費時間在一個對他沒有愛情的人身上。

  • @那個誰-y1j
    @那個誰-y1j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渣, 是以找配偶的心態去看的. 你沒有在找配偶, 只是戀愛或性, 哪有渣的問題??
    而所謂找配偶, 又是來自婚姻制度. 但99.999%的人不知道的是, 婚姻制度是古代統治者發明的東西, 目的是為使族群壯大, 族群壯大才不會被其他部落兼併或奴役, 因為婚姻制度強制男性加入養小孩的行列. 沒有婚姻制度前, 男女隨意偶合, 女子懷孕了, 自己生養小孩, 這叫母系社會. 男的可以多方女性交歡, 男的也不會受譴責. 以前就是這麼自由.台灣最後一個合法多妻是王永慶(我沒記錯的話), 以前古代有員外, 一妻多妾, 有人說他們渣嗎?沒有吔.
    在我眼裡, 沒有欺騙(除了生小孩), 外遇, 渣這種事, 因為性是自由的, 台灣己廢掉通姦罪了, 這是在告訴妳, 法律不保障愛你一生一世.
    男女有類渣的能力或個性, 你不能也不必譴責他, 因為那是天性, 那是自由, 你譴責不譴責他, 這樣的行為亙古存在, 離婚的前三大原因, 第一名叫外遇, 第三名叫性生活不美滿. 你只能選擇要不要跟他過生活, 要生小孩才結婚, 結婚是為了保障那小孩的生活費. 以上你想通了, 你就不糾結了, 自由了. 想不通的, 就如同支持同婚的, 因為同婚沒有必要! 有民法可達成相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