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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惡質的站務人員,丟盡台鐵的臉,根本惡霸一個
把他調到北車 看他多會解除
去對車站大廳席地而坐的印尼人解除契約啊
副站長你的敬業我敬佩可是你有時候太過火了
食古不化, 雞蛋裡挑骨頭
東森記者看一下評論哪來很多人贊同這個工作人員????😃
比照道路畫網線 清楚又沒爭議。畢竟獨佔事業 不宜過度使用「解除契約」這招。對乘客言幾乎無替代方案。防衛都可能過當 任意解除 是否需要賠一倍票價?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同法第2項: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這次真的過分了
上法院告它處理過當!
這種常與他人起糾紛的副站長,台鐵應該把它降調到其他內勤職務,免的那天給台鐵來一個笑話就慘了
站哪跟他有什麼關係
心情不好,就該休息,別把 雞毛當令箭!
真的很扯 矯枉過正
暴躁😂😂😂
剛開始拿行李廂的男的也站那邊怎不趕??? 感覺就針對性的 或是情緒不好隨機找人開刀吧
柿子挑軟的吃
他為什要拍影片上傳?他這樣只是讓人看到他那公務人員的嘴臉😂
找民代把他弄走
上法院靠它處理過當!
有點過頭了吧?是在兇什麼
全台灣只有這位副站長那麼龜毛又挑三撿四的啦!! 把他調來台北車站, 讓他去處理那些週邊遊民看看嘛... 找百姓麻煩的人(如果我是那個女的, 我一定告這位副站長, 濫用職權, 這種人就是沒遇過壞人)
屏東站跟我講人很多?分明就是EQ管理有異常,講話已經暴躁到不行跟急躁非得要乘客按照自己的想法,且還使用大招請他出站!好像這乘客是危險乘客一樣!這不是情緒管理失控嗎?
@@Dukoff血汗臺鐵你好了啦 怎麼不自發申請調來台北當副站長
又是這個什麼潮州副站長
我坐火車這麼久,大部分的人都很正常;不要過度放大所謂違規行為。這女的沒特別注意站的位置,但副站長這種態度,我想沒幾個人會舒服,自己已陷入正義魔人的行為而不自知。
??看不太懂前因後果!!
站長要早退休
「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當下有嚴重到妨礙其他旅客通行?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她有嚴重到需要被趕驅離?
副站長做的好,非常支持,那個女人就是故意惹副站長讓他永遠不要搭車
笑死😂你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江唐榮 當然知道
辛苦了😓、盡責的站長~努力強調'人命安全重要性❤⋯台灣需要'這種負責的勤務者'維持良好的社會秩序(和日本站長一樣'盡責'超棒的👍、⋯⋯
@@EDju42 三次勸告'太累了😫下鄉超多沒文化者'不守社會秩序不聴勸阻'就解除契約~和日本重罰治國一樣⋯⋯太棒了👏台灣需要這種人才維護社會良好的秩序'才不會被外國人瞧不起^因為台灣不是先進國家'很多地區'還是落後地區
教養惡劣'公徳心是文化水平'三次勸導'不聽從指示'太累了😫、(搞得那麼辛苦,他的薪水也不會加多的,只是盡他的責任而已)不遵守社會秩序'不聽從勸導'本來就要解除契約'台灣不是高文化的'先進國家,鄉下不守法者超多~台灣需要這種人才來維持社會良好的秩序'才不會被先進國家瞧不起😒⋯⋯ (若高文化的日本人不用三次勸導'一次就講抱歉了,且會道謝謝🙏'❤️辛苦站長了⋯⋯ (這就是台灣和日本不同的地方啦、不只公共運輸系統'還有交通'洒駕'闖紅燈'超車糾紛'超速行駛'等等☝️更是超亂⋯⋯
🤟🤟🤟🤟🤟👏👏👏👏👏💪💪💪💪
很棒
非常惡質的站務人員,丟盡台鐵的臉,根本惡霸一個
把他調到北車 看他多會解除
去對車站大廳席地而坐的印尼人解除契約啊
副站長你的敬業我敬佩可是你有時候太過火了
食古不化, 雞蛋裡挑骨頭
東森記者看一下評論哪來很多人贊同這個工作人員????😃
比照道路畫網線 清楚又沒爭議。畢竟獨佔事業 不宜過度使用「解除契約」這招。對乘客言幾乎無替代方案。
防衛都可能過當 任意解除 是否需要賠一倍票價?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
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同法第2項:
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這次真的過分了
上法院告它處理過當!
這種常與他人起糾紛的副站長,台鐵應該把它降調到其他內勤職務,免的那天給台鐵來一個笑話就慘了
站哪跟他有什麼關係
心情不好,就該休息,
別把 雞毛當令箭!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
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同法第2項:
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真的很扯 矯枉過正
暴躁😂😂😂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
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同法第2項:
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剛開始拿行李廂的男的也站那邊怎不趕??? 感覺就針對性的 或是情緒不好隨機找人開刀吧
柿子挑軟的吃
他為什要拍影片上傳?他這樣只是讓人看到他那公務人員的嘴臉😂
找民代把他弄走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
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同法第2項:
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上法院靠它處理過當!
有點過頭了吧?是在兇什麼
全台灣只有這位副站長那麼龜毛又挑三撿四的啦!! 把他調來台北車站, 讓他去處理那些週邊遊民看看嘛... 找百姓麻煩的人(如果我是那個女的, 我一定告這位副站長, 濫用職權, 這種人就是沒遇過壞人)
屏東站跟我講人很多?分明就是EQ管理有異常,講話已經暴躁到不行跟急躁非得要乘客按照自己的想法,且還使用大招請他出站!好像這乘客是危險乘客一樣!這不是情緒管理失控嗎?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
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同法第2項:
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Dukoff血汗臺鐵你好了啦 怎麼不自發申請調來台北當副站長
又是這個什麼潮州副站長
我坐火車這麼久,大部分的人都很正常;不要過度放大所謂違規行為。這女的沒特別注意站的位置,但副站長這種態度,我想沒幾個人會舒服,自己已陷入正義魔人的行為而不自知。
??看不太懂前因後果!!
站長要早退休
沒有罰1500只解除契約算好了。
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0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0、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同法第2項:
有前項或第六十八條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當下有嚴重到妨礙其他旅客通行?
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
她有嚴重到需要被趕驅離?
副站長做的好,非常支持,那個女人就是故意惹副站長讓他永遠不要搭車
笑死😂你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江唐榮 當然知道
辛苦了😓、盡責的站長~努力強調'人命安全重要性❤⋯台灣需要'這種負責的勤務者'維持良好的社會秩序(和日本站長一樣'盡責'超棒的👍、⋯⋯
@@EDju42 三次勸告'太累了😫下鄉超多沒文化者'不守社會秩序不聴勸阻'就解除契約~和日本重罰治國一樣⋯⋯太棒了👏台灣需要這種人才維護社會良好的秩序'才不會被外國人瞧不起^因為台灣不是先進國家'很多地區'還是落後地區
教養惡劣'公徳心是文化水平'三次勸導'不聽從指示'太累了😫、(搞得那麼辛苦,他的薪水也不會加多的,只是盡他的責任而已)不遵守社會秩序'不聽從勸導'本來就要解除契約'台灣不是高文化的'先進國家,鄉下不守法者超多~台灣需要這種人才來維持社會良好的秩序'才不會被先進國家瞧不起😒⋯⋯ (若高文化的日本人不用三次勸導'一次就講抱歉了,且會道謝謝🙏'❤️辛苦站長了⋯⋯ (這就是台灣和日本不同的地方啦、不只公共運輸系統'還有交通'洒駕'闖紅燈'超車糾紛'超速行駛'等等☝️更是超亂⋯⋯
🤟🤟🤟🤟🤟👏👏👏👏👏💪💪💪💪
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