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
Вставка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2 жов 2023
- 高雄鳳山過雄街的一處巷弄,12號晚上,突然被人以私人土地為由,用鐵鍊攔住不讓車輛通行,由於附近住戶,深夜開車到了巷口,才發現無法回家,氣到報警,但地主也強調現場是私有地,雙方僵持不下,不過市府建管處透過地籍資料,證實地主封路恐怕違法。
#高雄市#私人土地#封路
#TVBS新聞 #TVBS直播 #TVBS新聞網
●下載【TVBS新聞APP】最即時!立即下載👉tvbs.pse.is/44cmph
●下載【TVBS新聞APP】最即時!立即下載👉tvbs.pse.is/44cmph
●加入【TVBS娛樂頭條】給你娛樂最大條👉 tvbs.pse.is/4rctms
●訂閱【TVBS國際+】第一時間掌握全球新聞脈動👉tvbs.pse.is/4qg5gc
●訂閱【TVBS選新聞】您在乎的事 TVBS幫您選👉tvbs.pse.is/4qxn2r
●訂閱【TVBSNEWS】最新資訊馬上接收👉tvbs.pse.is/4q7gu2
●下載【TVBS國際+APP】深入剖析國際時事!👉 bit.ly/3qnQDgs
●按讚【TVBS新聞FB】帶您掌握即時新資訊👉tvbs.pse.is/43gl4x
●按讚【TVBS國際+FB】帶您掌握最新國際消息👉tvbs.pse.is/44dj55
●追蹤【TVBS新聞IG】與您討論「您該在乎的事」👉tvbs.pse.is/433j4g
●【TVBS新聞網】👉tvbs.pse.is/4r422h
這一直都是政府的問題,要人家成既有道路,又不想花錢徵收,還要收稅,用你的地讓人免費走,你也走過別人這樣的地,來讓民眾信服,辦免徵地價稅還要地主自己去辦,而不是被認定後,自動幫地主免稅
要在那搞怪
請地主以後不要走
中華民國的馬路
@@Taiwanisacountry-ge8jx人家不是沒繳稅,由公家的地蓋出來的馬路本來就可以走
不然你先買一塊幾十坪的土地無償供政府使用先
@@quencyflonaswang85
淦你老師封路不給人走
憑什麼走中華民國的馬路?
@@Taiwanisacountry-ge8jx 因為地是別人花錢買的,公有地是大家的稅金買的封路不給走剛好而已,不然你花錢買下來…一坪收你50萬就好
@@Taiwanisacountry-ge8jx 別人花的錢憑什麼你叫別人大方大度,別在那裡道德綁架
我覺得繳稅不是重點
一定有鄰居讓他不爽才這麼做
真要封他一開始就封了。
某些人
:你家的地哦??很屌?來啦有種封啊
:*封路*
:怎麼有這種沒同理心的人吶?
@@song1773人家幾十年的恩怨,被你兩三句總結,厲害👍
有道理~~~
搞不好是哦…🤔
沒錯,就是你講的這樣
所以不要給人方便就對了,久了別人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不給用還是你的錯,
一句既有道路就讓你的私有地變大家用,而且還要把稅繳好繳滿。
簡單來說,地主要出錢給大家還有政府免費用這塊地,現在地主不爽了。早期有些地是地主方便給別人開闢道路的,但政府會以“你把它變道路囉,那就這樣囉,以後不准再變”的理由禁止更動用途,但稅金還是得繳
以前農業社會都嘛很好心,自己的地讓給別人當馬路。後續房子越蓋越多,土地價值上漲後,卻不能收回自己使用。政府至少給個補償辦法
地方政府認定為既定道路 應當由地方政府繳納租金 。或徵收或歸還 地主為私人土地使用。
樓主專業,當年有些地主是被拐的
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的......
是的,我工廠早期在規劃時有部分空地,想說填個草坪,經人提醒,一但寫上草皮,政府就不准你在那塊空地上,蓋其他東西,我們以為的私人,在早期的時候,是有很多模糊的空間的,也因此有很多地主都是靠著模糊空間,賺到好幾代優渥的生活
這就是政府惡劣行為.不願花錢徵收強占民地免費讓外人使用又要收地價稅.還訂定惡法逼地主讓出地給人使用.並惡意造成地主與外人之間對立
然後使用到的民眾就故意當作沒這件事,默認政府這樣搞,太多台灣人就是這樣,遇到不合理的時候唉唉叫,但是遇到不合理卻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不一樣了。
社會總是有這些封路敗類
有不怕死的可以開車撞過去嗎?
車子撞過去就知道輸贏了
以前本來就大家都
會留條路通行
怎麼現在有事沒事說是
私有地就要封路?
被收稅金,私人地被當成公有地,後面怎麼接大家都知道了
@@zhong_0220
要封路的話
請高雄市政府
這些人的名子
全部封鎖
台灣法律非常搞笑,地主花錢買土地,稅也是地主在繳,憑甚麼政府說“”既成道路”地主就得無償給民眾通行?既然要給民眾通行,為甚麼政府不花錢徵收呢?這種“既成道路”,就要地主無償付出,把自己的土地圍起來還違法,如此做法如此政府跟何異於土匪強盜呢?
不是阿 講難聽一點就是當初買地 隨便買 才導致這樣的 有些人還會刻意去買這種畸零地
@@oscarchou1177法律規範就是這樣,就算他是刻意買崎零地,就能這樣被政府強收還不付錢嗎?
@@hebemike1 他們要當盤子 要買這種地 怪誰?
@@oscarchou1177 政府不合理的徵用程序你能挺,只是沒受到鐵拳而已,等到你如果遇到政府不公義的對待時就孤軍奮戰吧。
@@hebemike1 你可以選擇移民 選擇活著 都是自己的選擇
看那些住戶的抱怨就知道他們把地主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的事了
有些人你長期給他方便 他不但不會感激反而還會當成理所當然
因為那些人長期習慣了佔你便宜
等你收回權利後 他們不但不會感激你長期的付出
還反而會怨恨你
這種事社會上也屢見不鮮
你好心幫別人處理工作 處理久了之後反而變成你的工作
等到你不幫忙後 對方不但不會感謝你一直以來的幫助
反而會怨恨你增加他的工作量(明明那些工作量本來就是他的)
所以一直以來 我都奉行一個法則
幫人只能偶爾幫 而不能長期幫
就是不要讓對方"習慣"你的幫忙
一旦幫忙變成習慣 對方就很容易當成理所當然
一個長期享受好處的人 在你停止對他的幫助時
他感受到的是好處消失的被剝奪感
往往對方心裡產生的是對你的怨恨
而不是你長期幫助他的感激
跟免費把自己的地給人停車的意思一樣 停久了 停車的就認為地是他的
軟土深掘,隔壁鄰居死肥婆就是這樣
忍一時得寸進尺,退一步變本加厲
斗米恩升米仇
這在古早前是沒有糾份的事,那時大家都走別人的地,因為現在常有這種事情,常走的道路,就算是地主也不能封路了,還是靠政府來解決的好😮😮😮
政府沒錢收地卻要求地主無償他人使用
認定現有巷道還抽人家稅也太誇張了吧
因為這種巷道的本質是私設的,只要民眾不提報,政府也就不知情啊,那要如何免稅?差別只是提報後追不追遡既往而已。
當然,提報之後就是無可翻案的變相充公,所以很多地主也不願提報,只是繼續抱怨為什麼要繳稅。
自己不講怪誰?
沒親自上一趟政府機關對方怎麼知道妳的狀況要不要免稅
@@baylessrum4185但是如果是你 願意冒這個風險 一提報可能這塊地就變政府的了??
@@baylessrum4185 道路在規劃設計時不用先調查土地所有人是誰,想開路就開路,這樣是正確的嗎?分明就是公務員怠惰還要賴給地主,改天你家被人拆了開路就不要唉
@@soin7912 私設的 為啥會有公家機關請來的工程隊來鋪柏油路?
徵收不了 就應還歸地主
拖到成既定道路 既定不歸還 應當地政府給付租金給地主 。 應當既成道路那天起 繳納租金給地主。
有道理
所以以後自己的土地千萬不要給人當路
簡單啦,那些抱怨的住戶出錢買下來就好啦
意思就是政府早就把巷道規畫成公有地,但沒通知地主停止繳稅,依舊長期跟地主收地價稅,直到這一次新聞爆出,才透過新聞呼籲地主可以辦理不用再繳稅囉。
哇…政府這一手打的好牌
意思是高雄市政府?
說不定那一格既成巷道是沒收稅的
按比例算他的土地剛好在出入口而且出入只有一點點
這是即成道路 無論是公有還私有 已具備公共用物性質
當你的土地符合當既成道路 土地所有權人對這塊土地就已經無法自由使用收益 人民的財產權益受到"特別犧牲" 這時候國家應依法徵收補償
全國都一樣沒有什麼好不好牌
@@yaoting-oj5lf "應依法徵收補償" = 0 ,我還繳稅 = 負得
政府不解決,只會要人民作功德。。。
我是覺得 既然政府要把私人地變道路 那就沒資格收那塊地的稅 甚至還要每年付錢給地主當租金 不然就是政府買下來 沒有啥麼叫既成道路 是道路 也是我家的地阿 被你拿去公用了 賣也不能賣 也沒人要買 還要我繳稅金
完全認同您的觀點
完全不認同,地主自己不去申請免徵地價稅,怪政府沒主動?
@@rjor7999供三小,免地價不就被你充公了不是嗎?就是自己持有才要繳啊
@@rjor7999 那政府為啥主動把人家的地 變成了既成道路地就變公家了 不是自己的 當初人家只是拿出來讓你做一下路 政府如果事先有說 做了路以後那塊地就只能做路 就變(既成道路)就是公家的 但是你稅要繼續繳 你覺得還有地主會讓政府來做路嗎 既然可以主動變公家的 為啥不能主動幫地主免徵地價稅?
而且政府一開始不說 人民(地主)哪懂這些 政府一開始要做路的時候 難道不知道這地是有人的 是人民的 隨便找塊地不管有人沒人的就開始做了嗎? 既然知道了要做路 不能順便就把免徵地價稅給做了 還要人民自己去做 你以為每個人民都懂嗎?
再來既然人民的地被政府變成了(既成道路)那政府付租金給地主不是正常的嗎 為啥人家的地被你政府拿去公用了 還要繳那塊地的稅?
@@comeonecapybara 免地價就是充公阿 我不知道的說 = = @@ 我還以為是像這樣地被公用了所以免地價 但是地還是我的(雖然說變成了路 跟是不是我的已經沒關係了 有跟沒有一樣)
也就是說私有地不能開放讓人走,走久了會變成既定道路
繳這們多年了 通常不會這樣搞 ,肯定有住戶弄到他不爽 畢竟他沒義務要讓大家方便
我阿媽好心讓路出來給鄰居通行~~後來老人走了~~根本不到一代人的時間~~鄰居的孫子就主張那是既成道路~~
雙方吵吵鬧鬧多年~~大概十年前才處理好
我當時是國小生~~我現在都還記得住後面的老奶奶來我家拜訪我阿媽~~可憐兮兮地哀求我阿媽讓點路給他們走~~
我阿媽見她帶孫撿破爛維生~~兒子混黑道早就不知所蹤~~可憐她們留路給他們
結果~~~日後我們想要要回土地~~就被對方孫子威脅殺全家~~以上真實案例
威脅殺全家 你不會報警嗎
@@user-po2cu7md9d 當年我還是小孩,這些事是之後聽長輩轉述的。
附近鄰居被霸占當通道的也有類似狀況,最後經過法院判決,判霸佔的要還地,拆門拆圍牆,笑死
@@user-po2cu7md9d 你都不會閱讀一下嗎?派小?而且這種事放到現在你奢望警察會管?
@@kkjfffkk4118 這樣就派哦? 你才派吧 笑死
一切都依法行事,當初要嘛就政府出錢徵收,要嘛就不讓他人經過。不然多年以後,積非成是,別人認為你的付出都是理所當然。
地給別人走,政府還收你錢,把你當冤大頭!
奇怪了現有巷道看地目標不就一清二楚 直接減徵稅不就好了還要人家地主申請 全台不知道這樣超收了多少
你肯定不知道減徵的條件
估計後巷有人惹到前面地主到不爽了
應該不是,單純覺得繳稅給大家用他的私人地,他不爽而已。憑什麼別人不用繳稅卻可以爽用他的地,而他自己卻沒什麼用的感覺
車子停在上面還嗆聲
突襲勒 地主就有可能有反映過 但一堆人一定又以為走久了變成既成道路 你家怎不給別人住免費的 給你方便當隨便 稅金人家繳 地給你們用 好個不要臉的最美的風景
50年前認定那邊是現有巷道,然後還默默的收地主50年的地價稅,現在才跟地主說可以去申請免徵地價稅,會不會太誇張
地主自己未告之稅捐處拿到繳稅單每年自己傻傻繳稅怪誰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能坑就坑⋯政府的作為
以前公務員會管你屁事
我今60幾都知巷道騎樓都不應繳納稅金.地主自己要繳怪誰
千萬不要因為好心就把地讓大家使用
沒人會感謝你,只覺得應該
久了那塊地就變成大家了
所以只要這類問題;公務員都不能主動辦理??都要地主自己申辦減免損失??那既成巷道也沒有徵收就是地主的地;為何要無償
就跟騎樓地一樣,要屋主提供平面自有建地供民眾通行,卻又計坪繳稅,一旦自家有停車需求卻又訂立交通法則來禁止~!!
樓主說的沒錯!~
要在那搞怪
請地主以後不要走
中華民國的馬路
最好笑是..台北大樓躍入地下停車場...那邊人行道都變成汽車入地下室通道.....人行道勒..斷軌喔...透天進出壓過人行道不行..大樓人行道斷軌可以...夠白吃...我透天也要斷軌...我車也要進入土地..進入建築物阿..
@@user-nu2lz1pm3m
保全老愛突然走出來馬路
撞到底要怪誰?
政府教導大家,好心不會有好報,地也要(既成道路),錢也要(稅也要收)
俗語說:造橋鋪路無屍骸,殺人放火金腰帶。
政府不要臉,既有道路這幾個字就違法,是道路就應該要徵收,不花錢徵收,隨便一句既有道路就要地主免費讓公眾使用。
"既有道路"這幾個字不但合法,早在大法官釋字400號就說了。重點是政府消極的不作為,利用法律。
釋字說的很好聽既成道路合法,但要依"法"徵收補償民眾,但好笑的是一直沒有這個法律,所以你人民能怎樣
對啦,公務員說的很好聽,可以申請減免收稅,好啊,公務員誰有土地的都先拿出來給大家用然後去申請減免收稅
浪費納稅錢買做什麼?
給乞丐錢做什麼?
他們想要錢自己去賺
@@Taiwanisacountry-ge8jx社會福利都是多餘的,是吧
@@Taiwanisacountry-ge8jx 台灣不是國家,我們的國家叫中華民國
@@sinsn2147 別理他了 他就只是一個想刷存在感 在各個留言條裡面 到處用歪理噴人 懟人的小嫩嫩鍵盤俠
台灣的區公所和土地什麼所的真的是爛掉了.
現有巷道,卻要人民繳稅,政府怎麼不征收。
傳說~只要你的土地被鋪成柏油路之後~那土地就變成大家的了!!~~
還有立電線杆跟電燈
這不是傳說..
沒錯,只要一鋪柏油路就是了
久了會變成既有道路 我家前面就是降
是真的,有些私人地道路堅持不肯讓人鋪柏油路
必須要針對那塊既有道路私有地主給其那塊地免繳地價稅,不然地主為何還要免費供給公眾通行。
所以才說沒事不要惹鄰居😂
相關單位怠惰,本就該主動徵收或減免相關稅金,等問題發生了才說既成道路等等,又等測量等公文等程序造成大家的不便,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公務機關多些積極做為
道路用地有鋪柏油應該沒繳稅金
申請要過件才有 沒看過自動減免稅金的
@@user-pr5rm2uk3g但申請過件後,就再也沒有翻盤的可能性了,等於被永久充公…
政府單位從不會主動減免任何稅金,主動徵收就很積極了。
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公務機關多些積極做為?
所以2024年下架民進黨
換上那位最認真 1早就開會 最晚下班的那位
私人土地自己不爭取就變國家的 常有的政府操作 噁心至極 再者地主不這種操作 永遠不被重視 不然叫你做公益
除了免徵地價稅
還要補償他的
土地損失吧⋯⋯
法律真的是在保護懂法的人
很多時候政府給你的土地上舖設道路不是方便,而是使其成為即有道路的事實,很多地主不清楚結果吃了大悶虧,這我真的看很多了...
一句話地借給政府就是這樣的下場
不是借給政府,而是我國政府作土地劃分時往往沒有考慮道路用地的保留區塊,許多人蓋房子,就只能主動退縮自己的土地來作為通行用途,而爭議的就在於當最初蓋房的那一戶退縮了之後,旁邊要再蓋房時就不退縮土地,而是直接使用第一戶的土地來通行。
早期土地便宜,又以鄰里關係為重,就不去計較,等到現在子女長大後,現代人就會覺得為什麼我家的土地要大家共用,其他人的就不用,然後引起紛爭。
然後政府為了消除爭議,就搞出了「立意良善,實施時卻形成惡法的"既成道路"出來」。
@@soin7912 對啊,你說的很正確,當繼承到路地,房子又是別人的,人又沒住在那邊,又要繳稅的心了
@@soin7912 阿實質上就是借道少在那用話術騙人 政府把道路冠上 就是要把私地認定為公共區域 既然是公有地那公園怎不拆改道路使用 該去查一查公有地讓出改道路的有幾個
@@user-xx2bv9sv4r 騙人?那是你自己的腦袋搞不清楚而已,現在指的這種道路並非政府開闢,而是所謂的私設道路,就是幾個住戶間私自、擅自搞出來的,雖然存在前面說到政府在土地劃分時沒有作些保留的一些因素,但終究這些私設道路原本就不關政府任何事。
政府現在所作的,只是作為國家、地區的管理者,必然性的要為這種事『擦屁股』而已。
-
還聽不懂的話,我舉個例子,假設你是一個父母,有三個小孩,其中長子用自己的紅包錢買了一台電腦,然後一時好心的給弟妹免費共用,弟妹因此也就把紅包錢拿去買玩具,而你因為子女有電腦可用了,於是也就不再細管這些事情,一年後的某一天這長子因為某些事,於是忽然就不想再把電腦給弟妹使用,因此沒電腦可用的兩個小孩就找你來哭訴,說他們這樣連學校作業都沒辦法完成了,請問你這時會怎麼作?能怎麼作?
你能作的就是對長子說:「這台電腦父母我們會買下來,以後你們就分配著共用,但家裡一時沒現金,而弟妹的作業要先完成,所以先將這台電腦視作『既成電腦』,給弟妹繼續用,改天領了錢再實際買下來」。
你覺得上面的作法有問題嗎?還是你有更好的作法?(當然,基於道路的固定性質,所以這裡要模擬成小孩的作業只能在『指定的該電腦』完成,你無法買新的電腦讓他們使用)
這個作法理論上已是盡可能盡善盡美的了,所以我說初衷沒問題,只是沒設期限,於是當事情有初步告一段落後,就像是個無賴家長一樣,永遠跟長子說『改天處理』…
這概念就是便利商店的公共廁所被上久了就變成大家的了,便利商店有維護的責任卻不能封閉廁所停止使用
廁所故障貼上去,保證常常(停止)無法使用!
@@awn-hsieh_2077保證除了員工使用外的時間通通都是故障😂😂
封鎖的好。方便變隨便
因為土地漲價,國產局不想用“很貴的市價”跟民眾買成為這些地。
浪費納稅錢買做什麼?
給乞丐錢做什麼?
他們想要錢自己去賺
@@Taiwanisacountry-ge8jx 怕的是如果不用很高的市價買,就會經過政腐的手,把值錢地段偷偷的轉入私人口袋。別忘了,政腐有土地地目變更之術。
@@Taiwanisacountry-ge8jx
人家的地你在眼紅甚麼?
你說的乞丐比你還有錢,你算甚麼?
想要路你自己去買土地阿,沒錢?
@@Ogneir
不是乞丐?
怎麼出來收過路費?
@@Taiwanisacountry-ge8jx 阿就人家的地啊,還是你報一下你家地址讓我免費經過一下你家?
劃成巷弄,不徵收不作為,卻還要別人繳稅金,高招
所以,千萬別給別人方便
久了就會被當成理所當然,不知感恩
全台一堆這種的莫名其妙就被人搞成既成道路
既成道路本來就是惡法
所以才有管線挖路蓋一章50萬這回事
權利義務是互相的,即便有袋地通行權,地主也有要求通行人給付地租的權利。
這就是最美麗的風景...
不要變成既成道路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讓政府單位鋪柏油路,一旦鋪了就等於政府有在這塊土地上花錢了,就很容易被認定為既成道路,就算是私人土地用做停車使用,也記得不要鋪柏油,最多用水泥鋪平,不然還會有人認為是政府地硬要來停車
很專業的說明
私人土地不能讓人家過是應該的
可以把地賣給建商,既成道路容積移轉
所以你們這些鄰居是怎樣讓地主不爽到要封路,要過別人的路就巴結一點~
很多就以前大地主搞出來的,以前大地主整片地都他的,
他就把一大片地蓋一堆房子變成居住社區,然後把房子賣給別人,
當初蓋社區的時候當然連道路一起蓋了,可是賣的時候只賣房子,不會賣路。
所以道路所有權還在自己手上。等你住習慣的就封路,然後再跟住戶收一筆錢。
現在的社區都會連道路一起買下,社區的所有住戶共同持分道路。
他是要錢不是要減少損失~~~
現在地這麼貴,我家附近也是阿,都在想盡辦法把土地拿回來.....
支持地主
這就是告訴我們要借路給人過沒問題 一開始就要作出標示為私人土地可隨時封閉
不懂不要亂講
這是地主自己笨
明明可以去申請公共設施免繳地價稅,自己不辦還在瞎鬧,真是無言。
@@user-nj5rn9tb3k是你笨吧?申請免繳之後=充公,以後甚麼手段都用不了,你家這塊地有等於沒有,遺產繼承時還佔一個額度
不行,一借出就沒有回頭路
路沒有借的
一旦借出
永遠沒辦法收回
就像有人說要借過
我也說不行
你繞大圈點吧你
現有巷道免徵地價稅,根本就申請不到,我家也有巷道地以前阿表當總統時有免徵,後來馬上位又復徵,只能說很多政策看得到吃不到啊!我想這新聞地主一定申請過,結果被駁回才會憤而圍地。
市府說那個早就是既有巷道了,那你還跟人家徵收地價稅?
應該放寬既成道路的容積轉移條件 以作為對地主權益的補償
傳說中的既成道路大絕,這招用下去你的地就變成政府的地了
他死了以後這些地能做什麼?
既然變現有巷道就該停止收人家地稅,沒爆都禁聲喔!
做成路地,就不要收人家稅。
有違法就快處罰!!!
住戶可以一起把這塊地買下了阿,不要只想佔地主便宜
這是政府及公務人員玩法弄法的結果。既有道路未經法令公告逕自封路者,妨礙自由以及堆放阻礙物公共危險數罪併罰,警方訓練不足應加強專業。地主近年被收繳的稅金必須於申請確認後退回之。
你講的在前半段都有可能,後半段就是妄想,妄想那群公務員會吐錢出來還給地主呢…
你太為難警察了,這根本不是他的工作。
這不是警察的業務。
什麼事都推給警察? 莫名其妙! 要不要乾脆說連法官都讓警察來當好了? 腦袋有問題?
那地界怎麼分的,警察哪會知道,又不是地政士
感覺可能是附近住戶惹怒地主造成的,私人恩怨可能性不小🤔
暖🎉🎉🎉
人家地不給過很正常 政府有種徵收
跟我們店旁邊的路一樣,給鄰居方便走久了就變應該的,還想叫我們把路打寬一點讓車子好過。
如果已經是既成道路,
為什麼不是政府主動免徵稅金??
還要地主去申請免徵,
難道公務機關裝傻就可以不用做事嗎???
繼承道路真的是一條惡法,有本事就徵收,不然就叫鄰近使用的居民共同出資買下,不然只叫地主吃虧真的不合理。
政府乾脆一點乖乖付錢徵收吧,即使地主那塊私有地成功免稅了,一塊私有地不能照自己的意志使用,別人應該也不會想買這種地,這塊地不就雞肋?
換成政府官員你家持有這種根本不准私用的所謂私人土地,心裡做何感想?
既成道路不能封。違法 可以告妨礙自由
走路可以過就不是阻礙你
我覺得地主沒錯
你如果覺得不好
你就花錢買下來
政府單位和建商都知道~
地主不出聲,稅金年年來~
出事了,在來處理~😂😂
又要情勒地主了,辛苦一天不能回家,都給妳們走幾年了😂
私有土地巷弄變大家方便通行就算了,更慘是別人來停機車竟然不能阻止?
占人便宜住戶才是莫名奇妙吧 幫忙繳錢啊
彰化縣鹿港鎮現在有新的判例了,政府因為沒有完成土地徵收,所以要拆路把土地給地主。
這種既成道路超討厭,路上都有畫紅白線,但是真的有違停還是什麼的,報警警察都說不歸他們管
這種最後地主都要跟市府打訴訟官司
不會的。到最後居民會跟地主打官司。道路舖設柏油為既成巷道,有否通行二十年。
所以從最後一句話就知道市府也知道造成地主的損失,那還不負起責任賠償人家!!!
都是政府不乾脆一點 讓這種人出來刁難鄰居 南部真的很多這種的 我家附近也一個這樣的人
明明是發建照時就要注意過路問題!
好心冇好報,就是敎大家一開始就不應該開放比公眾用.
不是自己的地被占用當然說的很輕鬆
既成道路要回復私地私用是不可能了,除非相關住戶全部消失,可考慮把土地賣給建商做容積移轉,搞甚麼封路只有白費功夫。
我建議地主可以申請國賠及請求返還政府不當得利部分...可用行政程序法...行政調查篇...控告政府未善盡 "告知"義務!!!
建照如何通過的,使用執照誰給的
封得好。路是自己的,為什麼要免費讓他們過。築水泥牆別讓那些人過。
所以給別人方便
久了就變成政府給別人方便了
很簡單 買房子記得要買有臨路的(不管是計畫道路或認定過的現有巷道),目前社會上有一堆認定過的現有巷道或已開闢的計畫道路,政府不徵收在那邊免費使用就是北爛
最笨就是當初好心把地無償給他人通行,走久了才導致現有巷道,我家土地目前也是有這樣問題,不過我們很強硬,想走我家地,門兒都沒有
請問你們的做法是如何?我們也遇到一樣無解問題……
之前一個地主為了讓大家方便,把自己的房子一樓打掉做成路讓大家通行,結果有新搬來的跑去檢舉他房子蓋在路上違建
只要不是唯一出入口,且緊急車輛可出入,就沒有什麼不適當,給你方便不代表是必須的
南部三天兩頭搞這種
不爽是不會自已去繳錢買下地嗎
有明確規定,概成通路不得封閉.
人家的私人土地 ,你們靠背什麼 。不然集資買起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