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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看這種有年代的影片紀錄
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 光碟竟然能不見 筆錄還能有問題 鬼喔~~~~~~~~~~~
好奇怪 每次法院要跟警察調資料警察都說不見了 燒掉了乾脆說中元普渡當成銀紙燒掉了
真的。而且是2006 也不是 1960年 那時就算沒有智慧型手機 也有網路 電腦
在我看來李氏兄弟未必沒罪,只是警察方面太過着急要尋找兇手,所以偽造證據
有一個重要證據 影片沒有描述 就是有人訂做了一部能在軌道行駛的四輪車 而且輪子還裝了絕緣物 能避開鐵路局的監控 這事當時媒體有報導
檢調辦案真的要很小心證據不夠就起訴可能誤放了真正的嫌犯也可能誣陷毀了一個清白的人希望未來檢調可以做到真的偵查不公開不要放了消息讓媒體自由發揮
台灣有名懸案之一,無直接證据實在不足以定罪
最慘的是阿來,從頭到尾臉被碼了旁白也很小心的沒說全名卻被時任鐵路警察給陰了
台灣犯罪故事+1
泰安休息站超經典,當年我國小,每天看相關新聞看得好爽😂
1994出生 +1
18年前我只記得新聞上一直播報泰安休息站,今年我看了台灣犯罪故事,才來了解整個故事的原委
我也是
太誇張了... 這司法比被搞軌的鐵軌還可怕
一審是靠證人定罪,但二審證人翻供卻被無視,才是最詭異的地方。
李泰安入獄之後,就沒有人為搞軌案了
好多懷疑,也有很多巧合,但依舊遮蓋不了檢方"已經射箭收不回,靶一定要中不然無法收場"的立場今天就算,你"懷疑"李雙全就是要殺妻詐保,並且第二任妻子也成功殺妻詐保就算李家兄弟,真的全都是混帳加三級可是你沒有證據所以台灣的司法公信力,只是少數人在玩的遊戲這些檢警,有更多的證據證明他們有問題消失的光碟片,經變造的筆錄不具證據力的"間接證據",還有參考價值?我只希望有一天台灣司法能做五十年清算把這種類似的案件強辦誤辦的負責人員,全數清算從法官到檢查官到員警好的要留下,差的全部都該清洗
會不會大魔王其實是阿來...?
31:33 李同凱 阿來出場了
從台灣犯罪故事過來複習
+1😂
是不是冤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當另一半給你保高額的意外險時你就要小心了!
阿德 10萬,真的有很高嗎??
領不到就算高,如果把旅遊意外險當投資的話,那10萬真的保太少!
不是說8000萬?
林小Q 建議你從 21:00 重新看一下。1.如果你說的是巨額負債,已經證明是警方放的假消息。2.要詐保旅遊意外險,10萬會不會太低了,誘因也太小了點。
是說投資沒失利反而還小賺10萬元 所以沒負債,跟替妻子保巨額保險8000萬是不一樣的事情吧
每次看這個報導就很像在看燒腦推理片一樣,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最後或許峰迴路轉另有其人
陳氏要回越南,為什麼完全沒帶行李?
真的比八點檔還精彩
原來沒有直接的證據就能判刑!!!檢舉違規,明明附上照片了,卻說證據不足,無法受理,台灣的法律,真行!!
法有明文,就算沒有直接證據,照樣可以判刑。因為連間接證據,他們都無法自證清白,也沒能自圓其說。根本就是,百口也不能自辯,那說明了什麼?
有罪推定
怎麼 為了錢,而將老婆害死,真的可惡啊!
李雙全2個老婆都死了
被毒蛇咬死第二任妻子在台東開發隊這小地方可是一個很離奇的案子,一個越南女子在家曬衣服拿拖鞋跟闖進家裡的眼鏡蛇對打就中毒而死,家人理賠不少保險金,李泰安真的有做這案子怎麼會是區區十多年的牢獄。
這個案件的確可疑,但是謀財害命這種事,我是確信不是李氏兄弟做的出來的,在這個台東小村莊裏,李雙全第二任老婆,死於蛇吻,應該是純屬意外,實際上李雙全還有一妹,也死於車禍,也有領到保險金,但當時有同行的鄰居為證,的確死於車禍意外,本人認為,這是一件世紀大冤案。
@@eekeejiang9757 你也是本地人??我是這村莊的人,只有長輩比較知道他們有個妹妹車禍意外這件事,這件事新聞比較沒講
@@bluesky2572 有講過,在談話性節目,不能因為李家領過金額不小的保險金,就隨便定罪謀財害命,李泰安的間接證據,根本不能定罪,如果你是李氏兄弟同村鄰居,也能輕易提供,李雙全會對第三任妻子家暴,他急速火化妻子遺體,應該是怕此事曝光,精心籌劃詐領保險金的人,是不會把弄死一個人的事情,搞到上頭版新聞,有太多弄死人的方法,若李氏兄弟真想詐領保險金,可以使用,搞軌案弄得全國皆知,李氏兄弟,沒這麼智障。
在法律上要講求的就是證據的,今天李泰安是不是做這件事的人我們不知道,但司法正義在這件案子上面是蕩然無存!這才是最嚴重的事情!!!
臺灣奇案真多!
為什麼要先想好畫面再拼圖,不是應該先把拼圖一片一片拼出來再看是甚麼畫面嗎?希望十年後的現在或是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案件跟辦案手法
就憑一個不知哪冒出來的阿來證詞定人罪....?如果阿來是警方找來想誣陷的人呢?台灣的司法....唉
認同 第一時間的證據才是證據後來加上來的通常就是人為的證據了
整個家都有問題吧⋯⋯
個人認為,李家兄弟可能是為了保險金理賠,故意設局害死陳氏可能新聞有報導火車軌,所以模仿搞軌,想要將案子推給火車搞軌案真正犯人,結果千算萬算,沒想到撿方乾脆把案子全推到李家兄弟自己頭上,方便結案……以至於沒有直接證據……網友說的好,現在嫌疑最大的反而是阿水!他很可能是共犯
要詐保10萬會不會太少了點?學生保險死亡都還有100萬。
很明顯被冤枉的
人的記憶本來就不可信,尤其是晚上的交通工具,大部分的人一上車就是開始發呆或睡著,最好還會注意到誰有沒有在那個車廂;真要做這種實驗,應當用好幾個當時有在同一個車廂或別的車廂的人,來交叉問他們有沒有看過這些人,相信答案會讓人感到驚奇。
對啊,誰會知道你車廂內有誰啊,根本不認識...
對,我也覺得奇怪,單憑車廂沒人認得李泰安就說他不在車上,我平常上車連隔壁的人我都不注意
真的我坐火車根本不會注意到別人除非那人特別奇怪
李雙全兄弟 如果沒做的話 應該要活著爭取自己清白,如果是李雙全兄弟做的才可能犧牲一個畏罪自殺,死無對證。這案件有些網友政治意識形態因素 再帶風向。 個人推理 就是 李家兩兄弟幹的,但只有間接證據缺乏直接證據,遲遲無法定罪。
如果有做的人會選擇自殺才奇怪吧,除非良心發現
無罪推定,請重修國中公民
@@wattswade9266 有可能不敢面對東窗事發,司法審判。但沒有直接證據,誰都無法把握他們是不是真兇。
恐怕第二任的死也不單純吧
真是奇葩案件 沒有關鍵證據 沒動靜 啥都沒有也判的下去實在是扯爆了
台灣檢警就是這樣啊 一旦公布了嫌疑人 就不會再回頭了 死都要讓案子偵結 不管對錯 因為認錯對他們來說 太難了 只好用盡各種方法逼供
可怕...偵訊筆錄還可以剪接
期待後續~
真的很夭壽 罔顧人命
剛剛看影片他們說有懸賞5百萬獎金 會不會是警察串通詐領懸賞獎金
阿來可能也分杯羹了
真要陰謀論的話 可不只500萬喔 別忘了那筆8000萬的保險金
阿來是否有領到500萬的破案獎金?
這種情形在美國一定是無罪推定,最著名的案件就是李昌鈺博士的成名作,辛普森案,所有罪證似乎都證明是他作的,但是因為警方辦案粗糙,導致一些現場跡證被破壞.警方的證據完全沒辦法指證有直接涉案的可能,所以被告無罪,但是近年又有新證據證明犯案人就是他.
台灣辦案 很多是不求證據 是找人證明的 或打到你認 你可以查陸正案
司法純潔 vs 司法效率
沒錯 那我看到有些案子在網上登 自己也去研究 聲紋 測謊 軟體很多東西 都是不可思議的 認定有罪
辛普森案其實非常明顯就是他幹的(動機、物證、前科...),只可惜檢方的粗枝大葉把一手好牌打爛了。李昌鈺為了錢幫這種惡徒打官司我個人覺得很噁心。
全台灣的國人媒體都以他們為犯人的眼光看待這件事 老婆又身亡 所有觀點都對自己不利 誰不想死 沒有直接證據抓個人背鍋 感覺⋯
小時候最有印象的社會案件之一
超過經濟能力負擔的高額保險,應該,立法不允許加保,可以救很多人命!
喔!對啊!
天啊,怎麼雙方都有疑點啊,這是甚麼軌案件............
幫大家整理事件順序:1. 李二第二任老婆蛇毒死亡, 600萬投資股市.2. 李家兄弟得知股市虧損3000萬.3. 第三任投保保額高達8000萬台幣.4. 搞軌道試驗, 從失敗到成功.5. 試驗成功, 半迷昏第三任.6. 第三任生命跡象自民進黨官員蘇嘉全進來後, 生命跡象由好轉壞.7. 未及時調查該急救室之相關醫護人員及攝影機.8. 疑似事跡敗露, 李二畏罪自殺.9. 李大快要被抓, 阿來嫌疑人出面指認軌道案是李家兄弟做的;但沒有說殺妻.10. 工具早已隨火車會滑落的地方掩埋了.警方沒有出工程車挖掘.11. 股市突然說沒賠錢, 反賺了十萬.12. 殺妻案已被淡出, 但搞軌案是確定定讞.我在想 殺妻案, 阿來, 股市操盤手, 李老, 醫護人員 應該都知情.不然, 怎麼沒一人留守急診室? 再嚴重也都會留守. 所以, 可能第一次殺妻案; 醫務人員就已買通了. 而只有阿來是反對搞軌案, 但贊成殺妻案. 不然, 他應該會跟李二一樣自殺.
我記得2023 台灣犯罪故事這部劇,第一個單元 就是在講這個故事吧!
27分40秒 那警察說 ~ 懷疑 注射蛇毒!!! 到底有沒有知識阿蛇毒 離開 什的身上 很快 就沒有毒性了感覺 案子都亂辦 亂猜測
Hi I’m good at sexx
29:53的記者好靠杯喔。值班人員最好會記得每一個搭車的乘客,沒印象正常好嗎?問這問題的意義在哪?
正常人就算坐公車也不會一直盯著別人看 請問要怎麼記得長相
沒印象 -> 沒見過這就是扭曲事實
他只是隨口問問看,有記得賺到,沒記得就沒差。
我連我今天看過哪些人我都記不得
正常人都唔會記得,1卡車至少十數人,多則是四、五十人,即使用十分鐘記住整車廂乘客,相隔半小時至1小時亦會不大記憶(某些特殊例子除外),車禍及夜晚狀況,看見只有3.、4秒當然不肯定。沒印象其實等同可能有上車,亦可能沒有。檢察方所說沒見過,則是從未見到,記者吊魚般吊到只是記不起來有否見過
一開始說李雙全虧損3千萬 這讓大眾懷疑李的動機21:12說搞錯了 是小賺10多萬結果改口說啥沒有人不愛錢 簡直看不下去人證都是用沒有看過李雙全 沒有看過李泰安這樣能證明沒有嗎??後半段律師提出一堆疑點 令人感覺就是沒證據 自己掰證據出來
證人筆錄也變造過,說是筆誤太牽強了,18號問訊可以知道李23號會自殺死亡,簽字也塗改過,安全帽被偷的筆錄有筆誤我還相信,這麼大的案子耶,而且完整的筆錄火災燒掉了,這... 三洨?
簡單一句 如果要害他老婆 根本不需要脫軌好嗎? 要需要破壞那麼多次 直接帶她去游泳然後溺水 而且那個證人阿來的話 也死無對証 監視器也沒拍到李泰安破壞 警方一直說還原現場 說乘客都沒見到他們三人說法很懷疑 車客多半都是陌生人 第一次見面誰會真正盯著你的臉記住你長相 除非是天天看到的人 才會有記憶 這個說根本就不合理
惡魔
最後筆錄明顯是拼湊起來~就是要對李雙全不利~急著收關,原始檔還燒掉.......手法有夠粗糙。
我一直担心有人破坏铁轨行为,铁路应该全程监控,而且监控系统发现活动物体(行人和动物)会及时发出警报。
所以3張票代表3人在車上,其中一個在出事那站下車在上下車時間跑到前面100公尺處搞軌,才會在在火車行駛100公尺處翻落了,而且作案多次未能成功但也越來越有心得及技巧,才會有那麼多次搞軌案,而且前妻有可能也是為了保險金死了,而那個檢察官也太離譜居然可以放出那麼錯誤訊息來誤導民眾,這種檢察官已不適任了,冤案謝依涵可能是被檢察官設局認罪,這位律師有心的話就去幫謝依涵吧!保險龐大賠償是大眾運輸這位律師會不知嗎?
Lilin Lin 李只要在翻車地點等翻車後在跳出來假裝乘客就行了
幹 看完真的覺得李家人不單純 但是警察其實也在搞鬼吧...
那個警察說給阿來當祕密證人,結果是雙方在鏡頭前對他說的‧‧‧。阿來:幹!有在拍也不講!
至從李雙全、李泰安兄弟出事後,大家是不是發現火車就沒再出軌了!
李泰安是一個好漢!
這案件疑點真多1.陳氏為何需要靠李雙全攙扶行走?2.翻車偏偏死陳氏越妻身旁的李雙全跟其他乘客都沒事?3.翻車才冒出李泰安在翻車現場沒人看到他上車或坐下?4.為何要急著火化陳氏?5.為何泰要出門調虎離山讓雙溜出去還自殺?6.泰說他知本站上車正常一般人來講 分別上車後 也會互相去找對方好讓雙方彼此知道上車了但兩兄弟卻沒有這麼做?7.如果雙想用翻車來假造陳妻內出血亡為何需要造成前面那麼多次的翻車我猜 是否是為了測試出“如何能翻車得夠嚴重到造成有人撞到內出血死掉?”此案件真的沒有直接證據但兩兄弟也確實疑點一堆...
疑點這種東西,都是自己猜的,心證已成,即使有明確的證據,自己也會視而不見。再說,要一個沒有犯罪的人,證明自己沒有犯罪,根本非常困難。簡單挑的第三點,當時是晚上,請問你搭火車的時候,會注意附近的人嗎?還是會休息睡覺玩手機?除非有特異舉動的人,不然到底誰會記得?如果今天警方改做另外一個實驗,讓確定有在車廂內的人彼此指認對方是否在車上,你覺得結果會是如何?
疑點怎可能是想自己猜就自己猜不合邏輯不合常理的地方自然就是疑點就第三疑點來說他連出現在車站的錄影畫面都沒有好 就算他真的有上車他也自稱他自願站在車門口抽煙不回坐請問其他上下車或進出前後車廂的乘客都沒人對這“抽煙行為”有印象嗎?那其他的疑點又怎麼解釋?
@@paterry5472 是有疑點阿,在有直接證據證明人是有罪前,所有人都不能預設立場去說他是有罪喔,所以本案判決得出來我也是很訝異
搜救人員很偉大 以後想當搜救人員 很帥ㄟ
小時候不知道辦案過程,成年後回顧這個案件覺得太扯了,完全沒有直接證據也能一口咬死嫌疑人是誰,阿來也是怪怪的證人,僵持不下的案件,一出現就是各種證據?然後偵查不公開是從這個案件才開始嗎?瘋狂放消息,投資失利也沒查證就說
保額高的離譜,黃福來供出藏破壞鐡軌工具的地方
温馨說說:14:35 如出一轍(音折)。加油。谢谢。
荒謬又狡猾
可以拍攝電視劇 我希望跟美國劇集一樣 一定很好看
還真的拍了
拍了但莫名難看
經過這件事情後,還有類似這樣的搞軌案嗎,如果還有的話...?如果沒有的話又代表...?天下有這麼巧的事嗎
對啊 之後都沒事發生
檢警辦案有瑕疵,但這種年代以死明志這種事不相信,既然清白更應該活著等陳淵得雪後才能討回公道
還記得嗎?台鐵有很多標案都不清楚,像現在的普優瑪。
公職補習班的刑訴老師講過這個案子這是當年眾檢察官都不想碰的燙手山芋......相關事證和卷宗多到崩潰
不知道是不是他們兄弟幹的,但自從他們被抓後 再也沒有因搞軌導致火車出軌的意外.....
搞那麼大 就算有其他人也不會繼續玩下去
現在軌道都有電子偵測 又那麼多監視器 怎麼搞
Grad Lo 十幾年前的事情
假如是別人做的 都有替死鬼了幹嘛還要再犯?
很多未偵破案件,上新聞後都沒有再發生了
難道每個證據都依靠證人回想,這就是所謂的「事實」?誰真的會記得列車上有誰啊?笑話!你現在搭車會記得嗎?而且人的記憶根本不可靠,好嗎? 問你三個禮拜前看到誰、吃到什麼,你有印象嗎?我不是認定他就是沒有,而是我覺得辦案不能用這種方式。難道每個人辦案都可以光靠某人靠證詞跟記憶嗎?根本是先射靶再畫瞄!來符合偵辦說法。講難聽一點,你有假設之後硬要拼湊也有很多可能啊!
說什麼小女孩 疑似 看見拿針頭 說是小女孩只是為了事後好圓謊
某人被捕 就沒有案件發生 這種邏輯.... 假如犯罪者看到有替死鬼被抓 你還會再犯案嗎= =?
不能這樣說吧我覺得心理學不一定套用在所有人
只能說這世上那來的那麼多巧合 巧合太多就有可能是預謀犯案兩個老婆都是意外而死 被懷疑不意外而這兩次都有投保 被懷疑不意外擁有鐵道工作經驗 被懷疑不意外哥引走警察 弟自殺 被懷疑不意外因為要死還不如一個死就好 😑 兩個人分開偵訊容易露出所謂的破綻這事件完完全全是建立在所謂的人證雖然警察也有問題但李家問題也不算小不然沒事何必提前給老婆用藥物不在出事的車廂 卻是第一個死掉的到院後還沒事 突發性的死亡太可疑了還沒辦完喪事就想火化 太不符合正常邏輯被抓後就沒出軌 我個人是認同的 前面幾次的火車出軌 說不定也只是在測試而已若真的心安理得 在事情還沒明朗化前當初他就不該自殺 缺乏關鍵罪證雖然是事實 但各種思考後 若我是法官的話 對我來說 李家嫌疑確實最大 會被懷疑很合理😑
無奈就是沒有一槍斃命的證據 ..
台灣啟智錄
最大BOSS 就是秘密證人 真相只有一個!! 要麻叫李XX與那個啥阿來對質比較快
李家疑點重重,檢警方面也是,筆錄被火燒掉??阿有沒有火燒的跡證或照片,李家在鐵路工作的交友情形有沒有異狀,這都沒有查清楚,也有可能有些民眾想湊熱鬧,假裝知道案情,來指認他。這都是需要重新調查。李雙全的第三人妻子死因是被李雙全先用類似安眠藥的藥品昏迷,在被打毒蛇針,驗屍官為何沒有找到打針的傷口??只有找到5*7公分的撞擊傷口??
毒蛇真的部分,說法是從原本就在注射的點滴瓶加入的。疑點不是打針口,而是當時含有蛇毒的點滴瓶呢?
那種東西應該晚一天就找不到了
前幾天怎麼貼上來又把影片刪掉🤔
你現在的認知 以確認嫌疑犯是犯嫌 但是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 也會被認為辦案程序有瑕疵
故意破壞大型公眾交通工具,促使民眾受傷的,都應判死刑才對。殃及的都是無辜的民眾,和兇手都是無冤無仇
對!讚!
就是因為這樣部分人冤獄所以法律到底是在助人還是害人
很明顯 就是上頭來的壓力 找到一個機會(嫌疑人)把罪名塞到他身上,讓民眾放心 最無知的明顯是甚麼? 一堆人很安心的說 他(李雙全)死了就沒再發生(出軌)了阿投資股票失利賠3千多萬? 是只算這輩子買進的價格? 賠3千多萬 跟賺10萬 差多少 幾十萬買進賣出N次 要只算買進價格 我也破幾千萬了 說實在我看他也不是富有人家 能賠個3千多萬 還住鄉下老舊房屋? 這根本沒邏輯可言據我所知 能賠到3千多萬 出入基本都是名車 的天龍人 或是集團等級的每個證據感覺都是警方拼湊帶風向 拼接筆錄是筆誤? 要求更改驗屍報告? 還原現場光碟找不到?總結! 樣子不討喜 真的出入自己小心
陳威威 不是富有人家為什麼搭個火車還買短期意外險
Zero Two 他絕對疑點重重阿但問題就是這根本無法當作證據阿
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 他們被判刑就是因為他們沒有錢 換任何一個有錢人 都會沒罪!? 根據另一個人的話 就能判刑13年 我的天 這中間沒貓膩鬼才信!!
律師就是愛強辯
阿來沒參與為什麼找得到犯案工具?
很明顯 如果是跟檢警串通的話一定是事先藏的啊
現在是民主社會 ? 沒有直接證據就入人於罪 ? 正義啊 ! 你在哪裡啊 ?
當時一堆藍營政客跟藍營支持者整天罵當時的綠營說什麼誣賴轉移焦點給一個外省老兵後代之類,話說當時社會氛圍真的有夠噁心的 一堆因為政治傾向而沒是非
就不要幾年之後翻案變成人民的納稅錢得賠給李泰安。
呵呵檢警造孽人民賠,又不是第一次
很簡單!真相只有一個!關鍵在~唯一能找出埋藏工具的阿來身上!他~便是問題之所在!
哈哈哈! 兔子親嗯! 你很好笑!
坦白說,在現場的阿來是不是本人,或者是警察根本就已經跟阿來串通好都有可能
如何證明阿來不是先把工具拿去藏?如何證明阿來沒事說謊?單憑一人證詞太薄弱。
Javen Lin 在現場的不是阿來的話,鐵路公會會把警察的臉打的啪啪響。
@Fyfhfr 1088 對呀!有些宗教都在散播一種“公正世界”的思維!認為會有壞事發生,全都是被害人自己的錯!是因為被害人前世作了錯事/冒犯了神明,今生遇到壞事就是還債,報應/被神明懲罰!
看他的投保紀錄,如果次次出門都有保,那還說得過去,如果只有出軌那兩次,那就很明顯了!說真的....除了他們,誰坐國內火車會投保旅平險?
欸,對耶!突破盲點了!
證實了 他連去澎湖都會投保 投保的行為 維持了7-8年了
絕對兇手就是他沒有別人關進去之後從來就沒有再發生第二次了
第二任妻子被蛇咬死,所以電腦裡面有蛇的資料,我覺得蠻合理的啊...因為領過保險金,每次出門都保,感覺也蠻合理的啊,而且當時ㄧ直有人搞軌,保保險我覺得邏輯是通的。在來,為了錢殺妻,死前為何不享受ㄧ番呢。錢都到手了。想不出自殺的理由。
如果沒有問題為何重頭到尾一直說謊明明有鬼..
8:35 不錯帥欸 XD
😂哈哈哈哈哈哈~,樓主女生喔?😂我也女的,那男的普通帥啦!😂
真的蠻帥的 台東小帥 現在應該快50歲了
沒有微積證 都是用猜的 用人為說的來判斷 像陸正案 錄音帶不見了 怪了 重要證據總會不見太多冤案就此產生... 請用證據 證明別人有做案 檢警 因為壓力 獎金 都以人找案沒有以證據 找案像李博士一樣 做壞事的人被抓到 都欽配!!! 沒有證據 什麼好像看到 都是有問題的辦案 證據 證據 要證據
說實在誰搭火車根本不會記得誰是誰,更不會記得誰有沒有在車廂走來走去
很明顯,這家人被抓之後再也沒有人去弄鐵軌了
不一定,如果另有其人,他的犯罪動機是報復的目的已達成,又有替罪羊,根本沒有再出手的必要。
人潮就是錢潮啊!正常賺錢啊!
这个案子有意思
第二任老婆,死因一定不單純,何不順便查一查,不一定就有破口了。
對李家老父親的印象最深刻了。
個人推理 就是 李家兩兄弟幹的,但只有間接證據缺乏直接證據,遲遲無法定罪。
如果这是兄弟俩干的,干嘛要自杀??都没有说有证据呢。
無罪推定沒學過?國中公民重修好嗎
靠北 時間過好快 已經13年了
很喜歡看這種有年代的影片紀錄
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 光碟竟然能不見 筆錄還能有問題 鬼喔~~~~~~~~~~~
好奇怪 每次法院要跟警察調資料
警察都說不見了 燒掉了
乾脆說中元普渡當成銀紙燒掉了
真的。而且是2006 也不是 1960年 那時就算沒有智慧型手機 也有網路 電腦
在我看來李氏兄弟未必沒罪,只是警察方面太過着急要尋找兇手,所以偽造證據
有一個重要證據 影片沒有描述 就是有人訂做了一部能在軌道行駛的四輪車 而且輪子還裝了絕緣物 能避開鐵路局的監控 這事當時媒體有報導
檢調辦案真的要很小心
證據不夠就起訴
可能誤放了真正的嫌犯
也可能誣陷毀了一個清白的人
希望未來檢調可以做到真的偵查不公開
不要放了消息讓媒體自由發揮
台灣有名懸案之一,無直接證据實在不足以定罪
最慘的是阿來,從頭到尾臉被碼了
旁白也很小心的沒說全名
卻被時任鐵路警察給陰了
台灣犯罪故事+1
泰安休息站超經典,當年我國小,每天看相關新聞看得好爽😂
1994出生 +1
18年前我只記得新聞上一直播報泰安休息站,今年我看了台灣犯罪故事,才來了解整個故事的原委
我也是
太誇張了... 這司法比被搞軌的鐵軌還可怕
一審是靠證人定罪,但二審證人翻供卻被無視,才是最詭異的地方。
李泰安入獄之後,就沒有人為搞軌案了
好多懷疑,也有很多巧合,但依舊遮蓋不了檢方"已經射箭收不回,靶一定要中不然無法收場"的立場
今天就算,你"懷疑"李雙全就是要殺妻詐保,並且第二任妻子也成功殺妻詐保
就算李家兄弟,真的全都是混帳加三級
可是
你沒有證據
所以台灣的司法公信力,只是少數人在玩的遊戲
這些檢警,有更多的證據證明他們有問題
消失的光碟片,經變造的筆錄
不具證據力的"間接證據",還有參考價值?
我只希望有一天
台灣司法能做五十年清算
把這種類似的案件
強辦誤辦的負責人員,全數清算
從法官到檢查官到員警
好的要留下,差的全部都該清洗
會不會大魔王其實是阿來...?
31:33 李同凱 阿來出場了
從台灣犯罪故事過來複習
+1😂
是不是冤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當另一半給你保高額的意外險時你就要小心了!
阿德 10萬,真的有很高嗎??
領不到就算高,如果把旅遊意外險當投資的話,那10萬真的保太少!
不是說8000萬?
林小Q 建議你從 21:00 重新看一下。
1.如果你說的是巨額負債,已經證明是警方放的假消息。
2.要詐保旅遊意外險,10萬會不會太低了,誘因也太小了點。
是說投資沒失利反而還小賺10萬元 所以沒負債,跟替妻子保巨額保險8000萬是不一樣的事情吧
每次看這個報導就很像在看燒腦推理片一樣,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最後或許峰迴路轉另有其人
陳氏要回越南,為什麼完全沒帶行李?
真的比八點檔還精彩
原來沒有直接的證據就能判刑!!!檢舉違規,明明附上照片了,卻說證據不足,無法受理,台灣的法律,真行!!
法有明文,就算沒有直接證據,照樣可以判刑。因為連間接證據,他們都無法自證清白,也沒能自圓其說。根本就是,百口也不能自辯,那說明了什麼?
有罪推定
怎麼 為了錢,而將老婆害死,真的可惡啊!
李雙全2個老婆都死了
被毒蛇咬死第二任妻子在台東開發隊這小地方可是一個很離奇的案子,一個越南女子在家曬衣服拿拖鞋跟闖進家裡的眼鏡蛇對打就中毒而死,家人理賠不少保險金,李泰安真的有做這案子怎麼會是區區十多年的牢獄。
這個案件的確可疑,但是謀財害命這種事,我是確信不是李氏兄弟做的出來的,在這個台東小村莊裏,李雙全第二任老婆,死於蛇吻,應該是純屬意外,實際上李雙全還有一妹,也死於車禍,也有領到保險金,但當時有同行的鄰居為證,的確死於車禍意外,本人認為,這是一件世紀大冤案。
@@eekeejiang9757 你也是本地人??我是這村莊的人,只有長輩比較知道他們有個妹妹車禍意外這件事,這件事新聞比較沒講
@@bluesky2572 有講過,在談話性節目,不能因為李家領過金額不小的保險金,就隨便定罪謀財害命,李泰安的間接證據,根本不能定罪,如果你是李氏兄弟同村鄰居,也能輕易提供,李雙全會對第三任妻子家暴,他急速火化妻子遺體,應該是怕此事曝光,精心籌劃詐領保險金的人,是不會把弄死一個人的事情,搞到上頭版新聞,有太多弄死人的方法,若李氏兄弟真想詐領保險金,可以使用,搞軌案弄得全國皆知,李氏兄弟,沒這麼智障。
在法律上要講求的就是證據的,今天李泰安是不是做這件事的人我們不知道,但司法正義在這件案子上面是蕩然無存!這才是最嚴重的事情!!!
臺灣奇案真多!
為什麼要先想好畫面再拼圖,不是應該先把拼圖一片一片拼出來再看是甚麼畫面嗎?希望十年後的現在或是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案件跟辦案手法
就憑一個不知哪冒出來的阿來證詞定人罪....?如果阿來是警方找來想誣陷的人呢?台灣的司法....唉
認同
第一時間的證據才是證據
後來加上來的通常就是人為的證據了
整個家都有問題吧⋯⋯
個人認為,李家兄弟可能是為了保險金理賠,故意設局害死陳氏
可能新聞有報導火車軌,所以模仿搞軌,想要將案子推給火車搞軌案真正犯人,結果千算萬算,沒想到撿方乾脆把案子全推到李家兄弟自己頭上,方便結案……
以至於沒有直接證據……
網友說的好,現在嫌疑最大的反而是阿水!他很可能是共犯
要詐保10萬會不會太少了點?
學生保險死亡都還有100萬。
很明顯被冤枉的
人的記憶本來就不可信,尤其是晚上的交通工具,大部分的人一上車就是開始發呆或睡著,最好還會注意到誰有沒有在那個車廂;真要做這種實驗,應當用好幾個當時有在同一個車廂或別的車廂的人,來交叉問他們有沒有看過這些人,相信答案會讓人感到驚奇。
對啊,誰會知道你車廂內有誰啊,根本不認識...
對,我也覺得奇怪,單憑車廂沒人認得李泰安就說他不在車上,我平常上車連隔壁的人我都不注意
真的
我坐火車根本不會注意到別人
除非那人特別奇怪
李雙全兄弟 如果沒做的話 應該要活著爭取自己清白,如果是李雙全兄弟做的才可能犧牲一個畏罪自殺,死無對證。這案件有些網友政治意識形態因素 再帶風向。
個人推理 就是 李家兩兄弟幹的,但只有間接證據缺乏直接證據,遲遲無法定罪。
如果有做的人會選擇自殺才奇怪吧,除非良心發現
無罪推定,請重修國中公民
@@wattswade9266
有可能不敢面對東窗事發,司法審判。
但沒有直接證據,誰都無法把握他們是不是真兇。
恐怕第二任的死也不單純吧
真是奇葩案件 沒有關鍵證據 沒動靜 啥都沒有也判的下去實在是扯爆了
台灣檢警就是這樣啊 一旦公布了嫌疑人 就不會再回頭了 死都要讓案子偵結 不管對錯 因為認錯對他們來說 太難了 只好用盡各種方法逼供
可怕...偵訊筆錄還可以剪接
期待後續~
真的很夭壽 罔顧人命
剛剛看影片他們說有懸賞5百萬獎金 會不會是警察串通詐領懸賞獎金
阿來可能也分杯羹了
真要陰謀論的話 可不只500萬喔 別忘了那筆8000萬的保險金
阿來是否有領到500萬的破案獎金?
這種情形在美國一定是無罪推定,最著名的案件就是李昌鈺博士的成名作,辛普森案,所有罪證似乎都證明是他作的,但是因為警方辦案粗糙,導致一些現場跡證被破壞.警方的證據完全沒辦法指證有直接涉案的可能,所以被告無罪,但是近年又有新證據證明犯案人就是他.
台灣辦案 很多是不求證據 是找人證明的 或打到你認 你可以查陸正案
司法純潔 vs 司法效率
沒錯 那我看到有些案子在網上登 自己也去研究 聲紋 測謊 軟體
很多東西 都是不可思議的 認定有罪
辛普森案其實非常明顯就是他幹的(動機、物證、前科...),只可惜檢方的粗枝大葉把一手好牌打爛了。李昌鈺為了錢幫這種惡徒打官司我個人覺得很噁心。
全台灣的國人媒體都以他們為犯人的眼光看待這件事 老婆又身亡 所有觀點都對自己不利 誰不想死 沒有直接證據抓個人背鍋 感覺⋯
小時候最有印象的社會案件之一
超過經濟能力負擔的高額保險,
應該,立法不允許加保,
可以救很多人命!
喔!對啊!
天啊,怎麼雙方都有疑點啊,這是甚麼軌案件............
幫大家整理事件順序:
1. 李二第二任老婆蛇毒死亡, 600萬投資股市.
2. 李家兄弟得知股市虧損3000萬.
3. 第三任投保保額高達8000萬台幣.
4. 搞軌道試驗, 從失敗到成功.
5. 試驗成功, 半迷昏第三任.
6. 第三任生命跡象自民進黨官員蘇嘉全進來後, 生命跡象由好轉壞.
7. 未及時調查該急救室之相關醫護人員及攝影機.
8. 疑似事跡敗露, 李二畏罪自殺.
9. 李大快要被抓, 阿來嫌疑人出面指認軌道案是李家兄弟做的;但沒有說殺妻.
10. 工具早已隨火車會滑落的地方掩埋了.警方沒有出工程車挖掘.
11. 股市突然說沒賠錢, 反賺了十萬.
12. 殺妻案已被淡出, 但搞軌案是確定定讞.
我在想 殺妻案, 阿來, 股市操盤手, 李老, 醫護人員 應該都知情.
不然, 怎麼沒一人留守急診室? 再嚴重也都會留守.
所以, 可能第一次殺妻案; 醫務人員就已買通了.
而只有阿來是反對搞軌案, 但贊成殺妻案. 不然, 他應該會跟李二一樣自殺.
我記得2023 台灣犯罪故事這部劇,第一個單元 就是在講這個故事吧!
27分40秒 那警察說 ~ 懷疑 注射蛇毒!!! 到底有沒有知識阿
蛇毒 離開 什的身上 很快 就沒有毒性了
感覺 案子都亂辦 亂猜測
Hi I’m good at sexx
29:53的記者好靠杯喔。值班人員最好會記得每一個搭車的乘客,沒印象正常好嗎?問這問題的意義在哪?
正常人就算坐公車也不會一直盯著別人看 請問要怎麼記得長相
沒印象 -> 沒見過
這就是扭曲事實
他只是隨口問問看,有記得賺到,沒記得就沒差。
我連我今天看過哪些人我都記不得
正常人都唔會記得,1卡車至少十數人,多則是四、五十人,即使用十分鐘記住整車廂乘客,相隔半小時至1小時亦會不大記憶(某些特殊例子除外),車禍及夜晚狀況,看見只有3.、4秒當然不肯定。沒印象其實等同可能有上車,亦可能沒有。檢察方所說沒見過,則是從未見到,記者吊魚般吊到只是記不起來有否見過
一開始說李雙全虧損3千萬 這讓大眾懷疑李的動機
21:12說搞錯了 是小賺10多萬
結果改口說啥沒有人不愛錢 簡直看不下去
人證都是用沒有看過李雙全 沒有看過李泰安
這樣能證明沒有嗎??
後半段律師提出一堆疑點 令人感覺就是沒證據 自己掰證據出來
證人筆錄也變造過,說是筆誤太牽強了,18號問訊可以知道李23號會自殺死亡,簽字也塗改過,安全帽被偷的筆錄有筆誤我還相信,這麼大的案子耶,而且完整的筆錄火災燒掉了,這... 三洨?
簡單一句 如果要害他老婆 根本不需要脫軌好嗎? 要需要破壞那麼多次 直接帶她去游泳然後溺水 而且那個證人阿來的話 也死無對証 監視器也沒拍到李泰安破壞 警方一直說還原現場 說乘客都沒見到他們三人說法很懷疑 車客多半都是陌生人 第一次見面誰會真正盯著你的臉記住你長相 除非是天天看到的人 才會有記憶 這個說根本就不合理
惡魔
最後筆錄明顯是拼湊起來~就是要對李雙全不利~急著收關,原始檔還燒掉.......手法有夠粗糙。
我一直担心有人破坏铁轨行为,铁路应该全程监控,而且监控系统发现活动物体(行人和动物)会及时发出警报。
所以3張票代表3人在車上,其中一個在出事那站下車在上下車時間跑到前面100公尺處搞軌,才會在在火車行駛100公尺處翻落了,而且作案多次未能成功但也越來越有心得及技巧,才會有那麼多次搞軌案,而且前妻有可能也是為了保險金死了,而那個檢察官也太離譜居然可以放出那麼錯誤訊息來誤導民眾,這種檢察官已不適任了,冤案謝依涵可能是被檢察官設局認罪,這位律師有心的話就去幫謝依涵吧!保險龐大賠償是大眾運輸這位律師會不知嗎?
Lilin Lin
李只要在翻車地點等翻車後在跳出來假裝乘客就行了
幹 看完真的覺得李家人不單純 但是警察其實也在搞鬼吧...
那個警察說給阿來當祕密證人,結果是雙方在鏡頭前對他說的‧‧‧。
阿來:幹!有在拍也不講!
至從李雙全、李泰安兄弟出事後,大家是不是發現火車就沒再出軌了!
李泰安是一個好漢!
這案件疑點真多
1.陳氏為何需要靠李雙全攙扶行走?
2.翻車偏偏死陳氏越妻
身旁的李雙全跟其他乘客都沒事?
3.翻車才冒出李泰安在翻車現場
沒人看到他上車或坐下?
4.為何要急著火化陳氏?
5.為何泰要出門調虎離山
讓雙溜出去還自殺?
6.泰說他知本站上車
正常一般人來講
分別上車後 也會互相去找對方
好讓雙方彼此知道上車了
但兩兄弟卻沒有這麼做?
7.如果雙想用翻車來假造陳妻內出血亡
為何需要造成前面那麼多次的翻車
我猜 是否是為了測試出
“如何能翻車得夠嚴重到造成有人撞到內出血死掉?”
此案件真的沒有直接證據
但
兩兄弟也確實疑點一堆...
疑點這種東西,都是自己猜的,
心證已成,即使有明確的證據,
自己也會視而不見。
再說,要一個沒有犯罪的人,
證明自己沒有犯罪,根本非常困難。
簡單挑的第三點,
當時是晚上,請問你搭火車的時候,
會注意附近的人嗎?還是會休息睡覺玩手機?
除非有特異舉動的人,不然到底誰會記得?
如果今天警方改做另外一個實驗,
讓確定有在車廂內的人彼此指認對方是否在車上,
你覺得結果會是如何?
疑點怎可能是想自己猜就自己猜
不合邏輯不合常理的地方
自然就是疑點
就第三疑點來說
他連出現在車站的錄影畫面都沒有
好 就算他真的有上車
他也自稱他自願站在車門口抽煙不回坐
請問其他上下車或進出前後車廂的乘客
都沒人對這“抽煙行為”有印象嗎?
那其他的疑點又怎麼解釋?
@@paterry5472 是有疑點阿,在有直接證據證明人是有罪前,所有人都不能預設立場去說他是有罪喔,所以本案判決得出來我也是很訝異
搜救人員很偉大 以後想當搜救人員 很帥ㄟ
小時候不知道辦案過程,成年後回顧這個案件
覺得太扯了,完全沒有直接證據也能一口咬死嫌疑人是誰,
阿來也是怪怪的證人,僵持不下的案件,一出現就是各種證據?
然後偵查不公開是從這個案件才開始嗎?瘋狂放消息,投資失利也沒查證就說
保額高的離譜,黃福來供出藏破壞鐡軌工具的地方
温馨說說:14:35 如出一轍(音折)。加油。谢谢。
荒謬又狡猾
可以拍攝電視劇 我希望跟美國劇集一樣 一定很好看
還真的拍了
拍了但莫名難看
經過這件事情後,還有類似這樣的搞軌案嗎,如果還有的話...?如果沒有的話又代表...?天下有這麼巧的事嗎
對啊 之後都沒事發生
檢警辦案有瑕疵,但這種年代以死明志這種事不相信,既然清白更應該活著等陳淵得雪後才能討回公道
還記得嗎?台鐵有很多標案都不清楚,像現在的普優瑪。
公職補習班的刑訴老師講過這個案子
這是當年眾檢察官都不想碰的燙手山芋......相關事證和卷宗多到崩潰
不知道是不是他們兄弟幹的,
但自從他們被抓後 再也沒有因搞軌導致火車出軌的意外.....
搞那麼大 就算有其他人也不會繼續玩下去
現在軌道都有電子偵測 又那麼多監視器 怎麼搞
Grad Lo 十幾年前的事情
假如是別人做的 都有替死鬼了幹嘛還要再犯?
很多未偵破案件,上新聞後都沒有再發生了
難道每個證據都依靠證人回想,這就是所謂的「事實」?誰真的會記得列車上有誰啊?笑話!你現在搭車會記得嗎?而且人的記憶根本不可靠,好嗎? 問你三個禮拜前看到誰、吃到什麼,你有印象嗎?我不是認定他就是沒有,而是我覺得辦案不能用這種方式。難道每個人辦案都可以光靠某人靠證詞跟記憶嗎?根本是先射靶再畫瞄!來符合偵辦說法。講難聽一點,你有假設之後硬要拼湊也有很多可能啊!
說什麼小女孩 疑似 看見拿針頭 說是小女孩只是為了事後好圓謊
某人被捕 就沒有案件發生 這種邏輯.... 假如犯罪者看到有替死鬼被抓 你還會再犯案嗎= =?
不能這樣說吧我覺得心理學不一定套用在所有人
只能說這世上那來的那麼多巧合
巧合太多就有可能是預謀犯案
兩個老婆都是意外而死 被懷疑不意外
而這兩次都有投保 被懷疑不意外
擁有鐵道工作經驗 被懷疑不意外
哥引走警察 弟自殺 被懷疑不意外
因為要死還不如一個死就好 😑
兩個人分開偵訊容易露出所謂的破綻
這事件完完全全是建立在所謂的人證
雖然警察也有問題但李家問題也不算小
不然沒事何必提前給老婆用藥物
不在出事的車廂 卻是第一個死掉的
到院後還沒事 突發性的死亡太可疑了
還沒辦完喪事就想火化 太不符合正常邏輯
被抓後就沒出軌 我個人是認同的 前面
幾次的火車出軌 說不定也只是在測試而已
若真的心安理得 在事情還沒明朗化前
當初他就不該自殺 缺乏關鍵罪證雖然是事實
但各種思考後 若我是法官的話 對我來說
李家嫌疑確實最大 會被懷疑很合理😑
無奈就是沒有一槍斃命的證據 ..
台灣啟智錄
最大BOSS 就是秘密證人 真相只有一個!! 要麻叫李XX與那個啥阿來對質比較快
李家疑點重重,檢警方面也是,筆錄被火燒掉??阿有沒有火燒的跡證或照片,李家在鐵路工作的交友情形有沒有異狀,這都沒有查清楚,也有可能有些民眾想湊熱鬧,假裝知道案情,來指認他。這都是需要重新調查。李雙全的第三人妻子死因是被李雙全先用類似安眠藥的藥品昏迷,在被打毒蛇針,驗屍官為何沒有找到打針的傷口??只有找到5*7公分的撞擊傷口??
毒蛇真的部分,說法是從原本就在注射的點滴瓶加入的。
疑點不是打針口,而是當時含有蛇毒的點滴瓶呢?
那種東西應該晚一天就找不到了
前幾天怎麼貼上來又把影片刪掉🤔
你現在的認知 以確認嫌疑犯是犯嫌 但是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 也會被認為辦案程序有瑕疵
故意破壞大型公眾交通工具,促使民眾受傷的,都應判死刑才對。殃及的都是無辜的民眾,和兇手都是無冤無仇
對!讚!
就是因為這樣部分人冤獄
所以法律到底是在助人還是害人
很明顯 就是上頭來的壓力 找到一個機會(嫌疑人)把罪名塞到他身上,讓民眾放心
最無知的明顯是甚麼? 一堆人很安心的說 他(李雙全)死了就沒再發生(出軌)了阿
投資股票失利賠3千多萬? 是只算這輩子買進的價格? 賠3千多萬 跟賺10萬 差多少
幾十萬買進賣出N次 要只算買進價格 我也破幾千萬了
說實在我看他也不是富有人家 能賠個3千多萬 還住鄉下老舊房屋? 這根本沒邏輯可言
據我所知 能賠到3千多萬 出入基本都是名車 的天龍人 或是集團等級的
每個證據感覺都是警方拼湊帶風向 拼接筆錄是筆誤? 要求更改驗屍報告? 還原現場光碟找不到?
總結! 樣子不討喜 真的出入自己小心
陳威威 不是富有人家為什麼搭個火車還買短期意外險
Zero Two 他絕對疑點重重阿
但問題就是這根本無法當作證據阿
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 他們被判刑就是因為他們沒有錢 換任何一個有錢人 都會沒罪!? 根據另一個人的話 就能判刑13年 我的天 這中間沒貓膩
鬼才信!!
律師就是愛強辯
阿來沒參與為什麼找得到犯案工具?
很明顯 如果是跟檢警串通的話一定是事先藏的啊
現在是民主社會 ? 沒有直接證據就入人於罪 ? 正義啊 ! 你在哪裡啊 ?
當時一堆藍營政客跟藍營支持者整天罵當時的綠營說什麼誣賴轉移焦點給一個外省老兵後代之類,話說當時社會氛圍真的有夠噁心的 一堆因為政治傾向而沒是非
就不要幾年之後翻案變成人民的納稅錢得賠給李泰安。
呵呵
檢警造孽人民賠,又不是第一次
很簡單!真相只有一個!
關鍵在~唯一能找出埋藏工具的阿來身上!
他~便是問題之所在!
哈哈哈! 兔子親嗯! 你很好笑!
坦白說,在現場的阿來是不是本人,或者是警察根本就已經跟阿來串通好都有可能
如何證明阿來不是先把工具拿去藏?如何證明阿來沒事說謊?
單憑一人證詞太薄弱。
Javen Lin 在現場的不是阿來的話,鐵路公會會把警察的臉打的啪啪響。
@Fyfhfr 1088 對呀!有些宗教都在散播一種“公正世界”的思維!認為會有壞事發生,全都是被害人自己的錯!是因為被害人前世作了錯事/冒犯了神明,今生遇到壞事就是還債,報應/被神明懲罰!
看他的投保紀錄,如果次次出門都有保,那還說得過去,如果只有出軌那兩次,那就很明顯了!說真的....除了他們,誰坐國內火車會投保旅平險?
欸,對耶!突破盲點了!
證實了 他連去澎湖都會投保 投保的行為 維持了7-8年了
絕對兇手就是他沒有別人關進去之後從來就沒有再發生第二次了
第二任妻子被蛇咬死,所以電腦裡面有蛇的資料,我覺得蠻合理的啊...
因為領過保險金,每次出門都保,感覺也蠻合理的啊,而且當時ㄧ直有人搞軌,保保險我覺得邏輯是通的。
在來,為了錢殺妻,死前為何不享受ㄧ番呢。錢都到手了。想不出自殺的理由。
如果沒有問題為何重頭到尾一直說謊明明有鬼..
8:35 不錯帥欸 XD
😂哈哈哈哈哈哈~,樓主女生喔?😂我也女的,那男的普通帥啦!😂
真的蠻帥的 台東小帥 現在應該快50歲了
沒有微積證 都是用猜的
用人為說的來判斷 像陸正案 錄音帶不見了 怪了 重要證據總會不見
太多冤案就此產生... 請用證據 證明別人有做案 檢警 因為壓力 獎金 都以人找案
沒有以證據 找案
像李博士一樣 做壞事的人被抓到 都欽配!!! 沒有證據 什麼好像看到
都是有問題的辦案 證據 證據 要證據
說實在誰搭火車根本不會記得誰是誰,更不會記得誰有沒有在車廂走來走去
很明顯,這家人被抓之後再也沒有人去弄鐵軌了
不一定,如果另有其人,他的犯罪動機是報復的目的已達成,又有替罪羊,根本沒有再出手的必要。
人潮就是錢潮啊!正常賺錢啊!
这个案子有意思
第二任老婆,死因一定不單純,何不順便查一查,不一定就有破口了。
對李家老父親的印象最深刻了。
個人推理 就是 李家兩兄弟幹的,但只有間接證據缺乏直接證據,遲遲無法定罪。
如果这是兄弟俩干的,干嘛要自杀??都没有说有证据呢。
無罪推定沒學過?國中公民重修好嗎
靠北 時間過好快 已經13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