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寒冰冷看政壇:鄭文燦生日快樂檢調送上大禮,一整天綠營網軍噤若寒蟬,賴清德下次大刀砍向誰? Ft資深媒體人謝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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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6 лип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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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談鄭文燦,其實應該先從陳亭妃開始談起,前後兩天各自被殺雞儆猴,但雞被殺了,猴在哪裡呢?根據中央社的報導,【民進黨內「正常國家促進會辦公室」今天發出聲明,民進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召開在即,針對成員未依團隊決策,自行分配與登記參選中執委和中評委,將立委陳亭妃、台中市議員何文海及台北市議員陳怡君除名。
    隸屬正國會的陳亭妃布局台南市長已久,本屆黨職改選劍指中常委,遭質疑未配合派系運作,自帶人馬參選中執委,引發正國會內部不滿,今天開會討論開鍘。陳亭妃參與會議後受訪說,「如果因為參選中常委而必須被切割,也是沒有辦法」。
    正國會下午派系會議後發出聲明表示,黨職改選在即,為求認同組織運作成員團結合作,正國會於6月3日召開擴大決策會議,決議團隊共同推派代表登記。但何文海及陳怡君未依循決策會議推派候選人決議,自行登記參選,違反決議。
    正國會指出,基於團結合作立場,於6月28日再度召開決策委員會,決議若上述成員及陳亭妃有意回歸團隊運作,應於7月5日決策會議前,將全代名單提交決策會議,以配合組織配票。但今天會議中違反決議成員仍未能改變立場,依6月28日決議,針對3名成員違紀情事,作成除名處分決議。
    正國會核心、民進黨中常委陳茂松會後受訪表示,陳亭妃表示自己有實力,但正國會要給大家看到的是一個有理想、有紀律的團體,陳亭妃要求一定要給她當中常委的承諾,就像中國要求台灣承認屬於中國一部分再來談一樣,在陳亭妃說明離開後,多數決策委員認同除名。
    他表示,何文海與陳怡君也是擅自登記,因此做出一致性除名的決定,其他成員如果隨同擅自登記而沒有在7月5日決策會議前歸隊處理,將做第二波、第三波的處理。
    陳茂松說,會中表明希望陳亭妃留在正國會一起奮鬥,但大家的意見陳亭妃聽不下去,一意孤行,一定要當中常委,他也說明過去兩次台南市長選舉,現任市長黃偉哲也沒當中常委。
    對於陳亭妃的態度,陳茂松說,他深感遺憾,陳亭妃如果留在正國會,正國會拿下兩席中常委一定沒有問題】
    然後接著我們就要談談本案了,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冰哥覺得不搜索燦燦珍的合理嗎?【桃園前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捲入貪汙弊案,疑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持續蒐證,上月發動約談,陸續將行賄一干人等聲押禁見,針對收賄的鄭則4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屢屢遭值日法官以卷證內容完備,「無必要」搜索鄭為由駁回,本月5日以傳票通知鄭到案後聲押,詎料,法院昨竟讓鄭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境出海,讓檢方跳腳、痛批「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抗告書深夜已送抵院方。
    據悉,桃園市政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前,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一塊9.5公頃農地的地主們已自組土地重劃會,希望能申請自辦重劃以便分得較多配地率,由主導重劃會的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籌措500萬元,2017年間透過重劃會中與鄭較熟的主委、同時也是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以及同在集團任職2個兒子,和曾任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4人,於同年9月間共赴市長官邸交付現金予鄭,盼市府相關單位能協助過關,送往內政部審議未過關,鄭於2018年8月將這筆款項退回,不過相關金流已遭檢調取得並掌握。
    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後,透過政風單位向桃市都市發展局、經濟發展局調閱工五擴大區相關的資料,直到月餘前檢方仍持續要求市府局處提供細部資料,直到上月3日發動約談搜索行動,傳喚包括台塑集團前高層楊兆麟、廖俊松、侯水文及廖的2個兒子到案說明,複訊後楊男請回,其餘四人皆聲押禁見獲准;檢方6月21日二度傳喚高齡近90歲楊男到案,複訊後向法院聲押遭駁回,法官諭知35萬元交保,檢提抗告後,院方上周更裁讓楊以1000萬元交保,並禁止他與同案被告、犯嫌、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桃檢見蒐證周全,確實掌握行收賄證據後,本月1至4日連連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鄭文燦皆遭院方駁回,承辦檢察官陳嘉義於5日清晨,趁著鄭文燦出訪日本返台翌日清早,帶領調查官前往鄭位於台北住處出示傳票帶回訊問,偵訊後認為鄭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洗錢及洩密等罪嫌,當庭逮捕,昨天凌晨向院方聲請羈押禁見。
    詎料卻遭法官以退回收受500萬元款項已無洗錢犯罪嫌疑、收受賄賂及洩密部分雖罪嫌重大,但同案被告皆已羈押禁見、犯案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卷證資料充足認無羈押必要,而予以交保候傳】
    不過根據信傳媒的一則報導,讓人不禁產生了無窮盡的幻想啊,六天之後鄭文燦就被抓走啦!而且這個新北和羅文嘉桃園的傳言最早在今年四月就已經傳出,不知道這是怎麼樣的一個命運的安排呢?【在賴清德上任前,雖有傳聞指出,同屬新潮流系統、當時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鄭文燦將有機會扶正成為閣揆,不過深知賴清德行事風格的人,大概都清楚這「機會不大」。之後隨著內閣名單陸續公布,賴清德在4月25日公布最後一波新內閣名單,那時才看到鄭文燦接任海基會董事長的訊息。
    屬於野百合世代的鄭文燦,以身段柔軟、機智靈活而在綠營有「胖周瑜」封號,曾在桃園創造綠色奇蹟,8年執政讓桃園由藍轉綠,一度被看好是未來接班梯隊,是「儲君」之一,不過他桃園市長卸任後,2022年無法幫民進黨在桃園延續政權,2024年立委選舉,民進黨更在桃園6選區全軍覆沒,加上他自己也涉及學倫爭議,如今被調任到「冷衙門」海基會,心情冷暖可想而知。
    在鄭文燦的海基會董座人事令出來之後,沒有兩岸相關事務經驗,但屬於民主活水派系的羅文嘉又被任命為副董事長兼任秘書長,這兩個都屬於野百合世代的組合,一同到海基會任職,是否存在額外的政治訊號,引發外界好奇。
    鄭文燦曾提議羅文嘉戰桃園
    鄭文燦、羅文嘉雖然被暫時「擱置」在位於大直的海基會,不過政治圈也不認為他就會從此一蹶不振,外界就有不少聲音期待他在2026年縣市長大選中重披戰袍。
    根據《信傳媒》掌握,鄭文燦對於自己如今的處境雖然「點滴在心頭」,不過並未徹底打消上進的心思,據綠營人士透露,他心中正琢磨著一盤好棋,這招好棋甚至有機會協助綠營重新拿回新北、桃園兩大藍營執政的直轄市。
    面對羅文嘉這位新搭檔,綠營人士透露,最近傳出一個說法,那就是鄭文燦曾經當面跟羅文嘉提議,一起攜手奪回桃園。
    2022桃園市長一役,鄭運鵬沒成功接下鄭文燦的棒子,立委一役綠營在桃園也全軍覆沒,接著黃世杰入閣到法務部擔任次長,綠營在桃園確實暫時出現人才缺口。
    而羅文嘉是桃園出身,而且還是客家人,過去曾擔任客委會主委以及民進黨秘書長,論述能力相比於鄭運鵬、黃世杰等中生代桃園綠營政治人物毫不遜色,缺點只是在地的知名度與地方上的支持較為不足,不過這可以用時間來彌補。
    論資歷與賴清德對羅的信任,羅文嘉堪稱綠營贏回桃園的一著妙棋,若再獲得前市長鄭文燦的支持,將為桃園2026年的選戰帶來新變數。
    鄭文燦劍指新北市
    有黨內知情人士就指出,以羅文嘉與賴清德的關係,鄭文燦與其說是在向羅文嘉「提議」,不如說是在向賴清德「輸誠」,表態願意將他在桃園留下的政治資源交與賴清德。在剛過去的全國黨代表和地方主委選舉中,桃園不只是黨部主委,就連21席黨代表中也有將近2/3是鄭文燦的人馬,其影響力不可謂不大。
    至於鄭文燦的盤算是什麼?其實這可以從選後就一直傳聞鄭文燦參選新北市長的消息一窺一二。然而,綠營目前卡位新北市的有立法委員蘇巧慧,蘇系在新北市的地方影響力相當雄厚,且英蘇結盟姿態明顯,另外,正國會目前看來也有意繼續為林右昌爭取初選機會,鄭文燦想要「空降」入場,勢必需要賴清德的鼎力支持。
    新北2026藍綠白「三腳督」,綠營有贏面
    根據日前國民黨內流傳的一份內部民調,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以37%的支持度力壓立委洪孟楷、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在各黨潛在人選的比拚中,若對上鄭文燦、民眾立委黃國昌,李、鄭二人都將以33%左右的支持度打成平手,黃國昌則為12%;對上的若是蘇巧慧,則為李33%、蘇31%、黃12%;對上的若是林右昌,則為李35%、林25%、黃13%。
    雖然差距不大,但只要藍白整合失利,黃國昌執意出戰新北市,形成「三腳督」的戰局,黃國昌分掉約10%的非綠營選票,就有可能讓綠營候選人當選。在3位被點名有機會代表綠營出戰新北的人物中,雖然蘇系與正國會各自都已經在「鴨子划水」籌備競選,但鄭文燦論資歷與全國知名度,目前看來都是整合綠營支持者較佳的人選。
    不過,蘇巧慧與其背後的蘇系在新北耕耘許久,要對方輕言放棄也不太可能,尤其是如今的英蘇結盟掌握了大量的青年綠營支持者,這與鄭文燦的基本盤是相較不兼容的。若鄭文燦想要在新北突圍獲得提名,賴清德的一念之差將非常關鍵,藉由支持羅文嘉競選桃園市長,除了要替自己「一雪前恥」外,也要向賴清德遞出橄欖枝。他與民主活水背後的賴清德究竟會如何接招,值得持續關注與跟進。】
    另外,順便請教冰哥一下,這個風傳媒的報導裡面提到了燦燦的要五毛給一塊的問題,讓張善政非常頭痛啊!桃園又是甚麼狀況呢?【鄭文燦崛起後,許多分析指出,讓鄭文燦一度站上政治高峰的關鍵,就是他精於資源分配,這套操作到極致的「燦式政治學」,讓鄭文燦8年桃園的執政期間,藍綠交好,政通人和,成為公認的桃園王。儘管張善政在2022年以超過55萬的得票光復桃園,但因分配資源的方式「燦規善不隨」,就任後就不斷承受各方壓力,確實讓張善政吃到不少苦頭。以社團補助為例,鄭文燦時期把應做為社福使用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拿去補助社團餐敘,變相成為綁樁工具,被監察院糾正後,繼任的張善政還要逐年歸墊2.1億元。請客的鄭文燦賺到高聲望,埋單的張善政籌錢又挨罵。
    更讓張市府有口難言的是,鄭文燦任內寬鬆的補助規定兌換為人情紅利,卻讓張市府上任後被地方大罵「小氣鬼」、「為什麼以前可以、現在不行」,直到去年議會藍營議員質詢時才得以藉機澄清,但仍難以全面消毒,「補助少了就少了,部分社團才不管原因是什麼」,一位市府官員無奈表示。
    鄭文燦時代補助「要五毛給一塊」 張善政校正回歸卻被抱怨
    張市府除了將鄭時代「要五毛給一塊」的補助模式予以校正回歸,也在績效的考量下,節約許多活動預算;對於公共工程與地方開發有關的案件,也在內部三令五申需以專業為最後決策依據,市府官員也要慎選交際場合。理工直男的風格,衍生的後座力因而接踵而至,像是地方傳出「不跑活動」、「看不到市長」、「懷念鄭文燦」的種種言論,大多來自未被滿足的特定族群,其中也不乏藍營人士,就是為了表達資源被緊縮的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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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81

  • @FreeCat77
    @FreeCat77 6 днів тому +10

    鄭文燦被一群女啦啦隊員抬起來的畫面
    真是太噁心了 🤮
    范雲都不出來講一下女權嗎
    喔 原來是前男友啊😂

  • @user-Sunyiting1215
    @user-Sunyiting1215 7 днів тому +16

    賴清德看起來溫溫吞吞,沒想到😱謝謝冰哥👍謝謝朱大😊

    • @fannychang2907
      @fannychang2907 7 днів тому +4

      人不可貌相

    • @user-Sunyiting1215
      @user-Sunyiting1215 7 днів тому +5

      @@fannychang2907 對阿,人只要登上大位他真正的樣子就跑出來了。不寒而慄🥶

    • @Lan85513
      @Lan85513 7 днів тому +10

      一切都是人設,騙很大😂

    • @wen-wang0110
      @wen-wang0110 7 днів тому +7

      我南部人,賴哪有看起來溫吞?他在當台南市長任內很強悍不是好講話的人好嗎!光有兩百多天不進議會就知他個性有多硬了!猶記得有聽台南的人說過,賴掌權後以他的脾氣大家就看著辦吧~😓

    • @user-uz2ek8hy5j
      @user-uz2ek8hy5j 7 днів тому +3

      咬人的狗都不叫唤,默默走到你跟前 咬你腿

  • @user-ni6hn9oh2h
    @user-ni6hn9oh2h 7 днів тому +20

    阿燦回到家後,打開保險箱看看裡面關於疫苗採購,雞蛋採購,綠電的各種絕密資料。
    回頭又看看書架上雍正皇帝的《九子奪嫡》。
    想想在先帝時期的春風得意,再看看此刻的眾叛親離,心中湧起一陣讓人絕望的悲涼。
    阿燦滿臉掛淚,用顫抖的手,抓起電話,撥通了一個電話………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6 днів тому +1

      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期貨商,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違反誠信原則)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罪犯自編自導自演)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違反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強盜搶劫)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罄竹難書)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
      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
      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34,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1,江永昌立委,立法院立有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縱火毀屍滅跡,掩蓋罪行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6 днів тому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不違背其本意)且畏罪卸責,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賴清德)是否有收過券商,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0206很顯然是 給金融罪犯的後謝行情, 顧立雄 到[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就抄家, 到金管會 就搞一個價格操縱+抄家的金融弊案出來, 可見 顧立雄 就是一個劊子手, 專門負責抄家殺人的工作
      國民黨認為顧立雄抄家不擇手段,
      顧立雄辯稱,他沒有抄家,他抄的是不義之財
      請問交易人依法結算是不義之財嗎? 為什麼金管會不敢依法結算
      明明 只要依法結算 就可解決的問題, 為何 貪官執意貪贓枉法 強盜搶劫,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
      有人說金管會主委 出身作手,丙種,期貨公會, 再跑來當金管會主委,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盜匪登堂入室?( 有錯漏請補充>
      為何金管會違法行政 ,謀財害命,縱火搶劫,貪贓枉法 逼人致死, 沒有人管?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幾兩,说幾兩就幾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明顯安全管理 有 嚴重問題
      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結算差價的商品絕對不允許 以偏離價格來偽冒結算市值
      請問有沒有依法結算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偏離 「價格操縱」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欺騙交易人+[欺上瞞下]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 依法律行政 你分不清楚嗎?
      (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 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百多年的期貨[逐日結算] [限期追繳]防弊制度,
      偏離指標纯屬弄虛作假(証1.2.3.4.5…),毀法舞弊,貪官不知道嗎?
      3,虛構交易人虧損,你為什麼不敢遵法結算?為什麼不敢遵法限期補繳?為什麼不敢讓交易人自行平倉?
      4, 交易人購買的是什麼商品? 是結算差价的商品(標的物是加權指數 不是偏離價格)
      5罪犯自己編了一個偏離指標 , 來掩蓋 來包裝 偏離價格 (偷樑換柱),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金管會期交所 政府 不誠信履約.「結算差價的商品」 已經觸犯詐欺罪
      [積極的虛構風險,以偏蓋全]已經 觸犯 公務人員[加重詐欺罪]
      顧立雄在0206之後不久即購入房產, 與其金管會收入顯不相當
      對於 蔡英文 顧立雄 金管會公務人員, 加告[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舉,殘暴生靈。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塗炭,
      在全力打詐的政策下,金管會竟「率獸食人」
      成了強盜集團!犯罪事實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交了錢卻拿不到商品=>這是假買賣真詐欺
      ,叫唆期貨商[毀法搶劫],金融弊案自救會陳國榮表示,即使交易人在地下期貨進行交易,賠完本金,大不了血本無歸「資金歸零」也就沒事了。但金管會勾結的期貨商,在超額保證金及做對方向獲利的情況下, 卻會遭到期貨公會叫唆犯罪,詐騙賭博,結夥搶劫,並以作假帳方式獲取巨額 不當得利,「強盜」行徑讓交易人賠光老本後,還要揹上高額負債及法官追討家族房產,吸血行徑比地下期貨交易更惡劣數百倍
      更有交易人因一生積蓄在一夕之間不僅化為烏有甚至還負債累累,因而跳樓跳河自殺,夫妻親人失和天倫夢碎,這難道不是金管會該負的責任嗎?
      目前超過70歲的沈小姐為了還債,一天必須要打2、3份工才有辦法活下去
      當年受害至深的沈小姐則向「警政時報」表示,事情過了這麼多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莫名其妙,搞不清楚怎麼短短幾秒內戶頭999萬就被[搶劫一空],而且還欠銀行460幾萬,當時的玉山證券營業員只告知我交易的錢都沒了,還欠銀行錢,趕快去籌錢就對了!這麼怪異的事情簡直就是晴天霹靂,從交易開始,營業員就不斷告知「賺錢、賺錢、賺錢」,當天短短幾秒,就從賺錢到欠錢,這要交易人怎麼能接受,讓我一度想尋短。
      沈小姐老淚縱痕的表示,這件事情影響我太大了,因為有2個帳戶是兒子的,2個兒子本來都很乖很孝順的,事情發生後因信用發生瑕疵,目前都是被扣3分之1的薪水中,也因此兒子對我非常不諒解,家不回了、孫子也不讓我看。事件發生後的10幾天,我根本無法吃喝,整個人崩潰到極點,雖然想尋短卻沒資格,事情沒搞清楚又無法給兒子交代,連死的權利都沒有,那陣子把身體搞得很慘,目前為了還債,超過70歲的我一天必須要打2、3份工才有辦法活下去,希望政府能聽到我微薄的聲音還我一個公道
      [警政時報 專案小組/臺北報導】
      2,也有前台自行平倉 還可獲利的客户, 營業員前一秒還 告知[你的部位沒問題], 後一秒就被後台[開後門]違法搶劫了, 損失1千多萬, 既沒依法告知也沒依法限期追繳
      3, 統一期貨更誇張了, 不僅拒絕交易人繳交保證金[妨害行使基本主要權力][強制罪], 還發生實際爭搶行為( 所有權沒有移轉且交易人早就拒絕簽署詐賭合约, 禁止交易人自行平倉[強制罪][妨害行使基本主要權力],所以是暴力搶劫.騙不過就用硬搶的啊?, 將交易人獲利部位搶劫一空
      4,買個 國家級的商品就傾家蕩產 ,你不是坑人嗎?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所有的法律 都在[保護][保障][保証]法益的正確執行,罪犯卻在扭曲,損害,搶奪,剝奪法益,強盜搶劫
      1,江永昌立委,立法院立有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附件2)
      3,陳椒華立委=>(黄组長)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律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
      (犯罪事實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承認對作交易及賭博故意之犯罪)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以釐定市值,(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貪官監守自盜,忽大忽小前後不一,出爾反爾之詐術及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執政做[對]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依法行政
      1,權力來自法律的授權
      2,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
      (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 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行政濫權 (法律自己訂 權利自己給 權力的行使不受約束)
      請問行政濫權要依哪一條法律去告? 行政院到底管不管?
      風險指標[假碰磁]之名行搶劫犯罪
      (風險是看結算[標的物],不是看偏離价格)🎉🎉
      2,假保証金之名行詐賭搶劫之實[真偽證罪],(保証金如何計算法律有嚴格規定)
      偏離指標纯屬弄虛作假(証1.2.3.4.5…),[毀法搶劫],貪官不知道嗎?
      3,虛構交易人虧損,你為什麼不敢遵法結算?為什麼不敢遵法限期補繳?為什麼不敢讓交易人自行平倉?
      4, 交易人購買的是什麼商品? 是結算差价的商品(標的物很明確是加權指數 不是偏離價格), 你很明確的說了要依法結算 ,我才會進場交易, 所以若非欺騙,交易自始不會成立, 所以必須依法結算,
      罪犯自己編了一個偏離指標 , 來掩藏 來包裝 偏離價格 , 來偷換標的物(偷樑換柱),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

  • @carolinepan3215
    @carolinepan3215 7 днів тому +19

    賴清德如果敢辦蔡英文,柯建明,黃偉哲,台南議長,林志間辦出成績住土城,賴清德選連任輕鬆過關

    • @user-kj1cs9kn2y
      @user-kj1cs9kn2y 7 днів тому +2

      台南議長肯定不會辦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6 днів тому

      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期貨商,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違反誠信原則)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罪犯自編自導自演)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違反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強盜搶劫)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罄竹難書)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
      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
      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34,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1,江永昌立委,立法院立有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縱火毀屍滅跡,掩蓋罪行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6 днів тому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不違背其本意)且畏罪卸責,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賴清德)是否有收過券商,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0206很顯然是 給金融罪犯的後謝行情, 顧立雄 到[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就抄家, 到金管會 就搞一個價格操縱+抄家的金融弊案出來, 可見 顧立雄 就是一個劊子手, 專門負責抄家殺人的工作
      國民黨認為顧立雄抄家不擇手段,
      顧立雄辯稱,他沒有抄家,他抄的是不義之財
      請問交易人依法結算是不義之財嗎? 為什麼金管會不敢依法結算
      明明 只要依法結算 就可解決的問題, 為何 貪官執意貪贓枉法 強盜搶劫,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
      有人說金管會主委 出身作手,丙種,期貨公會, 再跑來當金管會主委,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盜匪登堂入室?( 有錯漏請補充>
      為何金管會違法行政 ,謀財害命,縱火搶劫,貪贓枉法 逼人致死, 沒有人管?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幾兩,说幾兩就幾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明顯安全管理 有 嚴重問題
      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結算差價的商品絕對不允許 以偏離價格來偽冒結算市值
      請問有沒有依法結算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偏離 「價格操縱」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欺騙交易人+[欺上瞞下]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 依法律行政 你分不清楚嗎?
      (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 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百多年的期貨[逐日結算] [限期追繳]防弊制度,
      偏離指標纯屬弄虛作假(証1.2.3.4.5…),毀法舞弊,貪官不知道嗎?
      3,虛構交易人虧損,你為什麼不敢遵法結算?為什麼不敢遵法限期補繳?為什麼不敢讓交易人自行平倉?
      4, 交易人購買的是什麼商品? 是結算差价的商品(標的物是加權指數 不是偏離價格)
      5罪犯自己編了一個偏離指標 , 來掩蓋 來包裝 偏離價格 (偷樑換柱),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金管會期交所 政府 不誠信履約.「結算差價的商品」 已經觸犯詐欺罪
      [積極的虛構風險,以偏蓋全]已經 觸犯 公務人員[加重詐欺罪]
      顧立雄在0206之後不久即購入房產, 與其金管會收入顯不相當
      對於 蔡英文 顧立雄 金管會公務人員, 加告[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舉,殘暴生靈。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塗炭,
      在全力打詐的政策下,金管會竟「率獸食人」
      成了強盜集團!犯罪事實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交了錢卻拿不到商品=>這是假買賣真詐欺
      ,叫唆期貨商[毀法搶劫],金融弊案自救會陳國榮表示,即使交易人在地下期貨進行交易,賠完本金,大不了血本無歸「資金歸零」也就沒事了。但金管會勾結的期貨商,在超額保證金及做對方向獲利的情況下, 卻會遭到期貨公會叫唆犯罪,詐騙賭博,結夥搶劫,並以作假帳方式獲取巨額 不當得利,「強盜」行徑讓交易人賠光老本後,還要揹上高額負債及法官追討家族房產,吸血行徑比地下期貨交易更惡劣數百倍
      更有交易人因一生積蓄在一夕之間不僅化為烏有甚至還負債累累,因而跳樓跳河自殺,夫妻親人失和天倫夢碎,這難道不是金管會該負的責任嗎?
      目前超過70歲的沈小姐為了還債,一天必須要打2、3份工才有辦法活下去
      當年受害至深的沈小姐則向「警政時報」表示,事情過了這麼多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莫名其妙,搞不清楚怎麼短短幾秒內戶頭999萬就被[搶劫一空],而且還欠銀行460幾萬,當時的玉山證券營業員只告知我交易的錢都沒了,還欠銀行錢,趕快去籌錢就對了!這麼怪異的事情簡直就是晴天霹靂,從交易開始,營業員就不斷告知「賺錢、賺錢、賺錢」,當天短短幾秒,就從賺錢到欠錢,這要交易人怎麼能接受,讓我一度想尋短。
      沈小姐老淚縱痕的表示,這件事情影響我太大了,因為有2個帳戶是兒子的,2個兒子本來都很乖很孝順的,事情發生後因信用發生瑕疵,目前都是被扣3分之1的薪水中,也因此兒子對我非常不諒解,家不回了、孫子也不讓我看。事件發生後的10幾天,我根本無法吃喝,整個人崩潰到極點,雖然想尋短卻沒資格,事情沒搞清楚又無法給兒子交代,連死的權利都沒有,那陣子把身體搞得很慘,目前為了還債,超過70歲的我一天必須要打2、3份工才有辦法活下去,希望政府能聽到我微薄的聲音還我一個公道
      [警政時報 專案小組/臺北報導】
      2,也有前台自行平倉 還可獲利的客户, 營業員前一秒還 告知[你的部位沒問題], 後一秒就被後台[開後門]違法搶劫了, 損失1千多萬, 既沒依法告知也沒依法限期追繳
      3, 統一期貨更誇張了, 不僅拒絕交易人繳交保證金[妨害行使基本主要權力][強制罪], 還發生實際爭搶行為( 所有權沒有移轉且交易人早就拒絕簽署詐賭合约, 禁止交易人自行平倉[強制罪][妨害行使基本主要權力],所以是暴力搶劫.騙不過就用硬搶的啊?, 將交易人獲利部位搶劫一空
      4,買個 國家級的商品就傾家蕩產 ,你不是坑人嗎?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所有的法律 都在[保護][保障][保証]法益的正確執行,罪犯卻在扭曲,損害,搶奪,剝奪法益,強盜搶劫
      1,江永昌立委,立法院立有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附件2)
      3,陳椒華立委=>(黄组長)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律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
      (犯罪事實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承認對作交易及賭博故意之犯罪)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以釐定市值,(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貪官監守自盜,忽大忽小前後不一,出爾反爾之詐術及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執政做[對]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依法行政🎉🎉
      1,權力來自法律的授權
      2,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
      (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 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行政濫權 (法律自己訂 權利自己給 權力的行使不受約束)
      請問行政濫權要依哪一條法律去告? 行政院到底管不管?
      風險指標[假碰磁]之名行搶劫犯罪
      (風險是看結算[標的物],不是看偏離价格)🎉🎉
      2,假保証金之名行詐賭搶劫之實[真偽證罪],(保証金如何計算法律有嚴格規定)
      偏離指標纯屬弄虛作假(証1.2.3.4.5…),[毀法搶劫],貪官不知道嗎?🎉🎉
      3,虛構交易人虧損,你為什麼不敢遵法結算?為什麼不敢遵法限期補繳?為什麼不敢讓交易人自行平倉?
      4, 交易人購買的是什麼商品? 是結算差价的商品(標的物很明確是加權指數 不是偏離價格), 你很明確的說了要依法結算 ,我才會進場交易, 所以若非欺騙,交易自始不會成立, 所以必須依法結算,
      罪犯自己編了一個偏離指標 , 來掩藏 來包裝 偏離價格 , 來偷換標的物(偷樑換柱),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

  • @yangan1105
    @yangan1105 7 днів тому +25

    太期待未來的發展了,我想看民進黨血流成河,也希望淺綠的粉絲好好地看這一幕

    • @fannychang2907
      @fannychang2907 7 днів тому +4

      等黨內都收拾完,下一步就要劍指在野了...

    • @yangan1105
      @yangan1105 7 днів тому +6

      @@fannychang2907 所以 40趴就選出了這個賴皇帝 毛骨悚然

    • @fannychang2907
      @fannychang2907 7 днів тому +6

      @@yangan1105 只要在野的力量無法成功整合,就必然會是這樣的結果,賴不會因為自己是少數當選就有所收斂,還是會盡可能貫徹自己的意志,這就是他恐怖的地方

    • @user-rq9by7ey4o
      @user-rq9by7ey4o 6 днів тому +1

      @@fannychang2907 收拾完在野,赖清德掏出党员证,秀出红旗……😂

  • @EstherChen-vi6hd
    @EstherChen-vi6hd 7 днів тому +5

    如果不是賴清德親自下令,誰敢動手?
    如果不是賴清德親自下令,綠營這麼安靜嗎?
    問題是,目的何在?
    重點是,對誰下重手?

  • @Ellen-gf8gf
    @Ellen-gf8gf 7 днів тому +12

    永遠往前看,努力,善的力量!
    朱大加油!

  • @user-ce9qy1hr2k
    @user-ce9qy1hr2k 7 днів тому +14

    寒冰👍👍👍👍👍👍

  • @yangan1105
    @yangan1105 7 днів тому +24

    寒冰哥就是讚❤❤❤喜歡他的犀利分析

  • @AliceYoan
    @AliceYoan 7 днів тому +9

    ❤❤❤❤❤❤❤

  • @CY-zq9if
    @CY-zq9if 6 днів тому +2

    信功能超強

  • @user-yb8vz4wh3n
    @user-yb8vz4wh3n 7 днів тому +6

    看了館長在狗乾黑熊,我笑死了,我想建議綠營創個節目叫沈伯維,3q跟黑熊合體當主持,我看你們兩個睜演說蝦話,請于87大將軍聊A片測第5縱隊,那比勃嗯夜夜笑還有趣娛樂,讓大家聽到沈伯維兩字就有趣,這些腦子不正常在周星馳電影才會出現的87話,居然在台灣還可以從政阿!😂

  • @janelee1278
    @janelee1278 7 днів тому +4

    寒冰,朱大讚讚讚

  • @user-nc6ch3ty8m
    @user-nc6ch3ty8m 7 днів тому +2

    💖💖💖

  • @sunjean4469
    @sunjean4469 7 днів тому +6

    ❤❤❤❤❤❤❤❤❤

  • @wei-jenwanghu9308
    @wei-jenwanghu9308 7 днів тому +5

    寒冰加油👏

  • @user-xd2gu7rm9s
    @user-xd2gu7rm9s 7 днів тому +8

    他出來收割成果的啦,不好的都躲起來不好說

  • @janelee1278
    @janelee1278 7 днів тому +3

    💪💪💪💪💪💪

  • @user-zu7eo4hg1p
    @user-zu7eo4hg1p 4 дні тому +1

    今天才補完後半段,小小朱長大了,可以冷靜處理了😂🎉

  • @user-jt9fz7jc6p
    @user-jt9fz7jc6p 7 днів тому +12

    不要忘了追三粒詐騙案

  • @hughyang982
    @hughyang982 7 днів тому +2

    👍👍👍❤️❤️❤️

  • @Sky-bm6yd
    @Sky-bm6yd 7 днів тому +8

    你們完蛋了 阿德的人是很小氣的

  • @user-on1oe9td1n
    @user-on1oe9td1n 7 днів тому +3

    台南背後大老是搞爐渣那個嗎?😂

  • @wei-jenwanghu9308
    @wei-jenwanghu9308 7 днів тому +2

    朱大好❤

  • @beattheworld
    @beattheworld 7 днів тому +8

    朱大加油🎉🎉🎉🎉

  • @Lokima-zj2te
    @Lokima-zj2te 7 днів тому +8

    哎,忽然想到,郭董怎么样了哪?其实朱大应该去找郭董好好聊一聊。

  • @Mackenzieitslegit
    @Mackenzieitslegit 7 днів тому +4

    1:44 你伏地挺身真的要手肘靠攏,因為會受傷

  • @pajama4204
    @pajama4204 7 днів тому +2

    阿燦,太子跟財神爺只能選一個當。

  • @aks60580
    @aks60580 7 днів тому +1

    賴神,殲滅英系😂

  • @pajama4204
    @pajama4204 7 днів тому +1

    哈米及多盾

  • @enzoliu4357
    @enzoliu4357 3 дні тому

    餐期內訂餐,距離超過二公里真的很難有人送😢

  • @jackychan2249
    @jackychan2249 3 дні тому

    勍!

  • @cindyh3744
    @cindyh3744 7 днів тому +1

    難怪柯P最近安靜得很,選前罵新潮流多兇阿....

  • @user-gj5wv5vm2w
    @user-gj5wv5vm2w 7 днів тому +1

    所谓忠诚不绝对,绝对不忠诚

  • @kiooleo
    @kiooleo 7 днів тому

    目標劍指「新北市長」

  • @wendichWG
    @wendichWG 7 днів тому

    前幕僚、前黨員…..通告費領不少吧⋯⋯

  • @Jing-YuLu
    @Jing-YuLu 7 днів тому

    朱大特地穿夜神月😂

  • @antinomy5dsbruno
    @antinomy5dsbruno 7 днів тому

    賀瓏毀滅倒數幾天,去掃地。

  • @user-nl3eg3ml7r
    @user-nl3eg3ml7r 7 днів тому

    陳名文is the next

  • @antinomy5dsbruno
    @antinomy5dsbruno 7 днів тому

    陳明文的女兒不知道會不會出來幫前主子講話。

  • @kavin513
    @kavin513 7 днів тому

    為什麼半夜就一定廉航.....不能是搭某人或者某企業的私人飛機嗎= =?

  • @user-tp8nx6ty7g
    @user-tp8nx6ty7g 6 днів тому

    如果要办柯建铭甚至蔡英文,dpp很可能分裂

  • @RockerTaiwan
    @RockerTaiwan 7 днів тому +11

    政治的良心❤️民眾黨
    台灣正常化❤️全監督

    • @yanxiao5163
      @yanxiao5163 7 днів тому

      不是柯自己想取得大位,狂妄自大。哪里有赖的机会😂。

  • @antinomy5dsbruno
    @antinomy5dsbruno 7 днів тому

    趙文卓是大陸武打演員。 趙文瑄 是從李安電影出道那個。

  • @page8098
    @page8098 7 днів тому +1

    劉邦友血案簡單說就是辦都不能辦跟伊清楓案一樣

  • @user-dj4hk4gi4g
    @user-dj4hk4gi4g 7 днів тому +5

    圣骑土不服

  • @yyds2405
    @yyds2405 7 днів тому

    桃园的蓝营大佬是谁啊

    • @antinomy5dsbruno
      @antinomy5dsbruno 7 днів тому

      我認識的 A 前職棒 B 被鄭運鵬幹掉了。 其他不熟

  • @user-dy5ir9th3k
    @user-dy5ir9th3k 7 днів тому

    選總統台灣人沒有一次選到對的人,所以每下愈況,像之前的宋楚瑜啦李敖啦柯文哲啦都被台灣人民拋棄了,好啦現在選了個賴桑,所以我看只有等老共來才有招了,所以不得不說台灣人民這次終於選對人了欸,終於🥳

  • @user-uh3qx6ic5j
    @user-uh3qx6ic5j 7 днів тому

    哥親一下嘛 兵哥起哄 親一下又不會死 再裝就兩隻豬哥輪著來 死活不管了哦!

  • @chiuwu553
    @chiuwu553 7 днів тому

    輕得大帝,治理國家人民,不是用三宮後怨死纏糜爛模式。不清不楚亂搞。

  • @user-uz2ek8hy5j
    @user-uz2ek8hy5j 7 днів тому

    蔡英文:老娘要成是胡锦涛了?

  • @wei-jenwanghu9308
    @wei-jenwanghu9308 7 днів том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