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归来63.9平房子,法官去执行。男子威胁法官:你腾我房,就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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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6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7

  • @jock66666
    @jock66666 9 днів тому +1

    這執行法官真沒用,被人恐嚇就怕了

  • @進明郭-n3d
    @進明郭-n3d 14 днів тому +3

    真是沒用的執行法官有這種沒用的執行法官要他幹什麼恐嚇法官早就要被抓去關了法官還那麼窩囊第一次看到

  • @江興義
    @江興義 14 днів тому +6

    此案賣房的原告才是真無賴,當初的購屋款經20年原告應本利加倍賠償,不然原告就涉及詐欺了(不能買賣20年前未何要賣?1年前又為何知道不能買賣?原告有舉證的義務)。

    • @tksam8645
      @tksam8645 14 днів тому

      没人提告法院当然不会没事找事。

    • @TrueNameless
      @TrueNameless 14 днів тому +2

      北京有案例,原告返还被告原购房款,被告返还房屋,同时房屋升值价值要由原告给被告

  • @七丸娜龙
    @七丸娜龙 14 днів тому +3

    20年前6万9,现在70万差不多

  • @gass0866
    @gass0866 14 днів тому +2

    唉,这法官怎么唯护法律尊严的

  • @庞明-v2l
    @庞明-v2l 14 днів тому +1

    20年前6万元和现在的6元能等值吗?睁着眼瞎判!

  • @jackyhuang6960
    @jackyhuang6960 14 днів тому

    這影片就是告訴全世界這國家的法律就是個玩笑,任何人都可以不用遵守,這個國家內部很糟糕。

  • @lowken948
    @lowken948 14 днів тому +1

    你都傻的,配合腾房然后你去告原屋主,可能你得到的是一栋大别墅啊

  • @wuchengwei4616
    @wuchengwei4616 14 днів тому +2

    特色,三方让人看的无语。特色,真是特色。

  • @superidolsmile2487
    @superidolsmile2487 14 днів тому +2

    返还房款应该乘以通货膨胀率

  • @boothj9525
    @boothj9525 14 днів тому +2

    这是一起典型的法官助纣为虐案件😂买卖成交20年还在村委会办过手续,20年后卖房人毁约按原价收回房产,法官在既不合情更不合理只是合法的情况下支持了失信违约方,法官神圣职责是什么是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法律也应相应变化,法官不论是非公平正义只按法规执行那要法官做甚每月还得发工资弄台计算机就行了😂

    • @guohongcui287
      @guohongcui287 13 днів тому

      应该以当今的房价地价给现屋主,不能以20多年前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