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озмір ві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увати елементи керування програвачем
Автоматичне відтворення
Автоповтор
貪7990元洗衣機判得比那個割喉的乾哥還重
超級不合理!
廢話,割喉案是少事法管的當然不會判很重啊
畢竟台灣是個講究人權的地方,公務人員跟守規矩除外!
身分犯+職務罪,跟一般傷害、殺人本來就不一樣。
公務人員跟軍人本來就會被判比較重
貪汙雖然不可取但我總覺得台灣的法律有必要修一修車禍撞死人的關三年詐騙車手騙2000萬關一年然後貪汙7990塊判6年8個月這什麼奇怪的法律
燒死八人的又免死罪😮。
每次都有腦殘這樣類比,煩不煩啊
你不如問看看為什麼這些法律朝野都有共識不要修好了,沒這麼簡單好嗎。。。像貪污治罪條例沒人敢動是因為誰先主張修法就會被大眾解讀成替貪污犯開脫,詐欺也是主要犯罪者都沒有拿到實質利益,也有可能莫名其妙的就被當了人頭戶,所以用重刑傷害範圍會更大,車禍撞死人有七成左右都是意外事故造成而非酒駕毒駕等離譜情節,因為道路跟行駛的突發狀況撞死人就要被判重刑我就看你冤不冤
殺人無罪 無期25年我們下次見
撞死人甚至不用關,當初韓國瑜開車撞死人和解後連入獄都不用喔,現在還可以當立法院長。
告密者八成是搬運的士兵,士兵一定覺得中飽私囊還要叫我幫忙搬,是我就把託運單和洗衣機拍下來,退伍馬上就給他檢舉。
很合情理😂
洗衣機:我可是出過三次海的機
還是一台洗衣機爾
一審時,這名少將的律師曾經跟法官說:能不能再開一次庭,我需要跟當事人在確認一下細節(暗指我會說服他認罪,請法官下次輕判)法官的確也應律師要求再開一次庭,想不到這位仁兄依然再次否認犯行,法官也厭倦了他這種死不認錯的態度,重判他12年刑期。
律師的話真的要聽,畢竟在別人的領域🤞
天下事無奇不有!
漢光演習加菜金這個超扯 法匠亂用法律羞辱軍人~台灣法律可以修一修嗎?
之前軍監有關一位上士,刑期6年多,把軍中的運動器材啞鈴帶回家被判貪污。
這重量刑機制,視比例原則為無物
想要聽阿扁貪污,為什麼現在還可以在外面逍遙自在的故事,敲碗敲碗
@@dragonpin3291 別問 問就是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在台灣貪得越多越是惡性重大都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的,只要你有錢又有權!這是每個台灣人的必備常識了吧?for example: ①某新銀行父子掏空自家銀行50億後消遙住在自家大樓頂樓,易科罰金了事。②王玉雲掏空中興銀行800億,結果呢?不勝枚舉的案例太多罄竹難書。最近在看前朝案例周朝先案;承辦周朝先案的檢察官公然說:法律萬條不如黃金ㄧ條!法官公然在電視新聞媒體面前說:警察不收錢,沒人會相信!更不用說還有公然批鬥檢察總長的笑話了。這世界有人蒙受不白之冤而喪命,終其一生都沒能洗去污名,但是也有人常年為非作歹還能ㄧ手遮天,恣意享受著富貴与權利。法律不過是一種為了改變角度能善用的工具而已罷了。
關於第二位少將的故事我記得民間有一個主張認為過年過節都會拿軍中的錢來邀請軍眷到營內參與活動僅僅只是因為加菜金請君卷就判刑顯然不合理
何必去A洗衣機呢。去當詐騙賺的還比較多呢,被抓也不會判那麼重
言簡意賅的說明讓不懂法律的人清楚理解非常喜歡這樣的頻道❤
1.做人失敗連續被下屬、託運行、「朋友」出賣2.法官最討厭罪證確鑿還要在那邊硬凹浪費大家時間的被告3.貪汙治罪條例保底10年,減一半也還有五年判出來會長這樣沒有很意外
人緣一定很差,不然誰無聊要爆料怪自己平常不對下屬好一點
這台洗衣機我買很多台,因爲我開民宿,應該是搬洗衣機的軍人投訴的吧?我猜的,這台快100kg,現在的年輕人如果叫他搬超過10kg就會哀哀叫,不要說是一人50kg了,而且這少將叫手下來回搬好幾次,我們家樓下是X鮮壽屍,只要叫小朋友工讀生叫他們搬超過五公斤的垃圾一定在地上拖,還會發出呻吟的聲音,嚇人。
@@mingyue8402 才5公斤就在那邊哀 你老子搬40公斤的瓦斯鋼瓶都沒哀過了 真棒
這個少將 從頭到尾不斷說謊 這種犯後態度'12年剛好
貪污不對,但不到一萬的東西判這樣真的太重了,乾ㄍㄜˊ殺人都沒那麼重
仇軍仔
@@zjp841114 通常犯後態度真的才是審酌關鍵,如果微罪還要硬凹的話,實務上都還是會科處最重之刑,這很符合人性啊,萬一對方做錯還硬拗,你有處罰權的話,一定都會用最重處罰伺候他的
@@zjp841114 公務員應加重刑罰
那如果有人隨機路上殺人 又自首 又裝個懺悔 免死^^
通常,是平時貪得嘴臉太難看。小兵才開始蒐證告密。不然一般誰會去當告密者
洗衣機非常重 我搬過 一定是不爽要幫忙搬 所以才檢舉
snitch
😂😂😂
客觀來說,7990判6年多確實還是重但看到那參謀長死不認錯、聽到風聲偽造對自己有利證據主觀上的厭惡確實會讓人想重判,即使如此,6年還是算很重聽說入獄很容易影響一個人的生涯不論是工作、或是在獄中受周遭"同儕"的影響不過能理解,畢竟是貪汙治罪條例,不是一般的偷竊上述的個人感覺多出於一般人的感覺,不適用貪汙加重的情形完全無法想像出貪污要加多重,才適合、恰當或許也要討論,對於犯罪情節輕微的人,死不認錯,究竟要加重多少才妥適還是不論犯罪情節輕重,只要死不認錯,不論輕重罪,一律照同樣標準再加重因為看到有人說,死不認錯,判12年也不為過感情上這樣講,能理解發洩情緒,我有時也會但現實這樣做好像有點離譜就像在網路上放縱自己,言論比現實的自己寬鬆很多有些言論在現實中複述、或要實現,好像..還是...有點...讓我回想起以前某個討論就像有人遇到不爽的人常說去死我一直以為是嘴砲,最多是表達討厭、反感,不會真的要人去死但在網路上,看有些人說,好像說去死是真的要人死....這差距感覺有點恐怖
如果坦誠洗衣機是用詐騙所得應該就關幾個月😅.
畢竟台灣保護詐騙業😅
我覺得重點不是為什麼這件案子判那麼重,而是其他更嚴重的案子像詐騙,打人,酒駕撞死人為何判那麼輕
只有你真知灼見 給讚! 其他人是和稀泥!
因為法定刑不同,他犯的是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低消」就是十年起跳,酒駕致死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當然比較輕。
@@Alcohol-h3d 我知道啊只是你不覺得這樣是不合理的嗎
@@RJCL0430 一堆民代都跟黑道有來往,會有這種法條很奇怪嗎?老百姓愛選黑道當然就是黑金治國。
首先,貪污絕對是不對的,應該處罰,毫無爭議!但判決的刑期卻非常值得深思!柔道教練致學童死亡(人命傷亡)判不到10年,瑪莎拉蒂惡少惡意傷害至重傷判4年多,貪一台8000元不到的洗衣機,一审卻判12年,刑法真的不需要檢討嗎?還是說這一审法官有甚麼「特殊考量」?「司法迫害」?「政治迫害」?P.s.如此量刑,以「高虹安,柯文哲」涉及的金額比較, 豈不是要判好幾個「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真是時候該修了!!!😢
那陳水扁跟鄭文燦可能判到十八層地獄還不夠
法官很討厭一件事情:法官就已經常加班了,被告開庭的時候硬凹、浪費大家的時間明顯有犯案還要在那邊扯有的沒的,要這樣搞你什麼黨都沒用,一定重判
@@540058 法官因為個人情感與得失(被告撒謊,死不配合!從而拖延了下班時間...)而忽視了「公平,理性,客觀」的原則,難道就沒問題嗎?
@@DevilJoker66 有問題很久了 誰敢動??
@@DevilJoker66 刑法第57條就寫明了,判刑的時候就是要考量「犯罪後之態度」,你犯後撒謊不承認本來就應該要重判,可能不符合你對理性的想像,但我是覺得「犯後撒謊不配合 > 犯後態度不佳 > 重判」這一條邏輯鍊還挺公平而客觀的。
對比另一條新聞:國中生割喉案!凶手出庭「狠瞪人」 竟怨一審9年判太重
想知道 判完 關完 終身俸是否有效
正常是沒了
因為是軍方高層才能喚起總統注意進而特赦 畢竟能當到將官都是由總統任命 背後原因可想而知 反觀市井小民 遇到這種把刑期當擲骰子的法官或是應該重判卻從輕發落的社會矚目案件完全置之不理真棒啊這政腐的司法改革
笑死,你覺得該重判的時候就是法官從輕發落,你覺得不該重判就是法官把刑期當骰子。
兩岸要是發生戰爭,不知道這位法官還敢不敢這樣判!實在判太重了,有點無限上綱了!
重點或許不是軍法輕重, 應在於軍紀的廢弛, 如果再特赦干預, 可能助長投機, 關說的風氣更何況本島天生自帶強敵外患的威脅, 國軍必須比一般的海關與警務部隊更加的要求紀律
看下來整個黑人問號一台幾千塊的洗衣機判到這樣然後少將的應變也是一樣或許還有很多事是判決書中看不到的
這種參謀水準還是淘汰掉好了....
這長官平常做人一定很失敗😂😂 不然幹裝備應該是很多人共同的回憶😂😂😂
蔡英文會特赦加菜金,我個人認為有2點可能,第1點:這個將軍是她的派系。第2點:加菜金如果不能請軍眷,那部隊裡面要被法辦的高階將官應該超過9成,諸如慶生餐會、加菜金及過年期間餐會宴請的地方仕紳等等,這個鬧下去部隊沒幾個將官能活下來耶!
我記得是有功,蔡英文還有特赦一名原住民。
有這種觀念的主官 這軍隊絕對上行下效 這絕對要重判 畢竟軍隊主事者 是非觀一定要比常人更加堅定 不然影響層面太深遠了!
軍中黑函文化,平承時期沒戰功就靠鬥爭升遷啊⋯⋯
請問一下,用假學歷到大學執教當公務員,混了四十年還有退職元首津貼一路領的錢有多少,要關多久?
現代不會綁架勒贖案件了,就是因為刑法判很重,反倒是詐騙橫行,罰責太輕,嚴重把人一生積蓄都騙光,讓受害人輕生,難倒不嚴重嗎? 亂世用重典,詐騙應加重刑責
這已經不是貪小便宜 而是佔盡便宜 所謂剛好就好 別什麼都凹小兵搬得要死 也要放點福利 副參謀長認份 有的用就好 放著給需要的單位 判太輕了起碼重判20年
判的真的太輕,今天能偷竊洗衣機,無論在法律或道德層面都已經有重大缺陷。換個角度來看,身為參謀長若是偷竊甚至盜賣軍火,到時候牽連更多層級。希望重判21年。
從小到大你說過幾次謊,就判你關幾年如何?
你確定是換個角度????兩個東西有一樣????
有夠好笑😂
太重,而且太污辱軍人了,一筆否定掉她為國奉獻幾十年的苦勞,直接蓋棺認定成貪汙犯,這對重榮譽的軍人群體,情何以堪。
貪污犯,代表軍人群體?你的思維在搞笑沒關係
@@反清復明延平王鄭成功 情理法要兼顧,沒人是聖人,誰沒騙過人,小時候沒打過人,犯法不好,但要符合比例原則。軍警是很特殊的群體,對待軍警,要比一般案件用心。
但是當軍人的福利比較好,20年退休俸,本就不應該犯法,這是軍警該有的覺知,
不就是超買嗎?
很奇葩 一顆星薪水不少了 退休俸也那麼多 為了八千塊跟大錢開玩笑 不懂是什麼心態😂
有錢人的心態其實很多都是如此,很會省東省西,凹東西,比價比來比去。月賺不多的人反而大手大腳。可以自己去觀查身邊的人是不是這樣,可以說不ㄧ定是但這比例挺高的
8千塊只是被抓到的,畢生以來大大小小的貪污可能八十幾萬了,只是沒抓到,所以貪污一定要重判
這讓我想到那個因為塑膠椅被通知侵占公物怒選市長
這台是中國做的,小天鵝代工,有的有Wi-Fi功能,小心它把機密送回中國,我也用這台,便宜好用,還有烘乾的功能,好用,給軍人用這種洗衣機用意良善,功能簡單如果軍人會維修,不要洗羽絨衣,鞋子的話也很好用,比孫悟空代言的六萬元洗脫烘好用,如果要洗鞋子,不可以選高溫洗鞋子會解體,如果要洗鞋子一定要放一些大毛巾去平衡重量,洗的很乾淨,要給軍人教育訓練後再使用
詐騙犯 騙幾個億 國家一點作為沒有。盡挑一些無關痛癢的事件 在那邊裝模作樣 好像執政很痛恨貪污 很清廉。 貪污條例應該改一改 改成加倍罰金。個人要關多久不重要 該是國家的錢要加倍奉還才是
沒想到貪污的刑期這麼重,比命案的感受程度落差大,真的是勸世人莫貪!
是勸世人做詐騙吧
莫名其妙的爛法律,竟然錢財比人命還重要!
貪污治罪條例,要改啦,要符合比例原則
國家交給這種軍官帶領,說謊都不會真叫人擔心如何打贏解放軍
多羅多米的事情可以出片嗎~
請軍眷,且不是自己的軍眷,這樣裁判刑真的是無話可說
請問律師可以講講詐騙案件嗎...?
一是雖然現在沒有軍事法庭了,但依然適用軍法,二是自始至終都不認罪、狡辯。所以雖然檢察官已經建議刑期減半了,一審依然判得那麼重,8000不是大事,但這位中將恐怕....軍隊給的終身福利要大大減少了,這部分的規定我就不懂了。
即便是6年 都覺得不符合比例原則😅
後面有人在搞他啦.
不成比例的量刑啦!(對價)差比依據貪污治罪條列應有輕.中.重之比價對價之損害.損失.來量型仟元以.萬元以.10萬.佰萬.仟萬之輕中重量刑較為妥當裁決之❤❤😂🎉
多米多羅 流量來啦
都当了少将了,那么大的官,肯定不是低智商,薪水肯定也不低,还占这点小便宜,贪心害死人啊。
笑死~把刑期換算下來還比最近放火燒死8人判免死改無期還重,台灣司法真的公平的狠~~~
可以做多米多羅嗎😭
這種人升少將浪費了😂😂😂😂
太重了,頂多10年~大同洗衣機確實不錯
拒不認罪還能量刑,台灣沒救了
不認罪就不能量刑喔?這才是沒救了。
@@Alcohol-h3d 減刑量刑,有自首這個方案阿,阿貪汙就是10年以上還量刑減到10年以下,只是因為金額不高就量刑是瞧不起10年以上的【以上】嗎?
偷軍中洗衣機?以前當兵從營部到連隊、洗衣機與電話/販賣機等都是外包廠投幣式、軍隊長官根本不用偷只需張口跟廠商要就有、軍隊可是一筆大生意、廠商拉關係送錢都來不及了、這肯定是升遷搞内鬥啦。
貪污就是那麼重 高官的圖利反而很難證明反過來想今天如果是小兵搬洗衣機回家、拿加菜金請家人 有人會幫他們喊冤特赦嗎?
為何要搬洗衣機,或其他的事我們不知,
若法官可以每個案件都如此嚴厲執法就好了
一堆人拿其他法來比,不同的法律量刑本來就不能相比,而且那個少將從頭到尾都在狡辯,所以才會判比較重 不要隨便亂換概念
重到比殺人還重? 你才不要亂換概念
就算他說謊也不應該這樣子判。你從小到大沒有說謊嗎?你說一次關你一年,那你應該關多少年,你自己說!
畢竟台灣是個講究人權的地方,公職人員跟守規矩除外!
不是12年太重 是其他罪判太輕
你有見識!
哪怕是真的用洗衣機的紙箱裝私人的物品寄送,那個(洗衣機的紙箱)它還是軍中的資產啊!
判的比殺人罪還重
我當兵的時候還遇過一個士官長在關禁閉我去了解一下原因發現士官長居然是去營站偷巧克力被抓
烏龍+窩囊 烏龍+窩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敗筆。都是一些糊塗蛋
十二金釵 懂得都懂😂
如果是軍法官是不是就凹得過去了?
原來大官辦公室還有洗衣機可以用,真的過得好爽
應該不會特赦,自始至終都在說謊🤥
割喉案的乾哥應該判12年
少將一個月薪水這麼多,貪小便宜,判刑12年?剛好而已🎉🎉
一定是沒黨證才會被重判
偷洗衣機12年燒死親屬8個人 無期徒刑
如果沒有調查局去查,他就得到一個洗衣機
調查局查了得到了幾年專人服務的三餐。
犯錯,還狡辯
台灣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之前某局長,只因為廠商在其帳本寫:X局長-10萬,無端被判刑7年多,四處陳情都沒用....超衰~
犯後態度很重要他會被判那麼重就是因為他都在說謊
從小到大所沒有說謊過,不應該這樣重判。要看實質性的案件如何,7990元絕對不應該這樣判。真是你他X的爛法律。
要學許銘春, 把公費花在演唱會, 一樣享受,不要帶回家就沒事.
怕浪費軍中資源自行墊付款,購買自用款項回充不就好了⋯⋯聰明很難嗎😂
沒政治背景就不要貪
這種腦袋也能當將軍…
這位少將危機處理能力太差,他所說的一切證詞法官都會一一查證,所以也就一件一件被戳破,但判刑確實太重不符比率原則。
政府覺得平民的命不如一台洗衣機,殺人可以,偷機不行!
他是不是沒請律師..不然感覺他反駁的點都是馬上就會被戳破跟很容意找到證據的喔==
法官不爽就重辦
每个人都有贪心,因此会在一念之间犯糊涂。但是,我认为犯错,没有承担后果的勇气不适合当军人
台灣的司法真神奇,殺人都不用關這麼久
他犯的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跟殺人罪一樣,都是十年起跳、無期徒刑,只差沒有死刑的規定而已。
司法就是爛,法官就是爛
文官較聰明,巧立名目什麼失*基金,農*基金,花錢不亦樂乎
公務員假論文, 罪責怎麼審?
所以這是大同的業配嗎😂真的有那麼好用嗎
那有什麼!謝抗建中將退役後當白手套也判十幾年,是退伍後喔
笑死我了7900多要12年那些幾億的不就要120000年了
柔道教練摔死小孩判9年,阿洗衣機判12年?軍眷吃飯判4年?
不符合比例原則
貪7990元洗衣機判得比那個割喉的乾哥還重
超級不合理!
廢話,割喉案是少事法管的當然不會判很重啊
畢竟台灣是個講究人權的地方,公務人員跟守規矩除外!
身分犯+職務罪,跟一般傷害、殺人本來就不一樣。
公務人員跟軍人本來就會被判比較重
貪汙雖然不可取
但我總覺得台灣的法律有必要修一修
車禍撞死人的關三年
詐騙車手騙2000萬關一年
然後貪汙7990塊判6年8個月
這什麼奇怪的法律
燒死八人的又免死罪😮。
每次都有腦殘這樣類比,煩不煩啊
你不如問看看為什麼這些法律朝野都有共識不要修好了,沒這麼簡單好嗎。。。像貪污治罪條例沒人敢動是因為誰先主張修法就會被大眾解讀成替貪污犯開脫,詐欺也是主要犯罪者都沒有拿到實質利益,也有可能莫名其妙的就被當了人頭戶,所以用重刑傷害範圍會更大,車禍撞死人有七成左右都是意外事故造成而非酒駕毒駕等離譜情節,因為道路跟行駛的突發狀況撞死人就要被判重刑我就看你冤不冤
殺人無罪 無期25年我們下次見
撞死人甚至不用關,當初韓國瑜開車撞死人和解後連入獄都不用喔,現在還可以當立法院長。
告密者八成是搬運的士兵,士兵一定覺得中飽私囊還要叫我幫忙搬,是我就把託運單和洗衣機拍下來,退伍馬上就給他檢舉。
很合情理😂
洗衣機:我可是出過三次海的機
還是一台洗衣機爾
一審時,這名少將的律師曾經跟法官說:
能不能再開一次庭,我需要跟當事人在確認一下細節(暗指我會說服他認罪,請法官下次輕判)
法官的確也應律師要求再開一次庭,想不到這位仁兄依然再次否認犯行,法官也厭倦了他這種死不認錯的態度,重判他12年刑期。
律師的話真的要聽,畢竟在別人的領域🤞
天下事無奇不有!
漢光演習加菜金這個超扯 法匠亂用法律羞辱軍人~台灣法律可以修一修嗎?
之前軍監有關一位上士,刑期6年多,把軍中的運動器材啞鈴帶回家被判貪污。
這重量刑機制,視比例原則為無物
想要聽阿扁貪污,為什麼現在還可以在外面逍遙自在的故事,敲碗敲碗
@@dragonpin3291 別問 問就是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在台灣貪得越多越是惡性重大都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的,只要你有錢又有權!這是每個台灣人的必備常識了吧?
for example: ①某新銀行父子掏空自家銀行50億後消遙住在自家大樓頂樓,易科罰金了事。
②王玉雲掏空中興銀行800億,結果呢?
不勝枚舉的案例太多罄竹難書。
最近在看前朝案例周朝先案;承辦周朝先案的檢察官公然說:法律萬條不如黃金ㄧ條!法官公然在電視新聞媒體面前說:警察不收錢,沒人會相信!更不用說還有公然批鬥檢察總長的笑話了。
這世界有人蒙受不白之冤而喪命,終其一生都沒能洗去污名,但是也有人常年為非作歹還能ㄧ手遮天,恣意享受著富貴与權利。
法律不過是一種為了改變角度能善用的工具而已罷了。
關於第二位少將的故事
我記得民間有一個主張認為
過年過節都會拿軍中的錢來邀請軍眷到營內參與活動
僅僅只是因為加菜金請君卷就判刑顯然不合理
何必去A洗衣機呢。去當詐騙賺的還比較多呢,被抓也不會判那麼重
言簡意賅的說明
讓不懂法律的人清楚理解
非常喜歡這樣的頻道❤
1.做人失敗連續被下屬、託運行、「朋友」出賣
2.法官最討厭罪證確鑿還要在那邊硬凹浪費大家時間的被告
3.貪汙治罪條例保底10年,減一半也還有五年
判出來會長這樣沒有很意外
人緣一定很差,不然誰無聊要爆料
怪自己平常不對下屬好一點
這台洗衣機我買很多台,因爲我開民宿,應該是搬洗衣機的軍人投訴的吧?我猜的,這台快100kg,現在的年輕人如果叫他搬超過10kg就會哀哀叫,不要說是一人50kg了,而且這少將叫手下來回搬好幾次,我們家樓下是X鮮壽屍,只要叫小朋友工讀生叫他們搬超過五公斤的垃圾一定在地上拖,還會發出呻吟的聲音,嚇人。
@@mingyue8402 才5公斤就在那邊哀 你老子搬40公斤的瓦斯鋼瓶都沒哀過了 真棒
這個少將 從頭到尾不斷說謊 這種犯後態度'12年剛好
貪污不對,但不到一萬的東西判這樣真的太重了,乾ㄍㄜˊ殺人都沒那麼重
仇軍仔
@@zjp841114 通常犯後態度真的才是審酌關鍵,如果微罪還要硬凹的話,實務上都還是會科處最重之刑,這很符合人性啊,萬一對方做錯還硬拗,你有處罰權的話,一定都會用最重處罰伺候他的
@@zjp841114 公務員應加重刑罰
那如果有人
隨機路上殺人 又自首 又裝個懺悔 免死^^
通常,是平時貪得嘴臉太難看。小兵才開始蒐證告密。不然一般誰會去當告密者
洗衣機非常重 我搬過 一定是不爽要幫忙搬 所以才檢舉
snitch
😂😂😂
客觀來說,7990判6年多確實還是重
但看到那參謀長死不認錯、聽到風聲偽造對自己有利證據
主觀上的厭惡確實會讓人想重判,即使如此,6年還是算很重
聽說入獄很容易影響一個人的生涯
不論是工作、或是在獄中受周遭"同儕"的影響
不過能理解,畢竟是貪汙治罪條例,不是一般的偷竊
上述的個人感覺多出於一般人的感覺,不適用貪汙加重的情形
完全無法想像出貪污要加多重,才適合、恰當
或許也要討論,對於犯罪情節輕微的人,死不認錯,究竟要加重多少才妥適
還是不論犯罪情節輕重,只要死不認錯,不論輕重罪,一律照同樣標準再加重
因為看到有人說,死不認錯,判12年也不為過
感情上這樣講,能理解
發洩情緒,我有時也會
但現實這樣做好像有點離譜
就像在網路上放縱自己,言論比現實的自己寬鬆很多
有些言論在現實中複述、或要實現,好像..還是...有點...
讓我回想起以前某個討論
就像有人遇到不爽的人常說去死
我一直以為是嘴砲,最多是表達討厭、反感,不會真的要人去死
但在網路上,看有些人說,好像說去死是真的要人死....
這差距感覺有點恐怖
如果坦誠洗衣機是用詐騙所得應該就關幾個月😅.
畢竟台灣保護詐騙業😅
我覺得重點不是為什麼這件案子判那麼重,而是其他更嚴重的案子像詐騙,打人,酒駕撞死人為何判那麼輕
只有你真知灼見 給讚! 其他人是和稀泥!
因為法定刑不同,他犯的是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低消」就是十年起跳,酒駕致死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當然比較輕。
@@Alcohol-h3d 我知道啊只是你不覺得這樣是不合理的嗎
@@RJCL0430 一堆民代都跟黑道有來往,會有這種法條很奇怪嗎?老百姓愛選黑道當然就是黑金治國。
首先,貪污絕對是不對的,應該處罰,毫無爭議!
但判決的刑期卻非常值得深思!
柔道教練致學童死亡(人命傷亡)判不到10年,
瑪莎拉蒂惡少惡意傷害至重傷判4年多,
貪一台8000元不到的洗衣機,一审卻判12年,刑法真的不需要檢討嗎?
還是說這一审法官有甚麼「特殊考量」?「司法迫害」?「政治迫害」?
P.s.
如此量刑,以「高虹安,柯文哲」涉及的金額比較, 豈不是要判好幾個「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真是時候該修了!!!😢
那陳水扁跟鄭文燦可能判到十八層地獄還不夠
法官很討厭一件事情:法官就已經常加班了,被告開庭的時候硬凹、浪費大家的時間
明顯有犯案還要在那邊扯有的沒的,要這樣搞你什麼黨都沒用,一定重判
@@540058
法官因為個人情感與得失(被告撒謊,死不配合!從而拖延了下班時間...)而忽視了「公平,理性,客觀」的原則,難道就沒問題嗎?
@@DevilJoker66 有問題很久了 誰敢動??
@@DevilJoker66 刑法第57條就寫明了,判刑的時候就是要考量「犯罪後之態度」,你犯後撒謊不承認本來就應該要重判,可能不符合你對理性的想像,但我是覺得「犯後撒謊不配合 > 犯後態度不佳 > 重判」這一條邏輯鍊還挺公平而客觀的。
對比另一條新聞:
國中生割喉案!凶手出庭「狠瞪人」 竟怨一審9年判太重
想知道 判完 關完 終身俸是否有效
正常是沒了
因為是軍方高層才能喚起總統注意進而特赦 畢竟能當到將官都是由總統任命 背後原因可想而知
反觀市井小民 遇到這種把刑期當擲骰子的法官或是應該重判卻從輕發落的社會矚目案件完全置之不理
真棒啊這政腐的司法改革
笑死,你覺得該重判的時候就是法官從輕發落,你覺得不該重判就是法官把刑期當骰子。
兩岸要是發生戰爭,不知道這位法官還敢不敢這樣判!實在判太重了,有點無限上綱了!
重點或許不是軍法輕重, 應在於軍紀的廢弛, 如果再特赦干預, 可能助長投機, 關說的風氣
更何況本島天生自帶強敵外患的威脅, 國軍必須比一般的海關與警務部隊更加的要求紀律
看下來整個黑人問號
一台幾千塊的洗衣機判到這樣
然後少將的應變也是一樣
或許還有很多事是判決書中看不到的
這種參謀水準還是淘汰掉好了....
這長官平常做人一定很失敗😂😂 不然幹裝備應該是很多人共同的回憶😂😂😂
蔡英文會特赦加菜金,我個人認為有2點可能,第1點:這個將軍是她的派系。第2點:加菜金如果不能請軍眷,那部隊裡面要被法辦的高階將官應該超過9成,諸如慶生餐會、加菜金及過年期間餐會宴請的地方仕紳等等,這個鬧下去部隊沒幾個將官能活下來耶!
我記得是有功,蔡英文還有特赦一名原住民。
有這種觀念的主官 這軍隊絕對上行下效 這絕對要重判 畢竟軍隊主事者 是非觀一定要比常人更加堅定 不然影響層面太深遠了!
軍中黑函文化,平承時期沒戰功就靠鬥爭升遷啊⋯⋯
請問一下,用假學歷到大學執教當公務員,混了四十年還有退職元首津貼一路領的錢有多少,要關多久?
現代不會綁架勒贖案件了,就是因為刑法判很重,反倒是詐騙橫行,罰責太輕,嚴重把人一生積蓄都騙光,讓受害人輕生,難倒不嚴重嗎? 亂世用重典,詐騙應加重刑責
這已經不是貪小便宜 而是佔盡便宜 所謂剛好就好 別什麼都凹
小兵搬得要死 也要放點福利
副參謀長認份 有的用就好 放著給需要的單位 判太輕了起碼重判20年
判的真的太輕,今天能偷竊洗衣機,無論在法律或道德層面都已經有重大缺陷。換個角度來看,身為參謀長若是偷竊甚至盜賣軍火,到時候牽連更多層級。希望重判21年。
從小到大你說過幾次謊,就判你關幾年如何?
你確定是換個角度????兩個東西有一樣????
有夠好笑😂
太重,而且太污辱軍人了,
一筆否定掉她為國奉獻幾十年的苦勞,直接蓋棺認定成貪汙犯,
這對重榮譽的軍人群體,情何以堪。
貪污犯,代表軍人群體?
你的思維在搞笑沒關係
@@反清復明延平王鄭成功
情理法要兼顧,
沒人是聖人,
誰沒騙過人,小時候沒打過人,
犯法不好,但要符合比例原則。
軍警是很特殊的群體,對待軍警,要比一般案件用心。
但是當軍人的福利比較好,20年退休俸,本就不應該犯法,這是軍警該有的覺知,
但是當軍人的福利比較好,20年退休俸,本就不應該犯法,這是軍警該有的覺知,
不就是超買嗎?
很奇葩 一顆星薪水不少了 退休俸也那麼多 為了八千塊跟大錢開玩笑 不懂是什麼心態😂
有錢人的心態其實很多都是如此,很會省東省西,凹東西,比價比來比去。月賺不多的人反而大手大腳。可以自己去觀查身邊的人是不是這樣,可以說不ㄧ定是但這比例挺高的
8千塊只是被抓到的,畢生以來大大小小的貪污可能八十幾萬了,只是沒抓到,所以貪污一定要重判
這讓我想到那個因為塑膠椅被通知侵占公物
怒選市長
這台是中國做的,小天鵝代工,有的有Wi-Fi功能,小心它把機密送回中國,我也用這台,便宜好用,還有烘乾的功能,好用,給軍人用這種洗衣機用意良善,功能簡單如果軍人會維修,不要洗羽絨衣,鞋子的話也很好用,比孫悟空代言的六萬元洗脫烘好用,如果要洗鞋子,不可以選高溫洗鞋子會解體,如果要洗鞋子一定要放一些大毛巾去平衡重量,洗的很乾淨,要給軍人教育訓練後再使用
詐騙犯 騙幾個億 國家一點作為沒有。盡挑一些無關痛癢的事件 在那邊裝模作樣 好像執政很痛恨貪污 很清廉。 貪污條例應該改一改 改成加倍罰金。個人要關多久不重要 該是國家的錢要加倍奉還才是
沒想到貪污的刑期這麼重,比命案的感受程度落差大,真的是勸世人莫貪!
是勸世人做詐騙吧
莫名其妙的爛法律,竟然錢財比人命還重要!
貪污治罪條例,要改啦,要符合比例原則
國家交給這種軍官帶領,說謊都不會真叫人擔心如何打贏解放軍
多羅多米的事情可以出片嗎~
請軍眷,且不是自己的軍眷,這樣裁判刑真的是無話可說
請問律師可以講講詐騙案件嗎...?
一是雖然現在沒有軍事法庭了,但依然適用軍法,二是自始至終都不認罪、狡辯。
所以雖然檢察官已經建議刑期減半了,一審依然判得那麼重,8000不是大事,但這位中將恐怕....軍隊給的終身福利要大大減少了,這部分的規定我就不懂了。
即便是6年 都覺得不符合比例原則😅
後面有人在搞他啦.
不成比例的量刑啦!(對價)差比依據貪污治罪條列應有輕.中.重之比價對價之損害.損失.來量型仟元以.萬元以.10萬.佰萬.仟萬之輕中重量刑較為妥當裁決之❤❤😂🎉
多米多羅 流量來啦
都当了少将了,那么大的官,肯定不是低智商,薪水肯定也不低,还占这点小便宜,贪心害死人啊。
笑死~把刑期換算下來還比最近放火燒死8人判免死改無期還重,台灣司法真的公平的狠~~~
可以做多米多羅嗎😭
這種人升少將浪費了😂😂😂😂
太重了,頂多10年~大同洗衣機確實不錯
拒不認罪還能量刑,台灣沒救了
不認罪就不能量刑喔?這才是沒救了。
@@Alcohol-h3d 減刑量刑,有自首這個方案阿,阿貪汙就是10年以上還量刑減到10年以下,只是因為金額不高就量刑是瞧不起10年以上的【以上】嗎?
偷軍中洗衣機?以前當兵從營部到連隊、洗衣機與電話/販賣機等都是外包廠投幣式、軍隊長官根本不用偷只需張口跟廠商要就有、軍隊可是一筆大生意、廠商拉關係送錢都來不及了、這肯定是升遷搞内鬥啦。
貪污就是那麼重 高官的圖利反而很難證明
反過來想今天如果是小兵搬洗衣機回家、拿加菜金請家人 有人會幫他們喊冤特赦嗎?
為何要搬洗衣機,或其他的事我們不知,
若法官可以每個案件都如此嚴厲執法就好了
一堆人拿其他法來比,不同的法律量刑本來就不能相比,而且那個少將從頭到尾都在狡辯,所以才會判比較重 不要隨便亂換概念
重到比殺人還重? 你才不要亂換概念
就算他說謊也不應該這樣子判。你從小到大沒有說謊嗎?你說一次關你一年,那你應該關多少年,你自己說!
畢竟台灣是個講究人權的地方,公職人員跟守規矩除外!
不是12年太重 是其他罪判太輕
你有見識!
哪怕是真的用洗衣機的紙箱裝私人的物品寄送,那個(洗衣機的紙箱)它還是軍中的資產啊!
判的比殺人罪還重
我當兵的時候
還遇過一個士官長在關禁閉
我去了解一下原因
發現士官長居然是去營站偷巧克力被抓
烏龍+窩囊 烏龍+窩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敗筆。都是一些糊塗蛋
十二金釵 懂得都懂😂
如果是軍法官是不是就凹得過去了?
原來大官辦公室還有洗衣機可以用,真的過得好爽
應該不會特赦,自始至終都在說謊🤥
割喉案的乾哥應該判12年
少將一個月薪水這麼多,貪小便宜,判刑12年?剛好而已🎉🎉
一定是沒黨證才會被重判
偷洗衣機12年
燒死親屬8個人 無期徒刑
如果沒有調查局去查,他就得到一個洗衣機
調查局查了得到了幾年專人服務的三餐。
犯錯,還狡辯
台灣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之前某局長,只因為廠商在其帳本寫:X局長-10萬,無端被判刑7年多,四處陳情都沒用....超衰~
犯後態度很重要他會被判那麼重就是因為他都在說謊
從小到大所沒有說謊過,不應該這樣重判。要看實質性的案件如何,7990元絕對不應該這樣判。真是你他X的爛法律。
要學許銘春, 把公費花在演唱會, 一樣享受,不要帶回家就沒事.
怕浪費軍中資源自行墊付款,購買自用款項回充不就好了⋯⋯聰明很難嗎😂
沒政治背景就不要貪
這種腦袋也能當將軍…
這位少將危機處理能力太差,他所說的一切證詞法官都會一一查證,所以也就一件一件被戳破,但判刑確實太重不符比率原則。
政府覺得平民的命不如一台洗衣機,殺人可以,偷機不行!
他是不是沒請律師..不然感覺他反駁的點都是馬上就會被戳破跟很容意找到證據的喔==
法官不爽就重辦
每个人都有贪心,因此会在一念之间犯糊涂。但是,我认为犯错,没有承担后果的勇气不适合当军人
台灣的司法真神奇,殺人都不用關這麼久
他犯的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跟殺人罪一樣,都是十年起跳、無期徒刑,只差沒有死刑的規定而已。
司法就是爛,法官就是爛
文官較聰明,巧立名目什麼失*基金,農*基金,花錢不亦樂乎
公務員假論文, 罪責怎麼審?
所以這是大同的業配嗎😂真的有那麼好用嗎
那有什麼!謝抗建中將退役後當白手套也判十幾年,是退伍後喔
笑死我了7900多要12年那些幾億的不就要120000年了
柔道教練摔死小孩判9年,阿洗衣機判12年?軍眷吃飯判4年?
不符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