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腳警入罪於民 鄭文燦:判10天不重! 要守法民揹前科? 新聞大白話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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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9 тра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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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1,3 тис.

  • @user-bc9cq3nt8c
    @user-bc9cq3nt8c 3 роки тому +449

    鄭文燦說判十天不算重,枉顧情理法,視若無睹,人性的敏滅,才是嚴重的國家問題,這種格局啊,還要選總統

    • @user-he5km9wh9i
      @user-he5km9wh9i 3 роки тому +10

      中共國派來臥底的

    • @kaipall9273
      @kaipall9273 3 роки тому +24

      他夠格?算了吧,別出來給人笑

    • @user-tv6ny2db3v
      @user-tv6ny2db3v 3 роки тому +19

      逼迫民反 ,

    • @user-il2di5ks3u
      @user-il2di5ks3u 3 роки тому +7

      撐過武統再說吧🤭

    • @chrisliu781
      @chrisliu781 3 роки тому +4

      會發生這種情況 追根究底是是都市的計畫馬路規劃不完善不合理 才會發生這種事情
      我可以理解警察為什麼這樣做 對心理學上是一種發洩 因為被罵太多了因為警察的形象 好不容易抓到一個機會 發洩到底

  • @lavax3659
    @lavax3659 3 роки тому +405

    沒看過這麼執法的警察,明明就是自己在碰瓷,還有看他那個流氓行為人家一直向他道歉他卻咄咄逼人,我呸呸呸。

    • @user-dg4hl8tl1s
      @user-dg4hl8tl1s 3 роки тому +10

      我只有在台北市遇到的警察都很斯文很客氣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34

      重點在這個警察自己先違規逆向行駛,腳被壓到是他自己違規在先,還敢告人?

    • @user-wq7oq3df4q
      @user-wq7oq3df4q 3 роки тому +44

      有牌的流氓 還是全國最大的黑道幫派 能不囂張嗎?

    • @sage6651
      @sage6651 3 роки тому +27

      @@user-wq7oq3df4q 像這種鳥警察,不需要用馬賽克遮他的臉,他想紅就應該把他的全名和分局公佈出來,對酒駕殺人和重刑犯也一樣,不必用馬賽克遮臉,公佈全名,讓他們以後無法在社會生存。

    • @cohnsonj8689
      @cohnsonj8689 3 роки тому +24

      這個四眼田雞,他眼力是怎麼考過的,為安全起見人車不用保持距離嗎,難道車會自動閃你嗎?這個人是怎麼考上警察的,眼力,危機意識,人品,態度,應該要重新教育學習上課

  • @user-ud5fu8ok9o
    @user-ud5fu8ok9o 3 роки тому +136

    市長…要不提名這警察,當"桃園模範警察"啊!

  • @bruceylwang
    @bruceylwang 3 роки тому +238

    鄭市長,拘役10天雖不重,但這已經有「犯案記錄」…你市長是怎麼當的? ……留言加熱!

    • @0925967588
      @0925967588 3 роки тому +9

      這種市長絕對不能讓他繼續高升否則老百姓絕對倒大楣!

    • @knight0630
      @knight0630 3 роки тому +4

      炒起來啦
      給那位民眾公道唷

    • @user-lr5hu7wq3m
      @user-lr5hu7wq3m 3 роки тому +7

      民眾為何要背這條莫名其妙的罪?

    • @user-vv6fm6ui4j
      @user-vv6fm6ui4j 3 роки тому +3

      這市長與警察都不適任

    • @falinyang
      @falinyang 3 роки тому

      @@user-lr5hu7wq3m 沒有莫名其妙喔,過失的定義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位駕駛明顯違反了此原則
      另外若是看完整質詢影片的話,是詹說中判拘役十天,鄭才說十天是輕判,也沒有錯啊
      刑法284: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 @keuchaelchris6471
    @keuchaelchris6471 3 роки тому +332

    我也住桃園,沒想到現在的警察像流氓,那位局長根本是在練肖維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13

      重點在這個警察自己先違規逆向行駛,腳被壓到是他自己違規在先,還敢告人?

    • @user-bc6pm6ir9k
      @user-bc6pm6ir9k 3 роки тому +5

      唉!菜英文會想辦法做票,讓他當選的

    • @MandarinJiasEZ
      @MandarinJiasEZ 3 роки тому +9

      明眼的法官看到這紀錄片,警員恐怕偽造文書和誣告罪難逃。

    • @user-to7ot5tw7n
      @user-to7ot5tw7n 3 роки тому +7

      這算流氓,算垃圾吧,噗踏辣

    • @user-bc6pm6ir9k
      @user-bc6pm6ir9k 3 роки тому +2

      人民鴇母

  • @MaxHuang22
    @MaxHuang22 3 роки тому +391

    鄭市長,拘役10天雖不重,但這擺明是冤案吧?冤案1天都不應該發生,1天都算重。

    • @cheng07191
      @cheng07191 3 роки тому +22

      市長大人 甚米邏輯我聽不懂,
      10天不算重?
      這是重不重的問題嗎?
      現在是在講 手起刀落,一路殺到南天門.三天三夜,
      不是眼睛乾不乾的問題

    • @a638239
      @a638239 3 роки тому +14

      鄭:又不是無期徒刑,拘役才10天而已,真的不重啊..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10

      十天易科罰金也要一萬,所以偷一萬元也是小錢,不算犯罪,警察別抓

    • @MaxHuang22
      @MaxHuang22 3 роки тому +18

      @有錢真好 是啊,這擺明是警員濫權,法官應該判警員濫權瀆職吧!

    • @cheng07191
      @cheng07191 3 роки тому +6

      政客玩話術,需要一點邏輯天份
      不會的..不熟的..拜託 請照稿念
      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

  • @user-rn5ej3bo5b
    @user-rn5ej3bo5b 3 роки тому +163

    這樣的市長孩有人會投他 吐血

    • @audi8877kr
      @audi8877kr 3 роки тому +12

      好險我沒投他

    • @cohnsonj8689
      @cohnsonj8689 3 роки тому +17

      鄭文燦不用選了啦!

    • @xboyshenq
      @xboyshenq 3 роки тому +6

      3Q 這種人 不是有人投給他

    • @cohnsonj8689
      @cohnsonj8689 3 роки тому +2

      @@xboyshenq 第一次選有的人想改變,看是否有什麼作為,選後才知道幾兩重,問政品質真的是太爛了

    • @zu1177
      @zu1177 3 роки тому

      @@cohnsonj8689 桃園應該改變的是 平面道路 上下班 真的太擁擠了 應該立體化 減少紅綠燈的交叉

  • @user-vs9kg9nh7s
    @user-vs9kg9nh7s 3 роки тому +19

    這種警察不淘汰,台灣治安堪憂。上樑不正 下樑歪 爛透了 無恥

  • @lavax3659
    @lavax3659 3 роки тому +373

    鄭文燦說10只是輕刑,應該讓他去牢房呆幾天,這樣的人怎麼能讓他當大官?

    • @user-kz1xc5zq4j
      @user-kz1xc5zq4j 3 роки тому +51

      䓍包壹個還想角逐大位,笑死人了!

    • @erickuo1024
      @erickuo1024 3 роки тому +36

      桃園評比最高 花後代的錢 換選票。。太容易了丫 票都控制好了 不難丫

    • @user-cg9he2he2v
      @user-cg9he2he2v 3 роки тому +49

      被判刑10天刑法拘役與鄭文燦沒有關係,
      文燦當然沒關係,事不關己,現在的綠色都是麻木的顏色

    • @ericsun3440
      @ericsun3440 3 роки тому +35

      是非不分,盲目相挺,這是一個長官該有的格局嗎?這種格局還想當總統,是想搞屎台灣人是吧

    • @user-tt1bk6nu5b
      @user-tt1bk6nu5b 3 роки тому +11

      那這就是胖子在公然侮辱了

  • @user-cb1zq1xw8g
    @user-cb1zq1xw8g 3 роки тому +224

    警紀敗壞耍官威,除良安暴例證堆,橫材入灶濫權黑,自求多福真夠累❗

    • @user-ix6em2fy8f
      @user-ix6em2fy8f 3 роки тому +1

      這民眾不是故意的,且也一再道歉,一般人都會得饒人處,和氣看要怎麼解決!這警是公僕,背負著國家政府給百姓的形象,應要記得「親民亅兩字!
      縱使於法沒錯,官司也贏了,卻賠了公家與論和形象,實為不智,需檢討改善~態度、態度、態度!

    • @wesleychen8521
      @wesleychen8521 3 роки тому

      莊員老是被恐赫,法官只判居役10天,有解莊員老被恐赫的創傷嗎?

  • @user-zo2uq4hq9i
    @user-zo2uq4hq9i 3 роки тому +127

    看清鄭的嘴臉,以後選舉千萬睜開眼
    選他的人 是否後悔曾經眼瞎

    • @user-zw3hl4ri1q
      @user-zw3hl4ri1q 3 роки тому +4

      好笑的是還要當總統
      😂😂😂😂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user-vi1vl3qt8h
      @user-vi1vl3qt8h 3 роки тому +1

      這位人士 我們不要去指責 鄭先生 應該指責法官跟那位警察這樣才算是對啊 我們不分黨派啦

    • @LAN11
      @LAN11 3 роки тому +2

      雙標黨的專利

    • @user-zo2uq4hq9i
      @user-zo2uq4hq9i 3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vi1vl3qt8h 市長理應為民服務,苦民所苦不是嗎? 那麼請問市長言論適當嗎?
      為何只譴責法官及該員警?局長的護短,市長的言論,哪個不該譴責?

    • @user-vi1vl3qt8h
      @user-vi1vl3qt8h 3 роки тому

      這種有關刑法事件 應該 是法官警察檢察官的責任才對 每一個人有每個人的職務 只是說有誰來做比較合適 如果像這種事情 如你的見解 我家母雞不生蛋 應該也要請 各地官員來 關心 或是總統 當然鄭縣長是 講話有 不了解的地方 這是警察 索引起的 應該從他探討 才是正確的

  • @benchu1270
    @benchu1270 3 роки тому +41

    看一次生氣一次,個性太軟,一直禮讓的人不適合住桃園。照桃園警察的 邏輯一定要一直往前衝。

  • @Fqqqqwwed
    @Fqqqqwwed 3 роки тому +258

    鄭文燦没有大是大非.顯然不適合坐大位~

    • @hsz9393
      @hsz9393 3 роки тому +12

      下台

    • @user-mj6hv1dk6x
      @user-mj6hv1dk6x 3 роки тому +8

      當里長比較適合吧

    • @yuwu8016
      @yuwu8016 3 роки тому +2

      說10天不是重罰! 但重點是市長啊,一個沒錯的市民你請我到警局了解一下,我都覺得浪費時間何況是10天! 再來可以講一下那位警察是有什麼臉敢搞民眾肇事逃逸? 是非不分了嗎?

    • @resetcam7795
      @resetcam7795 3 роки тому +2

      應該要反告警察誣告

    • @user-pk6ty3bk8o
      @user-pk6ty3bk8o 3 роки тому +1

      2個都應該下台負責

  • @user-sk1is4cj2l
    @user-sk1is4cj2l 3 роки тому +291

    市長不知民眾苦,局長只會凹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17

      重點在這個警察自己先違規逆向行駛,腳被壓到是他自己違規在先,還敢告人?

    • @user-zv1cb5eg9i
      @user-zv1cb5eg9i 3 роки тому +13

      @@iyhs1234 他執勤是可以逆向,我比較懷疑的是,有大腦的人,誰會把自己的腳放車輪前,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9

      @@user-zv1cb5eg9i 要執行可以鳴笛的業務才能無視交通規則,並不是執勤就能逆向。這警察違規在前就已經理屈了

    • @user-zv1cb5eg9i
      @user-zv1cb5eg9i 3 роки тому +9

      @@iyhs1234 這個警察是教導新的碰瓷招式吧哈哈

    • @NellyPAN
      @NellyPAN 3 роки тому +2

      那就是傲慢

  • @kenhuang2177
    @kenhuang2177 3 роки тому +26

    也是啦!說的出來十天不算重判,難怪他也不覺得他的體重是過重!

  • @user-yu1xc2vk7c
    @user-yu1xc2vk7c 3 роки тому +77

    這位民眾太冤枉了

  • @kevinwang3175
    @kevinwang3175 3 роки тому +39

    吃得肥滋滋的,
    管你冤不冤枉!

  • @mypa3912
    @mypa3912 3 роки тому +266

    現在警察都這麼霸道嗎?一般人道歉都能大事化小,警察偏要鬧大?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25

      重點在這個警察自己先違規逆向行駛,腳被壓到是他自己違規在先,還敢告人?

    • @user-wh5ds8tv6f
      @user-wh5ds8tv6f 3 роки тому +2

      拘役十天剛好而已,被媒體風向帶走都不知道,完全沒有自主思考能力,可憐。

    • @changhua2956
      @changhua2956 3 роки тому +19

      @@user-wh5ds8tv6f 笑死...你真的有看影片?你還真可憐....

    • @weisun5435
      @weisun5435 3 роки тому

      @@changhua2956 員警態度奇差,但你仔細看ㄧ原影片有扣一聲,正常駕駛一定知道,他繼續往前開,說真的他就算不知道有撞到人,我不相信他不知道有撞到東西。

    • @mypa3912
      @mypa3912 3 роки тому +13

      @@user-wh5ds8tv6f 那我也希望你一輩子不要碰到不平事,記住你今天說的話。

  • @user-si7nk5mz8j
    @user-si7nk5mz8j 3 роки тому +42

    上頭長官極力擁護有黨證的人

  • @Tiger-ki1ih
    @Tiger-ki1ih 3 роки тому +157

    鄭文燦最起碼別想下次還會有我的選票

  • @user-eh4vb8cv8o
    @user-eh4vb8cv8o 3 роки тому +191

    現在警察素質真差

    • @user-uj5mc2xy9f
      @user-uj5mc2xy9f 3 роки тому +4

      這種素質現在有專用名詞 滿滿的台灣價值

    • @LL-iz4pl
      @LL-iz4pl 3 роки тому

      @@user-uj5mc2xy9f 你不要翻墻好嗎?

    • @user-ip9oq1zu6l
      @user-ip9oq1zu6l 3 роки тому +4

      不是現在,己經很久了

  • @ChenMichael
    @ChenMichael 3 роки тому +79

    被壓腳只提十項聲明,避談驗傷單,顯然是作假、碰瓷。既然沒有受傷,哪來肇逃?

  • @jjmanewu5836
    @jjmanewu5836 3 роки тому +145

    就問 全台灣 有誰要這樣被判拘役 10天......... 我不要!!!! 蔡英文 你要嗎??? 蘇貞昌 你要嗎???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5

      十天易科罰金也要一萬,所以偷一萬元也是小錢,不算犯罪,警察別抓

    • @skstaney4366
      @skstaney4366 3 роки тому

      關蔡英文什麼事?

    • @user-vu4vg6ql7z
      @user-vu4vg6ql7z 3 роки тому +1

      他市長是誰??先去問看看 這種警察跟總統什麼事情??(叫菜總統直接跟大陸開戰。我還沒話說)

    • @skstaney4366
      @skstaney4366 3 роки тому

      @@user-vu4vg6ql7z 國民黨那個Korea fish敢開戰?

    • @skstaney4366
      @skstaney4366 3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vu4vg6ql7z 市長有問題不是市長負責? 警察問題不是警察署長負責?

  • @stevenli5068
    @stevenli5068 3 роки тому +17

    連一天都覺得冤枉

  • @MIT5102
    @MIT5102 3 роки тому +28

    被罰10天的車主缺少綠卡(冥禁黨黨證)~~~~~~~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 @user-co5vt5gs8p
    @user-co5vt5gs8p 3 роки тому +33

    員警機車停這麼近(自己討壓)難道不知道靠右行駛嗎?

  • @foxlin5709
    @foxlin5709 3 роки тому +71

    判10天不算重,一位市長講這種話,以後出來選別想我投給你(判一天我都覺得委屈了)

    • @huf0714
      @huf0714 3 роки тому +2

      這種情況,被拘留一個小時,就夠我把對警察的崇敬歸零了

    • @liaoliao198
      @liaoliao198 3 роки тому

      他還想選總統勒

    • @user-hz1td8ku7f
      @user-hz1td8ku7f 2 роки тому

      一個清白的人,沒前科,被你一說,前科累累,以後怎麼面對社會

  • @user-vm2iv6tq3e
    @user-vm2iv6tq3e 3 роки тому +23

    這個局長真的是....唉

  • @kuo1785
    @kuo1785 3 роки тому +111

    桃園的警察這麼囂張喔?先前的中壢對走路的老師問路問題上銬現在又有這一位

    • @user-vl9bv1dv7s
      @user-vl9bv1dv7s 3 роки тому +1

      就把這些調升到台北 管 黑衣人就好了

    • @libinghan5216
      @libinghan5216 3 роки тому +2

      @@user-vl9bv1dv7s 你太高看了,看到黑衣人 馬上趴了。

    • @a0933403742
      @a0933403742 3 роки тому +1

      老師是欠銬 這個是這位警察真的有問題

  • @twnltc
    @twnltc 3 роки тому +28

    應該叫拖吊車先處理違停車輛

  • @user-xw2nq3dc4g
    @user-xw2nq3dc4g 3 роки тому +90

    叫鄭文燦去待10個小時嚐嚐滋味就好.靠😤😤😤

    • @user-iv9iz4pk3n
      @user-iv9iz4pk3n 3 роки тому +1

      胖周瑜不知道他市長在當什麼

    • @ijen09
      @ijen09 3 роки тому +2

      他會很「難瘦」😆

    • @huf0714
      @huf0714 3 роки тому

      @@user-iv9iz4pk3n 用錢收買民心他最會

    • @user-ix6em2fy8f
      @user-ix6em2fy8f 3 роки тому

      @@ijen09 有梗

    • @tengkevin5595
      @tengkevin5595 5 днів тому

      會啊!他今年就準備去嚐嚐看了😂😂😂!

  • @chiho2780
    @chiho2780 3 роки тому +62

    從上次的老師事件,到這次警察壓腳。
    看到的是桃園的長官出面講話很吐血。真的是有什麼長官,有什麼下屬。

  • @user-vb3sc4hc9w
    @user-vb3sc4hc9w 3 роки тому +36

    改朝換代汰換不適任員警,工作態度差,及疑似未受傷行動正常,卻誣告被輾到腳?督察人員難道不查證嗎?錄音記錄,外,是否也應測謊,來參考?而且警官身為公務員精英,見到不能體認自身責任員警,及扮演好角色,勿坦護害群之馬,愛之足以害之,關愛部屬應以公務為先,則警政署公關室長官努力改善警民關係不致白費,而警察工作為民服務的努力成果被抹殺。

  • @ytk8806
    @ytk8806 3 роки тому +81

    先有警察濫訴,後有法院亂判。
    濫訴的罪人~地方首長(警察局長、市長)、中央首長(警政署長、內政部長、行政院長)、司法系統(各級法院、司法院長)。
    一個小小案件的現形記,行政系統與司法系統爛掉了!

    • @user-wj4dj1mq2s
      @user-wj4dj1mq2s 3 роки тому +8

      有重頭至尾全程影片入鏡,警察及法院還會判錯,我想警察及法官都要再檢討及再教育哦!

    • @aa7122000
      @aa7122000 3 роки тому +2

      法院沒有亂判,因為是警察堅持不和解要告傷害,
      壓腳是事實,就跟車禍一樣

    • @user-th3by3bq3s
      @user-th3by3bq3s 3 роки тому +3

      @@aa7122000 所以這警察是在製造假車禍,提升業績嗎?

    • @aa7122000
      @aa7122000 3 роки тому

      @@user-th3by3bq3s 不是假車禍,是真車禍,
      壓到腳是事實,
      是警察堅持不合解,
      所以法官也只能判最輕的10天

    • @sorashiro0626
      @sorashiro0626 2 роки тому +1

      @@aa7122000
      法官應該要判
      整起車禍原因乃是路邊黑色違停車輛及原告逆向引起
      因此判原駕駛無罪
      另外若原告有意對於違停車輛之過失傷害提告
      請另案提起訴訟另案處理

  • @catherinechung4448
    @catherinechung4448 3 роки тому +34

    鄭市長的回答,讓我無言.......

  • @gogoyoung
    @gogoyoung 3 роки тому +115

    10天不算重判...暈...
    我是善良百姓,我1天也不肯好嗎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4

      十天易科罰金也要一萬,所以偷一萬元也是小錢,不算犯罪,警察別抓

    • @TheAirlen
      @TheAirlen 3 роки тому +1

      限制自由是很嚴重的判決,不然市長去代替民眾被關個三天就好啊⋯⋯阿不就不嚴重??

    • @user-oi1kp4os1n
      @user-oi1kp4os1n 3 роки тому +1

      地方首長不為自己百性申冤還官官相互狼狽為姦 顛倒是非真是無恥!

    • @sweetsnoopy1212
      @sweetsnoopy1212 3 роки тому +1

      一般人被關10天很重好嗎?通常都可以一科罰金或緩刑。

    • @gogoyoung
      @gogoyoung 3 роки тому +1

      @@iyhs1234 他應該很後悔他的發言

  • @user-zo1gf3ku5e
    @user-zo1gf3ku5e 3 роки тому +27

    錢子、大家加油哦!

  • @user-om5sb9jp5g
    @user-om5sb9jp5g 3 роки тому +23

    我也遇過惡警,說了也沒用😠

  • @user-tt4oz1rm2z
    @user-tt4oz1rm2z 3 роки тому +31

    離他們遠一點自保最重要,本人在公園碰到了四個一上來二話不說就要抓人上派出所,這還有天理嗎?

  • @user-fg9dp9rv7v
    @user-fg9dp9rv7v 3 роки тому +22

    鄭村棋👍

  • @user-qw8xw8yp8k
    @user-qw8xw8yp8k 3 роки тому +63

    萊文燦說的是人話嗎?

  • @user-dg9te1vj3y
    @user-dg9te1vj3y 3 роки тому +106

    希望桃園市民,不要碰到碰瓷警察,開車沒肇事逃逸,被告肇事逃逸。,很無言。

    • @hsz9393
      @hsz9393 3 роки тому +2

      什么罪名这个猪警颈说了算。最可恨可恶的是法官也当一回事!就判了我的妈呀!什么社会!一连串的错误接下去对付人民群众

    • @user-dg9te1vj3y
      @user-dg9te1vj3y 3 роки тому +7

      @@hsz9393 是啊!當警察只會情緒化,怎麼當警察呢?

    • @chang29987
      @chang29987 Рік тому

      怎看都沒肇逃,警察這樣是不是誣告?

  • @user-ee3zy2xt7b
    @user-ee3zy2xt7b 3 роки тому +131

    不要求鄭文燦要有慈悲心。最起碼尊重別人感受的心要有。這是基本家教。

    • @user-ss9vt5gi1k
      @user-ss9vt5gi1k 3 роки тому +3

      把自己的聲譽毀了...還想選總統?

  • @user-om2re1lh1l
    @user-om2re1lh1l 3 роки тому +93

    桃園人的不幸啊。有這種市長.局長.警察真是笑死人了。出名了哈哈哈.....

    • @user-ep9ds5rw5v
      @user-ep9ds5rw5v 3 роки тому +2

      我也開始笑桃園的警察可悲啊,外加一個不明事理的市長。

    • @IREXIC
      @IREXIC 3 роки тому +1

      桃園快超越苗栗國變全台最爛都市了

    • @user-wy4ct2xp6o
      @user-wy4ct2xp6o 3 роки тому

      以後判決書要拿出來上网公示 以昭公信

  • @andychchang
    @andychchang 3 роки тому +15

    鄭文燦市長!對~問題不是10天重不重,是沒罪為什麼要關10天?酒駕都還沒關、靠杯警察是小孩在吵架嗎? 踩到腳跟你對不起還要告訴老師。還有這跟之前警察故意跌倒摘贓抗議人士有何不同?

  • @huanhe7656
    @huanhe7656 3 роки тому +78

    還要讓民退黨繼續執政嗎?

    • @user-iv9iz4pk3n
      @user-iv9iz4pk3n 3 роки тому +4

      不要下架明年就可以了

    • @iyhs1234
      @iyhs1234 3 роки тому +10

      牠們作票上來的啊,2020根本不是姓蔡的當選

    • @crycrycn
      @crycrycn 3 роки тому +2

      先下架鄭文燦

  • @sardis7919
    @sardis7919 3 роки тому +11

    尋求議員服務處的法律諮詢叫關說!
    那麼去尋求律師法律協助不就叫做意圖脫罪?

  • @user-bv2rt2ts1t
    @user-bv2rt2ts1t 3 роки тому +30

    不知道法官在判案時~警察是否有一併提供民眾的行車記錄器影像供参?拘役10天也判的下去?

    • @user-ts2zw1wl7k
      @user-ts2zw1wl7k 3 роки тому +3

      當然沒有 不然怎麼告肇事逃逸
      法官很閒嗎?
      有影片也不見得會看
      警察怎麼告
      他就怎麼判
      這麼簡單我也會

    • @user-bn5bl6eb1l
      @user-bn5bl6eb1l 3 роки тому

      守法人民好欺負啊!
      要他判毒駕撞死人 你看他敢嗎

  • @user-yo5wj1zn2r
    @user-yo5wj1zn2r 3 роки тому +67

    車子先停下來,警員從後方趨前用機車擋在車子前,警員自己不注意靠的太近才會被車子壓到腳。車主在車上视線受限當然看不到警員的腳,警察機車擋在汽車前,汽車怎麼肇逃?明顯是誣告!

    • @user-fe8fe2us3r
      @user-fe8fe2us3r 3 роки тому +2

      誣告 嗎? 法院還判拘役 10天 ...

    • @yangwheishin181
      @yangwheishin181 3 роки тому

      誣告成立不了的,根本不符合要件,這個人真的就是只能自認倒楣

    • @user-yo5wj1zn2r
      @user-yo5wj1zn2r 3 роки тому +1

      @@yangwheishin181 誣告如不成,應告他凟職濫用職權欲陷民於不利!

  • @lp7743
    @lp7743 3 роки тому +47

    失言市長快去關10天!

  • @chichilin5088
    @chichilin5088 3 роки тому +9

    法官有看到行車記錄器嗎?
    如果有看過還判拘役十天?
    這是什麼樣的法官?
    警察、法官,官字兩個口
    這樣的司法真的太可悲了
    連走路、開車都會碰到惡棍,
    民進黨政府是嫌票太多了嗎?

  • @liujames3792
    @liujames3792 3 роки тому +24

    燦哥 酒少喝一點....喝到腦袋都ㄎ一ㄤ掉了 !!

  • @chihyuanliao1340
    @chihyuanliao1340 3 роки тому +15

    民眾車子在自己路權~誰錯呢

  • @Bbgdkivgggcx9929
    @Bbgdkivgggcx9929 3 роки тому +6

    聽到那桃園局長回答真的會吐血....
    總是回那些不用思考就知道的屁話

  • @user-cu3fs5zu2e
    @user-cu3fs5zu2e 3 роки тому +53

    民進黨官員讓人民失望,們民進黨員蒙羞,

    • @user-dr7nk7vt7g
      @user-dr7nk7vt7g 3 роки тому +4

      還蒙羞!冥盡黨黨員根本毫無羞恥可言

    • @a0980041103
      @a0980041103 3 роки тому

      民調那麼高?那麼客氣、100趴吧!也可寫1000趴!客氣什麼勒

  • @user-dc1gh5zp4y
    @user-dc1gh5zp4y 3 роки тому +25

    現在才知市長是這種人,不用選了。

  • @user-fq1di4wf9m
    @user-fq1di4wf9m 3 роки тому +17

    火車站附近油水不夠分到基層去啦 不想辦法加薪怎辦

  • @user-yg3rt8lu8l
    @user-yg3rt8lu8l 3 роки тому +37

    這麼明顯被冤一定要討回公道。

  • @user-xh6tl2mw6i
    @user-xh6tl2mw6i 3 роки тому +5

    從今以後我絕不會同情任何警察!

  • @user-oq4fz9bk3s
    @user-oq4fz9bk3s 3 роки тому +5

    駕駛人可以去告那位員警,誣告,(肇事逃逸)

  • @anakin1221
    @anakin1221 3 роки тому +20

    那酒駕能多加這項處罰嗎?反正不重

    • @yuwu8016
      @yuwu8016 3 роки тому +8

      對啊! 酒駕都還沒關這麼久勒! 真的是一堆沒用的立委 不敢修法

    • @erickuo1024
      @erickuo1024 3 роки тому +5

      這會影響到發言人不行哦!

    • @fat72727
      @fat72727 3 роки тому +1

      現在酒駕罰責太輕

  • @Fqqqqwwed
    @Fqqqqwwed 3 роки тому +59

    先把亂叛的法官侬凟职罪開除~

  • @user-yb3hx5ir7t
    @user-yb3hx5ir7t 3 роки тому +63

    看到莊警員的那副嘴臉 就強強要抓狂

  • @yodido3370
    @yodido3370 3 роки тому +7

    莫名其妙 開車中 有人違規逆向碰瓷 ... 停在車旁邊 結果 ...倒楣要留前科 官大學問大 小事????? !!!!! 火大

  • @user-zm2tb9kc8n
    @user-zm2tb9kc8n 3 роки тому +53

    壓到腳,走路還這麼穩

  • @user-rd3qi7rt6q
    @user-rd3qi7rt6q 3 роки тому +94

    員警法官市長……將心比心發生在你們3位身上做何感想?

    • @user-ou4rj7ku3c
      @user-ou4rj7ku3c 3 роки тому +7

      他們不會將心比心,因為他們有專人接送,所以他們只會理所當然民眾就該默默承受,那種這麼明顯的過程,黑講成白,依舊判你錯你就是錯

    • @krush520
      @krush520 3 роки тому +1

      發生在他們身上,只要搬出身分,員警可能馬上下跪道歉了。

  • @mm-km9ed
    @mm-km9ed 3 роки тому +10

    桃園民進黨不用選了😤😤😤😤

  • @user-lg8kl3ps9q
    @user-lg8kl3ps9q 3 роки тому +13

    先對認真執勤的警察同仁說聲辛苦了喔..
    但我從小到大都沒見過好警察,只見過警察濫用職權、踢皮球、態度差、叫囂、吃案,一直以來印象都很差..
    但我堅信那只是部分的老鼠屎.. 但很可惜負面新聞總是比較容易令人印象深刻..
    再次對警界、政界感到失望,台灣的政客、警察你們真棒...

  • @user-bw7nd5oh3c
    @user-bw7nd5oh3c 3 роки тому +7

    枉費我還這麼相信民進黨,結果當了執政者後,眼睛都一樣長在頭頂上,一樣官官相護,一樣不敢承認錯誤,陳師孟的辭職,還真的是其來有自,台灣最黑暗的,就是司法這塊,那個黨當選,都改變不了。

  • @AAA-ur2yy
    @AAA-ur2yy 3 роки тому +11

    官好大 不管問題了 這議場不是法庭
    就是法庭有異樣 才會在議場反映 市長一句 這不是法庭 那就不理嗎 市長您也幫幫忙

  • @user-sz6nf3fs9s
    @user-sz6nf3fs9s 3 роки тому +11

    執政的政府從上到下這陣子出了多少讓人噴飯和無奈的事件?唉!底層的我們只能搖頭和求上天保佑不要碰到那種吃人的“公僕”真的沒其他的辦法了!

  • @devilpen6565
    @devilpen6565 3 роки тому +8

    這種警察素質......哎!〈悲哀〉

  • @user-yb3hx5ir7t
    @user-yb3hx5ir7t 3 роки тому +12

    我一向堵爛民進黨 但堅決支持蔡永芳

  • @user-gg8ql1ci4q
    @user-gg8ql1ci4q 3 роки тому +25

    姓莊的員警爛用公權力,以為自己很跩,很了不起的樣子。這種員警必須再教育,否則會造成不必要困擾。得饒人處且饒人。

  • @user-fr8qe4nr9m
    @user-fr8qe4nr9m 3 роки тому +5

    議會不是法庭,你確能當法官,認為拘役10天不算重?

  • @blackjack9055
    @blackjack9055 3 роки тому +9

    自己選 的市長,得自己擔責任。

  • @user-ko8pr1ye9d
    @user-ko8pr1ye9d 3 роки тому +40

    爲什麼很多人討厭警察要檢討我朋友家兒子當警察,她不敢對鄰居說,有時候鄰居聊天問說你兒子做何事業,真的說不出口回鄰居做公家工作,應該是一份很光榮的工作,變成說不出口,好的很多,貓假虎威也很多,情,理,法情是最前面,應該通融要通融你一條路四線道兩邊畫紅線,店家要不要上,下貨不要做生意不要吃飯,一年要交幾萬的稅金,警察請給百姓一條路走,

    • @Takeitasitcomes2
      @Takeitasitcomes2 3 роки тому +1

      畫紅線是當地人去申請的,這不關警察的事...

  • @user-zg3ow4qb2d
    @user-zg3ow4qb2d 3 роки тому +36

    壓到警察的腳,誰看到?證據在哪?醫療證明在哪?如果真壓到腳,還能好好站在那?你一個人說了算?🤔

    • @user-sk7st3fk5d
      @user-sk7st3fk5d 3 роки тому +2

      法院都判了,有可能沒驗傷單嗎?

    • @MrAli0218
      @MrAli0218 3 роки тому +3

      我被轎車車輪壓過也只是痛了一陣子爾以,連看醫生都不需要,倒是我真看過騎士腳放轎車車輪邊等綠燈轎車開動假裝被壓到碰瓷的

    • @user-eg9rm2wu8f
      @user-eg9rm2wu8f 3 роки тому +1

      这流氓,哦不,是这警察把流氓碰瓷体现的淋漓尽致金马奖影帝估计都甘拜下风

    • @asd123215
      @asd123215 3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sk7st3fk5d 驗傷單是當場叫救護車進醫院開的嗎?要造假的話拿磨指甲的挫一下就有了。

    • @wendy553011
      @wendy553011 3 роки тому

      有發生車禍的都知道可以先去醫院驗傷 但 是不是現場壓的 無法確認 因為有些人可能把某些舊傷也都說上去 這也有可能 就說這邊痛那邊痛 哪邊都痛 這就是那個警察能囂張的原因

  • @jasonchen6415
    @jasonchen6415 3 роки тому +22

    重點不在十天重不重, 而在於該不該判刑.

    • @angus0324
      @angus0324 3 роки тому +1

      只有你跟我是清醒的人。

    • @user-zl6no4ij1g
      @user-zl6no4ij1g 3 роки тому

      他認為死老百姓的日子十天算什麼?還想選總統嘞,好笑!

  • @PPG-wb9nr
    @PPG-wb9nr 3 роки тому +31

    拘役10天?傷害了人心
    等於是霸凌

  • @yu-meiliu7005
    @yu-meiliu7005 3 роки тому +44

    揮文先生、郑老師你們好、加油、支持你們。

  • @audi8877kr
    @audi8877kr 3 роки тому +5

    住桃園真倒霉

  • @peterhu6868
    @peterhu6868 3 роки тому +39

    此事件意外了解到鄭市長真正為人民的心....平常親民形象佳,但今才知乃虛偽的政治人物,台灣老百姓有福氣了!😃😃😃

  • @user-qj6zf5rx5r
    @user-qj6zf5rx5r 3 роки тому +10

    畫面公布, 對錯很明顯了, 為何這些當官的, 還會覺得死不承認硬凹會比認錯佳? 還說拘役10天不重....是腦子進水了嗎?

  • @hsiao-huachen4043
    @hsiao-huachen4043 3 роки тому +14

    10天不重? 警察80%是好的, 10-20%麻煩製造者, 2-3%黑心.

    • @user-zt4sk3dr4f
      @user-zt4sk3dr4f 3 роки тому +1

      相信有!衹是別數據化→好嗎?→憑據是啥???

  • @user-ti8gw4dl8o
    @user-ti8gw4dl8o 3 роки тому +33

    當官的每天只知道怎麼做秀,真的有為人民想過嗎?

  • @nicsheng
    @nicsheng 3 роки тому +32

    我是桃園市民 今天買早餐看到一個員警也在排隊 我立馬站離他保持兩公尺 我很怕不小心碰到他就說我要搶槍

  • @user-zb4vq1ok9l
    @user-zb4vq1ok9l 3 роки тому +2

    原來輾腳有罪 然後到警局砸電腦刪監視器沒事
    有牌的流氓就是不一樣

  • @aporesing9499
    @aporesing9499 3 роки тому +11

    为何前面有违停冇处理,为了自个脚被压理论不休,?

  • @user-pv2wd9tk2q
    @user-pv2wd9tk2q 3 роки тому +29

    市長警員的心態嘴臉让人民看清了!

  • @panocop
    @panocop 3 роки тому +2

    鄭文燦挺這個警察,不挺市民,是不想酸宗痛了嗎?
    判拘役十天? 大家也應該追究一下起訴的檢察官和判刑的法官。

  • @ccl5862
    @ccl5862 3 роки тому +5

    事不關己當然會說10天不重,鄭文燦要是你是那位駕駛,經歷這過程然後被警察告,法院判刑拘役10天,你還會這樣說嗎???我看你肯定會用職權把那位警察給記過處分吧。

  • @user-ik5ky6no1q
    @user-ik5ky6no1q 3 роки тому +3

    遇到這種大人也真是倒楣了

  • @user-il2di5ks3u
    @user-il2di5ks3u 3 роки тому +5

    我以為在看九品芝麻官勒?官府衙役就這調調....欺壓百姓

  • @user-by9we9eo6p
    @user-by9we9eo6p 3 роки тому +29

    就是重判,我守法還被罰,冤枉吖

  • @user-dr8fl6we4j
    @user-dr8fl6we4j 3 роки тому +4

    法官沒空看完錄影帶嗎?這樣都判刑⋯⋯

  • @user-yp6sn9zx1u
    @user-yp6sn9zx1u 3 роки тому +5

    黑色賓士車才是車道阻塞主因怎不沒處理??

  • @user-kv8uk3bi4d
    @user-kv8uk3bi4d 3 роки тому +7

    算了,身為桃園人,我情願搬去高譚市了

  • @a0980041103
    @a0980041103 3 роки тому +5

    一直很努力告訴自己;警員辛苦、應該ㄓ持、鼓勵、今天看到著顆老鼠屎、懷疑:警員都是這個樣嗎?正常的員警必需教育這個人、他一個人毀了所有警員

  • @user-nw8hx6ff5p
    @user-nw8hx6ff5p 3 роки тому +20

    該抓的不抓,專門欺負守法的人? 說個笑話,10天不算重判!?你是要笑死人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huf0714
      @huf0714 3 роки тому

      那台違停的才是該處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