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精神科醫生不是神!法醫高大成狠嗆殺人犯「都不可赦」 砲轟廢死聯盟哪一個家裡至親有被殺 死刑犯有時候也可以騙過精神科醫生|【關我什麼事】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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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3 вер 2024
- #死刑 #廢死 #精神鑑定 #廢死聯盟 #高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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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高法醫說法、反對廢除死刑
我認同您說的;反對廢除死刑
支持高法醫的想法
+1
+1支持高法醫論點
高醫生講的超級有道理!!
故意殺人者
應該 償命
支持高法醫的見解!
不贊成廢死,殺人者要執行!高法醫的論點很正確,合乎常理!
贊成高法醫
非常支持高大法醫的説法
高法醫是對的,關出再犯罪率很高。
當然,他們會尋仇。
高法醫說的對,我也同感,讚成。
法律令人無信心,死刑人早該74I4了,絕不廢除死刑,惡劣人類太多了,我支持高法醫
認同高法醫
支持高大成!
問題是 政府沒好的配套措施 我就問 殺人犯因為精神病逃死 後面出獄 後就住神精科醫生家旁 醫生你要不要 你可以讓神經病殺人犯每日在你家附近趴趴走嗎
死刑犯有人權,請問被害人的人權呢?被加害人削滅了,等於零,如果廢死死刑犯,公平嗎?法院的天秤不是嚴重傾斜了。
如果又有第二個被害人,大法官、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嗎?
依照他們的邏輯 死人沒有人權⋯⋯
其實每個人只要捫心自問:「如果今天是自己的至親、家人被殺,自己還會不會充滿道德仁義的說我原諒加害者,不用判死」。
如果過不了這一個問題,完全沒有資格在那邊品頭論足的說要支持廢死。
都是一些偽善的人
那死刑犯出獄了,麻煩那些死刑犯去住大法官,跟癈死聯盟的隔壁,謝謝!
殺人者要判死我讚成!
應該要更正:無被侵害而殺人者,唯一死刑!
台灣對加害者的假慈悲越來越猖獗。
世間的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之中;
做了善事惡事,應得的善報惡報總量事一定的。
在人間逃過懲罰,在地獄受刑的時間就越長。
加害人不會因為假慈悲者邪說的幫助,而減少應得惡報的總量。
這個世間有一些愚痴的假慈悲者,以為他們幫助加害人是在做善事行公益;
其實他們只是讓自己捲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因果之中而已。
高大成醫生加油👍👏
如果是開車
侯友宜對癈死釋憲案評論講的好,他說不應該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跟機會,要傾聽被ㄩ害者跟家屬他們內心的錐心之痛,我們不能讓他們在再度的受傷害。希望侯市長能夠秉持此一信念兌現該言論。
無論是歹徒或是公權力侵害個人的生命人權,都必需要受到最嚴厲的法律或是死刑的規範,這是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精障不得判死”,那要把他養在那些法官家圈養,請他監督啊
高法醫說的好說的對。
高大成說到重點
高法醫說的對..殺人犯「都不可赦」...不管是不是有精神病通通死刑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
動物園裡的動物,只要是吃過人,或者傷過人的,全部都是進行人道毀滅處死,也就是死刑啦。想過什麼原因嗎?
因為無法溝通 有些惡人就是無法溝通他的感官跟一般人都不是在同個頻道上
那些惡人跟動物的差別只是批個人皮在身上
廢死聯盟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他們就不會搞廢死了!沒有痛過不知其痛!
台灣對加害者的假慈悲越來越猖獗。
世間的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之中;
做了善事惡事,應得的善報惡報總量事一定的。
在人間逃過懲罰,在地獄受刑的時間就越長。
加害人不會因為假慈悲者邪說的幫助,而減少應得惡報的總量。
這個世間有一些愚痴的假慈悲者,以為他們幫助加害人是在做善事行公益;
其實他們只是讓自己捲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因果之中而已。
被害人的人權呢
法醫高大成加油
高醫師說得好:::據道理分析應該如此!!
說得很對
高大成法醫講得很對
高大成醫師說的,最正確!
5億兇嫌可以脫罪了
殺人者要判死
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天經地義有什麼好說.以前精神病人都關起來治療.現在不是放出來到處趴叭走嚇人
已經定讞不執行就是瀆職!
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命權!殺ㄙˇ人與憲法相抵觸不該被赦免ㄙˇ罪!
憲法不可以保障壞人的殺人權!那是在虐待受害人家屬!
我長期在吃心理疾病藥,都在醫院看得,所以我現在殺人會逃過死刑
殺人當然很可惡 可是殺人有很多種情況 確實需要區分
絕對支持高法醫!
把所有達到死刑犯等級的人, 所有羈押關養期間的費用, 全部由 "廢死聯盟" 的人負責支付.
對啊!不要再浪費公帑!而且抓人判刑所有一切作業都由他們支付!還有受害人家屬的精神撫慰金!
潘建志閉嘴,高大成說的有理。
滿滿的案例歷歷在目,真正不得已必須去殺人的加害人犯罪者少之又少,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自己私慾私利去殺人,為了逃死才假裝精神疾病,死刑真的不能廢止
個人認為精神病患應該可以免死!而且不能坐牢!也不需要強制就醫!
我認為應該秉持人道精神把這些精神病患尤其是殺人狂魔通通送去廢死聯盟還有強制跟法官一起居住就好。
萬一法官或是廢死聯盟不幸身亡那就換下一個主張廢死的人一起同居一起生活就好且不得拒絕。
殺人就要償命,不能因爲有病殺人可以無罪,爲什麽不見去殺動物又爲什麽可以神經能分辨去殺人???????????????
我個人是覺得因為精神病(不管真的假的)至少也不要放出來害人吧。這些正常生活的人不就好可憐 如果被害人是家裡的唯一經濟來源剩下的家人怎麼辦?廢死聯盟要養嗎?
高法醫就是帥,其餘“惦惦”
有個罪犯說過精神鑑定最好騙 現在問題是冤獄 假如殺錯人怎麼辦
吃頭路的人要聽老闆的話,他的老闆是由國人選出來的,法務部本可依法執行槍斃,可能聽命不得執行?認命吧。
沒錯
死刑確實可以嚇阻模仿效應
我相信高大成法醫❤❤❤❤❤
被殺害人的人命錢要不到!家屬的折磨無處求償!社會經濟活動損失要不到!連要求國家主持公道都沒有資格?
廢死聯盟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他們就不會搞廢死了!沒有痛過不知其痛
希望持續追5億高中生命案
對於(廢死)~非常反對!最近一堆朋友都在聊這話題~如果下次(選舉)~絕對不選支持(廢死)的~不論是誰~只要支持廢死~就叫他下台~(高大成法醫)支持你~加油!
死刑執行的條件分輕重緩,
1.像鄭捷之類,直接死刑。(有影像,人證,物證)
2.江國慶冤死案,(無影像無人證),多層審察必免冤案
3.精神狀況跟一般人一樣,很明顯殺人直接死刑
分級制執行.......
身為被害人家屬才能體會的切膚之痛,高法醫支持你!
醫師講那麼多,誰驗過的就住誰的隔壁,要不要?
醫師也會有判斷錯誤的時候,不管如何,即使有精神病殺人也該死,留下來繼續殺人嗎?廢死者可不可以體諒被害者們的心情和痛苦呢?
第一次看精神科就是給潘建志看的,很爛!只想一直多接病人,根本沒有認真聽我的狀況,之後複診,還說:不是應該好了嗎?(拜託我才吃2個月的藥耶!😑
謝謝高法醫叫他閉嘴
贊同高法醫的言論,我也反對廢死,故意殺人者就必須付出代價!
精神異常也一樣,因為精神異常去殺人,才更不可控更可怕,更不能成為逃避死刑的免死金牌。
如果廢死聯盟都是被害家屬成員 那我就沒話講
這個穿白衣的,把殺人犯都住他家隔壁,看他會不會怕
精神病殺人,該檢討的是精神病人如何安置鑑定治療🙏
若有精神疾病 平時就會顯現出來 應該要強制醫治 若未依醫囑醫治 即使犯案了 也不得以精神疾病者免刑
吵死了+1
高法醫講得太好了!
講到我流淚😢講到我嘆息😮💨
我們贊死的沒有要質疑精神科醫師 沒有要討論精神鑑定的可信度 我們一般老百姓,尤其是被害人的至親,只是要問一句:憑什麼精障的人就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而免死呢?!
退一萬步說 如果精障殺人可以被接受 那我們豈不是應該要原諒希特勒 歌頌賓拉登 讚嘆麻原彰晃? 我敢說真的抓他們去測的話 也一定是精障啊!不是嗎?🖕
精障還能懂避免死刑
精障還懂
到底誰精障
不要說殺人犯啦。你左右鄰居都住治安人口要不要
我在說,哩踮踮,超帥
支持高大成法醫👍👍👍👍👍
我讚成高大成醫生
那些廢死聯盟的真的是敗類內
殺人償命本來就是要還的
刑法的目的是預防犯罪的發生,行為人主觀上明知有意但仍然為之,就應該受到該有的處罰!但是面對死刑的這部份,只能說大法官釋憲得有夠爛!!!我可以體諒那些真的患有精神疾病的精神犯(頂多就是判無期徒刑),但不能原諒行為後裝瘋賣傻的犯人! 現代人對『人權議題』很重視,但套在這個死刑釋憲案分明是在圖死刑犯的利益,叫那些已故的被害人情何以堪呢!? 畢竟我們是活在東方世界,也就存在東方人較為傳統的思想,對於一個死刑釋憲案的結果,很難讓社會多數民意給接受,除非能給一個實質理由又或執行的判決,讓大眾知道死刑是真的不是形同廢死
支持 高法醫的論述!
釋憲結果出來,民進黨立委、綠營支持者個個都很囂張啊,還在那邊高喊力挺大法官
曾任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哪位姓苗的 不來上來說一下嗎
那個精OX醫生不要在請了 只會丟人現眼 = = 是我都嗆爆它 在那邊畫虎南
要有配套措施
那個廢死的有提配套 ?
法官領回
廢死領回
鑑定團領回
讚成高醫師觀念
哪西你賭丟你就知道啦!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贊成高醫師說的,犯罪事實就執行死型。
高法醫是一個接地氣 並且 十分貼近 民意的 專業 法醫😊
如同針不是扎在己身 根本無法感同身受 被害者家屬的那種痛呀
高法醫:加油!
有些惡人真的只是披著人皮的生物 他殺任何生物都是無感的 那種就不該再一般人的社會共存
為什麽精神病殺人不用負責?
其實我也覺得會殺人的教化機率根本是0,幾乎都會再犯,心理都有問題
有些精神科醫師能力有問題!
分隊告發一個說法,他人有點故直
殺人者死,永絕後患!
精神科如果有用的話就不會有憂鬱症了
不管是不是精神病,殺人比照普通人辦理。
各位,請時刻提醒自己去尊重大法官的判決喔,我們不能雙標😂
雖然我也不喜歡殺人犯靠精神病逃死刑
江國慶不是林國慶
別挖坑給高法醫跳了,他說的很明白,放出來我們會出事
誰在給這些大法官背書玩文字遊戲的,你們的子女會出大事的知不知道
無意中發覺到潘建志醫師 人好像是變瘦了 跟以前長得不太一樣 難道精神狀況有些問題?總覺得他是在替殺人犯找藉口?
判死刑犯,必須所有證據充分求證,也絕不是冤獄,死刑犯決不能特赦減刑,應永遠關在監獄到死,如果死刑執行也別用槍斃,應用斷頭台,讓受害家属按下刀斧按鈕,如果受害家属沒按下,那死刑犯永遠關在監牢,這樣才能安撫死者家属,用斷頭台,才能震撼欲犯罪者或無故殺人者,精神犯犯死刑,應永久監禁,根本不能放出來在社會,法官把犯人減刑特赦放出暴力死刑犯,法官必須負法律責任。
只有那種每天都語無倫次又行為極度怪異者
才能稱之為精神病
其他都少在那邊五四三
😒😒😒😒😒
精神病很偉大,癌細胞應該好好照顧牠,不要治療了。
公開透明有兩種。是[柯氏]那一種嗎?
都是政府在後面搞廢死的 😂
我反應廢除死刑
當決定剎人時己經是動物的本能在作崇了,, 毫無人性,, 所以不適用民主下的人權.. 來決定,, 所以死刑是應當的🎉🎉🎉
沒事。可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