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你耍狠,我再嫁你哭什麽》 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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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9 січ 2025

КОМЕНТАРІ • 2

  • @유-x5y
    @유-x5y День тому

    還有 真的想知道 結局 識相點 作者就快把完整版放上來 不然 互聯物是真的沒記憶的
    不就是 要流量嗎 沒有記憶了 就哭吧

  • @유-x5y
    @유-x5y День тому

    就問 1個月的離婚緩和期 真的有那麼久嗎
    再有 真的不明白 為什麼政府 會頒發 這麼一個害人的條規
    其實離婚跟分手 說實在 沒什麼太大區別
    不過就是 多了個狗屁證書 現在 社會上 多少沒有因為那證書 就住在一起的
    要說什麼名正言順 也只是 因為那什麼證書
    說實話 真的沒有那必要 倒不如 把證書 直接 換成 只要有對戒 就行 如果撤戒 表示已分開
    這樣 難道 不會簡單點嗎
    如果 只是想說 起碼有個證 那麼 請問 出軌不照樣嗎 又為出軌再辦證 還要一個月才行
    政府在做事方面 真的 不夠果斷 也實在不明白 結婚離婚都有因素 為何 還要強行挽留
    是因為錢嗎
    (以上 個人未有過婚姻 所以想不明白 請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