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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網頻道
Taiwan
Приєднався 9 лип 2020
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協會創建於2000年5月1日,旨在研究各領域法學,推動政策研修並解決法律問題,期盼透過各種形式的交流,推動兩岸司法互助、法律協作,有效打擊犯罪,保障兩岸民眾的生活安定與合法權益。以往在前法務部長施茂林領導下,每年海峽兩岸主、協辦30多場研討會、講座,現因疫情期間不得群聚,理事長潘維大校長突破困境,開創法學網路論壇「台灣法網頻道」,藉由線上會議軟體進行法學版塊議題的視訊直播,全程免費,可增廣生活、專業法律知識,敬請呼朋引伴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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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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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之趨勢浪潮下,科技業之競爭已然擴及全球各地域,而競爭力之核心-技術與營業秘密等重要公司資產,如何防護這些重要營業秘密,將成為能否永續競爭之關鍵核心。本研討會會將邀集國內司法實務院檢辯學等不同領域之專家共同研討,祈使企業對於營業秘密之防護能有更深之認識,並能有更具體之舉措來捍衛營業業秘密。
鑑定要花3000元,內容不參考車速
我是花3000 冤大頭,鑑定團再來電話問我要不要再複審鑑定會,
叫警察來只是要確認資料做成記錄...
只能依監視器畫面。
台中市龍井區田中裡龍北路132號全台灣下午不敢死喔我思考幾遍了
現實問題。
車鑑會就是一個看圖說故事的單位而已,收三千,誤判了還要求老百姓再花兩千去覆議,整個就是個大騙局
講的很對
過來人(我受害者) ,不管什麼事直接提告,因為檢察官會先送調解委員那邊 有個初步調解,再不行送車鑑會,這樣就能省3000! 👉而且你有充足時間可以回顧當時情形以及備齊相關有利於自己資料佐證! 因為我是被警察開車撞傷 ,他膽怯又懦弱以至於說謊 被我的律師識破
我覺得人命這麼重要...行人本就應該先好好教育...就是因為行人覺得路權最大才敢隨意不遵守交通法令..如果今天法律規定,行人過馬路闖紅燈或者是沒有走人行道撞到都不陪,這樣不僅開車的人可以安安心心的駕駛,只需要專注人行道的禮讓就好..還有為什麼
行人本就不該在人行道前面舉手攔車不是嗎? 舉手提示要過馬路這是非常好的
不然乾脆讓行人要過馬路時跟火車一樣放下柵欄 這樣安全許多
變態的亂象.亂七八糟.....常常看到轉彎車道沒車..直行車長長1整排擁塞.
台湾人一定要記住 : 不論的民眾台湾還是老兵 , 習近平已欺騙香港人好幾回 ; 台灣人要吸取不能上當受騙 。 反攻大陸成為獨裁的好朋友 , 老兵不光見證者更有血有泪 , 由蔣到國民黨一直欺騙民众 。 憲法改革不能侵害公平原則 , 《憲法》保證公民權不受害 ; 台灣必須剔除一家親的政策 。 做中國人請你承諾台湾國籍 。
越來越多是報復,魔人只會越來越多,台灣交通太亂了,現在交警很少指揮的,都在紅綠燈下攔酒駕
現在大家比較討厭的是道路規劃不好 如果今天道路設計完善一定不會有人反對檢舉 除了那些病態的違規魔人
廢除交通規則,沒有交通規則就不會有違規,沒違規又何懼檢舉魔人! 大家自由自在的開車上路,看是誰先搶到「頭七」!
屁啦!每次有事,監視器就是沒有影像
如果因為禮讓行人造成後面車輛追撞我的車,那我會有肇責嗎?
我覺得不會 因為後方沒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但你可能會有行徑路口類的罰單,我覺得行人不走人行道撞到那可真的很煩
警察先生您們辛苦了
車禍還是要有警察來測量拍照比較好
在台灣出生眼睛長開就是要錢啊不管是台灣還是外國都一樣啊
很棒 謝謝分享
勞資糾紛調解成立,不代表可以拿到該調解薪資,調解成立資方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給付調解成立該薪資,勞方申請強力執行,資方抗告,勞方反應抗告意見,法院裁定資方不得再抗告,勞方收到法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查資方公司名下無任何一筆財產,勞方仍拿不到調解成立該有薪資!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拿到調解成立該薪資呢?謝謝!
紙上談兵沒陸用
檢舉制度是一種病態,並不能改善交通,只會製造仇恨報復,要改善交通必須先改善交通設施,讓人民有守法的條件
哼
問題是你政府就是縱容檢舉人對微罪不罰的項目作檢舉 , 造成大量的檢舉 , 還造成對立的問題 ! 為何微罪不罰的項目還要開單? 難道不能在7-1條中排除嗎 ?
因為主要的目的是搶錢,把人民對政府的怨念轉移到檢舉廢人身上,否則高高在上的公務員怎麼能淪為廢人的小弟呢?
車禍鑑定都是浪費錢,因為大多數只看初判表。
不一定,初判表是警方做的,鑑定會做的會比較專業一點
台湾民進党衛福部竟然准許皮肤科丶骨科医師也可以診斷内科的疾病、 選药。 请柯文哲表態是否赞成 别科医师也可以诊断内科的疾病、選药?若柯總統不禁止别科医师也可以诊断内科的疾病、選药,则柯也是殺人犯, 没有一个政党有资格当總统,因總统、行政院都在每年殺五万人或使人重伤。以後我們買房前、住院前,都要先查清楚附近医院診斷內科的是否为合格内科医師,或是牙医師、皮膚科、骨科医師值班診斷選葯内科疾病,避免被衛福部、医院弄成重伤。 民進党蔡英文、行政院、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詐骗預備殺每年几万人,小英不作为,不阻止慢性殺人,民進党小英、賴清德应下台。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1094 號判決:「行為人所為之幫助行為,當然必須與犯罪結果間有因果關聯,但不以具備直接因果關係為必要。而應認為只要行為有直接或間接予以正犯犯罪便利即可,足以增強正犯犯罪的力量即可,並不以提供之幫助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或是必定要具有關鍵性影響為必要。亅 候友宜団隊是貪污犯,不作为幫助犯,放任衛生局長陳潤秋李文瑗贪污,新北市政府不想國賠,陳潤秋竟謊稱壓達能5MG速效降血壓藥不會致大中風,市府不想撤医師照故意不調查隱匿乱開藥人医嘱名字,隱匿值班医師名字,隱匿沒合格内科医師診斷就乱開药。心臟科醫師、專家、大學教授都說這藥會致中風。請赖清德医師丶候友宜告知護理師降血压药过度会致中风,降血压药速效药安特能5mg会致中风,若賴清德丶候友宜不告知,等於赖清德丶侯友宜幫助衛福部、医院每年预備殺死几百、几万人,使多人慢性死亡。 造成非心臟科医師、專科护理师乱開药,未来继续每年使数万人或千人中风重伤死亡。请大家小心不要讓恩主公等全國無良医院誏非合格醫師下药过量。降血壓药過量致中风,自救会。一起告民進党衛福部,台灣每年5万人中风, 多数是衛福部、衛生局主管造成。新北卫生局李文瑗故意不記載降血压药不是由合格内科医师诊断、選药。我立委票都不投殺人犯詐骗犯民進党及國民党。我电09873610七三。 换柯当总统。誰当選不重要,哪党当選不重要,重要是,哪位領導人有良心告知護理師降血压药过度会致中风、降血压药速效药安特能5mg会致中风,哪位领导人愿意監督内科加護病房須有合格内科医師值班查房、診断、選药。 新北地院楊千儀法官貪污,楊法官声稱楊自己是医療專家法庭參與詐骗集團竟实質認降血压药过量不会致中风,竟实質判降血压药速效药安特能5mg不会致中风,等於法官、医院、董事每年预備殺死几百人,使多人慢性死亡。这洗腦假判決文会造成專科护理师未来继续自行亂診斷選药,致每年使数万人或千人中风重伤死亡。楊千儀故意不記載降血压药不是由合格内科医师诊断、選药。楊千儀故意乱認定降血压药是由合格内科医师诊断選药,違反証據。司法院長許宗力若不將楊法官辦圖利医院貪污罪,则許也犯貪污罪。请大家小心,不要讓恩主公等全國無良医院誏非合格醫師下药过量。降血壓药過量致中风,自救会。一起告民進党衛福部,我电话09873610七三, 台湾最大诈骗犯贪污院 衛福部、司法院、新北市府衛生局 司法院长许宗力极度贪污。 蔡英文有义务把許宗力免职,許宗力放任魏于傑、林禎瑩、翁文霸、黃雯慧、華奕超、、等貪污法官幫助製造假債权貪污拍賣我大鶯屋。我电话09873610七三。如果蔡英文包庇许宗刀,蔡应下台, 没有资格領每个月将近30万的 终身退休金福利..領到死,换柯文哲当總统把全台贪污法官免职....司法院长許宗力丶行政院纵容让全國医院不用在法院登记监察人就可營利,等於許每年预備殺数万人 、每人使万人重伤,没良心,应下台没收退休金。 柯最大缺点要改正才会当选,全台4分之3都窮人,柯不知民間疾苦,没有提政策照顧窮人,窮人多是制度造成。郭台銘可補柯缺点,柯郭配互補。候賴沒正義太差,配我正義互補。 民進黨醫師是詐騙貪污集團,民進黨政府不想國賠,詐骗王衛福部長薛瑞元竟謊稱壓達能5MG速效降血壓藥不會致大中風。心臟科醫師、專家、大學教授都說這藥會致中風。請赖清德医師告知護理師降血压药过度会致中风,降血压药速效药安特能5mg会致中风,若賴清德不告知,等於赖清德幫助衛福部、医院每年预備殺死几百、几万人,使多人慢性死亡。 造成非心臟科医師、專科护理师乱開药,未来继续每年使数万人或千人中风重伤死亡。请大家小心不要讓恩主公等全國無良医院誏非合格醫師下药过量。降血壓药過量致中风,自救会。一起告民進党衛福部,台灣每年5万人中风, 多数是衛福部主管造成。我立委票都不投殺人犯詐骗犯民進党。我电09873610七三。 换柯当总统。 希望我的留言,能讓政府不再同意非合格内科医師護理師也可診断選药,每年可避免5万人跟我家人一樣被政府弄成大中風、終身神經癱痪卧床、終身插管。
政府不執法,政府交通規劃混亂,規劃完全無規則,你以為檢舉達人很閒,我再不出來檢舉,我自己、老婆跟孩子每天都在路上,每天都在危險中
真正的源頭有2 01.政府道路規劃不好 02.不規畫好路線就用違規來搶錢 03.警察缺業績哪裡會去勸導先開單再說 04.有些違規是不得不(如快遞、外送、票務人員)等.... 有的白目員警與正義腦殘專找這類的去刁難 被開單還不會暴走嗎(真正違規到擾亂交通的都沒再抓的) 05.有的還為了業績釣魚執法的.. 多在犄角嘎拉裡面偷拍的突然冒出來的也不少,真要這樣警察怎不光明正大地站在路口就好..一定要躲起來拍?
廢除檢舉制度啦
錯!是廢除交通規則,沒有交通規則就不會有違規,沒違規又何懼檢舉魔人!
當公務員明知交通死傷那麼多還能擺爛到退休束手無策就算了,跑來檢討檢舉人是哪招?意思是檢舉愈多愈多人違規?還是違規與交通死傷無關?
這位大佬的意思就是,沒出事就沒事啦! 出了事情死了人再來處罰啦! 反正微罪不舉,難怪台灣每年越死越多人, 因為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在違法啊! 違法的人你們可以酌情開單啊! 第一次勸導單,第二次罰款下限、第三次最高罰款、第四次扣點啊! 你以為檢舉人很閒嗎? 跟著一個人的車追一兩個小時? 違規慣犯不就是你這種警察寵出來的嗎?
斗六鑑定會本身就是爛!播放畫質是學校的那種畫布,連紅綠燈什麼顏色都無法判別!鑑定個毛!浪費人民的人養這些人
謝謝有你們為勞權努力
非常感謝台灣法網頻道提供優質的講座
我們機車在對面停很久,要過對面巷子,只是轉動機車龍頭,對方就好像沒看到我們在那裡停了很久,莫名其妙被對方很快的撞到手腳骨折,還被判七成責任,都還沒騎就被判七成,鑑定會根本毫無專業性,只是按照過去的車禍去判定現在的車禍,起碼被判6:4還比較有良心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就可以橫衝直撞,撞死沒交通號誌要過馬路的行人嗎?路權?
鑑定會根本也沒有公正性,因為沒去現場測量騎車者的速度跟煞車距離時間。只是依照警方畫的圖去判斷!
我也這麼覺得 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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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警官是個有正義感敢說實話的好人
幹~鑑定沒用,基層初判就九成底定了。
請問初判對你很不利?我10/18調解不成,當天就申請鑑定⋯
車鑑會根本沒有算超速速度
阿彌陀佛
一昧的檢舉,不針對交通環境著手,根本對交通沒任何幫助
機車退出騎樓,問題是這麼大量的機車要停哪裡?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北北基根本沒空間可以停車了
不減少汽機車數量,管制汽機車數量增加,永遠無解
警察未依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規範取證的話,或當事人有一方有警界或政界的背景的話,警察的取證都會有偏差不公平,鑑定會說的在多,法官在公證都會不準確。
感同深受
我領教過你説的,是真的!
我遇到的是假車禍,警察筆錄、現場圖、初判表都造假。 鑑定,覆議也鑑定不出有造假,最後是申請還原監視影片(影片也剪輯過)才平反。
我的案子是我省道直行,對方未分向的單線道直行發生碰撞。 我看本影片照警政署顧問的建議,鑑定前一週先替鑑定委員準備資料 承辦人有幫我收也幫我掃描,並提示我相關法規。 但也講明即使先送委員也不會看,案件那麼多,時間還沒到,看了也沒印象。 當然對方也可能準備一疊資料,雙方資料不是小說,是無趣的爭論資料,會不會看大家心裡有把尺。 我上午鑑定,猜題資料、當天準備重點資料,通通沒出現在螢幕上,有的只有舊資料跟無關的舊照片。 我也多次向委員提及我是幹線道路權,今天有帶資料,委員說相關法規他們都有。 下午我找承辦人,告知我主張失敗,理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我在路權判定輸了。 判定結果是:我省道路權為支線,市區道路單車道速限30為幹線。 (網友關鍵字可查提及"主要道路"的兩部法令用詞定義、設計規範主要公路用詞定義) 1.我附最高公路主管機關(交通部)、最高道路主管機關(營建署)對幹線道定義給我的函釋。 2.附地政局的土地資料,證實路口管轄單位為公路用地 3.附公路法對省道的用詞定義(法律位階) 4.市府養工處(道路主管機關)、中壢工務段(公路管轄機關)證實我是省道且路權未切割為巷道。 我也問了承辦省道是法定主幹道,附上資料還會被判定支線? 答案是車鑑只是提供意見,並無法律效果,鑑定會上委員最大,他們的意見無關法律。 我蠻感嘆難怪車鑑的結果也常被覆議推翻。 承辦人跟我說,我附的資料委員都沒看,即使我送覆議也不保證會看,全台灣的官員都是這樣。 我跟對造的保險業務聊,他多次經驗也是委員不會看我們準備的資料。 我的建議是:資料極精簡就好,關鍵不是法規、而是如何說服委員
請問:初判表寫的跟事實不符,申請鑑定也沒機會翻盤嗎?我的初判表跟事實不符,這無法主張嗎?準備的資料是指現場圖跟照片嗎?還是?
幹支道區分不是以哪條路大就是幹道,這點其實滿多人誤解
這樣憑什麼收鑑定費3000? 肥缺
如果你有被投資詐騙++++我的名字,我有辦法幫助到你,可以讓你擺脫困境.
27:06 完全資方嘴臉